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724年 — 公元1805年

官员学者文学家《四库全书》总纂官

纪昀

纪昀生于1724年8月3日(雍正二年六月十五日),卒于1805年3月14日(嘉庆十年二月十四日),字晓岚,别字春帆,号石云、观弈道人、孤石老人,直隶河间府献县人,清代官员、学者和文学家。1754年(乾隆十九年)中进士,历任翰林院及礼部、兵部等职,1773年(乾隆三十八年)起主持《四库全书》馆的总纂工作,并参与撰定《四库全书总目》。他还著有笔记小说《阅微草堂笔记》,并从事古籍校勘和诗歌批评。1768年(乾隆三十三年),他因向姻亲卢见曾泄露查办消息而获罪,谪戍乌鲁木齐,后奉旨还京。其一生经历既与清代大型官修文献工程相连,也处在国家典籍整理与审查并行的时代背景之中。

公元1724年 — 公元1805年清朝

人物概览

纪昀生于1724年8月3日(雍正二年六月十五日),卒于1805年3月14日(嘉庆十年二月十四日),字晓岚,别字春帆,号石云、观弈道人、孤石老人,直隶河间府献县人,清代官员、学者和文学家。1754年(乾隆十九年)中进士,历任翰林院及礼部、兵部等职,1773年(乾隆三十八年)起主持《四库全书》馆的总纂工作,并参与撰定《四库全书总目》。他还著有笔记小说《阅微草堂笔记》,并从事古籍校勘和诗歌批评。1768年(乾隆三十三年),他因向姻亲卢见曾泄露查办消息而获罪,谪戍乌鲁木齐,后奉旨还京。其一生经历既与清代大型官修文献工程相连,也处在国家典籍整理与审查并行的时代背景之中。

别名/常用称谓
纪晓岚(以字行)、纪文达(谥号称谓)、纪河间
字
晓岚;别字春帆
号
石云、观弈道人、孤石老人
所处时代
清代乾隆、嘉庆时期
所属朝代/政权
清朝
身份
官员、学者、文学家;《四库全书》总纂官
民族
汉族
籍贯
直隶河间府献县(今河北省沧州市一带)
出生日期
1724年8月3日(雍正二年六月十五日)
出生地
直隶河间府献县崔庄(今河北省沧州市沧县崔尔庄一带)
逝世日期
1805年3月14日(嘉庆十年二月十四日)
逝世地
京师(今北京市)
最高官职
协办大学士、礼部尚书;加太子少保
谥号
文达
享年
81岁

