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必烈(元世祖)古画肖像,《元代帝半身像》册,国立故宫博物院藏;原作者未确定。
忽必烈(元世祖)古画肖像,《元代帝半身像》册,国立故宫博物院藏;原作者未确定。

公元1215年 — 公元1294年

大蒙古国大汗元朝开国皇帝

孛儿只斤·忽必烈

孛儿只斤·忽必烈(1215年—1294年)是成吉思汗之孙、拖雷与唆鲁禾帖尼之子,先后担任大蒙古国大汗和元朝皇帝。蒙哥即位后,他受命经营漠南汉地,聚集刘秉忠、姚枢、许衡等幕僚,逐步建立自己的军政基础。1259年蒙哥去世后,忽必烈与弟弟阿里不哥争夺汗位,1260年在开平即位,经过数年战争巩固东部统治。1271年,他定国号为“大元”;其后元军攻取襄阳、临安,并于1279年消灭南宋最后一支主要抵抗力量。统一后,忽必烈推动中央与地方官制、农业生产、纸币和南北交通建设,同时持续发动对日本、越南等地的远征,并重用理财官员筹措军费。其统治既奠定元朝制度和疆域格局,也伴随对外战争、财政聚敛与蒙古宗王冲突等问题。

公元1215年 — 公元1294年元朝

人物概览

孛儿只斤·忽必烈(1215年—1294年)是成吉思汗之孙、拖雷与唆鲁禾帖尼之子,先后担任大蒙古国大汗和元朝皇帝。蒙哥即位后,他受命经营漠南汉地,聚集刘秉忠、姚枢、许衡等幕僚,逐步建立自己的军政基础。1259年蒙哥去世后,忽必烈与弟弟阿里不哥争夺汗位,1260年在开平即位,经过数年战争巩固东部统治。1271年,他定国号为“大元”;其后元军攻取襄阳、临安,并于1279年消灭南宋最后一支主要抵抗力量。统一后,忽必烈推动中央与地方官制、农业生产、纸币和南北交通建设,同时持续发动对日本、越南等地的远征,并重用理财官员筹措军费。其统治既奠定元朝制度和疆域格局,也伴随对外战争、财政聚敛与蒙古宗王冲突等问题。

别名
忽必烈;呼必赉;元世祖
所处时代
蒙古帝国后期、元朝初期
所属朝代/政权
大蒙古国;元朝
身份
大蒙古国大汗、元朝开国皇帝
出生日期
1215年9月23日(元太祖十年八月二十八日)
出生地
漠北草原,具体地点未见可靠记载
逝世日期
1294年2月18日(元至元三十一年正月二十二日)
逝世地
大都紫檀殿
族属
蒙古
氏族/部族
孛儿只斤氏
父母
父:拖雷;母:唆鲁禾帖尼
在位时间
大蒙古国大汗:1260年5月—1294年2月;元朝皇帝:1271年—1294年2月
年号
中统、至元
庙号
世祖
谥号
圣德神功文武皇帝
汗号
薛禅汗(亦作薛禅合罕)
陵墓
起辇谷;具体位置未确定
前任
大蒙古国大汗:蒙哥;元朝皇帝:忽必烈为开国皇帝
继任
孙孛儿只斤·铁穆耳(元成宗)
享年
约80岁(据生卒年推算)
主要成就
经营漠南并建立金莲川幕府;建立元朝并营建大都;组织灭南宋战争并完成统一;推行行省、驿站、农业及水利政策

生平时间线

出生 | 生于漠北草原,为拖雷与唆鲁禾帖尼之子。
延揽幕僚 | 召见赵璧、王鹗、刘秉忠、姚枢、窦默、张德辉等人,讨论汉地治理与军政事务。
受命经营漠南 | 蒙哥即位后命其总领漠南汉地事务,忽必烈在金莲川一带形成幕僚集团。
征服大理 | 率军经西南进攻大理,段兴智归降;忽必烈留兀良合台戍守并委任官员安辑当地。
营建开平 | 命刘秉忠选址营建开平城,作为漠南驻所;封地治理与幕府规模继续扩大。
南征与继承危机 | 奉命参加攻宋,蒙哥在合州去世后,忽必烈继续围攻鄂州,随后撤军北返。
即大汗位 | 在开平由部分宗王和大臣推戴;阿里不哥随后在漠北另获拥立。
建立年号 | 颁诏建元中统,并设置中书省等机构。
平定李璮之乱 | 派兵镇压益都行省李璮叛乱,随后调整汉人世侯军政权力。
阿里不哥归降 | 持续数年的汗位战争结束,蒙古帝国东部由忽必烈控制;西部诸汗国并未因此恢复对大汗的稳定服从。
建设中都新城 | 开始营建新都城,后改称大都;两都格局逐步形成。
定国号大元 | 颁布建国号诏,成为元朝首任皇帝。
改中都为大都并宣布建都 | 将金中都改名大都并宣布建都。
襄阳、樊城被攻取 | 元军攻克樊城,襄阳守将吕文焕随后归降。
正式迁都大都 | 元朝迁都;同年元军第一次远征日本。
临安降元 | 伯颜率元军进入南宋都城临安,宋恭帝及太皇太后谢道清出降。
崖山之战 | 元军击败南宋海上政权,南宋政权终结。
第二次征日本 | 元军大规模渡海作战,遭遇日军抵抗及风浪损失,未能迫使日本臣服。
亲征乃颜 | 在辽河附近击败乃颜叛军,巩固东北地区统治。
亲征海都 | 海都军进入和林后,忽必烈率军北上,元军收复和林;西北战事此后仍持续。
颁行《至元新格》 | 下诏颁布全国性法典。
确立继承人 | 授皇太子宝于真金之子铁穆耳,安排其参与边地军务。
去世 | 在大都紫檀殿去世,孙铁穆耳继位。

