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元1216年 — 公元1274年
刘秉忠
刘秉忠(1216年-1274年),初名刘侃,法名子聪,字仲晦,号藏春散人,邢州(今河北省邢台市)人,祖籍瑞州(今辽宁省绥中县)。大蒙古国至元代初期杰出的政治家、文学家。刘秉忠出身世宦之家,自幼聪颖,十三岁时入都元帅府为质子,十七岁为邢台节度府令史。之后一度弃官隐居,拜虚照禅师为师。后入大蒙古国忽必烈幕府,以布衣身份参与军政要务,被称为"聪书记"。1264年(至元元年),升任光禄大夫、太保,领中书省政事。1271年(至元八年),建议忽必烈取《易经》"大哉乾元"之意,将蒙古更名为"大元"。1274年(至元十一年),刘秉忠逝世,年五十九。累赠推诚协谋同德翊运功臣、太师、开府仪同三司、上柱国、常山王,谥号"文正",为元代汉人位封三公的唯一一人。刘秉忠兼备释、道、儒之学,活跃于蒙元初期政坛,对元代政治体制、典章制度的奠定发挥了重大作用。他对元大都的规划设计,奠定了北京市最初的城市雏形。
人物概览
刘秉忠(1216年-1274年),初名刘侃,法名子聪,字仲晦,号藏春散人,邢州(今河北省邢台市)人,祖籍瑞州(今辽宁省绥中县)。大蒙古国至元代初期杰出的政治家、文学家。刘秉忠出身世宦之家,自幼聪颖,十三岁时入都元帅府为质子,十七岁为邢台节度府令史。之后一度弃官隐居,拜虚照禅师为师。后入大蒙古国忽必烈幕府,以布衣身份参与军政要务,被称为"聪书记"。1264年(至元元年),升任光禄大夫、太保,领中书省政事。1271年(至元八年),建议忽必烈取《易经》"大哉乾元"之意,将蒙古更名为"大元"。1274年(至元十一年),刘秉忠逝世,年五十九。累赠推诚协谋同德翊运功臣、太师、开府仪同三司、上柱国、常山王,谥号"文正",为元代汉人位封三公的唯一一人。刘秉忠兼备释、道、儒之学,活跃于蒙元初期政坛,对元代政治体制、典章制度的奠定发挥了重大作用。他对元大都的规划设计,奠定了北京市最初的城市雏形。
- 别名
- 仲晦
- 字
- 仲晦
- 号
- 藏春散人
- 所处时代
- 元
- 所属朝代/政权
- 元
- 身份
- 政治家、文学家
- 民族
- 史料未载
- 籍贯
- 邢州(今河北省邢台市)
- 出生日期
- 1216年
- 出生地
- 邢州官宦世家
- 逝世日期
- 1274年9月20日
- 逝世地
- 史料未载
- 最高官职
- 史料未载
- 主要成就
- 以僧道身辅佐忽必烈;主持大都营建并为元朝拟定国号『大元』
- 享年
- 58岁
生平时间线
人物生平
人物生平
家世与早年
刘秉忠,字仲晦,初名刘侃,因信佛教改名子聪,任官后而名秉忠。他生于1216年(金宣宗贞祐四年),祖籍瑞州(今辽宁省绥中县),世代为辽朝官宦大族。曾祖父(姓名不详)曾任金朝的邢州节度使,家居邢州,所以从他祖父刘泽算起,其家族成为邢州人。其父刘润在大蒙古国太师国王木华黎攻取邢州后投靠其麾下为官。《元史》卷157《刘秉忠传》载:"其先瑞州人也,世仕辽,为官族。曾大父仕金,为邢州节度副使,因家焉,故自大父泽而下,遂为邢人。庚辰岁,木华黎取邢州,立都元帅府,以其父润为都统。事定,改署州录事,历巨鹿、内丘两县提领,所至皆有惠爱。"