生平时间线

出生 | 生于直隶河间府献县崔庄。展开

出生 | 生于直隶河间府献县崔庄。

科举 | 参加顺天乡试,名列第一,成为解元。展开

科举 | 参加顺天乡试,名列第一,成为解元。

入仕 | 中进士,授庶吉士,进入翰林系统任职。展开

入仕 | 中进士,授庶吉士,进入翰林系统任职。

翰林任职 | 散馆考试列一等,授编修,后任左春坊左庶子等职。展开

翰林任职 | 散馆考试列一等,授编修,后任左春坊左庶子等职。

外任 | 奉命赴福建视学,后任福建学政。展开

外任 | 奉命赴福建视学,后任福建学政。

家事 | 父亲纪容舒去世,纪昀丁忧北归。展开

家事 | 父亲纪容舒去世,纪昀丁忧北归。

获罪谪戍 | 因卢见曾盐政案被革职,谪戍乌鲁木齐。展开

获罪谪戍 | 因卢见曾盐政案被革职,谪戍乌鲁木齐。

奉旨还京 | 乾隆帝下谕准其还京;次年纪昀启程东归。展开

奉旨还京 | 乾隆帝下谕准其还京;次年纪昀启程东归。

复职 | 回到京师,后因土尔扈特部归顺相关诗作获嘉奖,复授翰林院编修。展开

复职 | 回到京师,后因土尔扈特部归顺相关诗作获嘉奖,复授翰林院编修。

主持官修典籍 | 受命担任《四库全书》总纂官,与陆锡熊等主持编纂工作。展开

主持官修典籍 | 受命担任《四库全书》总纂官,与陆锡熊等主持编纂工作。

阶段性成果 | 第一部《四库全书》抄成,纪昀撰写告成进表。展开

阶段性成果 | 第一部《四库全书》抄成,纪昀撰写告成进表。

赈济奏议 | 就直隶旱灾上疏,请求蠲免钱粮并调拨漕粮赈济灾民,相关请求获准。展开

赈济奏议 | 就直隶旱灾上疏,请求蠲免钱粮并调拨漕粮赈济灾民,相关请求获准。

官修工程完成 | 《四库全书》全书编纂告成。展开

官修工程完成 | 《四库全书》全书编纂告成。

赈务奏议 | 直隶发生水灾,纪昀就多个州县赈借口粮等事上奏。展开

赈务奏议 | 直隶发生水灾,纪昀就多个州县赈借口粮等事上奏。

晚年任职 | 调任兵部尚书,后改任左都御史。展开

晚年任职 | 调任兵部尚书,后改任左都御史。

升任 | 迁礼部尚书。展开

升任 | 迁礼部尚书。

著作刊定 | 编定《阅微草堂笔记》五种,共二十四卷。展开

著作刊定 | 编定《阅微草堂笔记》五种,共二十四卷。

逝世 | 病逝于京师,获赐治丧银两,谥文达。展开

逝世 | 病逝于京师,获赐治丧银两,谥文达。

人物生平

人物生平

家世、教育与科举

纪氏先世原籍江南,明成祖时期迁居北直隶,后籍献县。祖父纪天申,父亲纪容舒,康熙末年中举,曾任户部、刑部官员及云南姚安知府。纪昀生于献县崔庄。早年随父在北京生活,先后从李绂、方苞等人问学,后从董邦达学习。史载载,他在童年即入塾读书,曾参加河间府科试;早期乡试失利后继续研习经史。1747年(乾隆十二年)中顺天乡试第一,次年参加会试未中,1754年(乾隆十九年)再试中进士,授庶吉士。

1757年(乾隆二十二年),纪昀散馆考试列一等,授翰林院编修,后任左春坊左庶子、日讲起居注官等职。他参与功臣馆、国史馆、方略馆和地方志书的编纂,也为考试、典籍校勘及诗文评阅承担馆职。1756年(乾隆二十一年),他与钱大昕共同总纂《热河志》,并随驾热河;其诗文受到乾隆帝嘉奖,馆中遂有“南钱北纪”的说法。1759年(乾隆二十四年),他任山西乡试正考官,并继续整理唐人试律及相关诗学材料。1762年(乾隆二十七年)奉命赴福建视学,次年任福建学政;1764年(乾隆二十九年)父亲去世,他丁忧离任。服阕后回京,继续翰林及馆阁工作。

盐政案与谪戍新疆

1768年(乾隆三十三年),两淮盐政亏空案发。卢见曾是纪昀女儿的姻亲长辈,纪昀被查出曾向卢家传递查办消息,乾隆帝据此将其革职并谪戍乌鲁木齐。另有记载叙述其家财因泄信而提前转移;“以茶、盐暗示查封”等具体细节则见于后出的轶事叙述,不能与案件处置记录等同。该案显示纪昀因亲属关系卷入盐政案件并受到惩处,也使其仕途出现重大中断。

纪昀在戍所承担案牍、文书事务。1770年(乾隆三十五年)十二月,朝廷准其还京;次年东归途中,他记录新疆及沿途见闻,编成《乌鲁木齐杂诗》。1771年(乾隆三十六年)返京后,他以土尔扈特部归顺为题作诗进呈,获乾隆帝嘉许,复授翰林院编修。此后他重新参与馆阁事务及官修典籍工作。