人物生平

人物生平

宗室出身与早年延揽人才 忽必烈是拖雷与正妻唆鲁禾帖尼所生的儿子,兄长包括蒙哥,弟弟包括旭烈兀和阿里不哥。其早年经历的细节主要由后出的史籍和传记追述;可确认的是,他在成为大汗前已开始接触汉地文士和治理议题。赵璧曾为他讲解《大学衍义》,王鹗、窦默、姚枢、张德辉等人也先后被召入藩府。刘秉忠以熟悉经史、地理和制度设计受到重用。忽必烈通过问政、任用和听取不同背景幕僚的意见,逐渐形成后来所称的“金莲川幕府”。 蒙哥于1251年(元宪宗元年)即位后,任命忽必烈总领漠南汉地事务。忽必烈起初主要统辖军事,听从姚枢建议,不同时掌握全部军民权力,以减少宗室猜疑;但其后又以封地和便宜权限处理京兆、河南等地事务。他设立经略、宣抚及屯田机构,任用部分中原士人,整顿赋役、恢复农业与学校,并关注军队滥杀、地方官横征等问题。1256年(元宪宗六年),他命刘秉忠在桓州附近营建开平城,形成固定的漠南政治中心。 ### 征大理与蒙哥南征 1252年(元宪宗二年),忽必烈奉蒙哥之命率军征大理。蒙古军分路进军,经过西夏故地、六盘山和大渡河一带,越山渡江进入大理。1253年(元宪宗三年)末,忽必烈所率中路军抵达大理城,段氏政权的高泰祥等率军抵抗。大理城陷后,忽必烈命姚枢等搜集图籍;因蒙古使者遇害,他一度愤怒欲杀掠,后在幕僚劝说下制止,并以“止杀”令约束军队。高泰祥后来被擒杀,段兴智于次年归降。忽必烈留下兀良合台驻守,任刘时中为宣抚使,并安排段氏继续参与地方治理。 蒙哥在1256年(元宪宗六年)发动对南宋的战争,忽必烈率中路军南下。1259年(元宪宗九年),他进至鄂州一带时收到蒙哥去世的消息。面对汗位继承局势,他起初仍维持军事压力,并在南宋丞相贾似道请求议和后撤军北返。有关议和的具体条件,来源叙述有差异;可以确认的是,忽必烈借撤兵回到北方,转而争取宗王和军队支持。 ### 争夺汗位与创建元朝 1260年5月5日(中统元年三月二十四日),忽必烈在开平由部分宗王和大臣推戴即位。其弟阿里不哥也在漠北被拥立,双方围绕大汗权力交战。忽必烈以漠南和汉地的人口、粮食及军队为后盾,在开平、大都和关陇一带组织防御与进军;阿里不哥则依托漠北诸王势力。战争数度反复,期间忽必烈也处理李璮叛乱,并调整世侯军队和地方军民管理方式。1264年(至元元年),阿里不哥归降,汗位争端告一段落;但钦察、察合台、窝阔台等西部汗国逐步形成独立权力中心,蒙古帝国已不能按原有方式统一运作。 忽必烈称帝后采用年号制度,设置中书省处理行政,枢密院统辖军事,御史台负责监察,并陆续整顿官员品秩、俸禄与地方机构。1263年(中统四年),开平升为上都;1264年(至元元年)燕京改称中都,作为陪都;1267年(至元四年)启动新都营建;1272年(至元九年),中都改名大都,元廷此后实行大都、上都两都运行。忽必烈还设立太庙、制定历法、修订典章,借用中原王朝的制度表达新的统治秩序。1271年12月18日(至元八年十一月十五日),他取《易经》“大哉乾元”之义定国号“大元”,蒙古大汗政权由此转为以元朝皇帝制度为核心的统治体系。 元朝制度并非对汉制的简单照搬。中央设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等机构,地方逐步形成行中书省;乌思藏事务交总制院(后改称宣政院)管理,并以驿站连接边疆和交通干线。与此同时,蒙古贵族的封地、投下制度、怯薛及身份差序仍然保留。李璮之乱后,忽必烈对汉人世侯加强防范,削弱其世袭军权,推行军民分治,并以多族官员互相牵制。元朝国家机构因此加强了中央集权,同时继续维护蒙古统治集团的特权。 ### 灭宋战争与江南治理 忽必烈在与阿里不哥争位期间曾派郝经出使南宋议和,但郝经被扣留,和平交涉未能持续。1268年(至元五年),元军采纳刘整建议围攻襄阳、樊城,修造战舰并训练水军;回回炮投入攻城后,樊城于1273年(至元十年)陷落,襄阳守将吕文焕归降。此役切断了南宋重要的江防据点,为元军沿长江推进打开通道。 1274年(至元十一年),忽必烈决定大举伐宋,任命伯颜统率主力,并令淮西、淮东军配合。出征前,他要求伯颜效法曹彬,尽量减少杀掠。元军沿长江推进,在丁家洲击败贾似道所率宋军,随后攻取多个江防城镇。1276年2月4日(至元十三年正月十八日),元军进入临安,宋恭帝与谢太皇太后出降,南宋朝廷交出降表和传国玉玺。忽必烈下诏安抚新附地区,元军委任部分当地官员维持治理;但南宋宗室和遗臣仍拥立新君,在沿海继续抵抗。1279年3月19日(至元十六年二月初六日),元军在崖山击败南宋海上政权,南宋灭亡。 ### 统一后的治理、经济与文化 统一后,忽必烈面对的任务包括重建战区秩序、恢复农业和为庞大的军政体系筹措财赋。朝廷设置司农司等机构,编印《农桑辑要》,推动垦田、屯田、水利和农业技术传播,并在灾年采取仓储赈济等措施。1260年(中统元年)发行中统钞,以白银作为准备;统一江南后,朝廷收兑当地纸币并扩大钞票流通,发行量增加后币值逐渐不稳。1287年(至元二十四年)又发行至元宝钞。纸币制度便利了大范围交易和财政调度,其稳定性则依赖发行约束与财政管理。 忽必烈重视连接大都与江南的粮食运输。元廷利用海运,并在山东、北京一带开凿或整修河道:济州河于1283年(至元二十年)完成,会通河于1289年(至元二十六年)开通;郭守敬主持通惠河工程,1293年(至元三十年)竣工,漕船得以经通州驶入大都积水潭。水运建设缩短南北运输线路,支撑大都供给,也促进了沿线商品流通。 元初还颁行蒙古新字,即八思巴字;中央和地方设有多种宗教管理机构,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及基督教社群均在帝国范围内活动。忽必烈延揽八思巴等宗教人士,也支持经筵、儒学教育和史书修撰。1291年(至元二十八年),朝廷颁布《至元新格》。这一时期的制度包含中原官制、蒙古旧俗和不同宗教法律实践,不能简单概括为全面“汉化”或单一制度转型。 ### 财政、战争与晚年政局 长期军事开支推动忽必烈重用阿合马、卢世荣、桑哥等理财官员。他们整顿盐、茶、商税和钞法,增加财政收入,但部分措施伴随追征、聚敛和官员营私,引起朝臣与地方社会不满。阿合马于1282年(至元十九年)被王著、高和尚刺杀;其后卢世荣、桑哥也先后被任用和惩处。屠寄、毕沅等后世史家均指出,忽必烈虽然在发现问题后处置过部分理财官员,但财政压力与地方负担并未因此消失。 忽必烈统治期间还持续应对蒙古宗王反叛。阿里不哥战事后,西北的海都等势力与元廷长期交战;1276年(至元十三年),忽必烈派往西北的那木罕所部发生兵变。1287年(至元二十四年),东道宗王乃颜起兵,忽必烈亲征并在辽河一带击败叛军。1289年(至元二十六年),海都军进入和林,忽必烈再次北征并收复该地。西北冲突持续至其晚年,元廷并未彻底控制各汗国。 对外战争方面,元军两次远征日本,分别在1274年(至元十一年)和1281年(至元十八年)出兵,均未能建立对日本的统治;其间还对越南、占城、缅甸和爪哇等地用兵,战果不一,多次撤军。远征需要征船、调兵、供粮和征收军需,增加了财政及沿海居民负担。来源所列不同战役的兵力、损失和具体过程并非处处一致,正文不采用有争议的极端数字。 察必皇后于1281年(至元十八年)去世,皇太子真金于1286年(至元二十三年)去世。忽必烈晚年身体多病,朝政更多依靠近臣和皇后南必传达,决策表现出与早年不同的迟疑。1293年(至元三十年),他将皇太子宝授予孙子铁穆耳。1294年2月18日(元至元三十一年正月二十二日),忽必烈在大都紫檀殿去世,后葬起辇谷;铁穆耳继位,是为元成宗。

忽必烈生于元太祖十年八月二十八日(1215年9月23日),是成吉思汗第四子拖雷与庄圣太后怯烈氏唆鲁禾帖尼所生的嫡次子,在拖雷的十个儿子中排行第四。相传成吉思汗端详刚出生的孙儿良久,然后说"我们的孩子都是火红色的,这个孩儿却生得黑黝黝的,显然像他的舅父们",便让唆鲁禾帖尼把他交给一个好乳母喂养,忽必烈因此由带有部分克烈—突厥血统的拖雷次妻撒鲁黑抚养。元太祖十九年(1224年)春,成吉思汗自西域撤军至阿拉马克委,会见前来迎接的众亲属;恰逢十一岁的忽必烈与九岁的弟弟旭烈兀刚在原乃蛮部边境初猎而归,忽必烈射杀一只兔子、旭烈兀射杀一只山羊。按蒙古风俗,童子初猎禽兽须以猎物之血染长者拇指,旭烈兀持成吉思汗之手用力过重,成吉思汗说"尔用力如此,吾为尔耻之",忽必烈则捧祖父之手轻轻拭之,成吉思汗甚悦。