刘秉忠自幼聪颖,八岁入学就能日诵文数百言。十三岁在帅府做人质,十七岁为邢台节度使府令史,以便于就近奉养其亲。刘秉忠为令史时常郁郁不乐,一日感叹道:"我家世代为官,难道我宁愿沦为书记小吏吗?大丈夫生不逢时,只有隐退以待时而起。"便弃官隐居于武安山中。若干年后,他被天宁寺虚照禅师收为徒弟。后又云游云中,留居南堂寺。
入幕忽必烈
1242年(乃马真后元年),北方禅宗临济宗领袖海云奉蒙古宗王忽必烈之诏前往和林。路过云中时,海云听闻刘秉忠博学多才,遂邀他同行。刘秉忠拜见忽必烈后,讲述佛法大意,忽必烈甚为称赞,多次垂询。刘秉忠于书无所不读,尤其深入研究《易经》及宋邵雍《经世书》,至于天文、地理、律历、占卜无不精通,天下事了如指掌。忽必烈对刘秉忠甚是宠爱,海云返回南方后,刘秉忠就留在忽必烈的府邸供职。
1249年(贵由汗元年),刘秉忠因父亲去世奔丧回家,忽必烈赐金百两为治葬之用,且遣使送至邢州。服丧期满,便召还至和林。次年(1250年),刘秉忠至和林后,上书多达数十万字,可大致分为十四条:建议忽必烈效仿周公辅周武王事,辅佐蒙哥汗治理天下;选派开国功臣的子孙到京府州县去监督、考核旧官,根据考察结果进行奖惩;按现在的户口确定差税,招揽被压迫出逃的流民;规定百官爵禄,对其德行进行奖惩及约束;对天下之民多施教化,不许下级官员随意定罪,死罪须上报听候断决;清查官府所欠债务,若原系正当借贷一本一利由官府归还,若系非正当借贷,且无借据,以及息大于本者,一概豁免;百姓纳公粮以就近输仓原则为准,确定"关市津梁正税",禁止各处行商坐贾巧取横夺,禁止奢华,规定上下服饰,减轻赋税,差遣劝农官督课农桑;兴办学校,实行科举制,引导开国功臣的子孙入学校,选用有才能者;慎择县官,招抚关西、河南流民,抚恤孤寡残疾者,不许朝廷使臣在地方骚扰官民,应设馆安置;令各地立庙祭祀孔子,访察当地名儒,举行祀典;请蒙哥汗颁行新历,同时着手撰修《金史》;国家拨出一部分经费赡养生活困难的名士学者,免除其中自有产业者的赋税差役,使其为国家尽其才能;广开言路,鼓励直言,明君要分辨君子和小人,使贤者在位,能者在职;将国内人民必须之盐场和矿冶交各路课税所管理,禁止好利之徒依恃官势害民,使商贾与平民互不欺夺;禁止私设牢狱,禁鞭背之刑。要正纪纲,行法度,使天下可不劳而治。注意拔擢廉洁能干的官员。忽必烈对他的这番议论,甚为赞赏,均加采纳。
刘秉忠又建议:"邢州户口原有万余,自兴兵以来都不满数百,若派真定的张耕、洺水的刘肃这样的良吏去治理,必定能恢复旧日盛况。"于是朝廷派张耕为邢州安抚使,刘肃为副使。不久流民复业,升邢州为顺德府。
随征与建城
1253年(元宪宗三年)、1254年(元宪宗四年)1259年(和元宪宗九年),刘秉忠随忽必烈两次征伐大理国和伐南宋。忽必烈采纳了刘秉忠的"赞(辅)以天地之好生,王者之神武不杀"之言,命大将裂帛为旗,在旗帜上写"止杀"二字,分头号令各军在攻入大理城后,不得妄杀。所以在此役中,蒙古军每克一城,都没有妄戮一人。征南宋时,所到之处,人民全活者不可胜计。
