周忱古画或古籍中的人物像(后世艺术形象)
周忱古画或古籍中的人物像(后世艺术形象)

公元1381年 — 公元1453年

明朝财政官员

周忱

周忱(1381年12月7日—1453年11月3日),字恂如,号双崖,江西吉安府吉水县(今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人,祖籍江西南昌府武宁县(今江西省九江市武宁县),明朝中期名臣、理财家。1404年(永乐二年)进士,选庶吉士。次年,进学文渊阁,参加纂修《永乐大典》《五经四书性理大全》。历任刑部主事、员外郎、越王府长史。浮沉官署二十年,未得升迁。1430年(宣德五年),为工部右侍郎,巡抚江南诸府,总督税粮。在任期间,创设“平米法”,令出耗必均。正统初年(1436年),淮扬受灾,盐税收不上,周忱受命前往巡视。1441年(正统六年),兼理湖州、嘉兴二府税粮,并录南京刑狱。景泰初年(1450年),被人诬陷。因代宗知其勤政爱民,廉洁自律,不予处分,只令周忱告老还乡。离任后,全家迁至庐陵山前村居住。1453年(景泰四年),在家中病逝,享年七十二岁,谥号“文襄”。

公元1381年 — 公元1453年明朝

人物概览

周忱(1381年12月7日—1453年11月3日),字恂如,号双崖,江西吉安府吉水县(今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人,祖籍江西南昌府武宁县(今江西省九江市武宁县),明朝中期名臣、理财家。1404年(永乐二年)进士,选庶吉士。次年,进学文渊阁,参加纂修《永乐大典》《五经四书性理大全》。历任刑部主事、员外郎、越王府长史。浮沉官署二十年,未得升迁。1430年(宣德五年),为工部右侍郎,巡抚江南诸府,总督税粮。在任期间,创设“平米法”,令出耗必均。正统初年(1436年),淮扬受灾,盐税收不上,周忱受命前往巡视。1441年(正统六年),兼理湖州、嘉兴二府税粮,并录南京刑狱。景泰初年(1450年),被人诬陷。因代宗知其勤政爱民,廉洁自律,不予处分,只令周忱告老还乡。离任后,全家迁至庐陵山前村居住。1453年(景泰四年),在家中病逝,享年七十二岁,谥号“文襄”。

别名
恂如、周文襄
字
恂如
号
双崖
所处时代
明
所属朝代/政权
明
身份
明朝财政官员
民族/族属
史料未可靠确认
籍贯
江西吉安府吉水县(今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
出生日期
1380年
出生地
江西吉安府吉水县月冈
逝世日期
1453年
逝世地
逝世地不详
最高官职
史料未载
主要成就
巡抚江南二十年;创平米法简化税则、兴修水利;与况钟搭档治理苏州
享年
73岁

生平时间线

一岁|出生于江西吉安府吉水县月冈
八岁|读书,能过目不忘
十二岁|附学于当地名门金塘王氏,父亲周森亲自教授举子业
十七岁|补吉安府学弟子员
十八岁|授业于刘子钦门下学习《书经》
二十一岁|因祖父告诫,放弃参加江西乡试
二十二岁|参加江西乡试,中第六十四名
二十三岁|考中进士,选为庶吉士
二十四岁|进学文渊阁,为第二十九人;八月,母亲龙氏去世,归乡守制
二十七岁|重新启用并入翰林院,仍直文渊阁,参与编纂《永乐大典》
三十一岁|授刑部广西清吏司主事
三十二岁|随明成祖回北京行在,奉命运送南京法司审理囚犯,修撰《五经四书性理大全》
三十五岁|受命先行清道,张榜公布禁令,兼理刑罚
三十六岁|升任刑部福建清吏司员外郎
三十八岁|奉命催运南北直隶地区的粮储
四十四岁|升为越王府长史
四十九岁|升为工部右侍郎,巡抚江南诸府,总督税粮,创行平米法
五十一岁|江南大丰收,奏请设立“济农仓”
五十五岁|巡视淮扬盐税
六十岁|兼理湖州、嘉兴二府税粮,并录南京刑狱
六十三岁|任满,改任工部尚书,仍巡抚
六十九岁|被弹劾,致仕还乡
七十二岁|在家中病逝,谥号“文襄”