长大后,忽必烈以英明睿智著称,侍奉母亲以孝闻名。他热衷于访求前代帝王的功业逸事,尤其喜欢听唐太宗为秦王时广延四方文学之士、讲论治道而终成大业的事迹,由衷钦佩并锐意模仿;因此他千方百计延请召集藩府旧臣与四方文学之士,孜孜不倦地询问治理国家的方略。身居漠北的他周围渐渐汇集了一批"亡金诸儒学士及一时豪杰知经术者"。称制元年(1242年),西京怀仁人赵璧应召到忽必烈左右;赵璧学习蒙古语,为忽必烈译讲《大学衍义》,忽必烈常于马上听其陈说并嘉许之;在赵璧荐引下,前金朝状元王鹗等也进入王府,为忽必烈讲说儒家政治学与历史,每至夜分乃罢。与此同时,他在云中南麓结识的僧人子聪(后得名刘秉忠)"于书无所不读",尤邃于《易》及邵氏《经世书》,天文、地理、律历、三式六壬遁甲之属无不精通,"论天下事如指诸掌",深受忽必烈重视;刘秉忠又推荐了姚枢、许衡、窦默等名士,这批人构成了他日后推行汉法的幕府班底。

这一潜邸时期的延揽,在其后的政治生涯中发挥了关键作用。史称"世祖皇帝始居潜邸,招集天下英俊访问治道,一时贤士大夫云合辐辏争进所闻,迨中统、至元之间,布列台阁、分任岳牧,蔚为一代名臣者不可胜纪"。蒙哥即大汗位后,于宪宗元年(1251年)命忽必烈总领漠南汉地军国庶事,他由此获得了在汉地施展抱负的空间:设立邢州安抚司、河南经略司一类机构整顿吏治、恢复农业、兴办学校,并以汉法治理京兆、河南等地,为其日后建立元朝积累了实际经验与土地人口基础。

潜邸时期的问答中,最可见忽必烈对汉法与儒学态度的形成。宪宗以前,他召见张德辉,问"孔子殁已久,今其性安在",德辉答以圣人与天地终始、无往不在,殿下能行圣人之道,性即在此;又问"或云辽以释废,金以儒亡,有诸",德辉以亲见金末之事为对,说宰执中虽用一二儒臣而余皆武弁世爵,论军国大事又不使预闻,以儒进者不过三十分之一,国之存亡自有任其责者,儒何咎焉,忽必烈以为然。德辉又指银盘为喻说创业之主如制此器,精选白金良匠规而成之、畀付后人,"当求谨厚者司掌,乃永为宝用,否则不惟缺坏,亦恐有窃而去之者矣",忽必烈良久说"此正吾心所不忘也"。问农家终岁勤劳而衣食不赡之故,德辉答以农桑为天下之本,而亲民之吏复横敛以尽之,故民鲜有不冻馁者;问典兵与宰民者孰害更甚,答以军无纪律为害非轻,而"宰民者头会箕敛以毒天下,使祖宗之民如蹈水火,为害尤甚",此语使忽必烈默然而问"然则奈何"。这些对话,直接塑造了他日后重农、慎刑、约束官吏的取向。

在此前后,窦默、姚枢等相继被聘用。窦默为忽必烈讲解《大学》与治道,首以三纲五常为对,忽必烈称"人道之端,孰大于此",又问当今明晓治道者,窦默荐姚枢,即召用之;姚枢至则"为书数千言,首陈二帝三王之道,以治国平天下之大经,汇为八目",忽必烈奇其才,动必召问,并使他教授世子经书。在这些汉族儒士的影响下,忽必烈增加了许多可贵的知识,也为其了解中原汉地、日后以汉法治理汉地作了思想准备;他此时已有尊孔礼儒的倾向:乃马真后称制三年(1244年)王鹗应召携孔子画像赴漠北,在忽必烈支持下举行释奠,忽必烈与左右饮食其胙;宪宗二年(1252年)元好问、张德辉等尊忽必烈为"儒教大宗师",他也欣然接受。

宪宗元年(1251年)六月,其长兄蒙哥在诸王支持下即大汗位,是为元宪宗。因忽必烈在同母诸弟中"最长且贤",蒙哥即位不久即任命他总领漠南汉地军国庶事,遂南驻瓜忽都之地。在总领漠南前后,他以延请四方文学之士为基础,形成了一个号称"金莲川幕府"的谋臣侍从集团:其中汉族成员大都是中州精英与硕德耆儒,多数较长时间留在漠北或漠南金莲川藩邸,一小部分汉地名士或因年迈而旋召旋归;此外还有众多出自蒙古各部或具有宗教身份的人士。忽必烈对这些出身、目的不同的人大抵礼贤下士、虚己而问、兼容并蓄,不明显地抑此褒彼,以多听多问为主,择其有用者而从,即使对个别不友好、不合作者也不失礼。据记载,被俘北上的南人赵复面对要他引路攻宋之请,答以"宋,吾父母国也,未有引他人以伐吾父母者",忽必烈听罢并未怪罪、也不强迫他入仕。金莲川幕府的形成,是他主动吸收汉法、与中原士大夫实行政治联合的良好开端,也在一定程度上密切了他与汉地世侯的联系,从长远看则为元帝国的建立提供了政策方略、社会支持与官员准备。

蒙哥降诏"凡军民在赤老温山南者"听忽必烈统辖领治之后,忽必烈采纳姚枢的建议,只掌漠南军事而不领民政,以避免兄弟间的猜嫌:姚枢提醒他汉地土地之广、人民之殷、财赋之阜非他处可比,若军民尽有之则天子何为,异时廷臣进谗必悔而见夺,不若惟持兵权、供亿之需取之有司,则势顺理安,忽必烈称"虑所不及者"。姚枢又请他置屯田经略司于汴以图宋、置都运司于卫以转粟于河。仅掌军事的忽必烈仍关注漠南的民事刑法:蒙哥新任的燕京等处断事官牙鲁瓦赤与不只儿随意诛戮民众,一日杀二十八人,其中一人盗马已杖而释放、因有人献环刀竟追还手斩之,忽必烈责之曰"凡死罪必详谳而后行刑,今一日杀二十八人,必多非辜;既杖复斩,此何刑也",不只儿错愕不能对。当时赶来晋见的地方官大多是请求开恩庇护的,只有兵马使袁湘面陈本路军户困乏之弊与相应革除办法,忽必烈采其言而赞赏之,并训戒其他官吏言私不言公的做法;巩昌总帅禀告新城益昌赋税徭役免除事宜的请求亦获批准,总领漠南的忽必烈由此在陕甘一带留下体恤民苦、秉公不徇私的美名。宪宗三年(1253年)蒙哥分赏诸王,允许忽必烈自择南京(汴梁)或京兆一地,他采纳姚枢建议选了京兆;宪宗六年(1256年)蒙哥又以京兆户口过少,特意为他增封怀庆路。

分赏之后,忽必烈以便宜之权治理河南等地,并负责其京兆分地与陕西地区的统辖管理。在封地中他延续此前政策,任用部分中原士大夫、兴立屯田、兴复吏治、恢复农业、建立学校,使关陇地区的吏治有了明显进步;他运用汉法成功治理,进一步取得北方汉族地主阶级的拥护,其中的代表人物通过交相引荐聚集在他的幕府里,称他为"圣王",他还成功拉拢到部分汉地世侯的支持。在选择驻屯地点上,他起初把与蒙古风俗接近的突厥后裔居栖处回鹘当作首选,后来听取木华黎之孙霸突鲁的意见,决定打破游牧旧习、迁于金莲川一带:宪宗六年(1256年)他命刘秉忠卜地于桓州东、滦水北的龙岗,建造北连朔漠、南控中原的开平城,作为自己在漠南的固定驻所。至此他拥有封户四万五千余户,是蒙哥统治时期获得汉地食邑封户最多的宗王。京兆分地受封的当年,他又奏请割河东解州盐池以供军食,立从宜府于京兆、屯田凤翔、募民受盐入粟、转漕嘉陵,遣王府尚书姚枢立京兆宣抚司以孛兰及杨惟中为使,关陇大治,又立交钞提举司印钞以佐经用。