早在蒙哥在位时,忽必烈便对中原都城的重要性开始重视,于是在抚州之东、滦水之北的龙岗命刘秉忠建开平,即位后升为上都。这实际上是将蒙古统治中心向燕京过渡的序幕,到至元年间,复改燕京为中都,实行两京制度;而最终目的还是准备将都城内迁于燕。建立大都的规划、建设的使命落到刘秉忠身上。1266年(至元三年),刘秉忠在考察辽、金旧都后,在原燕京城的东北设计建造一座新的都城,即元大都(今北京市)。新城规模宏伟,工程浩大,在刘秉忠和张柔、段贞等主持下,进展很快。1274年(至元十一年)正月,大都宫阙建成。除主持设计大都外,刘秉忠还参与了元陪都上都(今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正蓝旗境内)的营建。
辅政治国
1260年(中统元年),忽必烈称帝,即元世祖。忽必烈采纳刘秉忠的建议,下诏建元纪年,设立中书省和宣抚司,朝廷旧臣、山林隐士都被录用。刘秉忠虽居于忽必烈左右,但仍着旧服,当时人称他为"聪书记"。
1264年(至元元年),翰林学士承旨王鹗奏言:"刘秉忠早在陛下即位前,就参与军国大事,有劳有功。今陛下即位,万象更新,而刘秉忠仍着旧装,我等于心不安。应正其衣冠,给以厚爵。"忽必烈采纳,当天便下诏拜刘秉忠为光禄大夫、太保,参领中书省政事,又将翰林侍读学士窦默的女儿嫁给刘秉忠为妻,在奉先坊赐他宅第。
刘秉忠受命后以天下为己任,凡国家大小事务,都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深得忽必烈宠信。所推荐和提拔的人,后大多成为名臣。刘秉忠侍从忽必烈三十多年,不管是远征或两都巡幸,他都随行,受到特殊的信任。《元史·后妃传》载,怯薛官曾奏请割京师外近地牧马,已批准,察必皇后想谏止,先故意责备刘秉忠:"汝汉人聪明者,言则帝听,汝何为不谏。"连皇后进谏都要借重于他,可见忽必烈对他确实到了言听计从的程度。
1269年(至元六年),刘秉忠负责订立朝仪,制定官制,朝见皇帝礼节、百官的服饰及俸禄等。这些都成为元代的定制。
晚年与逝世
1268年(至元五年),刘秉忠辞去中书省要职,以作仙人之游。1274年(至元十一年)春,刘秉忠陪伴忽必烈回上都(开平),准备在开平附近南屏山筑一草舍闲居。至元十一年八月十九日(1274年9月20日)夜,突然无疾端坐而终,正是佛教所谓的坐化、圆寂。享年五十九岁。忽必烈闻讯,悲悼不已,对左右说:"秉忠事朕三十余年,小心慎密,不避艰险,言无隐情。"遣礼部侍郎赵秉温护其丧还大都,以至元十一年十月三十日(1274年11月29日)葬敛营葬,一切所须皆出内帑。
1275年(至元十二年)正月,忽必烈追赠刘秉忠为太傅、赵国公,谥号"文贞"。元成宗时,加赠推诚协谋同德翊运功臣、太师、开府仪同三司、上柱国,改谥"文正"。元仁宗时,又进封爵位为常山王。有元一代,汉人位封三公的,仅有刘秉忠一人而已。
主要事迹
政治活动
刘秉忠进入大蒙古国忽必烈幕府后,以布衣身份参与军政要务。1250年(海迷失后二年),刘秉忠向忽必烈上万言书,向其阐明了"以马上取天下,不可以马上治天下"的主张,然后就户口逃亡、官员课税、刑法教令等问题充分阐述了自己的治国主张,为日后忽必烈施行汉法打下了基础。
忽必烈统治中原,需要大批汉族知识分子。为此,刘秉忠鼎力推荐了张文谦、张易、郭守敬、王恂、王文统、张耕等"耆儒硕德,奇才异能之士"。忽必烈能"得中土心",赢得汉族知识分子的拥护,与刘秉忠有极大关系。
元朝建立初期,在设立中书省和宣抚司、选用官员等举措中,刘秉忠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国家的礼乐典章制度也焕然一新。1269年(至元六年),刘秉忠负责订立朝仪,制定官制,朝见皇帝礼节、百官的服饰及俸禄等,这些都成为元代的定制。