四库馆总纂与晚年仕途

1773年(乾隆三十八年),朝廷设四库全书馆,经大学士刘统勋举荐,纪昀与陆锡熊担任总纂。总纂工作包括审阅馆臣提出的存录、刊刻意见,按经、史、子、集四部分类,修订提要并协调编纂体例;具体收书、删改和禁毁决定也涉及皇帝及全体馆臣,不能将整部工程的成果或争议说成纪昀个人一人所为。总纂官在馆臣提出书籍存录、刊刻等意见后审阅原书,将取舍意见呈交皇帝核定,再按经、史、子、集分类,修订入选书籍的提要。《四库全书总目》设四部总序、分类小序和单书提要,对书籍版本、内容、作者及学术源流作辨析。另有记载正文统计,著录收入四库的书三千四百六十一种、七万九千三百零九卷,另列存目六千七百九十三种、九万三千五百五十卷。总目经、史、子、集分为四部,下设四十四类,并依具体学术内容再分子目;卷首凡例说明编纂体例,各部总序概述学术源流,各类小序解释分类依据,单书提要则辨析作者、版本、内容和得失。这样的组织使总目不仅是《四库全书》的书目,也承担考辨传统学术沿革的功能。纪昀在总目中承担总体体例、文字修订及提要审核等工作,但经、史、子、集各部仍由多位馆臣分担。第一部书于1781年(乾隆四十六年)抄成;《四库全书》全书于1792年(乾隆五十七年)告成。纪昀还参与《四库全书简明目录》《钦定河源纪略》《历代职官表》等官修书籍的编校。

纪昀在四库馆任职期间曾因校书讹误受到议处,也参与赈务奏议。1789年(乾隆五十四年)直隶旱灾,他多次上疏,请求减免灾区钱粮并调拨漕粮;1794年(乾隆五十九年)直隶水灾,他又就多个州县赈借口粮等事上奏。现有另有记载正文记载相关奏请获准,但没有据此将全部赈灾效果归于纪昀个人。

1796年(嘉庆元年),纪昀任兵部尚书,后任左都御史;1797年(嘉庆二年)迁礼部尚书。1800年(嘉庆五年),他编定《阅微草堂笔记》五种。1805年(嘉庆十年)正月,嘉庆帝命其以礼部尚书协办大学士,加太子少保并管国子监事;同年二月十四日,纪昀病逝于京师,享年八十二(传统虚岁),赐银治丧,谥文达。

四库馆中的处境与身后

纪昀入主四库馆时所处的环境,是乾隆朝文化专制最严酷的时期。有清以来的文字狱到乾隆朝达到极盛,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把"思想犯罪"引入法律惩治的范围;《四库》开馆期间发生五十多起文字狱案,大多是从修书得到眼线,与他一起担任总纂、总校的大员或被吓死、或被罚光家产,"除纪晓岚以外,几乎无一人得到善终"。纪昀本人也曾几次被牵连进文字狱、颇有几番险象丛生,并多次被记过、出资赔写讹错书籍,但总算挺到了最后。也正是在这样的处境下,他以一己之力多次上书,保护了一大批被定为"抽毁"和"全毁"的图书,使之免遭"秦火"之厄——这在此刻是要冒身家性命危险的举动。另有记载称,土尔扈特部回归时正值他任职于密云,乾隆帝命他以此为题作诗纪念,他进《御试土尔扈特全部归顺诗》,乾隆帝大喜,于十月初七日下谕加恩赏授翰林院编修。

纪氏的家族源流,在谱牒中也留有清楚线索。纪氏原籍上元(今江苏南京),明成祖永乐二年(1404年)迁江南大姓以实畿辅,其远祖自上元徙居献县景城;至他的祖父纪天申时,家族子孙繁衍,遂有部分成员迁到景城东三里的崔庄(今沧县崔尔庄)。当地人以纪氏仕宦科第多出崔庄,故有"崔庄纪"之称,而纪氏家族自称"景城纪"以示不忘本;他曾续修《景城纪氏家谱》十八卷并撰《景城纪氏家谱序例》。身后之事亦多可考:纪昀卒后谥文达,葬于河北沧县崔尔庄镇北村村南,墓地现存神道碑与墓碑各一通,神道碑碑文为嘉庆帝亲笔题写,上书"皇清太子少保协办大学士礼部尚书纪文达公神道碑",墓葬已列为沧州市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其故居在今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为二进院落,院内有相传为纪昀亲手所植的紫藤萝与海棠,二进院正房悬"阅微草堂"木匾,2003年公布为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现由晋阳饭庄管理并设有纪晓岚纪念馆;河北沧县崔尔庄镇内另有故居,但毁坏严重,仅存一眼古井;沧州另建有纪晓岚文化园,2008年9月落成,占地七十余亩,园内依"纪大烟袋"之说用二十一吨生铁铸成一座长八点二米的大烟袋,并藏有百方砚台与一部《四库全书》;乌鲁木齐人民公园内的岚园,则源于对纪昀谪居新疆之事的纪念。