宪宗二年(1252年)南宋军队攻打河南边地,忽必烈因而请求蒙哥在河南设经略司,蒙哥同意并以忙哥、史天泽、杨惟中、赵璧为使,陈纪、杨果为参议,令其屯田唐、邓等州,授以兵牛,"敌至则御,敌去则耕",另置屯田万户于邓、完城以备;同年六月忽必烈前往曲先脑儿觐见蒙哥,奉命率军十万出征西南的云南。这是他总领漠南后承担的第一项重大军事征伐:七月远征军自漠北祭旗出发,全军军权由大将兀良哈台节制管领而忽必烈居上统辖,十二月渡黄河,次年春经原西夏腹地盐、夏二州,八月到达临洮,九月抵忒剌,随后兵分三路——兀良合台率西路军由晏当路、诸王抄合与也只烈率东路军由白蛮、忽必烈亲率中路军。由于四川中南部大部分地区仍被南宋控制,三路军队只能取道吐蕃东部等几无人烟之地艰难跋涉;经雪山时山路盘旋曲折,所有人都须徒步而行,忽必烈因患足疾,不得不由随从背负而行。十月过大渡河,军队在山谷中行进二千余里,忽必烈率劲骑行进于前;入大理境后,蒙古军乘革囊与木筏渡金沙江,攻下众多砦栅。十二月忽必烈所率中路军先行包围大理城,兀良合台的西路军在攻取若干城寨后也抵达大理城下。忽必烈先派三位使者入城劝降而被大理人杀死;大理皇帝段兴智背城出战被蒙古军打败,忽必烈下令攻城并亲自登临高处视察城中战况,是夜大理守军溃败,段兴智与高泰祥率众逃遁。入城之后忽必烈最初因三使者被杀大怒、一度欲屠城,但在张文谦、刘秉忠、姚枢等人劝说下特免杀掠,并命姚枢裂帛为旗大书"止杀"分头号令各街巷,使一城军民安定;姚枢还搜集了大理的图书档册,忽必烈又令大将也古等领兵追击大理残部,擒杀高泰祥于姚州。宪宗四年(1254年)初他班师北还,留兀良合台戍守云南、以刘时中为宣抚使抚治云南;同年秋段兴智投降,大理灭亡。

远征大理的成功,展示了忽必烈的军事才能,也有助于他在后来的汗位争夺中赢得蒙古诸王贵族的拥戴;他本人对此役极为重视,直到二十余年后仍能记忆,并以此比于成吉思汗的西征。然而他在辖地实行"新政"虽成效颇著、很得中原人心,却不免侵害了惯于肆意征索的贵族们的利益;加之藩府势力日益壮大,必然引起蒙哥的疑忌,一些贵族大臣又不断进谗,使兄弟之间在汉地政策与权益上的矛盾日深。宪宗七年(1257年),蒙哥命陕西行省大员阿蓝答儿等查核京兆、河南财赋,从河南经略司、京兆宣抚司的官员中罗织一百余条罪状,意在除灭忽必烈所信用之人、削弱其势力。忽必烈采用姚枢建议,送家口前往和林为质,自己于十二月亲赴也可迭烈孙之地入觐蒙哥;蒙哥见皇弟遵旨而来开始转怒为喜,朝会之后两次亲自为忽必烈斟酒,忽必烈拜退如礼,兄弟二人相对泫然涕下。蒙哥竟不让忽必烈禀白情况便下令停止钩考,但仍尽罢其所设置的行部、安抚、经略、宣抚、都漕诸司,迫使他交出邢州、河南、陕西三地区的权力。

宪宗八年(1258年),蒙哥兴师伐宋,忽必烈初以足疾家居休养,后因负责东路的诸王进攻襄、郢无功受谴,蒙哥授命忽必烈代总东路军。他在开平东北行祭旗礼后正式出兵南下:宪宗九年(1259年)春会诸王于邢州,五月驻小濮州,征东平宋子贞、李昶访问得失;七月次汝南,命大将拔都儿等前行、备粮汉上,并戒诸将毋妄杀,命杨惟中、郝经宣抚江淮;有军士犯法者被缚送有司、请示后戮以徇众,"诸军凛然,无敢犯令者";八月渡淮,入大胜关而宋戍兵皆遁。同年七月,蒙哥在久攻钓鱼山不下、转而南攻重庆的过程中死于金剑山;九月忽必烈从使者处得知兄长死讯,使者促其北归,他却说"吾奉命南来,岂可无功遽还",仍继续南征,围攻长江中游的鄂州,并以军接应从云南北上的兀良合台军。其间有人派使者密报,称和林的众臣谋立其幼弟阿里不哥,且阿里不哥已派阿蓝答儿在开平附近调兵、以脱里赤为断事官,有夺取汗位的企图,请忽必烈速返;年底郝经上《班师议》陈述必须立即退兵的理由,坚定了他的决心。他声称要进攻南宋都城,留大将继续围攻鄂州以增加军事压力,不久宋鄂州守臣遣使请和、约定割地并送岁币,他即日撤兵轻骑北返燕京。

中统元年(1260年)初,忽必烈率军抵燕京并在近郊驻扎,解散了脱里赤征集的民兵,"民心大悦"。早在事态尚微妙时,他就派廉希宪到军前结欢于成吉思汗幼弟的孙子、在东道诸侯中居长的塔察儿,相约"若至开平,首当推戴,无为他人所先";阿里不哥则竭力诱使他回到草地以便逼迫就范,而忽必烈清楚地意识到自己在控制和调动进入汉地的蒙古军及汉军方面拥有莫大的优势与便利,因而不肯轻易离开经营有年的中原而贸然北上。双方使臣往返交涉不断,矛盾日趋激化。三月二十四日,他在开平召开忽里台大会,塔察儿"率先"劝进,移相哥、忽剌忽儿、合丹、阿只吉等合辞推戴,于是他登基成为大蒙古国皇帝。在践祚次月发布的《皇帝登宝位诏》中,他自称"朕"、称蒙哥为"先皇",明确提出"祖述变通""稽列圣之洪规,讲前代之定制"、提倡"文治"的政治纲领,其基本精神是要更改蒙古旧制、采行汉法,建立与中原经济基础相适应的中央集权政权;五月十九日又发布《中统建元诏》,正式建立大蒙古国的第一个年号"中统",以明确强调新政权之为中朝正统、"天下一家"的地位。登基后他在中央设中书省,在各地分设十路宣抚司,任用汉人儒士或祖居中原者任职,并采纳廉希宪之言,立高丽世子王倎为其国王、遣归本国,"不烦兵而得一国"。

阿里不哥之争是忽必烈即位后最紧迫的问题。中统元年(1260年)七月,他将燕京宣慰司升为燕京行中书省,以王文统、赵璧并以中书省平章领行省事,该机构实际上承担了当时朝廷临时行政中枢的职能;与此同时他毫不迟疑地征调、组编忠于自己的精锐部队以保卫大汗、戍守北方各地,尤其是燕京、开平一线心腹地区:由于蒙哥的怯薛大军在扶柩北归后大都滞留漠北,他便在潜邸宿卫的基础上迅速扩充、重建大汗的怯薛,又多次征集各地兵员、以亲信董文炳等统领新组建的部队。为防范阿里不哥,朝廷将马匹粮食大量运至漠南沿线,完成扼守大漠南缘、伺机渡漠远征的战前部署,同时对南宋保持克制以集中力量解决阿里不哥。得知忽必烈抢先召开忽里台后,阿里不哥只得匆忙于同年五月在驻夏据地阿勒泰山中召集留守漠北的诸王宗戚举行大会并被拥立为大汗,蒙古帝国于是出现两大汗相抗衡的局面。忽必烈留人守和林、自己退回漠南,并派军援助宣抚京兆的廉希宪,击杀了在陕甘一带握有重兵而支持阿里不哥的刘太平等与阿蓝答儿,稳定了关陇局势。