人物生平

人物生平

家世与早年

周忱于洪武十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1381年12月7日)出生于江西吉安府吉水县月冈。周家并非显赫世家,父亲周森以读书人身份居家课子,母亲龙氏出身普通人家,但教子极严。周忱八岁读书,能过目不忘,天资聪颖。十二岁时,附学于当地名门金塘王氏,父亲周森亲自抄录前辈名家的文章供其学习。在父亲外出行役期间,由母亲龙氏督促周忱学习。龙氏想购买一套《四书》供其阅读,但穷得无力购买。因此,龙氏连续十五昼夜为商人织棉布,以所赚取的一匹棉布为周忱换取《四书》,并告诫他:“勤劳不懈则不会知识匮乏,敏捷则能有所成就。希望你所学到的知识,就像我织出的布一样。”周忱对此铭记于心,更加努力学习。

1398年(洪武三十一年),吉安府同知刘均福命周忱补府学弟子员。1399年(建文元年),周忱授业于刘子钦门下学习《书经》,天资聪慧又得明师指点,学业大进。1402年(建文四年),知府朱仲智推荐周忱去参加江西乡试,祖父周润告诫他:“古时候的人三十岁以后做官,五十岁以后升迁爵位,从长久屈身的困境中舒展出来,从持满溢的末流中发迹,然后才能有所作为。现在你学问未充实却急切地要求参加考试,即使剽窃师友的余论或许可能在科场中侥幸考中,然而少年从仕,没有成型的学识和坚定的见识来为世所用,日后仕途不会顺利。”周忱听从祖父的劝告,决定不参加乡试,专心致力于学问。

科举入仕与文渊阁进学

1403年(永乐元年),在吉安知府蔺芳的催促下,周忱参加江西乡试,中第六十四名。1404年(永乐二年),周忱考中进士,被选为庶吉士。1405年(永乐三年)正月,明成祖命令解缙等人在新进士中选出二十八名才华出众者,让他们在文渊阁学习。周忱自陈年纪尚小,愿意继续进学。明成祖高兴地说:“你是有志之士。”命令将周忱列为第二十九人。在文渊阁期间,周忱与曾棨、王英、王直、李时勉等二十八人一同读书,学业精进。同年八月,母亲龙氏去世,归乡守制。

1408年(永乐六年),周忱被重新启用并入翰林院,仍直文渊阁,期间参与了《永乐大典》的编纂工作。1412年(永乐十年)八月,授刑部广西清吏司主事。1413年(永乐十一年)二月,随同明成祖回到北京行在。十一月,奉明成祖命令同南京法司审理囚犯,修撰《五经四书性理大全》。1416年(永乐十四年)十月,明成祖准备回南京,周忱受命先行清道,张榜公布禁令,并兼理刑罚。1417年(永乐十五年)二月,升任刑部福建清吏司员外郎。三月,随明成祖回到北京行在。1419年(永乐十七年),奉命催运南北直隶地区的粮储。

周忱虽有经世之才,但浮沉郎署二十年,人们都不了解他,只有夏原吉知道他有奇才。1425年(洪熙元年),他逐渐升为越王府长史。宣德初年,有人推荐周忱为知府。夏原吉说:“这不过是正常调迁,怎能尽周君之才?”

巡抚江南与赋税改革

1430年(宣德五年)九月,明宣宗因天下的财赋多得不到治理,而以江南为甚,苏州一府,拖欠的租税达八百万石,便想要找到有才干的重臣前往治理,由大学士杨荣推荐,升周忱为工部右侍郎巡抚江南各府,总督税粮。