主要事迹

官修文献与目录学

纪昀最重要的官修工作是参与并主持《四库全书》馆的总纂。他与陆锡熊等人处理馆臣提报的书目、审订分类体例、修订各书提要,并参与《四库全书总目》的编撰。《总目》以经、史、子、集四部统摄典籍,附总序、类序及单书提要,既说明书籍内容和版本,也评述学术源流与得失。纪昀参与整理的并非全部由他独立撰写;清代其他馆臣亦承担分部提要和校勘工作。

《四库全书》的编纂一方面汇集、抄录和校订大量典籍,形成重要的目录与文献资源;另一方面,征书、审查和禁毁也处在清廷文化控制政策之中。另有记载正文称纪昀曾就部分拟抽毁或全毁的书提出保留意见,馆臣也因校勘差错被议处;这些具体过程表明,修书工作既包含版本判断,也处在皇帝审定和馆臣执行的制度框架内。另有记载正文的“人物争议”模块引用了现代学者对这种双重作用的批评。就纪昀个人而言,现有材料能确认其在总纂和提要修订中的职责,也记载他曾就部分拟抽毁、全毁书籍提出保留意见;不宜据此说他单独决定了全书的收录或禁毁政策。

文学创作与笔记观

《阅微草堂笔记》是纪昀的代表作之一,由《滦阳消夏录》《如是我闻》《槐西杂志》《姑妄听之》《滦阳续录》等笔记组成,共二十四卷。作品以记录见闻、狐鬼故事、官场与乡里琐事为主,常在叙事中附以考辨和议论。纪昀谈笔记写作时强调记述应避免失真,也重视“表彰风教”的劝惩作用。其叙述较简洁,题材兼有奇闻与日常社会观察;评价时应同时看到作品的文体特色和其劝惩观念,不以民间传说替代对文本的分析。另有记载正文将全书记为二十四卷、一千一百九十六则,作品写作和整理跨越乾隆后期至嘉庆初年。书中所记包括官场人物、乡里生活、民间信仰、狐鬼故事及典章考证,常以短篇叙事引出伦理或社会议论;其取材广杂并不等于作者把所有鬼神故事当作实录。作品题材从官场处事、地方风俗、家庭伦理到狐鬼异闻,叙事后常附考据或道德议论;纪昀强调笔记要保存见闻,同时反对凭私人好恶歪曲所记之事。另有记载正文将其笔记观概括为承接志怪传统、重视劝惩,但这些观念应与作品具体篇章分别考察。

校勘、诗歌批评及其他著述

纪昀撰有《玉台新咏校正》,以版本为依据参校类书、总集及旧注,对异文作取舍,对无法定夺之处保留异说;这项工作体现了他在校勘和考证方面的实践。他也评点《瀛奎律髓》等诗集,重视具体作品的意味、体制与艺术表现,不以作者身份或道德名望代替诗歌判断。其批评并非只提出抽象原则:他会比较作品在时代、流派和体裁中的位置,讨论诗句的声律、用字、对偶及篇章效果;对方回等人的评语,他有时会指出名家声望不能代替作品本身的优劣。评诗时也不以后世流派的标准简单裁断前代作品,而强调结合创作语境理解风格选择。其评语涉及律诗的声律、对偶、篇章安排和诗体归类,也会指出名臣或大儒的身份不能成为选诗理由;对于有意仿古的作品,则先辨认其创作意图,再讨论得失。这种做法显示他把作品艺术判断与作者道德评价区分开来。其《乌鲁木齐杂诗》记录谪戍归途中见闻;《纪文达公遗集》则由后人辑录其诗文,并非纪昀生前亲自定稿的同名全集。《玉台新咏校正》以明代覆宋本为底本,参校冯舒校本、吴兆宜笺注,并利用类书和其他总集核对异文;遇到版本依据不足、文字可两存时保留底本或列出异文,而非一概改字。例如校勘《玉台新咏》时,他在宋本与类书引文不一致的情况下,会考察引文来源及诗句语意;类书本身也可能有节略和讹误,所以不作为机械的改字依据。关于诗歌批评,纪昀在评《瀛奎律髓》等作品时反对因作者名望或道德声誉迁就诗作,强调结合诗意、体制、时代风格和具体技巧判断得失。

