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元1285年 — 公元1320年
孛儿只斤·爱育黎拔力八达
孛儿只斤·爱育黎拔力八达(1285年—1320年),元武宗海山的同母弟,庙号仁宗。1307年(元大德十一年)成宗死后,他与母亲答己、丞相哈剌哈孙等人控制大都,迎立海山,并获立为皇太子;兄弟曾约定以后在武宗子侄之间传承帝位。1311年(元至大四年)海山死后,他继位,罢尚书省、停至大银钞,任用儒臣整顿朝政。1313年(元皇庆二年)下诏恢复科举,1315年(元延祐二年)举行首次廷试;又发起土地清查和法令汇编。其后立亲子硕德八剌为太子,改变与海山一系的储位约定。科举为元朝官员来源增添制度通道,延祐经理却因基层执行不当引发抵抗,政策效果并不一致。
人物概览
孛儿只斤·爱育黎拔力八达(1285年—1320年),元武宗海山的同母弟,庙号仁宗。1307年(元大德十一年)成宗死后,他与母亲答己、丞相哈剌哈孙等人控制大都,迎立海山,并获立为皇太子;兄弟曾约定以后在武宗子侄之间传承帝位。1311年(元至大四年)海山死后,他继位,罢尚书省、停至大银钞,任用儒臣整顿朝政。1313年(元皇庆二年)下诏恢复科举,1315年(元延祐二年)举行首次廷试;又发起土地清查和法令汇编。其后立亲子硕德八剌为太子,改变与海山一系的储位约定。科举为元朝官员来源增添制度通道,延祐经理却因基层执行不当引发抵抗,政策效果并不一致。
- 别名
- 爱育黎拔力八达;元仁宗;普颜笃汗
- 所处时代
- 元朝中期
- 所属朝代或政权
- 元朝、蒙古帝国
- 身份
- 元朝第四位皇帝、蒙古大汗
- 族属
- 蒙古族
- 氏族
- 孛儿只斤氏
- 籍贯
- 现有双源未见明确记载
- 出生日期
- 1285年4月9日(元至元二十二年);来源未能可靠核定农历月日
- 出生地
- 缙山县香水园行宫(今北京市延庆区旧县村)
- 逝世日期
- 1320年3月1日(元延祐七年正月二十一日)
- 逝世地
- 大都光天宫
- 在位时间
- 1311年4月7日(元至大四年三月十八日)—1320年3月1日(元延祐七年正月二十一日)
- 年号
- 皇庆、延祐
- 庙号
- 仁宗
- 谥号
- 圣文钦孝皇帝
- 陵墓
- 起辇谷;具体墓址未确认
- 前任
- 兄长孛儿只斤·海山(元武宗)
- 继任
- 儿子孛儿只斤·硕德八剌(元英宗)
- 主要成就
- 整顿武宗朝机构和钞法;恢复科举,推动儒学教育与法令汇编
- 享年
- 35岁
- 所属朝代/政权
- 元
生平时间线
人物生平
人物生平
宗室背景与储位 爱育黎拔力八达是元世祖忽必烈的曾孙、真金之孙、答剌麻八剌之子,母亲答己,兄长海山。少年时受李孟教导,熟悉儒家经籍,也接触佛教典籍。1305年(元大德九年)奉元成宗之命居怀州。1307年(元大德十一年)成宗死且无嗣,他与母亲答己回到大都,依靠哈剌哈孙等人击败争夺皇位的阿难答、阿忽台集团,迎立驻军北方的海山。海山继位后封弟为皇太子,令其参与中书省与枢密院事务。虽然名为皇太子,这一安排实为兄终弟及;双方并约定此后传位海山之子。 ### 即位及整顿朝政 1311年(元至大四年)海山去世,爱育黎拔力八达在大都继位。他罢撤武宗朝增设的尚书省,恢复中书省为中央政务核心,停用至大银钞,裁减冗职并停建中都等工程;三宝奴、脱虎脱等武宗近臣被处死。机构和币制的调整说明其即位初年试图改变武宗朝财政、行政措施,也牵涉宫廷权力更替,不能概括为单一的“仁政”。 仁宗以李孟、王约等儒臣参与政务,推动法令收集与官员教育。1311年(元至大四年)命中书省辑录世祖以来的政制法程,初步成书于1316年(元延祐三年),但最终定名并颁行《大元通制》是在其子英宗的1323年(元至治三年)。这一区别避免把后朝颁行误归仁宗。 ### 科举与田亩清查 仁宗朝恢复科举经历议制与实施两个阶段。1313年(元皇庆二年)诏令以朱熹注《四书》及经学为主要考试依据,分配蒙古、色目、汉人和南人的名额。1314年(元延祐元年)举行乡试,1315年(元延祐二年)在大都举行会试、殿试,最终录取五十六名进士。考试使一部分士人得以通过制度途径入仕,但名额有限,宗室与贵族的承袭、荫补并未因此消失。 1314年(元延祐元年)又在江浙、江西、河南等地清查田亩,以掌握田产和税额。地方官吏在执行中隐瞒富户田产、虚增其他人田额,激起反抗;1315年(元延祐二年)江西蔡五九起事后,朝廷停止这项经理并减免相关租税。其结果与恢复科举不同,体现制度设计和地方执行之间的落差。 ### 继承争议与去世 海山与仁宗的安排本拟兄终弟及、叔侄相传。仁宗即位后把海山长子和世㻋封为周王,派往云南;和世㻋途中因储位疑虑奔往西北。1316年(元延祐三年)仁宗立自己的儿子硕德八剌为太子,不再遵守与武宗一系的继承约定。后世史家多把这一改动与其后宗室争位相联系,但不能把此后二十年的每场政变都直接归因于仁宗个人。1320年(元延祐七年)仁宗卒于大都,硕德八剌继位。
