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元1314年 — 公元1390年
李善长
李善长(1314年—1390年7月6日),字百室,本名李士元,因避明太祖朱元璋讳改名,濠州定远(今属安徽)人。明初开国文臣之首,被誉为"开国第一功臣",封韩国公。他早年投奔朱元璋,总揽军国文书与后勤调度,被朱元璋比为"萧何"。1390年(洪武二十三年),李善长卷入胡惟庸案,虽持有两块丹书铁券,仍被朱元璋赐死,株连三族七十余人。
人物概览
李善长(1314年—1390年7月6日),字百室,本名李士元,因避明太祖朱元璋讳改名,濠州定远(今属安徽)人。明初开国文臣之首,被誉为"开国第一功臣",封韩国公。他早年投奔朱元璋,总揽军国文书与后勤调度,被朱元璋比为"萧何"。1390年(洪武二十三年),李善长卷入胡惟庸案,虽持有两块丹书铁券,仍被朱元璋赐死,株连三族七十余人。
- 别名
- 开国第一功臣、韩国公
- 字
- 百室
- 所处时代
- 明
- 所属朝代/政权
- 明
- 身份
- 明朝开国功臣、丞相
- 民族
- 史料未载
- 籍贯
- 濠州定远(今属安徽)
- 出生日期
- 1314年
- 出生地
- 濠州定远
- 逝世日期
- 1390年7月6日
- 逝世地
- 史料未载
- 最高官职
- 史料未载
- 主要成就
- 早期投朱元璋;总揽军国文书;列开国文臣之首;后卷入胡惟庸案
- 享年
- 76岁
生平时间线
人物生平
人物生平
家世与早年
李善长生于1314年(延祐元年),濠州定远人。定远地处淮河西岸,元末为南北要冲,民间素有尚武任侠之风。李善长自幼酷爱读书,"少读书有智计,习法家言,策事多中"(《明史·李善长传》)。他通晓法家学说,善于料事,被乡里推为祭酒,是当地颇有名望的儒者。
1354年(元至正十四年),朱元璋经略滁阳(今安徽滁州),李善长经丁德兴引荐前往迎谒。朱元璋见他是当地年高有德之人,"以礼之,留掌书记"。这一任命,成为李善长政治生涯的起点。当时朱元璋麾下尚缺文吏,李善长以掌书记身份参与军政机要,开始展露其行政才能。
朱元璋曾从容问李善长:"四方战斗,何时定乎?"李善长对曰:"秦乱,汉高起布衣,豁达大度,知人善任,不嗜杀人,五载成帝业。今元纲既紊,天下土崩瓦解。公濠产,距沛不远。山川王气,公当受之。法其所为,天下不足定也。"这番话以汉高祖刘邦为喻,提出"豁达大度、知人善任、不嗜杀人"三纲领,正是日后朱元璋治国理政的基调,因此深得赏识,"太祖称善"。
滁阳与和阳时期
李善长跟随朱元璋攻占滁州,被任为参谋,"预机画,主馈饷,甚见亲信"。当时朱元璋威名日盛,诸将来归者日多,李善长负责考察来降者才能,向朱元璋举荐;同时替朱元璋表达诚挚之意,使投诚者安心。如有将吏之间产生矛盾,他便委曲调护。郭子兴听信流言,疑朱元璋而削其兵柄,并欲将李善长夺去自辅,李善长"固谢弗往",坚决留在朱元璋身边,赢得更深信任。
1355年(至正十五年),朱元璋驻军和阳,亲自率军进攻鸡笼山寨,仅留少量兵佐李善长居守。元将谍知来袭,李善长临机设伏,竟击败来犯之师。"太祖以为能"——这是李善长首次独立指挥作战并取胜,显示其不仅能理文书,亦有军政之才。
渡江与平定江南