规划两都
刘秉忠是一个古代城市的规划设计和建设专家。他于1256年(元宪宗六年)受命在漠南金莲川草原上设计建造元上都城,历时三年建成,忽必烈在此登基。又于1266年(至元三年)奉命在原燕京城东北规划设计并开始建造一个规模宏伟、工程浩大的新都城,即元大都。刘秉忠为都城寻找水源,确定皇宫方位和建城的中轴线,连一个城隍庙的具体位置也是由他来确定的。1274年(至元十一年)初,元大都宫阙告成。元大都以其因地制宜,兼收并蓄及富于创新等特色,成为古代都城建设的杰作。而刘秉忠对元大都的规划设计,也奠定了北京市最初的城市雏形。
制定国号
1271年(至元八年),刘秉忠建议忽必烈取《易经》"大哉乾元"之意,将蒙古更名为"大元",忽必烈采纳,这就是元王朝命名所由来。
文学与学术
刘秉忠于书无所不读,尤其《易经》及邵氏《经世书》,并且精通于天文、地理、律历、三式六壬遁甲之属等,论天下事如指诸掌。其著作甚丰,计有《藏春集》六卷、《藏春词》一卷、《诗集》二十二卷、《文集》十卷、《平沙玉尺》四卷、《玉尺新镜》二卷等。
同时代人交往
刘秉忠出仕后,他与姚枢等人,制定"广招天下英俊,讲论治道"的用人方针,大举招贤纳士。如当时的大儒许衡、王恂、张易等人入仕,为当时仍为藩王的忽必烈出谋划策。刘秉忠与同乡郭守敬一同订定授时历。在他任太子太保期间,更在他出家的地方修建了"紫山书院",同时在此收徒讲学,不但传授儒家经典,也教授自然科学,使紫山书院成为学习研究科学技术的基地。
其在元初的经历可依年次列明:1266年(至元三年)五十岁时奉命在原燕京城东北规划设计元大都;1269年(至元六年)五十三岁时负责订立朝仪、制定官制、颁章服并给俸禄;1271年(至元八年)五十五岁时建议取《易经》“大哉乾元”之意,定国号为“大元”;1274年(至元十一年)五十九岁时大都宫阙建成,同年八月无疾端坐而逝于上都南屏山。其由僧人而入忽必烈幕府、再由幕僚而主持都城规划与制度订立的过程,说明元初建国在礼制与都城形制上大量取法中原传统。
其规划大都与订立制度的经历,说明元初的建都与礼制多由汉地士人参与拟订。
其建议定国号一事,说明元初对中原经典的采用。
其参与的制度订立涉及朝仪、官制与章服俸禄诸项。
其去世于上都南屏山,年五十九。
其在元初的官职与封赠,见于《元史》本传。
其规划大都时以《周礼》考工记的形制为参照。
其大都规划确立了此后明清北京城的基本格局。
其入忽必烈幕府之前曾为僧人,法名子聪。
其建议定国号一事,与元初对中原礼制的采用相应。
其在至元年间所任太保、参领中书省事等职,见于《元史》。
其事迹在《元史》中与本传之外的志书互见。
其死后获赠太傅、赵国公,谥文贞。
其著作有《藏春集》,其诗文兼有释、儒之风。
其规划大都在中轴线与宫城布局上确立了后世的基本形制。
其建议定国号之事,见于《元史·刘秉忠传》的记载。
其在元初所订朝仪,为元代君臣之礼确立了基本程式。
其在元初的规划与制度订立,为元代前期政治提供了框架。
其著作《藏春集》保存了其诗文与奏议。
其在元初建议定都燕京,为元朝两都制的形成提供了依据。
其在至元年间参与的制度订立,涉及官制、章服与俸禄。
其规划大都与订立制度的经历,共同构成元初建国的制度基础。
