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约公元120年
许荆
许荆(约50年—约107年),字少公(一作叔公),会稽阳羡(今江苏宜兴)人。东汉前期著名循吏、名臣。祖父许武曾以“分财让弟”名扬海内。许荆少年纯孝仁厚,居县为吏。会仇家持械报复欲害其兄,许荆解剑迎前,以身蔽兄,感化仇敌掷刃谢罪,太守黄景察举孝廉。汉和帝永元初年出任桂阳太守。桂阳地处江南极南边陲,风俗鄙陋不知丧葬礼节。许荆在任十二年,首重教化,亲行丧祭之礼,设立学官,行乡饮酒礼,移风易俗。遇民有诉讼兄长不法者,许荆引过自责、闭门谢罪,感化民民相亲。卒于官,桂阳父老千余人奔走号哭如丧考妣,朝廷追颂德政。范晔将其列入《后汉书·循吏列传》。
人物概览
许荆(约50年—约107年),字少公(一作叔公),会稽阳羡(今江苏宜兴)人。东汉前期著名循吏、名臣。祖父许武曾以“分财让弟”名扬海内。许荆少年纯孝仁厚,居县为吏。会仇家持械报复欲害其兄,许荆解剑迎前,以身蔽兄,感化仇敌掷刃谢罪,太守黄景察举孝廉。汉和帝永元初年出任桂阳太守。桂阳地处江南极南边陲,风俗鄙陋不知丧葬礼节。许荆在任十二年,首重教化,亲行丧祭之礼,设立学官,行乡饮酒礼,移风易俗。遇民有诉讼兄长不法者,许荆引过自责、闭门谢罪,感化民民相亲。卒于官,桂阳父老千余人奔走号哭如丧考妣,朝廷追颂德政。范晔将其列入《后汉书·循吏列传》。
- 属性
- 信息
- 字
- 少公(一作叔公)
- 身份
- 东汉名臣、循吏、桂阳太守
- 所处时代
- 东汉前期
- 所属朝代
- 汉朝(东汉)
- 最高官职
- 桂阳太守
- 主要官职
- 郡吏、孝廉、折奸侯长、桂阳太守
- 出生日期
- 约50年(汉建武二十六年)
- 逝世日期
- 约107年(汉永初元年)
- 籍贯
- 会稽郡阳羡县(今江苏宜兴)
生平时间线
人物生平
人物生平
家世与早年
许荆出身会稽阳羡的官宦之家。祖父许武,被太守第五伦举荐为孝廉。许武为了让两个弟弟许晏、许普成名,上演了一出“分财让产”的戏码:他主动提出分家,自己取肥田广宅奴婢强者,两弟所得皆劣少。乡人因此称赞其弟谦让而鄙视许武贪婪,许晏、许普因此获举荐。事后许武召集宗亲,流泪说明自己是为让弟弟成名而自取恶名,并将治产所得三倍于前的家产全部推让给两个弟弟,自己一无所留。此事使郡中舆论一致称赞许武,许武后官至长乐少府。
许荆年轻时在郡中担任郡吏。其兄早逝,侄子许世曾因报仇杀人,仇家持兵器前来寻衅。许荆得知后,出门迎着仇家,解剑跪下,表示许世之过在于自己未能训导,兄长早亡仅此一子延续血脉,愿杀身代之。仇家被其贤德感动,扶起许荆说:“您在郡中被称赞为有贤德,我们怎敢对您无礼?”随即离去。此事使许荆名声益著,太守黄兢举荐他为孝廉。
中年
关于许荆出任桂阳太守的时间,一说在汉和帝永元元年(89年),一说在汉章帝章和年间(87年—88年)。桂阳郡靠近交州,风俗轻薄,百姓不晓学识道义。许荆到任后,为当地制定婚丧纪制度,使百姓知晓礼义法禁。他曾在春季巡视耒阳县,遇蒋均兄弟因争夺财物互相控告。许荆面对二人感叹说:“我担负国家重任,但教化没有得到推行,责任在我太守。”随即要身边小吏向朝廷上书,请求到廷尉处接受刑罚。蒋均兄弟感悟后悔,各自要求接受处罚。
许荆在桂阳太守任上十二年,百姓对其赞扬歌颂。他还推行教化,使郴县谢宏等不供养父母者千余人回归家庭履行供养之责。后因病上书朝廷,被征拜为谏议大夫,卒于任上。桂阳人为其建庙立碑。
晚年与身后
许荆卒于谏议大夫任上,具体年份不详,约在东汉安帝永初年间(107年—113年)前后。桂阳百姓感念其教化之功,为其立庙树碑,世代祭祀。其孙许戫官至太尉,延续了许氏家族的政治地位。
主要事迹
解剑拜仇
许荆年轻时在郡中任郡吏,其侄许世因报仇杀人,仇家持兵器前来围攻。许荆得知后出门迎着仇家,解剑跪下,主动承担责任,表示愿以己命代侄受过。仇家感其贤德,就此作罢。此事使许荆名声大振,被誉为郡中贤者,太守黄兢因此举荐他为孝廉。
教化桂阳
许荆出任桂阳太守后,针对当地风俗轻薄、不晓礼义的状况,制定婚丧纪制度,向百姓推行礼仪法禁。他在任十二年,始终以教化为先,使桂阳风俗为之大变,百姓对其称颂有加。
感化蒋均兄弟
许荆巡视耒阳县时,遇蒋均兄弟因争财互相控告。许荆没有直接判案,而是自责教化未行,要上书请罪。蒋均兄弟因此感悟悔过,各自请求接受处罚。此事成为东汉循吏以德化民的典型案例。
推行孝道
许荆在桂阳太守任上,推行教化,使郴县谢宏等不供养父母的千余人回归家庭,履行供养之责。此举使孝道在桂阳郡得到广泛推行。
提携后进
据载,耒阳人胡绍十八岁时在郡守门下当差,事奉许荆。许荆脚中风,命胡绍想办法抑止。胡绍见许荆脚掌有黑痣,自己也有一枚,因此发笑。许荆问明缘由后,让他就学。胡绍学八年,后官至九真、零陵二郡太守。
人物关系
- 祖父:许武(东汉孝廉、议郎,以让财让爵显名)。
- 兄弟:许普、许晏(承袭祖荫之至孝兄弟)。
- 推重太守:黄景(会稽太守,察举许荆为孝廉)。
- 孙子:许康(东汉泰山太守、司空司马)。
- 曾孙:许劭、许靖(东汉末年汝南月旦评名士,汉末天下名宿)。
历史评价
- 范晔《后汉书》:论许荆以义伏仇,以慈驭下,风行南国,民如草偃,入列循吏传卷首。
- 司马彪《续汉书》:赞许荆治桂阳十二年,化被殊俗,开导荒遐,为汉家治边良二千石之表。
- 司马光《资治通鉴》:评许荆引咎感化不肖,纯德动天地,故蛮夷怀柔,风化大行于南服。
同朝代关联人物
参考书目
- 《后汉书·卷七十六·循吏列传第六十六·许荆传》
- 《续汉书·百官志》
- 《资治通鉴·卷四十八·汉纪四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