朱元璋得巢湖水师后,李善长"力赞渡江"。攻克采石、进军太平之前,李善长预书榜文,严禁士卒违纪,"城下,即揭之通衢,肃然无敢犯者",使太平城中的百姓免遭兵燹之苦。此举开朱元璋军"仁义之师"之先声,影响深远。
1356年(至正十六年),朱元璋攻克集庆路(今南京)。将取镇江时,朱元璋担心诸将纵兵殃民,佯怒欲置诸法以示威,李善长力救得解。镇江攻克后,"民不知有兵",这与李善长事先的军纪布置直接相关。朱元璋任江南行中书省平章后,以李善长为参议。宋思颜、李梦庚、郭景祥等虽同为省僚,"而军机进退,赏罚章程,多决于善长"。改枢密院为大都督府后,李善长兼领府司马,进行省参知政事。
1364年(至正二十四年),朱元璋自称吴王,建百官,以李善长为右相国。李善长"明习故事,裁决如流,又娴于辞命"。朱元璋有所招纳,辄令善长为书;前后自将征讨,皆命善长居守,"将吏帖服,居民安堵,转调兵饷无乏"。在经济建设方面,李善长斟酌元制、革除弊政:"请榷两淮盐,立茶法,既复制钱法,开铁冶,定鱼税",使国家财富日益增长,"国用益饶,而民不困"。
此外,朱元璋渡江初期"颇用重典",一日谓善长:"法有连坐三条,不已甚乎?"李善长趁机建言:"善长因请自大逆而外皆除之。"朱元璋遂命李善长与御史中丞刘基等裁定律令,颁示中外。这是明代初期法律制度的重要奠基。
1367年(吴元年)九月,朱元璋论平吴之功,封李善长为宣国公。改官制尚左,遂以善长为左相国。
明朝建国与位极人臣
1368年(洪武元年)正月,朱元璋即帝位,定都南京。追封祖先、册立后妃太子诸王,皆以李善长充大礼使。又以善长兼太子少师,授银青荣禄大夫、上柱国,"录军国重事"。李善长率礼官制定郊社宗庙之礼;朱元璋巡幸汴梁,善长留守南京,"一切听便宜行事"。他还奏定六部官制,议官民丧服及朝贺东宫仪,奉命监修《元史》,编《祖训录》《大明集礼》等书。"定天下岳渎神祗封号,封建诸王,爵赏功臣,事无巨细,悉委善长与诸儒臣谋议行之"——此时李善长已是事实上的首席文臣。
1370年(洪武三年),朱元璋大封功臣。帝曰:"善长虽无汗马劳,然事朕久,给军食,功甚大,宜进封大国。"遂授李善长开国辅运推诚守正文臣、特进光禄大夫、左柱国、太师、中书左丞相,封韩国公,岁禄四千石,子孙世袭;并予丹书铁券,免二死,子免一死。当时封公者仅徐达、常遇春子常茂、李文忠、冯胜、邓愈及李善长六人,"而善长位第一,制词比之萧何,褒称甚至"。
然而,"贵富极,意稍骄,帝始微厌之"。李善长"外宽和,内多忮刻"——参议李饮冰、杨希圣稍侵其权,立即被按罪黜免;与刘基争法时竟辱骂之,刘基不自安,请告归。先后被朱元璋任用的张昶、杨宪、汪广洋、胡惟庸皆获罪,唯李善长"事寄如故",这种持续在位反成朱元璋心中隐患。
1371年(洪武四年),李善长因病辞官归居,朱元璋赐临濠地若干顷,设守坟户一百五十家,佃户一千五百家,仪仗士二十家。次年病愈,朱元璋命其董建临濠宫殿,徙江南富民十四万田濠州,以善长经理之,留濠数年。1374年(洪武七年),擢其弟李存义为太仆丞,存义子李伸、李佑皆为群牧所官。 1376年(洪武九年),朱元璋以临安公主下嫁李善长子李祺,授驸马都尉,"光宠赫奕,时人艳之"。然而李祺尚主一月后,御史大夫汪广洋、陈宁即上疏弹劾:"善长狎宠自恣,陛下病不视朝几及旬,不问候。驸马都尉祺六日不朝,宣至殿前,又不引罪,大不敬。"李善长因此"坐削岁禄千八百石"。不久又命善长与曹国公李文忠总中书省、大都督府、御史台,同议军国大事,督圜丘工——职位看似恢复,实权已被大幅削弱。