周忱到任之初,便召父老来问欠税粮的原因,他们都说豪富大户不肯加交耗米,只好一并向小民征收,百姓因为贫困只好逃亡,导致税额愈缺。周忱于是创行平米法,令均摊交纳耗米。他又请明宣宗敕令工部颁给铁斛,交给各县做为标准样式,将搞大入小出的粮长革除。按旧例,粮长有正副三人,每年七月赴南京户部领取勘合。工作完毕后,送回部里。他们往返的费用,都是征敛而来。周忱只设正副各一人,让他们轮流去领勘合。工作结束后,有关官员集中收回上交户部。百姓大为便利。

周忱见各县收粮没有团局,粮长就在其家中贮存,便说:“这是导致拖欠的原因。”便令各县在水边设囤,每囤设粮头、囤户各一人,称为辖收。到有六七万石以上,才设粮长一人总管,称为总收。百姓持帖到囤交粮,官员监督他们交纳,粮长只是照日期汇总而已。他还设拨运、纲运两簿。拨运簿记支拨起运的数量,预计所运粮食到京师、通州各粮仓的损耗,来定应支给的数量。纲运簿是由他们填写剥浅等方面的费用,回来后补偿给他们。应上交省库的羡余,仍存贮在仓库中,称为余米。第二年如果剩余多则加六征,到第三年加五征。

当初,明太祖平定吴地后,尽将功臣子弟的庄田抄没入官,后来又厌恶富民的兼并,他们因犯罪而被没收的田产,也都被称为官田。这些官田的税粮,即按原来租簿所记的数量作为税粮来征收,所以苏州府的赋税比别的府为重,官田和民田的租总共是二百七十七万石,而官田的税额就占了二百六十二万石,百姓不堪承受。明宣宗屡次下诏减少官田租额,周忱于是与知府况钟经过几个月的计算,将苏州官田租税减到七十二万余石,其他府也依次减少,百姓这才稍得解困。

济农仓与漕运改革

1432年(宣德七年),江南大丰收,明宣宗诏令各府县以官钞平价收购粮食以备赈济和借贷,苏州于是购得米二十九万石。当时公侯的禄米,军人官吏的月俸,都由南京户部支给。苏州、松江百姓转输到南京的税粮,每石加收费用开支六斗。周忱上奏请令就各府支给,贴给船价米一斗,所剩的五斗,总计总数有四十多万石,再加上用官钞所购买的,一共得米七十万余石,遂设仓库贮存起来,名叫济农。济农米除用于赈济和借贷之外,每年还有盈余。大凡纲运花费、风涛漂没、被盗挨抢,都可从这里借贷,待秋收之后再如数还官。至于修圩、筑堤、开河、浚湖所支的口粮,则不用偿还。耕种者来借贷,必先查清他家的各方面状况以及田地多寡,然后再借给,秋收后与税粮一起收回,遇到荒年再赈济。对奸顽不偿还的人,以后不再借给。他把这些都定为条例报告朝廷,明宣宗嘉奖他。在周忱任内,江南的几个大府,小民不知道有灾荒,夏秋两税不曾有拖欠,这都是周忱的功劳。

当时,漕运粮食,军运和民运各半。军运由国家给船,民运则是租用船只,加以杂耗,每交纳三石粮食大约要多加一石,而往返需要一年,耽误农事。周忱与平江伯陈瑄商议,决定民运到淮安或瓜洲水路边上后交兑,再由军队漕运到通州。运到淮安的每石加交五斗,运到瓜洲的再加五升。运到附近以及南京的卫所而没过江的,即仓交兑,每石加交过江米二斗,衬垫芦席也折成米五合交纳。由军人兑运如果遇风延期到达,则令州县支给赢米。在瓜洲水边设粮仓,迁米去存贮,量支余米给守仓人。由此而漕运费用大大节省。

正统年间的持续治理

正统初年(1436年),淮安、扬州遇灾年,盐业亏损。明英宗命周忱巡视,他奏令苏州诸府拨余米一二万石抵达扬州盐场,以抵明年田租,命灶户纳盐给米。当时米价贵而盐贱,官得积盐,民得食米,于是公私大济。之后他又被命兼管松江盐课。华亭、上海二县欠盐课六十三万余多,灶户均逃亡。周忱于是上疏四事,为节灶户运耗,得米三万余石,并效仿济农仓法,设置赡盐仓,以补缺灶户数量。