中统二年(1261年)初,他在开平集会、会议军国大政、调整行政中枢;同年秋阿里不哥举兵东来、用计诓骗移相哥而击溃其部、占领和林。十月忽必烈率诸路汉军与蒙古诸王所部再度北征,与阿里不哥大战于昔木土脑儿之地:诸王合丹等斩其将合丹火儿赤及其兵三千人,塔察儿与合必赤等分兵奋击、大破之、追北五十余里,忽必烈亲率诸军蹑其后,其部将阿脱等降,阿里不哥北遁;他随后诏免今年赋税,分蒙古军为二部把守居庸口、古北口,亲率诸万户汉军及武卫军驻潮河川,又命诸路市马二万五千余匹以授蒙古军之无马者,诏汉军屯怀来、缙山。是年冬末师还,"诏撤所在戍兵,放民间新签军",形势出现缓和迹象。次年漠北发生饥荒,忽必烈又禁绝通往和林的粮道;阿里不哥因粮饷不继而西迁攻击察合台汗阿鲁忽,于是忽必烈所部不战而收复和林。中统五年(1264年)阿里不哥因驻地出现饥荒、军心涣散,只得向忽必烈输诚,长达五年的汗位纠纷由此结束。阿里不哥的失败意味着草原诸王保守势力受到挫折,客观上为蒙古军事贵族中主张"祖述变通"以"补偏救弊"的一派把统治中心从碛北移到漠南、从而更便利于采纳汉法创造了契机。

在与阿里不哥鏖战的同时,中统三年(1262年)春管理益都行省的李璮乘机叛乱,被忽必烈派兵迅速镇压。李璮之乱强烈引起忽必烈对手下部分汉臣与汉人世侯的猜忌:李璮的岳父、中书平章政事王文统以与李璮"同谋"的罪名被诛杀,廉希宪、商挺、赵良弼等藩邸旧臣也受到牵连追究。此后他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废除汉人的世袭制度、削弱这些世家的军权,在地方上实行军民分治,立机构统一调度侍卫亲军和各地的蒙古、汉军万户,一方面加强中央集权,一方面严密对汉人的防范;又在各级政权中引用色目人分掌事权,使与汉人官僚相互牵制。在这样的政治意图下兴建的新王朝,其创制立法始终着眼于在保持蒙古贵族统治特权的前提下对旧制作必要更改,使政权机构能在大体上符合汉地的统治需要、又足以确保蒙古贵族的既得利益。

新王朝的都城与国号也在数年间定型:中统四年(1263年)五月升开平为上都,中统五年(1264年)八月下诏将燕京改名中都、作建都准备,十六日发布《至元改元诏》取《易经》"至哉坤元"之义改"中统五年"为"至元元年",并相继下诏改变官员俸禄、考核、品级与地方行政区划;经过自中统元年至元初年的增改损益,新王朝的各种制度大体确立。至元八年(1271年)底,他取《易经》"大哉乾元"之义将国号由"大蒙古国"改为"大元",从大蒙古国皇帝变为大元皇帝;至元九年(1272年)二月改中都为大都、宣布在此建都,标志着新王朝政权建设的完成。

对外征伐的失败与社会负担的转嫁互相叠加。为满足频繁征战的需要,沉重的赋役被转嫁到人民身上,引发社会动荡:元朝为东征日本而要求江南人民服役造船,导致不少人发动反元起义,规模最大的是福建的起义,小规模的"盗贼"不下二百处。《元史·崔彧传》载崔彧进言"江南盗贼,相挻而起,凡二百余所,皆由拘刷水手与造海船,民不聊生,激而成变",请姑止日本之役、量民力而调度军需、给物价必以实、召募水手当从其所欲,待民气稍苏、我力粗备,三二年后东征未晚,世祖却以为其言不切,答以"尔之所言如射然,挽弓虽可观,发矢则非是矣"。到至元二十六年(1289年)"盗贼"更达四百余处;不过这一时期的起义往往未成规模,故被政府一一镇压。至元二十九年(1292年)他还派兵进攻爪哇,次年损兵折将而归。

宗藩与西北的战事,则贯穿其统一之后的岁月。在争夺汗位时多数西道诸王支持阿里不哥,忽必烈为争取宗王势力的支持,默认了术赤兀鲁思、察合台兀鲁思等后王对各自封地的合法统治权;建立元朝后他继承了原蒙古帝国的法统(号"薛禅汗"),但窝阔台兀鲁思的海都(本为忽必烈提名)很快转为支持反对他。他命察合台的八剌进攻海都,先胜后败,结果术赤、察合台、窝阔台系诸王在至元六年(1269年)的塔剌思会议上决定联合反对忽必烈。为遏制日益强大的海都势力,他于至元八年(1271年)命北平王那木罕建幕庭于阿力麻里,至元十二年(1275年)七月又以安童增援阿力麻里、助那木罕镇边;至元十三年(1276年)那木罕所部脱帖木儿先叛,继而诱引昔里吉(蒙哥子)、药木忽儿(阿里不哥子)等实行兵变,企图与海都结盟以对抗元廷,并在返回拖雷系诸王份地的途中与另一支叛王联合。至元二十四年(1287年),东道的斡赤斤后王乃颜叛乱,忽必烈亲征,六月双方会战,汉军力战击溃叛军,乃颜被擒杀;乃颜败死后其他东道叛王仍不断起兵作乱,并两次进入高丽骚扰,至元二十九年(1292年)元朝才完全平息乃颜余部的叛乱,中央政府对辽东地区的统治由此获得巩固。至元二十五年(1288年)海都方面重新拉开战幕、兵锋直逼岭北,次年元朝岭北驻军在皇孙甘麻剌等率领下逐敌直至阿勒台山,岭北局势基本稳定。总体而言,元朝在西北的军事行动并未获得很大成果,反而屡屡引发海都为维护西北宗王势力范围而起兵称乱;忽必烈为保持号令诸藩兀鲁思的大汗地位,必须确保"祖宗根本之地"岭北的稳定,但又难以同时保持对西域的绝对控制力,遂被迫收缩在西北方向的战线,以别失八里等处作为元朝在西北前沿的边城。

在宫室与继承上,按照蒙古习俗他置四斡耳朵、分处四皇后,大斡耳朵属于最受宠爱且禀性聪明的长妻察必皇后;至元十八年(1281年)察必去世,他继娶其妹南必为后。数年后,太子真金因所谓的"禅位风波"忧惧不已、英年早逝,这对晚年的忽必烈及其所推行的汉法事业都是一次沉重打击。

真金死后,忽必烈于至元三十年(1293年)将"皇太子宝"授予真金第三子铁穆耳,命其抚军于北边。他中年以后因患足疾经常卧榻办公,对朝政逐渐力不从心,已很少有二三十年前果敢进取的意志,遇事往往迟疑反复;晚年的他主要凭藉政治经验与手腕,使蒙古、色目大臣和汉、南人朝臣之间互为制约、保持平衡,以此维持朝政。由于他体弱多病、相臣常不得入见,往往通过皇后南必奏事,南必因此得以干预国政。至元三十一年(1294年)正月初他病重,托付皇孙铁穆耳于知枢密院事伯颜;正月二十二日(1294年2月18日)在大都紫檀殿病逝,在位三十五年、享年八十岁。同年五月元成宗铁穆耳为他上尊谥"圣德神功文武皇帝"、庙号世祖,蒙古尊号为"薛禅汗"("薛禅"犹华言大贤)。与此前的蒙古诸汗一样,他被安葬于起辇谷,从诸帝陵。