晚岁与获罪
胡惟庸初为宁国知县,由李善长推荐入朝,累擢至左丞相;李善长弟李存义之子李佑又是胡惟庸的侄女婿。两家关系盘根错节。
1380年(洪武十三年),胡惟庸以谋反罪被诛,坐党死者甚众,然李善长安然无恙,"御史台缺中丞,以善长理台事"。这看似又一次"李善长如故"的奇迹,实则暗藏杀机。
1385年(洪武十八年),有人告李存义父子实为胡惟庸党,朱元璋诏免死,安置崇明。善长不谢恩,朱元璋由此衔恨在心。
1390年(洪武二十三年),李善长已七十七岁。是年发生数事,直接触发其死:一是善长欲建第宅,向信国公汤和借卫卒三百人,汤和密以闻;二是四月京民坐罪应徙边,善长数请免其私亲丁斌等,朱元璋大怒,按治丁斌。丁斌曾在胡惟庸家做事,供出存义等与胡惟庸交通旧事。逮李存义父子鞫讯,词连善长:
"惟庸有反谋,使存义阴说善长。善长惊叱曰:'尔言何为者!审尔,九族皆灭!'已,又使善长故人杨文裕说之云:'事成当以淮西地封为王。'善长惊不许,然颇心动。惟庸乃自往说善长,犹不许。居久之,惟庸复遣存义进说,善长叹曰:'吾老矣。吾死,汝等自为之!'"
又有人告善长:"将军蓝玉出塞,至捕鱼儿海,获惟庸通沙漠使者封绩,善长匿不以闻。"御史交章劾善长,善长奴卢仲谦等亦告善长与胡惟庸通贿私语。
朱元璋最终判定:善长"知胡惟庸谋逆,观望不报,狐疑两端,大逆不道"。当时太史言星变,灾应在大臣,遂于1390年(洪武二十三年)赐李善长死,"诛其妻女弟侄家口七十有五"。李善长虽有丹书铁券可免二死、子免一死,但谋逆之罪不在赦免之列。
朱元璋亲制诏书,纂成《昭示奸党三录》,布告天下。李祺与公主被徙江浦,李祺后于靖难之役投水自尽,李祺之子李芳、李茂因公主故得免罪,但仍被削除韩国公爵位世袭之权。
次年,虞部郎中王国用上书为之辩冤,指出李善长与朱元璋为儿女亲家,与胡惟庸不过是侄辈姻亲,亲疏悬殊;且李善长已位极人臣,"生得封公,死得封王,子尚公主,亲戚拜官封爵",万金之富无可加,助胡惟庸成功亦不能获得更高地位,"反"理不通。朱元璋虽无言以对,亦未罪王国用,但杀意终不复改。
1644年(崇祯十七年),明安宗(弘光帝)追谥李善长为"襄愍"。
李善长字百室,定远人。他自幼读书,有智计,习法家之说,预料事情多能说中。朱元璋略地滁阳时,他前往迎谒;朱元璋知他是当地年高有德之人,以礼相待,留他掌管文书。朱元璋曾从容问他天下之乱何时可平,他答称秦末大乱时汉高祖以布衣起兵,豁达大度、知人善任、不嗜杀人,五年而成帝业;如今元朝纲纪已乱、天下土崩瓦解,若效法汉高祖,天下不难平定。朱元璋以为他说得有理。
此后李善长随朱元璋攻占滁州,任参谋,参与机要谋划,主管军队的物资供应,深受信任。朱元璋威名日盛,前来投靠的诸将,李善长一一考察其才能并禀告朱元璋,又替朱元璋向归附者表达诚意,使他们安心;诸将之间若有龃龉,他从中调解。郭子兴听信流言而怀疑朱元璋、渐夺其兵权,又想从朱元璋身边把李善长要来辅佐自己,李善长坚决谢绝,朱元璋因此格外倚重他。朱元璋驻军和阳时曾亲自率兵进攻鸡笼山寨,只留少量兵力让李善长留守;元军将领得知后前来偷袭,李善长设伏将其击败。