1441年(正统六年),命兼理湖州、嘉兴二府税粮,命与刑科都给事中郭瑾负责南京刑狱。周忱为人坦率、平易近人。当时,大理寺卿胡槩担任巡抚,用法严。而周忱则一切管理从简易方便而行。他在江南长期担任巡抚,与当地官吏百姓彼此熟悉,如同家人父子。其每次经过村落,均不带随从,且与农夫面谈仔细询问其疾苦,并为其筹谋策划。他的部下,即使是低级闲杂官吏,他也都悉心坦诚咨询并采纳。遇到有才能的官吏,如况钟及松江府知府赵豫、常州府知府莫愚、同知赵泰等人,均推心置腹商议策划,并尽其才能所长,于是事无不成。

1444年(正统九年),给事中李素等人弹劾周忱擅自改变定制与赋税,周忱则上疏自辩。英宗以余米既为公用,不予追问。当时有尹崇礼者,上奏妄称周忱不当多征耗米,于是周忱改变的赋税均被撤销,而民无所赖,纷称不便。周忱再上奏请治尹崇礼罪,而其变法得以实施。同年,其任满,当进户部尚书。后因“浙江、江西、苏松人不得任户部官员”为由,改任工部尚书,仍担任巡抚。

景泰年间的波折与晚年

1450年(景泰元年),溧阳民彭守学等人屡次上奏攻击周忱,户部于是派遣御史李鉴等赶往各县核查。二年,给事中金达等亦上奏,于是召周忱还朝。之后言官纷纷交相弹劾周忱,并请加罪。明代宗知其贤德,且朝廷大臣均多数愿意支持他,但代宗仍令其致仕。然而当时,提到善于管理财政的人,没有人能超过周忱。其治理以爱民为本。每年征收剩余粮食,均还于百姓命其努力种植。其法令张弛有度并为变通。各府剩余米粮,一些多至不可数,可使公私饶足,施及外郡。

周忱既被弹劾致仕,代宗命李敏代任。户部自此把其积余米作为公赋,于是储备渐少。之后江南有饥荒,路上饿死人随处可见,而课税如旧。百姓日益思念周忱,于是在各处建生祠祭祀。离任后,周忱全家迁至庐陵山前村居住。景泰四年十月(1453年11月3日),周忱去世,享年七十二岁,谥号“文襄”。

主要事迹

政治活动

周忱的政治生涯以巡抚江南为核心。1430年(宣德五年)至1450年(景泰元年),他巡抚江南达二十年之久,是明朝任期最长的巡抚之一。他历任工部右侍郎、工部左侍郎、工部尚书,始终以总督税粮、巡抚江南诸府为职。在任期间,他不仅改革赋税制度,还兼理盐政、刑狱、漕运等事务,成为江南地区实际上的最高行政长官。正统年间,他受命巡视淮扬盐税,兼管松江盐课,并兼理湖州、嘉兴二府税粮,录南京刑狱,职权范围不断扩大。

经济改革

周忱最突出的成就是经济改革。他创设“平米法”,令出耗必均,解决了豪富大户不肯加交耗米、小民负担过重的问题。他精简粮长制度,改粮长正副三人为各一人,轮流赴南京户部领取勘合,节省了往返费用。他设立辖收、总收制度,在水边设囤收粮,杜绝了粮长在家贮粮导致的拖欠。他设立拨运、纲运二簿,规范了漕运管理。他奏请设立“济农仓”,储备粮食七十万余石,用于赈济灾荒、借贷给农民、支付水利工程口粮,使江南数大郡小民不知凶荒,两税未尝逋负。他还与平江伯陈瑄商议改革漕运,实行民运至淮安或瓜洲水次交兑,由军运至通州,节省了大量漕运费用。此外,他还改革马草折银、金花银折纳等制度,减轻了百姓负担。