赈务与地方事务

另有记载正文记载,1789年(乾隆五十四年)直隶旱灾时,纪昀上疏请求蠲免钱粮、调拨漕粮赈济;1794年(乾隆五十九年)水灾时,他就多个州县的赈借口粮等事务继续奏请。相关记录显示他曾利用官职参与灾情奏报和赈务安排,但具体执行由地方及中央机构共同承担。纪昀晚年仍兼有礼部、国子监和馆阁职责,灾情奏议与其在京供职相连,不宜将其描述成亲自主持地方赈灾的总负责人。1789年(乾隆五十四年)的奏议涉及蠲免钱粮和截取南漕官粮数万石;1794年(乾隆五十九年),他针对直隶多个州县的灾情先后上奏赈借口粮。两次事件表明他持续通过奏折参与中央赈务决策,现有材料没有提供各地灾后执行情况的完整统计。

集部校勘与诗歌批评

在古籍整理方面,纪昀自撰的《玉台新咏校正》是对总集的整理,堪称集部校勘的一部典范。清代以顾广圻为代表的对校派注重版本依据、强调保持书之原貌,"虽有错字,必存原本",并提出"不校校之"的原则;纪昀虽未如此总结,但"有所改,有所不改"的实践贯穿全书:他遵重宋本而不迷信宋本,凡六朝遗集辗转相承、文多讹异而无由定其孰是者,则"今仍从宋刻书之";若有其他版本依据并有旁证证明底本为非,他则"勇于改字",如"清川含藻景"之"景"宋刻作"影",他以"形影字可以作'景',风景字则不可作'影'"为由从《文选》改正;对于意可两存或无由定其是非者,则附录诸本异同而不轻改底本。他校勘时广泛搜取类书、总集、旧注作为材料,既充分利用类书("较古的类书所收材料大体是直接从古抄本转录",故在校勘时有很大价值),又对类书持谨慎态度,指出"类书节本不足为据""类书所引多节文""类书以意标目,非其本题",从而避免偏信一书的失误。除熟练使用后来被称为对校、他校、本校、理校的四种方法外,他还有一个新的创获,即"因材施校":紧紧抓住《玉台新咏》作为诗歌总集的性质,在有版本依据的前提下体会文情、揣摩诗意,从文学视角灵活校勘。校勘之外,他更对《玉台新咏》的作者、诗题、编者、成书时间、体例、行款乃至字词、分章等问题一一考证,解决了书中不少长期悬而未决的问题。

诗歌批评方面,纪昀的观念同样以艺术标准为先。他评朱子《登定王台》诗时先断言:"以大儒故有意推尊,论诗不当如此。诗法、道统,截然二事,不必援引,借以为重";评韩琦三首则说:"选诗只合论诗:诗不可废,虽宋之问之邪佞,不能删而不存;诗苟不佳,虽名臣大儒,不宜迁就标榜,使后学循名而误效也。"在他看来,"凡诗只论意味如何,浓淡平奇,皆其外貌。若偏主平淡,则外强内干,亦成伪体,与西昆弊等",偏主豪壮亦然;甚至对庙堂文人所重的应制颂扬之题,他也直言"此种题目无性情风旨之可言"。同时,他在《田侯松岩诗序》中提出每个时代的艺术都有自己的范式、历史上的流派各有独特追求,认为唐代以前流派意识尚不清楚、从晚唐开始流派意识与不同美学追求成为诗坛明显事实,因此讨论唐代前后的诗歌必须出以不同眼光——既不能以后人的趣味衡量前人,也不能因末流的泛滥而抹杀创始者的价值,并由此提出三个有理论指导意义的批评原则。这些原则都涉及艺术评价的历史性、评价的准则以及如何看待作品独创性等与文学批评客观标准相关的问题,显出清楚的理论意识与不一般的判断力。