得巢湖水师后,李善长力赞渡江。攻克采石、直趋太平时,他事先写好榜文严禁士卒违犯军纪,城下之后立即揭于通衢,军中肃然无人敢犯。朱元璋为太平兴国翼大元帅时以他为帅府都事,又随军攻克集庆。将取镇江时,朱元璋担心诸将不能约束部下,佯装发怒要治他们的罪,经李善长力救而罢。镇江攻下后,百姓竟不知有兵经过。朱元璋任江南行中书省平章时以李善长为参议,当时宋思颜、李梦庚、郭景祥等皆为幕僚,而军机进退、赏罚章程多由李善长决定;改枢密院为大都督府后,他兼领府司马,晋升行省参知政事。
明朝建立前后,李善长主持了大量制度建设的工作:他与诸臣一同裁定郊社宗庙的祭祀之礼、官制与律令,监修《元史》,并参与历法与礼制的厘定。洪武三年(1370年)大封功臣,李善长被封为韩国公,授开国辅运推诚守正文臣、特进光禄大夫、左柱国、太师、中书左丞相,年禄四千石,子孙世袭,制词中把他比作汉代的萧何而褒奖备至,位居诸功臣之首。洪武四年(1371年),他以病致仕。此后胡惟庸因他的推荐而入相,洪武十三年(1380年)胡惟庸案发,牵连甚广;李善长虽已致仕,其弟李存义父子又与胡案有牵连,朱元璋当时免其一死。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已经七十七岁的李善长被论以知逆谋而不举发等罪,与妻女弟侄七十余人一同被处死。关于他的罪名,后世争论不休,多以为属明初诛戮功臣的一部分,《明史》对其前期辅佐之功与后期之祸两存其说。
李善长在制度建设上的具体工作,主要集中在他任左丞相的几年。洪武元年明朝建立之初,他与诸臣议定郊社、宗庙、社稷的祭祀之礼,又参定六部官制与文武百官的品秩;律令方面,明初的《大明律》即由李善长等奉诏编定,此后屡经修订;历法上沿用《大统历》,其颁行亦与他和刘基等人的参定有关。文事方面,洪武二年(1369年)诏修《元史》,以李善长为监修官、宋濂与王祎为总裁,次年又续修一次,全书成于洪武三年。《元史》修成之速,在历代正史中是少见的,这与明初急于确立自身正统、并为前朝修史以昭代序的用意有关。此外他还主持了功臣封赏的名籍编排与官署的设置,凡朝廷大典、册封、赏赐的仪注多由其参与裁定。
其身后的处置则与这些功业形成强烈反差。李善长之子李祺为驸马都尉,尚临安公主,因此李氏门第在案发后并未立即断绝,但其诸子与弟侄多被株连,家族从此衰落。关于李善长之狱,后世议论集中在两点:一是他与胡惟庸确有姻亲关系却未举发,二是朱元璋晚年对功臣的猜防;两说并不互相排斥。《明史》在本传中既记其「少读书有智计」、辅佐之功居多,也记其末路之祸,并借史臣之口对明初功臣的进退发过感慨。
洪武三年封赏功臣时,朱元璋曾以汉代的萧何相比拟,并赐给李善长免死铁券,许其本人免二死、子免一死,恩遇之隆在诸功臣中无出其右。这一比拟与后来的结局,构成明初功臣命运中颇具反讽意味的一段。
李善长受封韩国公、位在诸功臣之首,是明初封爵中等级最高者之一,与魏国公徐达同为太祖最倚重的文武二臣。
《明史》本传论其事,既称其辅佐之功居功臣之首,又记其末路之诛,两存而不为定论。
主要事迹
政治制度建设