家世、儒化与定策之功
爱育黎拔力八达生于至元二十二年四月九日(1285年),是元世祖忽必烈的曾孙、答剌麻八剌的第三子(嫡次子)、元成宗的侄子,母为兴圣太后答己。他自幼熟读儒籍、倾心释典,曾命人将《大学衍义》节译为蒙文赐给臣下,说"治天下,此一书足矣",又将《贞观政要》等书摘译为蒙文,令蒙古、色目人诵习。大德十一年(1307年)成宗崩,他与其母回京城大都奔丧,与右丞相合谋诛杀谋自立的安西王,并拥立统军北边的兄长怀宁王海山为帝,是为元武宗。武宗即位后他被立为皇太子(实为皇太弟),领中书省、枢密院,兄弟相约"兄终弟及,叔侄相传"。此后他师从儒臣辅导,王约屡劝其"勿露锋芒",终成后来推行仁政的作风基础。
即位后的改革与延祐复科
至大四年(1311年)正月武宗崩,皇太子爱育黎拔力八达继位,汗号普颜笃汗,是为元仁宗。他随即大张旗鼓地进行改革:诛武宗幸臣三宝奴、脱虎脱、乐实等人,取消(武宗所设的尚书省等)弊政,罢建元中都,停用至大银钞,进用汉族文臣,减裁冗员,整顿朝政,"改变成武两宗的衰败之势"。在文化上他特命(儒臣)为集贤大学士,并将其"兴科举"的建议提升到"著为令"的地位。皇庆二年(1313年)十月,仁宗要求中书省议行科举;同年农历十一月十八日下诏恢复科举。延祐元年(1314年)农历八月二十日,全国举行乡试;延祐二年(1315年)农历二月,三百名乡试合格者在京城大都举行会试,取中选者一百人;农历三月七日,一百名会试中选者在皇宫举行殿试,取(护都答儿、张起岩)等五十六人为进士。此次科举仿唐宋旧制、尊崇儒学,此前"废弃"的取士之途至此重开——"延祐复科"距离宋亡三十六年、距离金亡更达八十一年,"汉族士人至此方重获正常的晋身途径",民族矛盾有所缓和。
此外他还曾在延祐元年在江浙、江西、河南等地进行田产登记、清查田亩以增加国家税收,但延祐元年十月"经理"正式实行时,"由于官吏的上下其手导致的执行不力,很多富民通过贿赂官吏隐瞒田产,很多贫苦农民和有田富民则被官吏乱加亩数,广大农民深受其害",最终导致延祐二年(1315年)江西赣州蔡五九起义;虽两个月中即被平定,但元仁宗迫于形势不得不停止经理,并减免所查出的漏隐田亩租税,"以失败告终"。
储位之变与身后
按武宗与仁宗的约定,因仁宗有定策之功,故以母弟为储、相约叔侄相继;但仁宗即位后却在子侄间难以决断,太后等人亦劝他传位己子。延祐二年(1315年)十一月,武宗长子和世瓎被封为周王,次年三月被徙居云南,途中武宗旧臣谋奉之以叛,事不成而周王走避金山。延祐三年(1316年)十二月,仁宗立自己的儿子硕德八剌为皇太子,"打破了叔侄相传的誓约",而"这个做法导致后来元朝长达二十年的政治混乱及宫廷斗争"。延祐七年(1320年)正月,元仁宗爱育黎拔力八达崩于大都光天宫,年三十五,还葬(起辇谷),硕德八剌(英宗)为其父上庙号仁宗、谥号圣文钦孝皇帝。
主要事迹
延祐复科与文化政策 恢复科举是仁宗朝影响最久的制度举措。考试以朱熹《四书》注本为核心,又按元朝的族群类别设席位和名额,兼顾儒学教育与既有统治结构。仁宗还令蒙古文翻译《贞观政要》《大学衍义》《资治通鉴》等,供蒙古、色目官员研读,以政治经验和儒家论述作为施政参考。这些措施并未完全替代世袭和吏员选官。 ### 法制与官僚整顿 仁宗朝收集元初以来的诏制、条格和断例,形成《大元通制》的前期文本;其正式颁布由英宗完成。他也命官员承荫前接受经史考试,调整吏员升迁上限,希望改善官僚训练,但诸王原有司法和地方权力并未被根本削弱。 ### 延祐经理和储位改变 田亩经理的失败表明中央增加税收、厘清田籍的意图受到地方腐败阻碍。仁宗停办后没有形成稳定的田赋改革。立子硕德八剌为太子则改变了武宗与仁宗一系的继承约定,是其统治另一项影响深远、且被史家批评的决定。