在制度的建设上,忽必烈即位后基本上采纳刘秉忠、许衡等人的建议,逐步实行"汉法",大体沿袭金、宋旧制,同时对蒙古"旧俗"加以改造。至元四年(1267年)他下令建造宗庙并制作祭奠祖先所需的祖宗牌位,又选定国家的历法——这是农业社会统治者必不可少的工作;他鉴于本朝"舆图之广,历古所无",认为像汉唐那样以初起之地或始封之邑为国号都不足以显示其盛大,遂于至元八年(1271年)取《易经》"大哉乾元"之义以"大元"为国号;在建元表岁、建立国号的同时,他采纳刘秉忠等人的建议,适应统治地区南移的特点,将金朝的中都改名大都,并于至元十一年(1274年)正式迁都于此。

中央与地方的机构设置也在此期定型。他根据汉族谋臣的建议采用唐、宋以来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并有所改进:中央的统治机构有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等,中书省总理全国行政事务,元初中书省、尚书省曾一度并存而尚书省专管财赋、不久并入中书省;中统四年(1263年)他沿宋、金旧制设枢密院负责全国军务——自成吉思汗建国以来一直没有专门总领全军的机构,蒙古军队由大汗与宗王各自统领,枢密院的设置标志着元朝军事制度的逐步完善;至元五年(1268年)他为纠正"任职者多非其材,政事废弛"的现状,根据汉臣建议在中央设立御史台,"为天子耳目"、负责"纠察百官善恶"、谏言"政治得失"。他还赞同以中原传统方式记载元朝历史,将前代机构合并为翰林兼国史院、提高级别并扩大规模,赋予其修史以外的更多职能,另立机构专门典理蒙古文书制造。地方上,元朝行政机构继承金制并加以改造:金朝尚书省臣前往地方统领军政称"行尚书省事",元朝建立后忽必烈派中书省臣赴地方执政,作为中书省的临时派出机构称"行中书省事",此后"行省"变为固定的地方最高官府名称并成为地方行政区划的名称。他所设置的行省主要有江淮(江浙)、江西、湖广、云南、四川、陕西、甘肃、辽阳、河南九行省;行省制度是中国政治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奠定了明清以来直至现当代省制的规模。在少数民族与边疆地区,他还设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吐蕃地区由中央的宣政院直接管理。

主要事迹

建立元朝与组织中央政权 忽必烈在汗位战争中依托漠南汉地建立军政中心,先后设置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和行中书省等机构。1271年(至元八年)定国号“大元”,并营建大都、建立大都与上都并行的政治运行方式。元朝采用了中原王朝的官制、年号、太庙和法律形式,也保留蒙古贵族的封地及军事组织;这一组合成为元初国家制度的基础。 ### 征服南宋与安定新附地区 襄阳、樊城之战突破南宋长江防线,伯颜率军东下后,临安于1276年(至元十三年)降元。南宋残余政权坚持至1279年(至元十六年)崖山战败。忽必烈要求将领减少杀掠,并在临安降元后颁布安民诏、留用当地官员;征服过程仍伴有战争破坏,安抚政策也不能消除新附地区的政治和社会摩擦。 ### 推动农政、漕运和货币制度 忽必烈设置农业管理机构、推动屯田和水利,组织编修农书;为供应大都和军政机构,又扩展海运及济州河、会通河、通惠河等运输工程。中统钞、至元宝钞的发行使纸币成为帝国财政与贸易的重要工具,但持续的军费和后期增发也削弱了币值稳定。上述政策既促进经济联系,也反映统一后国家财政需求不断增长。 ### 对外战争与边疆经营 忽必烈以高丽为盟友及军事基地,组织两次征日,并出兵交趾、占城、缅甸和爪哇;这些行动未能全部达成使对方臣服的目标。对蒙古西北诸王的战争则贯穿其统治后期,乃颜之乱被平定后,海都势力仍与元廷争夺草原和西域控制权。

在大都与制度方面,至元十年(1273年)大都宫殿建成,次年正月元旦忽必烈在正殿接受朝贺,元朝从此定都大都;中书省、御史台、枢密院均置于大都,省台大员随皇帝巡幸上都时则在彼处置分省、分台。地方上他建立行省之制,两都畿辅成为元朝的腹里;为加强对边疆地区的管理、开辟中外交通,又在各地建立站赤(驿站)与相关的军政机构,巩固了对全国各地的统治。就整体而言,元朝政权取法于中原前代王朝的体制,与中原的封建经济基础大体相适应,但仍保留了不少蒙古旧制;中央集权政治的重新确立恢复了正常的统治秩序,把对人民的赋役剥削限制在一定数额之内,较此前之混乱是一大进步。他很重视社会生产的恢复与发展,采取了一些有利于农业和手工业的措施:立司农司、垦荒屯田、兴修水利、限制抑良为奴;在其统治期间社会经济逐步恢复、有些地区有所发展、边疆地区得到开发,出现"户口增,田野辟"的景象。与此同时,元朝也保留了分封采邑(投下)制、遍及生产领域的驱口制、贵族世袭的选举制度以及民族压迫政策等,这些制度终元一代保留下来,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使社会矛盾愈益激化。

对宋战争则是他统一事业的后半段。即位之初为集中力量对付阿里不哥,他对蒙宋边境实施以防为主的策略,力求维持和平或休战状态:中统元年(1260年)四月派翰林侍读学士郝经出使南宋、力图谈判,但专制南宋国事的贾似道为隐瞒自己在鄂州之战中媾和的行为,竟将郝经秘密拘留于真州长达十六年,蒙(元)宋议和之望由此断绝。击败阿里不哥夺得汗位后,他积极谋划新一轮对宋战争:至元五年(1268年)用宋降将刘整之策改变主攻四川的方略,命阿术、刘整等率大军围困南宋重镇襄樊;至元七年(1270年)刘整奉命在襄樊前线造战舰、练水军,并用威力巨大的回回炮攻城,宋廷数次派重兵破围均未成功;至元十年(1273年)樊城先被攻破,继而襄阳守将投降。攻下襄樊后阿术奉命移军略淮东、游弋于城下,但直到此时忽必烈仍未最后下定一举灭宋的决心;至元十一年(1274年)正月阿术入觐坚请出兵平江南,他诏令相臣会议,史天泽也力主平宋,几经犹豫以后他终于接纳阿术、刘整等人的建言。三月他调兵数十万、分三路攻宋:以伯颜、史天泽(不久后因病返回)、阿术、吕文焕行省荆湖,由江汉伐宋、作为主攻方向;以合答、刘整、董文炳等行省淮西(八月改为行枢密院),驻扎正阳,"南逼江,断其东西冲";以淮东元军授大将察罕统一节度配合攻宋。临行前他要求伯颜以宋朝大将曹彬为榜样、不嗜杀掠,"为吾曹彬可也"。伯颜与阿术统中路取鄂州、汉阳等地,沿长江东下取黄州、蕲州、江州、安庆、池州等地,于至元十二年(1275年)二月大败宋宰相贾似道军于丁家洲,收降太平州、滁州,下建康,不战而降镇江;入秋后阿术又在镇江水面击破宋将所部舟师,宋军自此失去与元军正面作战的能力。至元十三年(1276年)初,元军至临安城下,宋廷奉表投降。