李善长是明初政治体制的实际奠基者之一。朱元璋称帝前后的多项重大制度,皆出自善长之手或由其主持推行:
- 律令修订:洪武初年,李善长与刘基等裁定律令,废除连坐三条(除谋大逆外),奠定明初法律基础。
- 礼制建设:率礼官制定郊社宗庙之礼,确定天下山川神祗封号;议官民丧服及朝贺东宫仪。
- 官制设计:奏定六部官制及中央机构运行框架;监修《元史》,编《祖训录》《大明集礼》。
- 宗室分封:封建诸王爵赏功臣,事无巨细悉委善长与诸儒臣谋议行之。
- 经济政策:斟酌元制,请榷两淮盐、立茶法、复制钱法、开铁冶、定鱼税,使国用饶而民不困。
军事后勤与军纪
李善长虽无"汗马功劳",但全程负责朱元璋军队的后勤供应与军纪维护:
- 居守调度:"前后自将征讨,皆命居守,将吏帖服,居民安堵,转调兵饷无乏。"保障了朱元璋在前线的持续作战能力。
- 军纪设计:攻采石、太平时,"预书榜禁戢士卒",使百姓"不知有兵"。
- 协调将吏:"善长察其材,言之太祖",又"为太祖布款诚","有以事力相龃龉者,委曲为调护",是朱元璋阵营内部凝聚力的关键维护者。
- 和阳之役:留佐居守时设伏击败偷袭元军,显示其临阵指挥才能。
文书起草与对外招纳
李善长"明习故事,裁决如流,又娴于辞命"。朱元璋"有所招纳,辄令为书",所有招贤纳士的文告皆出自善长之手。其文书才能是朱元璋在群雄竞逐中能有效吸引人才的重要因素。
推荐人才与人事
李善长曾推荐胡惟庸出任宁国知县,后胡擢太常少卿、左丞相。然而这一推荐最终成为他获罪的伏笔之一——尽管胡惟庸案发时李善长并未立即受牵连,但胡案成为悬在他头上的长期威胁。
与胡惟庸案的牵连
李善长之死,是胡惟庸案的延伸与扩大化。1380年(洪武十三年)胡惟庸伏诛时,李善长安然无恙;至1390年(洪武二十三年),因"知谋反不举"、"观望两端"等罪名被赐死。其间历经十年,株连三族七十余人。这一案件与后来的蓝玉案共同构成洪武朝四大案之二,是明初皇权高度集中、功臣遭受系统性清洗的标志性事件。
家族政治联姻
1376年(洪武九年),李善长子李祺尚临安公主。这一联姻将李氏家族与朱明皇室直接绑定,使李善长成为皇亲国戚。然而联姻并未带来安全,反而使其在政治上更加敏感——一旦失势,连坐更重。
人物关系
- 家族
- 弟:李存义(太仆寺丞,因胡惟庸案被安置崇明)
- 侄:李伸、李佑(皆为群牧所官)
- 子:李祺(驸马都尉,尚临安公主)
- 孙:李芳、李茂(因公主之恩得免罪,李芳任留守中卫指挥,李茂任旗手卫镇抚)
- 妻女弟侄:七十余人同被诛杀
- 君臣
- 朱元璋(明太祖,主君,明朝开国皇帝)
- 临安公主(朱元璋女,李善长儿媳)
- 同僚与下属
- 宋思颜、李梦庚、郭景祥(江南行中书省幕僚)
- 李饮冰、杨希圣(参议,因冒犯善长权被黜)
- 汪广洋(御史大夫,曾弹劾善长)
- 陈宁(御史大夫,曾弹劾善长)
- 敌对与冲突
- 刘基(御史中丞,因争法被李善长辱骂,请告归)
- 胡惟庸(左丞相,因谋反被诛,李善长因与其关系被株连)
- 故旧
- 汤和(信国公,善长借卫卒时密告朱元璋)
- 杨文裕(善长故人,曾代胡惟庸说善长谋反)
- 后世纪念
- 王国用(虞部郎中,李善长死后上书为之辩冤)
- 朱由崧(明安宗,追谥善长"襄愍")
历史评价
明代/同期