儒化官僚、科举定制与法典编撰
爱育黎拔力八达儒化官僚队伍,是他改革元朝制度的重要措施。此前儒士在元朝政府中不起重要作用,主要原因是各朝"都没有把他们的学问视为补选官员的基本标准":大多数高官以出身为评选标准(通过承袭和荫的特权产生),多数中下级官员则由吏入官,结果"大多数官员并没有受过儒学教育,也不具备儒家的政治倾向"。为改善通过承荫得官者的教育水平,至大四年(1311年)他下诏规定"汉人职官子孙承荫,需考试一经一史,考试合格者直接任职,免去见习期";蒙古和色目职官子孙承荫者可以选择考试,通过者授官时比原袭职务高一等;"可能是为了减少儒官的竞争,由地方机构胥吏出身的官员可以出任的最高职务自四品官降为五品"。
科举的科目设计也别具意义。延祐二年(1315年)颁诏并在其后两年中首次实行的新考试制度"考试科目重经学而轻文学",还指定朱熹集注的《四书》为所有参试者的标准用书,并以朱熹和其他宋儒注释的经书为汉人参试者增试科目的标准用书;"这一变化有助于确定理学的国家正统学说地位,具有超出(科举)本身的历史意义,并被后来的明、清两代基本沿袭下来"。这一制度同时反映了元朝多民族社会的特征:蒙古和色目人的考试不仅比汉人、南人简单,他们还在种族制度下享有"同等席位",通过各省考试参加会试的名额按四等人的划分"每等人75个名额";为不损害旧贵族家族的承袭特权和扰乱现存的官僚体制,"登第殿试的名额控制在较低水平上,每次考试不超过100人",此后元廷举行了十六次考试。其意义则兼有文化、社会与政治三重:把儒家学说作为甄选精英的标准,给汉族士人入仕提供了一条正常道路,对多被排除在官场之外的江南士人尤为有利,也鼓励蒙古人和色目人学习汉学,"并由此加速了征服者的汉化"。
编撰法典是另一领域。或因在多元文化社会确定统一法典有难以克服的困难,或因蒙古统治精英认为统一法典会限制其权力,元廷从未制定通行全国的标准法典,这引起汉人官员的极大焦虑;最早的补救是1291年颁布的法令汇编,此后铁穆耳朝和海山朝编修法典的努力"几乎毫无成效"。爱育黎拔力八达于至大四年(1311年)即位的当月,便命令中书省臣汇集从(世祖)朝初年以来的律令条规,这一汇编工作于延祐三年(1316年)完成;但复审过程比预期长得多,直到硕德八剌即位后两年(1323年),《大元通制》的名目才正式颁行。新法典收录建国以来的法律条文二千四百余条,分为断例、条格、诏制、别类四大类。按现代法制史学者的观点,此书"是元代法律成熟的标志,因为它有充实的内容并采用了以《泰和律》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法典的结构",但作为征服王朝的法典它并未完全照搬以前的中国法典,"在许多方面反映了蒙古人的习俗和元代特有的制度特征"。他对汉文化的喜爱与其臣僚对儒家政治学说、汉人历史经验的渴求,也可从下令翻译或出版的著作数量与性质上看出:翻译成蒙文的汉文著作包括儒家经典以及与唐太宗(627—649年在位)有关的两部著作——吴兢撰写的《贞观政要》和太宗本人为继承者撰写的《帝范》等。
人物关系
- 真金:祖父,元世祖忽必烈之子,追谥元裕宗。
- 答剌麻八剌:父亲,后追庙号元顺宗。
- 答己:母亲,后来为太皇太后,长期参与宫廷政治。
- 孛儿只斤·海山:同母兄、元武宗;仁宗曾助其继位,并约定帝位继承顺序。
- 孛儿只斤·和世㻋:海山之子、仁宗之侄;原属继承安排中的武宗后裔。
- 孛儿只斤·硕德八剌:仁宗与阿纳失失里之子,后继位为元英宗。
- 李孟、王约:仁宗早年及在位时的儒学师友、政策顾问。
- 哈剌哈孙:1307年(元大德十一年)拥立海山时的关键同盟。
- 铁木迭儿:仁宗朝有权势的臣僚,其势力延续至英宗初年。
历史评价
《元史》称仁宗“通达儒术”,赞其恭俭并重视刑狱;这一评价与恢复科举、整理法令等具体措施相符。魏源《元史新编》也肯定其改革武宗朝弊政,但批评他违背与武宗的继承约定,且未能制约铁木迭儿。评价仁宗应同时看到科举制度的延续、田亩经理的失败,以及储位政策所留下的宗室争议。
同朝代关联人物
参考书目
- 《元史·仁宗本纪》,两部百科正文所引。
- 《元史·王约传》,百科所引科举议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