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约公元1678年 — 公元1735年
爱新觉罗·胤禛
清世宗爱新觉罗·胤禛(1678年12月13日—1735年10月8日),清朝第五位皇帝,定都北京后第三位皇帝,年号雍正。康熙帝第四子,母为孝恭仁皇后乌雅氏。胤禛于1698年(康熙三十七年)封贝勒,1709年(康熙四十八年)封和硕雍亲王。1722年(康熙六十一年)十一月十三日康熙帝病逝后,胤禛继承皇位,次年改元雍正。在位十三年间,以勤政刚猛著称,整顿吏治、推行耗羡归公与养廉银制度、实行摊丁入亩、改土归流、废除贱籍,设立军机处与密折制度,加强中央集权。1735年(雍正十三年)八月二十三日于圆明园病逝,庙号世宗,葬于清西陵之泰陵。
人物概览
清世宗爱新觉罗·胤禛(1678年12月13日—1735年10月8日),清朝第五位皇帝,定都北京后第三位皇帝,年号雍正。康熙帝第四子,母为孝恭仁皇后乌雅氏。胤禛于1698年(康熙三十七年)封贝勒,1709年(康熙四十八年)封和硕雍亲王。1722年(康熙六十一年)十一月十三日康熙帝病逝后,胤禛继承皇位,次年改元雍正。在位十三年间,以勤政刚猛著称,整顿吏治、推行耗羡归公与养廉银制度、实行摊丁入亩、改土归流、废除贱籍,设立军机处与密折制度,加强中央集权。1735年(雍正十三年)八月二十三日于圆明园病逝,庙号世宗,葬于清西陵之泰陵。
- 别名
- 雍正帝胤禛、清世宗
- 所处时代
- 清
- 所属朝代/政权
- 清
- 身份
- 皇帝
- 民族
- 满族
- 氏族
- 爱新觉罗氏
- 籍贯
- 史料未载
- 出生日期
- 1678年12月13日
- 出生地
- 北京紫禁城永和宫
- 逝世日期
- 1735年10月8日
- 在位时间
- 1722年12月27日—1735年10月8日
- 前任
- 清圣祖玄烨(康熙帝)
- 继任
- 清高宗弘历(乾隆帝)
- 年号
- 雍正
- 庙号
- 世宗
- 谥号
- 史料未载
- 主要成就
- 以勤政著称的清帝,整顿吏治、推行改土归流与军机处制度。
- 享年
- 57岁
生平时间线
人物生平
人物生平
家世与早年
胤禛于1678年12月13日(康熙十七年十月三十日)寅时出生于北京紫禁城永和宫。其生母乌雅氏出身正黄旗包衣,初为宫女,后封德嫔、德妃,1722年(康熙六十一年)雍正即位后尊为皇太后,即孝恭仁皇后。因清初后宫制度不允许生母抚育自己的儿子,胤禛满月后由孝懿仁皇后佟佳氏抚养。佟佳氏是一等公佟国维之女、孝康章皇后侄女,因无皇子存活,故养育德嫔之子。
1683年(康熙二十二年),胤禛进尚书房读书,师从张英学习四书五经,师从徐元梦学习满文。其中与胤禛关系最密切的是顾八代,胤禛后来评价他“品行端方,学术醇正”。少年时期的胤禛受父皇和师傅严格管束,以四书五经为主要学习内容,在此期间作有《春日读书》《夏日读书》等诗歌。康熙帝曾评价幼年胤禛“喜怒不定”,后经胤禛请求,1702年(康熙四十一年)撤除此考语。因胤禛性情急躁刚烈,康熙帝以“戒急用忍”训喻他。
稍长后,胤禛便跟随康熙帝四出巡幸,并奉命办理政事。1693年(康熙三十二年)陪同皇三子胤祉往祭曲阜孔庙。1696年(康熙三十五年),胤禛随从康熙帝征讨噶尔丹,掌管正红旗大营,虽未直接参战,但作《狼居胥山大阅》《功成回銮恭颂二首》等诗赞扬父皇的功业。后又往遵化暂安奉殿祭祀孝庄文皇后。1698年(康熙三十七年),二十一岁的胤禛受封为贝勒。1700年(康熙三十九年),侍从康熙帝视察永定河工地,检验工程质量。此后又随父皇巡幸五台山、南巡江浙,对治理黄河、淮河工程进行验收。这些巡幸和办差经历使胤禛得以了解各地经济物产、山川水利、民间风俗与吏治实情,为其日后治国积累了第一手资料。
胤禛生于康熙十七年十月三十日(1678年12月13日),是康熙帝第四子,母为孝恭仁皇后乌雅氏(当时为德妃),生于北京紫禁城永和宫。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他受封贝勒,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晋封和硕雍亲王。作为皇子,他多次随从康熙帝巡幸、奉命外出代办政务,足迹遍及国内主要地区,因而有机会了解各地的经济物产、山川水利与民间风俗;他还曾回京参加贡士会试试卷的复查事务,冬至时遵命代康熙帝行南郊祭天之礼,次年又奉命清查京、通两仓,并再次代行冬至祭天。这些经历使他熟习政务的具体情形,也为其日后施政提供了直接的知识。