- 朱元璋在1370年(洪武三年)封公诏书中以李善长比于萧何,褒称备至:"善长虽无汗马劳,然事朕久,给军食,功甚大,宜进封大国。"(《明史·李善长传》)
- 朱元璋于1390年(洪武二十三年)亲制诏书,指其"知谋逆不举,狐疑观望,心怀两端,大逆不道",将其列为奸党之首,布告天下(《昭示奸党三录》)。
- 王国用(虞部郎中)次年上书辩冤,谓善长与朱元璋为儿女亲家,与胡惟庸不过侄辈姻亲,"万金之富已臻其极",助胡谋反亦无更高爵禄可图,反理不通;朱元璋无言以对,但未改其罪。
- 谈迁《国榷》、焦竑《国朝献徵录·卷之十一》皆为李善长立传,承认其为开国文臣之首。
- 朱由崧(明安宗)1644年(崇祯十七年)追谥善长为"襄愍","襄"字含有"辟地有德"之意,反映南明对明初开国功臣的重新追认。
清初至清中
- 张廷玉《明史·李善长传》:"善长外宽和,内多忮刻。"指出其性格的两面性;又载朱元璋对其评价:"事朕久,给军食,功甚大",定位其后勤之功。
- 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将李善长之死归入"胡蓝之狱",认为其罪状多为"知情不举",而非直接谋反,体现了清初史家对洪武功臣群体的批判态度。
- 清代学者多认为李善长之死乃明初"狡兔死,走狗烹"的典型事例,反映了皇权专制下功臣的悲剧命运。
- 上官周《晚笑堂画传》所附《明太祖功臣图》中绘有李善长题跋像,1743年(乾隆八年)刻本,将其列入明太祖功臣图像,显示清代官方对其开国功臣地位的承认。
清末民国
- 清末民初学者多受明清易代之际的反思影响,将李善长案与明初诸案并提,视之为朱元璋"猜忌功臣"的证据,认为其反映了明初皇权专制的黑暗面。
- 梁启超等近代思想家在论及中国君主专制时,常引李善长案为例,批评"狡兔死,走狗烹"的帝王逻辑。
- 民国史家普遍承认李善长在明初制度建设中的奠基性贡献,但对其政治生涯的负面评价远大于肯定,认为其最终结局是皇权逻辑下不可避免的悲剧。
近现代
- 现代明史研究普遍认为:李善长是明初政治制度、礼制、法律、经济的核心设计者之一,其历史功绩应得到充分肯定;同时,胡惟庸案中的"知情不举"罪名多为后世建构,李善长之死更多反映洪武朝政治生态的严酷性。
- 吴晗《朱元璋传》中将李善长列为朱元璋阵营中最重要文臣之一,认为李善长在制度建设方面的贡献足以比肩萧何。
- 当代历史学者普遍指出:李善长案不仅是个人悲剧,更是明初"废丞相、设五府六部"政治演变的预演,其死标志着明初文臣集团整体衰落的开端。
同朝代关联人物
参考书目
- 张廷玉等《明史》卷一百二十七《李善长传》
- 《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洪武朝各卷)
- 焦竑《国朝献徵录》卷之十一
- 谈迁《国榷》
- 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
- 吴晗《朱元璋传》
- 清上官周《晚笑堂画传》所附《明太祖功臣图》(乾隆八年刻本)
- 《昭示奸党三录》(洪武二十三年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