人物关系

  • 纪天申:祖父;纪氏家族成员,曾为博士弟子员。
  • 纪容舒:父亲;康熙末年举人,曾任云南姚安知府等职。
  • 张氏:母亲;百科所载纪昀之母。
  • 纪晫:同父异母兄长,字晴湖。
  • 马月芳:妻子,马永图之女;1740年(乾隆五年)成婚,1795年(乾隆六十年)去世。
  • 纪汝佶:儿子,1743年(乾隆八年)生,曾中举,早年去世。
  • 纪汝传:儿子,曾任九江府通判、江宁府同知。
  • 纪汝似:儿子,曾任广东县丞。
  • 纪汝亿:儿子,具体仕历现有来源未详载。
  • 卢见曾:姻亲长辈;盐政案中纪昀被指向卢家传递查办消息。
  • 刘统勋:大学士;举荐纪昀参与《四库全书》总纂工作。
  • 陆锡熊:同为《四库全书》总纂官,与纪昀共同主持编纂。
  • 董邦达:纪昀早年从学的老师。
  • 戴震:清代学者;纪昀曾与其讨论音韵、校勘及诗学相关问题。
  • 钱大昕:同代学者;曾与纪昀共同总纂《热河志》并有学术往来。
  • 乾隆帝:君主;任用纪昀参与馆阁与四库工程,也因盐政案将其谪戍。
  • 嘉庆帝:君主;纪昀晚年任职期间的皇帝,曾授其协办大学士等职。
  • 袁枚:同时代文人;后世以“北纪南袁”并称二人,属文学声名上的比较。

代表作品

  • 《阅微草堂笔记》:笔记小说集,由《滦阳消夏录》《如是我闻》《槐西杂志》《姑妄听之》《滦阳续录》等部分组成。
  • 《四库全书总目》:纪昀与陆锡熊及馆臣共同编纂、修订的官修目录,并非纪昀独撰。
  • 《玉台新咏校正》:纪昀撰写的古籍校勘著作。
  • 《乌鲁木齐杂诗》:谪戍归途中所作,记录当地及沿途见闻。
  • 《纪文达公遗集》:纪昀诗文的后世汇编,由其后人辑录。
  • 《热河志》《历代职官表》《钦定河源纪略》等:纪昀与其他馆臣参与总纂或奉敕修订的书籍,作者及编纂责任应按具体卷帙区分。

纪昀还撰写墓表、墓志铭等传记性文字。《纪文达公遗集》所收及后人搜集的碑志作品涉及官员、士人和地方人物,既记述家世与行迹,也借典型事例呈现人物性格。相关作品在体例上结合叙事、议论和铭辞,构成其诗文创作中不同于笔记小说的一类。

其书法活动在另有记载中另列为一项影响,页面将其置于清初以来赵孟頫、董其昌书风较受推重的背景下,称其书写流利、圆融。由于现有来源对其书法作品和具体创作活动提供的证据少于目录学及文学材料,本文仅作简要说明,不据笼统风格评价夸大其书法地位。

《纪文达公遗集》所收碑志作品约有三十余篇,题材包括显宦、地方官、士人及平民。纪昀在篇幅有限的墓志中选择能呈现人物性格的事例,将家世、经历、言行与评价组织在一起;这些篇章既是文体创作,也为清代地方人物和社会关系留下记录。