潜邸时期的胤禛自号"破尘居士""圆明主人"。他在所著《雍邸诗集》序中自述:朕昔在雍邸,自幸为天下第一闲人;所谓闲人,并非箕颍遗世、以竹木自适的一类,而是生当国家鼎盛之时,三逆荡平、四方宁谧,仰蒙皇考钟爱,承欢膝下,位列亲藩,定省之余别无他事,境之所处是闲;加之赋性不乐浮华,既无须皇皇于富贵,也不烦戚戚于贫贱,只求消融机巧,遂觉随处乐天,情之所寄又是闲;而所以能优游恬适、四十年为一闲人,全赖皇考教育的深恩有以成就。这段自述是其潜邸心态最直接的记录:以"闲人"自处,既是对父皇的示无争,也是性格上不喜浮华的写照。
他又自青年时代即喜读佛家典籍,与僧侣往还,曾著《集云百问》议论佛旨,自号"破尘居士""圆明居士";即位初期还曾自比"释主",用比丘文觉密参帷幄。同时他很早就对道教的炼丹发生兴趣,当皇子时即着力于此,并写过题为《烧丹》的诗,诗中说"铅砂和药物,松柏绕云坛。炉运阴阳火,功兼内外丹"。此外,他善于揣摩父皇的心意:曾命宫廷画师以康熙年间刻版印制的《耕织图》为蓝本,精心绘制一套《耕织图》进献给康熙,图中农夫、蚕妇等主要人物皆以胤禛本人及其福晋等人的肖像为之,这在历代耕织图中是仅见的,康熙自然大为喜悦,对胤禛平添不少好感。以闲人、居士自处与着意迎合父皇之心,这两面同时存在于其潜邸岁月之中。
另有一则关于他微行的轶事,见于《清稗类钞》。据说世宗为皇子时好微行,曾游杭州,出涌金门见一书生卖字,笔法颇为精到,便命其书写一联;联中有个"秋"字,书生却将"火"字旁写在了左边,世宗便问这个字是不是写错了,书生不以为然,说没错,然后拿出一本名帖翻开让他比对。世宗说,你既然如此博学,为何不去博取个功名,干吗要在这卖字为生;书生说家里穷,连老婆孩子都养不活,只能靠卖字为生,哪敢想什么大富大贵。世宗于是慷慨解囊,从囊中取出马蹄金数笏,说我这钱可以资助你博取功名,到时候别忘了我就行;书生万分感谢,后来还真考取了功名,入了翰林。此时世宗已登基,一日从名册上看见书生的名字,想起那次杭州之行,便召其入内,随手写了一个"和"字,故意将"口"字边写在了左边,然后让人拿给书生看;书生不明所以,回答说这是个错字,世宗微笑不语。第二天,世宗命书生拿着诏书去浙江,受诏发看,原来是命他仍回涌金门卖字三年再来供职,书生这才醒悟。
储位斗争中的角色
1708年(康熙四十七年)夏,康熙帝第一次罢黜太子胤礽。在推选新太子的过程中,胤禛支持复立胤礽,同时与皇八子胤禩保持良好的关系。1709年(康熙四十八年),胤礽复立为太子,同年胤禛被封为和硕雍亲王。此间诸皇子为谋求储位各结私党,勾心斗角极为激烈。
胤礽再立后,因行为过激于1711年(康熙五十年)再次被废黜。此后诸皇子争夺储位更加激烈:皇八子胤禩继续活动,屡遭父皇斥责;皇十四子胤禵“虚贤下士”,联络各方人士,1718年(康熙五十七年)受命为抚远大将军出征西北,声誉日高;皇三子胤祉受命开蒙养斋馆,身边聚集一群学人,也“希冀储位”。
胤禛在这场斗争中善于韬光养晦。他尊释教道学,自称“天下第一闲人”,与诸兄弟维持和气,同时与年羹尧和隆科多交往密切,并向康熙帝表现诚孝,赢得父皇信赖。其属人戴铎曾向大学士李光地称道其主子“才德兼全,且恩威并施,大有作为”。在储位争夺中,胤禛提出整顿积习、振作有为的政治方针,与胤禩的仁义方针相对立,以争取人心。他善于运用两面手法,使政敌不以他为意,从而轻巧地取得胜利。
1721年(康熙六十年),胤禛奉命往盛京祭告祖陵,回京参加贡士会试试卷复查事务,冬至时遵命代康熙帝南郊祭天。次年,清查京、通两仓,又秉命冬至祭天。这些活动使胤禛在康熙晚年逐步成为代行重要礼仪和政务的皇子,为其顺利即位奠定了基础。
即位与巩固皇位
1722年(康熙六十一年)十一月十三日,康熙帝在北郊畅春园病逝。十一月二十日,胤禛奉康熙遗诏即皇帝位于太和殿,改元雍正。他是清朝首位依照秘密立储遗诏即位的皇帝。