其在元初所任职衔以光禄大夫、太保为主。
其在元初的制度建议以实用为主,涉及礼仪、都城与官俸。
其在元初所参与的都城规划,使元大都在形制上承继中原传统。
其在元初的制度建议以汉地的经验为参照。
其规划的大都以宫城居中、左祖右社为布局原则。
其大都规划与《周礼》所载王城之制相近。
刘秉忠初名侃,字仲晦,邢州人。少为邢台节度使府令史,后弃去,隐于武安山,出家为僧,法名子聪。忽必烈在潜邸时召见,应对称旨,遂留侍左右,参预机谋。宪宗崩后,他力劝忽必烈班师北还争位。中统元年,忽必烈即位,他建议建元纪岁、立中书省、定官制。至元元年,奉命与王鹗等定国号,取《易经》“大哉乾元”之义,建国号曰大元。至元四年,主持营建大都,依《周礼》王城之制规划城郭、宫阙、街衢坊市,为后世都城奠定格局。他又参与制定朝仪、官俸、章服之制,并引荐张文谦、郭守敬、王恂等人才。至元十一年卒,年五十九。世祖赠太傅,封赵国公,谥文贞。著有《藏春集》。
人物关系
- 曾祖父:仕金为邢州节度副使
- 祖父:刘泽
- 父:刘润,木华黎取邢州后为都统,历巨鹿、内丘两县提领
- 妻:窦氏,翰林侍读学士窦默之女
- 虚照禅师:天宁寺高僧,收刘秉忠为徒
- 海云禅师:北方禅宗临济宗领袖,引荐刘秉忠入忽必烈幕府
- 张文谦:刘秉忠推荐的名臣
- 张易:刘秉忠推荐的名臣
- 郭守敬:同乡,一同订定授时历
- 王恂:刘秉忠推荐的名臣
- 姚枢:同僚,共同制定用人方针
- 许衡:经刘秉忠等人招纳的大儒
- 忽必烈(元世祖):刘秉忠侍从三十余年的君主,对其言听计从
- 王鹗:翰林学士承旨,奏请忽必烈给刘秉忠正衣冠、崇显秩
历史评价
元代/同期
- 忽必烈:"秉忠事朕三十余年,小心慎密,不避艰险,言无隐情。其阴阳术数之精,占事知来,若合符契,惟朕知之,他人莫得闻也。"(《元史》卷157《刘秉忠传》)
- 徐世隆《祭太保刘公文》:"相宅卜宫,两都并雄,公于是时,周之召公。"将刘秉忠营建两都之功比作周朝召公。
- 王鹗:"秉忠久侍藩邸,积有岁年,参帷幄之密谋,定社稷之大计,忠勤劳绩,宜被褒崇。"(《元史》卷157《刘秉忠传》)
宋元时期
- 《元史》卷157《刘秉忠传》赞其"以天下为己任,事无巨细,凡有关于国家大体者,知无不言,言无不听"。
- 《新元史》认为元代中后期元武宗、元惠宗铸钱,验证了刘秉忠关于"钱用于阳,褚用于阴"的预见。
- 元代汉人位封三公者仅刘秉忠一人,可见其在元代政治地位之特殊。
明清时期
- 明代学者评价刘秉忠兼具释、道、儒之学,是蒙元初期汉法推行的重要人物。
- 清代学者多关注其对元大都的规划,认为奠定了北京城市格局的基础。
- 明清时期对刘秉忠"止杀"之谏评价甚高,认为保全了无数生灵。
近现代
- 现代学者认为刘秉忠是元朝政治体制、典章制度的重要奠基人,对元代"汉法"推行有重大贡献。
- 城市规划学界高度评价刘秉忠对元大都的规划设计,认为其奠定了北京市最初的城市雏形。
- 当代研究者指出,刘秉忠活跃于蒙元初期政坛,兼备释、道、儒之学,是蒙元时期汉文化传承的关键人物。
同朝代关联人物
参考书目
- 《元史》卷157《刘秉忠传》
- 《新元史》卷157《刘秉忠传》
- 《藏春集》
- 徐世隆《祭太保刘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