轶事典故

另有记载收录乾隆与纪昀对句、纪昀以茶盐隐语向卢家传信、烟袋惹祸等故事,其中多出自野史或民间轶闻,具体情节难以与同期档案逐项互证。盐政案中纪昀向卢家传递消息有案件叙述依据;“盐茶暗号”等细节宜视为后出传闻。乾隆与纪昀斗联及烟袋故事可用于说明后世塑造的机敏、诙谐形象,不据此推断真实对话或日常生活细节。

历史评价

清代评价

《清史稿》称纪昀“学问渊通”,肯定其校定四库典籍、撰写提要的学术贡献,同时也指出其对南宋以后理学的批评带有门户倾向。江藩《国朝汉学师承记》称其博通群书,尤其肯定《四库提要》《简明目录》的学术判断。阮元为《纪文达公遗集》作序,赞其“贯彻儒籍,旁通百家”,着重评价其总目编纂和文献评议。

后世评价与争议

李慈铭在《越缦堂日记》中提醒,四库馆的成果由多名学者分部承担,后世把目录编纂功劳尽归纪昀并不准确;他认为纪昀在经史及集部方面也有不足。该意见与江藩、阮元对其博通和总纂工作的肯定形成不同侧重点。现代讨论《四库全书》时,常同时关注其整理保存典籍的价值及清廷借编书实施审查、禁毁的政治背景;个人责任应依职掌和具体史料判断。

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指出,《阅微草堂笔记》模仿六朝笔记、叙述简古,并批评其狐鬼故事的劝惩功能;同时也认为纪昀借作品批评社会陋俗,在当时具有可取之处。此评价体现了现代文学史对作品形式与思想作用的双重判断,并非对纪昀全部政治和学术活动的概括。

局部关系图谱

纪天申 · 尚无对应词条

纪昀祖父,曾为博士弟子员。

纪容舒 · 尚无对应词条

纪昀之父,康熙末年举人,曾任云南姚安知府。

张氏 · 同名歧义

纪昀之母。

纪晫 · 尚无对应词条

纪昀同父异母兄长,字晴湖。

马月芳 · 尚无对应词条

纪昀之妻,马永图之女。

纪汝佶 · 尚无对应词条

纪昀之子,曾中举。

纪汝传 · 尚无对应词条

纪昀之子,曾任九江府通判、江宁府同知。

纪汝似 · 尚无对应词条

纪昀之子,曾任广东县丞。

纪汝亿 · 尚无对应词条

纪昀之子,仕历未详。

卢见曾 · 尚无对应词条

纪昀女儿的姻亲长辈;两淮盐政案中纪昀被指向卢家泄露查办消息。

董邦达 · 尚无对应词条

纪昀早年从学的老师。

钱大昕 · 尚无对应词条

纪昀曾与钱大昕共同总纂《热河志》,并有学术往来。

戴震 · 尚无对应词条

纪昀曾与戴震讨论学术及文献问题。

刘统勋 · 尚无对应词条

刘统勋举荐纪昀参与《四库全书》总纂工作。

陆锡熊 · 尚无对应词条

与纪昀同任《四库全书》总纂官。

乾隆帝 · 尚无对应词条

纪昀在乾隆朝任翰林及馆阁官员;因卢见曾盐政案被谪戍,后获准还京。

嘉庆帝 · 尚无对应词条

纪昀晚年任兵部尚书、礼部尚书及协办大学士时的君主。

袁枚 · 尚无对应词条

与纪昀并称“北纪南袁”;此为后世声名比较。

同代人物

参考书目

  • 赵尔巽等:《清史稿》卷三百二十《纪昀传》;据另有记载、另有记载全文所引内容核对。
  • 江藩:《国朝汉学师承记》卷六;据另有记载、另有记载全文所引评价核对。
  • 阮元:《纪文达公遗集序》;据另有记载正文所引评价核对。
  • 李慈铭:《越缦堂日记》;据另有记载正文所录四库馆评价核对。
  • 鲁迅:《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清小说之四派及其末流》;据另有记载正文所引评论核对。
  • 项目本地《钦定重订契丹国志》文本;核对纪昀等奉敕校勘署名及四库馆臣的共同参与,不作为其个人独立完成全书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