水利建设

周忱在江南任职期间,重视水利建设。他常到松江府考察水利,发现嘉定、上海之间沿江茂草丛生多淤流,于是疏通其上流,使昆山、顾浦诸卫所的水流下冲走淤泥。他空闲时骑马在江边视察,看到的人都不知道他就是巡抚。他还组织修圩、筑岸、开河、浚湖等水利工程,所需口粮从济农仓中支出,不用偿还。这些水利工程对江南农业生产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民生建设

周忱以爱民为本,注重民生建设。他在江南任职期间,修建学校、先贤祠墓、桥梁道路,及崇饰寺观等。他奏请招募百姓开垦吴淞江畔沙涂柴场百五十顷,既提高了国家赋税,又消除了虫灾。他还建议取消已没入长江的农田赋税,而宜多征豪强田租。景泰初年,江北有大饥荒,都御史王竑跟从周忱贷米三万石,来年秋收,获得十万石收成。

同时代人交往

周忱在江南任职期间,与当地官员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他与苏州知府况钟搭档治理苏州,经过几个月的计算,将苏州官田租税减到七十二万余石,使百姓稍得解困。他与松江府知府赵豫、常州府知府莫愚、同知赵泰等人均推心置腹商议策划,尽其才能所长。他与平江伯陈瑄商议改革漕运,使漕费大省。在朝中,夏原吉最早赏识他的才能,杨荣推荐他巡抚江南。明代宗时期,尽管言官交相弹劾,但朝廷大臣多数愿意支持他。

人物关系

家族

  • 父亲:周森,亲自教授周忱举子业,抄录前辈名家文章供其学习
  • 母亲:龙氏,连续十五昼夜织布为周忱换取《四书》,教子极严
  • 祖父:周润,曾告诫周忱不要急于参加科举,应专心致力于学问

师友

  • 刘子钦:1399年(建文元年)周忱授业于其门下学习《书经》
  • 夏原吉:最早赏识周忱才能的大臣,认为他有奇才
  • 杨荣:推荐周忱巡抚江南的大学士
  • 况钟:苏州知府,与周忱搭档治理苏州,共同计算减苏州官田租税
  • 陈瑄:平江伯,与周忱商议改革漕运
  • 赵豫:松江府知府,周忱推心置腹商议策划的官员
  • 莫愚:常州府知府,周忱推心置腹商议策划的官员
  • 赵泰:常州府同知,周忱推心置腹商议策划的官员

君臣

  • 明成祖朱棣:1405年(永乐三年)嘉奖周忱有志,命增为文渊阁第二十九人
  • 明宣宗朱瞻基:1430年(宣德五年)升周忱为工部右侍郎巡抚江南,多次嘉奖其改革
  • 明英宗朱祁镇:正统年间信任周忱,虽有人弹劾,但以余米既为公用,不予追问
  • 明代宗朱祁钰:景泰年间虽令周忱致仕,但知其勤政爱民,廉洁自律

冲突

  • 胡槩:大理寺卿,曾任巡抚,用法严,与周忱的管理风格不同
  • 李素:给事中,1444年(正统九年)弹劾周忱擅自改变定制与赋税
  • 尹崇礼:上奏妄称周忱不当多征耗米
  • 彭守学:溧阳民,1450年(景泰元年)屡次上奏攻击周忱
  • 金达:给事中,1451年(景泰二年)上奏弹劾周忱

历史评价

明代/同期

  • 《英宗睿皇帝实录》评价周忱:“忱为人宇量恢弘,才识通敏,莅事精勤,临民和易。有善谋者,虽卑官贱隶,无不接纳。性尤机警,善筹画,诸郡钱谷钜万,一屈指间无遗算。”但同时指出“但其多费余财,以结权贵,兼之信任群小,为时所短”。
  • 《明史》评价周忱:“终忱在任,江南数大郡,小民不知凶荒,两税未尝逋负,忱之力也。”又言“前后理财赋者,率不能及”。
  • 明代宗朱祁钰虽令周忱致仕,但知其勤政爱民,廉洁自律,不予处分。
  • 当时百姓在周忱离任后,在江南各处建生祠祭祀,怀念其功绩。