灭宋之后的南方治理,与军事征服同样重要。至元十三年(1276年)初元军至临安城下,宋廷奉表投降;此后元军着手消灭宋的残余势力,迫使南宋益王、卫王朝廷一路南奔,至元十六年(1279年)双方在崖山外海进行大海战,宋军战败,南宋至此灭亡。临安降元后淮东、四川等地也渐次被攻克,南宋版图全为元有,元朝正式实现了自唐朝以来的又一次大一统。元朝对江南的征服伴随着一定的杀戮与破坏,但在忽必烈"不嗜杀人"与尽力谕降安抚的政策指导下,这种行为受到相当程度的节制:伯颜入临安后执行忽必烈"奉扬宽大,抚戢吏民"的政策,忽必烈也委付南人官僚就便管理、以"安业力农",这对恢复南方的社会秩序起了重要作用。

然而全国统一以后,他的保守、嗜利与黩武等消极面都有所发展,采行汉法、改革旧制的工作陷于停顿。早年追随他并在元朝创制中起过重要作用的汉人官僚,或逐渐被疏远、或相继谢世;自王文统被杀后,他所依任的理财大臣是察必皇后与他的家奴、回回人阿合马。阿合马长期主管中央财政,理财措施主要是整顿并增加盐、茶、商、酒醋等税课、官为局卖,对各地帐籍进行"理算"、追征欺隐逋欠的财赋;在国家多事、急需用钱的情况下,他在社会经济尚能承受的范围内保证了国家的必要收入。凭借理财聚敛的本事,阿合马权势日重,一度官至中书省左丞相兼领要职、常主持朝廷庶政,在为官方搜刮的同时也积极为自己牟取私利;而忽必烈因阿合马的聚敛政策满足了应付国家浩繁支出的需要、且其人"狡黠诙谐、善于向主人表白的奴才习性"颇招自己喜爱,因此始终偏袒阿合马,逐渐疏远不满于阿合马所为的汉族儒臣,这促使朝政进一步向黩武嗜利的方向发展。

汉人儒臣许衡、廉希宪、张文谦等在受到儒学影响的蒙古勋贵支持下与阿合马一派相争,而阿合马被刺杀的事件则成为当时社会矛盾加剧的体现。此事发生之后,忽必烈更加不信任汉人臣僚,且对在大都的前南宋宗室采取防范与迁徙政策,还支持和纵容江淮释教都总统杨琏真迦挖掘毁坏南宋诸帝陵墓。阿合马死后,中书省右丞相在真金的支持下清除阿合马党羽、改革吏治、汰废冗官,但未能解决理财问题,其当政不过两年元朝财政已陷入崩溃,政府不得不靠多印钞票来平衡收支;至元二十一年(1284年)忽必烈又先后任汉人卢世荣等专理财政,试图解决愈发严重的通货膨胀、"百物愈贵"的问题,但都以失败告终;"汉法派"也在至元二十二年底(1286年1月)真金去世后彻底失势。

同一时期他接连派遣军队对外征伐,结果多以失败告终:至元十一年(1274年)以归顺元朝的高丽为基地,派蒙古及高丽联军二万五千人、船九百只攻击日本,登陆后与日军接战,因夜中台风来袭而撤退,半数以上士兵淹没海中;至元十八年(1281年)再分兵两路渡海攻日本、兵力达十四万,因日本已有防备,元军作战未曾得利,又遭台风袭击、毁船无数,将领乘巨舰逃归,被遗弃的士兵则被剿杀或发配为奴。至元十九年(1282年)发兵远攻占城(今越南南部);至元二十一年(1284年)发兵攻安南,次年因疫疾而撤退、遭安南军队追击而损失惨重;以后再度攻安南,虽一度攻入其都城,但回师时遭追击,重演初攻安南的结局。这些海外与南方的远征,与其在国内推行的聚敛政策相互叠加,使元朝在统一之后很快陷入财政与民力的双重困境。

在对边疆与地方的管理上,忽必烈的做法是双层并存:在南方与内地设行省、推行统一的吏治,但在北方和东北地区仍承认蒙古诸王的权利,中原各地的贵族食邑也可以照样世袭,蒙古原来的旧制在一定程度上被保留下来,由此出现了诸王、封君与行省并立的局面。出于统治的需要,他对各级官吏的任用与调整尤为留心,极为注意任用贤能、惩治贪污:至元十一年(1274年)下诏,凡有不勤于工作的官员,无论汉人、回人一律诛杀、籍没其家,另有大量以贪污、盗窃罪名被处死者。他的为政宗旨是"顺民心之所欲者行之,所不欲者罢之";又规定官吏受贿或仓库官侵盗而"知而不纠者"按程度轻重论罪,各级官吏犯赃罪者"轻者杖决,重者处死",言官如不及时揭举则与受赃者一同论罪。有研究者因此认为忽必烈时期是"元代政治最清明的时期"。

农业与水利是他施政的重点。蒙古人南下后草原相对落后的生产方式曾冲击先进的生产区域,社会经济出现暂时的破坏与衰退;忽必烈即位后清楚地意识到"夫争国家者,取其土地人民而已""国以民为本,民以衣食为本,衣食以农桑为本",因此实行以"农桑为急务"的政策:设立专管农业的官署、编成《农桑辑要》颁行全国以指导农业生产,不仅在中书省与各路设立专门负责农业生产的机关,而且派出督促农业的官员,还责成各级官吏、各有关部门甚至提刑按察司都要过问农业,并把农业生产好坏作为官吏升降的主要标准;为达到开发土地、增加户口的目的,他发布了一系列命令,大力禁止蒙古军队的掠夺、屠杀及其他破坏农业生产的行为。这些措施使全国的农业生产与社会经济得到缓慢发展,即使因战争严重破坏的中原地区农业也逐步恢复、户口得到增长,王磐在《农桑辑要·原序》中赞"民间垦辟种艺之业,增前数倍",而《元史·食货志》则称"故终世祖之世,家给人足"。边疆地区的社会经济在漠南支援下也得到长足进步:和林城因朝廷岁出金缯布币糇粮以实之,转输月日相继,又捐数倍之利募民入粟,遂为殷富;云南的农业、水利和蚕桑在这一时期都有很大发展,南诏以来流行于该地的"儒释文化"逐渐向内地的封建汉文化靠拢。为备荒救济,他在丰年由官府收购余粮贮藏于国仓、荒年谷价上涨时开仓免费分发谷物,并组织公众救济、将稻米等定期分发给急需的家庭;中统元年(1260年)诏令要求地方长官对老学者、孤儿、病弱者提供救济,至元八年(1271年)的法令还号召建立医院。

水利与漕运方面,他命郭守敬开玉泉水通漕运,又令王允中开漳、澄、洋等河灌溉农田,还命郭守敬巡视原西夏地区河渠、准备整治河西水利;至元十七年(1280年)命都实考察黄河源头并发动肃州等地军民凿渠灌田,至元二十年(1283年)开凿海道运粮,至元二十六年(1289年)下诏开凿会通河,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经郭守敬建议又开凿从大都到通州的通惠河——自此南北大运河全线开通,连接海河、黄河、淮河、长江和钱塘江五大水系,加强了大都与富庶的江南地区的联系。农业的发展也推动了手工业与国内外商业贸易:他虽继承"以农桑为本"的重农政策,却实行保护、发展商业的方法,破格任用各族商人出任中央政府高官与各级官吏,其中花剌子模商人等先后以理财之能爬上高位;在位三十余年中大部分时间利用这些人理财经商,他们为元朝积聚财富、支持了征服战争并解决财政困难,却也因此得罪其他官僚与汉族地主阶级,而他在汉人地主与汉化较深的蒙古贵族的压力下又时有处罚商人之举。元廷还直接派人经营多种官营商业、实行政府垄断专利,蒙古贵族也多与商人结合从事商业或进行高利贷剥削,因此元朝的商业、交通与中外经济文化交流都比较发达。