清初至清中

  • 清修《明史》对周忱评价甚高,称其“有经世才”,理财赋“前后率不能及”。
  • 清代学者赵翼在《廿二史札记》中论及明代巡抚制度时,对周忱的长期任职和治理成效给予肯定。
  • 清代学者评价周忱与况钟的搭档治理苏州,是明代地方治理的典范。

清末民国

  • 民国学者孟森在《明史讲义》中,将周忱列为明代著名理财家,认为其平米法、济农仓等制度设计对江南经济社会的稳定起到了关键作用。
  • 民国时期的经济史研究开始关注周忱的赋役改革,认为其在中国古代财政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近现代

  • 现代学者陈子铭在《明代周忱及其江南赋役改革研究》中,系统研究了周忱的赋役改革,认为其改革对明代江南社会经济产生了深远影响。
  • 台湾学者郁维明在《明代周忱对江南地区经济社会改革》中,称赞周忱是明代最杰出的理财家之一,其改革措施体现了高度的务实精神和民本思想。
  • 当代明史学界普遍认为,周忱的平米法、济农仓等制度创新,是明代赋役制度改革的重要里程碑,对后来的张居正改革产生了启示作用。

局部关系图谱

夏原吉↗同僚

最早赏识周忱才能的大臣,认为他有奇才,曾言“此常调也,安足尽周君?”

朱棣↗君臣

永乐三年(1405年)嘉奖周忱有志,命增为文渊阁第二十九人

朱祁钰↗君臣

景泰年间虽令周忱致仕,但知其勤政爱民,廉洁自律

于谦↗同僚

土木之变后采纳周忱建议,以通州粮仓之米作为京军兵饷

周森 · 尚无对应词条

周忱之父,亲自教授周忱举子业,抄录前辈名家文章供其学习

龙氏 · 尚无对应词条

周忱之母,连续十五昼夜织布为周忱换取《四书》,教子极严

周润 · 尚无对应词条

周忱祖父,曾告诫周忱不要急于参加科举,应专心致力于学问

刘子钦 · 尚无对应词条

建文元年(1399年)周忱授业于其门下学习《书经》

杨荣 · 尚无对应词条

大学士杨荣推荐周忱为工部右侍郎巡抚江南诸府

况钟 · 尚无对应词条

苏州知府,与周忱搭档治理苏州,共同计算减苏州官田租税至七十二万余石

陈瑄 · 尚无对应词条

平江伯,与周忱商议改革漕运,实行民运至淮安或瓜洲水次交兑

赵豫 · 尚无对应词条

松江府知府,周忱推心置腹商议策划的官员

莫愚 · 尚无对应词条

常州府知府,周忱推心置腹商议策划的官员

赵泰 · 尚无对应词条

常州府同知,周忱推心置腹商议策划的官员

明宣宗 · 尚无对应词条

宣德五年(1430年)升周忱为工部右侍郎巡抚江南,多次嘉奖其改革

明英宗 · 尚无对应词条

正统年间信任周忱,虽有人弹劾,但以余米既为公用,不予追问

胡槩 · 尚无对应词条

大理寺卿,曾任巡抚,用法严,与周忱的管理风格不同

李素 · 尚无对应词条

给事中,正统九年(1444年)弹劾周忱擅自改变定制与赋税

尹崇礼 · 尚无对应词条

上奏妄称周忱不当多征耗米,周忱请治其罪

彭守学 · 尚无对应词条

溧阳民,景泰元年(1450年)屡次上奏攻击周忱

金达 · 尚无对应词条

给事中,景泰二年(1451年)上奏弹劾周忱

李敏 · 尚无对应词条

周忱致仕后代任其职,户部自此把积余米作为公赋

王竑 · 尚无对应词条

都御史,景泰初年江北饥荒时跟从周忱贷米三万石

同朝代关联人物

参考书目

  • 《明史·卷一百五十三·列传第四十一》
  • 《英宗睿皇帝实录·卷二百三十四》
  • 《太宗文皇帝实录·卷二十八》
  • 陈子铭:《明代周忱及其江南赋役改革研究》,郑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20年
  • 郁维明:《明代周忱对江南地区经济社会改革》,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9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