货币方面,他大力推广纸币使其成为财政的基础:中统元年(1260年)即发行中统钞,各地通用并可用于交纳赋税,同时在各地设平准行用库、拨付白银作发行准备以调剂物价、推行钞法;中统钞虽以文、贯为单位,但发行准备是白银,一贯中统钞值白银一两,意味着货币向银本位方向过渡。中统钞有白银作十足保证、发行量又不大(至元十年前每年不超过十万锭),政府又随时用银收回旧钞,所以在颁行之初钞值稳定、行用十七八年也未发生贬值;至元十三年(1276年)他收兑江南流通的纸币、禁用铜钱,中统钞也由木版印刷改为铜版印刷以统一全国纸币;但随着发行额大增,其购买力开始不稳定、此后一再贬值,统一后的元朝继续使用纸币并整顿钞法、规定金银收兑价格,至元二十四年(1287年)又发行至元宝钞。

人物关系

  • 孛儿只斤·铁木真:祖父,蒙古帝国建立者。
  • 孛儿只斤·拖雷:父亲,成吉思汗之子。
  • 唆鲁禾帖尼:母亲,拖雷正妻。
  • 孛儿只斤·蒙哥:兄长,大蒙古国大汗;任命忽必烈经营漠南。
  • 孛儿只斤·旭烈兀:弟弟,蒙古西征统帅及伊儿汗国建立者;争位期间支持忽必烈。
  • 孛儿只斤·阿里不哥:弟弟,1260年至1264年间的汗位竞争者。
  • 察必:皇后,忽必烈早年重要政治支持者;1281年去世。
  • 南必:继任皇后,忽必烈晚年参与传达朝政。
  • 孛儿只斤·真金:儿子、皇太子;先于忽必烈去世。
  • 孛儿只斤·铁穆耳:孙子,忽必烈指定的继承人,后为元成宗。
  • 刘秉忠:藩邸幕僚,参与都城和制度规划。
  • 姚枢:幕僚及顾问,参与汉地治理与漠南政策讨论。
  • 许衡、窦默、赵璧、张文谦:儒臣或行政顾问,参与制度与政务建设。
  • 伯颜:元军将领,统率伐宋主力并攻取临安。
  • 阿合马、卢世荣、桑哥:先后主持或参与财政事务的理财官员,均因施政问题遭到朝廷处置或批评。
  • 郭守敬:水利与天文官员,主持通惠河工程及相关水利事务。

历史评价

《元史·世祖本纪》肯定忽必烈“度量弘广,知人善任使,信用儒术”,并将其制度创建视为元朝一代之制形成的重要原因。郝经在《再与宋国两淮制置使书》中称其乐贤下士、宽仁爱人;这类评价写于忽必烈仍在与南宋对峙之时,带有政治劝说和争取承认的语境。 后世史家对其评价并不只有一面。魏源、毕沅强调其统一南北、建立制度和任用儒臣,也指出理财聚敛与对外战争造成的负担;屠寄则将其前期制度建设与后期频繁用兵、财政困窘并置评价。近现代研究多把忽必烈的统治视为蒙古帝国向元朝国家形态转变的关键阶段,同时关注蒙古旧制、汉地制度和多族群统治之间的张力。评价其功过,需要同时考察建制、征服、经济政策及帝国边疆战争,不能只以统一或失利一项概括。

局部关系图谱

赵㬎↗对方词条关联本词条

忽必烈接受南宋投降,封赵㬎为瀛国公,并以公主妻之

文天祥↗对方词条关联本词条

元世祖,爱其才,亲自劝降未果,后惋惜其死

赵孟頫↗对方词条关联本词条

元世祖,接见赵孟頫并授官,对其极为赏识

刘整↗对方词条关联本词条

刘整降元后受忽必烈重用,献先取襄阳之策,忽必烈曰“朕意决矣”

弘吉剌·察必↗对方词条关联本词条

察必的丈夫,元世祖。察必在潜邸时期即侍奉左右,最受宠爱,在忽必烈夺位和治国过程中多有匡正之功。

罗追坚参·贝桑波↗对方词条关联本词条

元世祖忽必烈,八思巴为其上师,被封为国师、帝师,为其灌顶,受命创制蒙古新字,兼领总制院事。

刘秉忠↗对方词条关联本词条

刘秉忠侍从忽必烈三十余年,为其重要谋臣,深受信任,言听计从

史天泽↗对方词条关联本词条

元世祖,史天泽全力支持其即位,任中书右丞相,是元朝最早的汉人丞相。

贾似道↗对方词条关联本词条

鄂州之战与贾似道签订和约,后丁家洲之战拒绝其求和

赛典赤·赡思丁·乌马儿↗对方词条关联本词条

忽必烈即位后重用赛典赤,历任宣抚使、中书平章政事、陕西四川行省平章政事,至元十一年(1274年)任命其为云南行省首任平章政事

克烈·唆鲁禾帖尼↗对方词条关联本词条

唆鲁禾帖尼次子,大蒙古国大汗及元朝建立者;死后为母亲追谥。

留梦炎↗对方词条关联本词条

留梦炎降元后,忽必烈对他颇为优礼,历任吏部尚书、礼部尚书、翰林学士承旨。忽必烈曾评价他依附贾似道、无大臣风节。

卢世荣↗对方词条关联本词条

卢世荣的举主与支持者,对其理财措施多予采纳并加以保护,后因其被弹劾而将其下狱处死

许衡↗对方词条关联本词条

元世祖,五次征召许衡,委以京兆提学、国子祭酒、中书左丞等职

玉昔帖木儿↗对方词条关联本词条

元世祖忽必烈召玉昔帖木儿入朝,赐号'月儿鲁那颜',特许不称名,先后任命其为怯薛官、御史大夫、太傅等要职。

答剌麻八剌↗对方词条关联本词条

祖父,元世祖,对答剌麻八剌颇为钟爱,曾诏令其出镇怀州

哈剌哈孙↗对方词条关联本词条

世祖录用功臣后代,命哈剌哈孙掌管宿卫,委以重任

弘吉剌·南必↗对方词条关联本词条

元世祖忽必烈的第二任皇后,至元二十年(1283年)纳为皇后,继察必皇后守正宫

耶律铸↗对方词条关联本词条

忽必烈曾救耶律铸于失烈门事件,后两度任命其为中书左丞相。

康里脱脱↗对方词条关联本词条

世祖见脱脱骨气沉雄,命入宿卫

完泽↗对方词条关联本词条

至元二十八年拜完泽为中书右丞相,临终遗诏命完泽保护朱清、张瑄

阿术↗对方词条关联本词条

元世祖,阿术的君主,先后任命其为征南都元帅、平章政事、中书左丞相

元朝↗时代关联

大蒙古国;元朝;元

孛儿只斤·拖雷 · 尚无对应词条

父亲,成吉思汗之子。

孛儿只斤·蒙哥 · 尚无对应词条

兄长及大汗前任,曾委任他经营漠南。

孛儿只斤·阿里不哥 · 尚无对应词条

弟弟,汗位竞争者。

察必 · 尚无对应词条

正妻,元朝皇后。

真金 · 尚无对应词条

儿子,曾立为皇太子,先于忽必烈去世。

伯颜 · 尚无对应词条

将领,统军伐宋。

同朝代关联人物

参考书目

  • 宋濂等:《元史》卷四《世祖本纪一》、卷五至卷十七《世祖本纪》。用于核对即位、施政、征战、建制和逝世等事项;相关记载由双百科全文引用并可与本地《元史》文本对照。
  • 毕沅:《续资治通鉴》;魏源:《元史新编》;屠寄:《蒙兀儿史记》。用于核对后世对制度建设、财政用人与对外战争的不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