即位后,雍正帝首先命胤禩、胤祥、马齐、隆科多等人总理事务,以稳定局势。随后召抚远大将军胤禵来京,解除其兵权;将胤禟发往青海西大通。鉴于清朝没有行之有效的立储制度,常因皇位继承权产生争端,雍正帝确立了秘密立储制度,将传位诏书密封于乾清宫“正大光明”匾额之后。
1724年(雍正二年)三月平定青海后,雍正帝政权力量增强,随即加紧惩治胤禩一伙。四月,对胤禩声罪致讨,削其宗籍并圈禁,改名为“阿其那”;胤禟被削宗籍和圈禁,改名为“塞思黑”。皇十子胤䄉被圈禁,皇十四子胤禵先派去守陵,再受圈禁。皇十二子胤祹被降爵,皇三子胤祉也被革爵圈禁。同年五月,革去苏努贝勒,七月御制《朋党论》,进一步打击胤禩党人。1726年(雍正四年),胤禟、胤禩先后囚禁致死,胤禵迁于京城景山,其他胤禩党人也遭到处分,经营二十多年的胤禩集团彻底垮台。
1725年(雍正三年),雍正帝以作威作福、结党营私之名,责令抚远大将军年羹尧自尽,同时削隆科多太保衔,后圈禁致死。并因此株连出汪景祺《西征随笔》案和查嗣庭试题案。
理政与改革
雍正帝登基伊始即表明整顿积弊的决心。他在即位当月谕令大学士、尚书、侍郎:“政事中有应行应革能裨益国计民生者,尔等果能深知利弊,亦著各行密奏。”1723年(雍正元年)元旦,给地方各级文武官员发布上谕,发出为国计民生进行兴利除弊的政治改革号召。
雍正帝的政治纲领包含几个核心内容:第一,反对因循苟且。他认为即位时“人心玩愒已久,百弊丛生”,主张“着意搜剔”,反对康熙帝“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施政风格。第二,整顿吏治以利民生。他在上谕中批评当时居官者“钓誉以为名,肥家以为实”,发出整饬吏治的通告。第三,反对朋党。他从亲身体验中深知朋党危害,宣称要“将唐宋元明积染之习尽行洗涤”,“务期振数百年颓风,以端治化之本”。
在具体政策上,1723年(雍正元年)接受山西巡抚诺岷建议,施行耗羡归公和养廉银制度,以此增加中央财政收入并限制地方横征暴敛。1724年(雍正二年)针对康熙末年各地亏空钱粮严重的问题,严格清查,对贪官污吏即行抄家追赃。同年推行摊丁入亩,将丁银摊入田赋,减轻无地少地农民的经济负担,促进人口增长。同时废除贱籍制度,从雍正元年至雍正七年陆续为山西乐户、浙江惰民、广东疍户等贱民开豁为民,编入正户,准许置产定居、考试。
在西南地区,1726年(雍正四年)起任用鄂尔泰推行改土归流,废除土司制度,改派流官统治,加强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控制。1727年(雍正五年)在西藏设置驻藏大臣。1724年(雍正二年)设置西宁办事大臣,管理青海事务。
雍正帝整顿吏治,始于即位之初的公开申饬。雍正元年(1723年)五月他即发布上谕十一道,历举官场种种积弊,指各级官吏贪贿无能、华而不实,一再告谕澄清吏治。其时上距康熙末年吏治败坏已成危及清朝统治的严重问题,故他在即位后的几年间以雷厉风行之势大力整顿。他首先罢斥各省巡抚中贪黩和庸懦不胜任的官员,亲自降旨先后革除江西巡抚王企清、湖广巡抚张连登、直隶巡抚赵之垣、山西巡抚苏克济、河道总督赵世显等多人,随后令各省督抚整饬属下官吏,贪酷者参处,庸碌者裁汰。各督抚不敢不遵,力行整饬:浙闽总督满保奏称浙闽属吏已劾多员,若再题参将至无人办事;湖南巡抚魏廷珍奏称属员参劾已过半,容其查明续奏。雍正三年(1725年)四月他诏谕督抚等,说有庸懦无能的督抚,间或参劾一二人,却每向人说"我若不参,恐非上意,又恐他人参劾,于我不便",以此等语向众人解释,好像参劾是为了迎合朕意,因此训诫凡事当秉公据理,不可稍存迎合之见。雍正四年(1726年)十一月他又对朝中各部官吏进行裁简,传谕称各部汉司官中实能办事者不过一二人,其余庸碌无能、偷惰安闲,实属冗滥,命各部堂官将所属司官详加甄别,凡才具平常、目前不能办事、将来不堪升用者尽行举出,与应留办事人员一同带来请旨。
与人事整顿相配合的是三项禁令。其一,禁革部费。雍正元年(1723年)正月他降旨禁止收受部费,并下令组建"会考府"衙门,专门负责清理户部部费。他说各省奏销钱粮积弊甚大:若无部费,虽册档分明,也以种种借口加以驳诘;一有部费,即使糜费钱粮百万也一概予以奏销,"朕今不得不加整理"。其二,禁革节礼。他认为节礼一事万万使不得,属员之贿赂断不可收受,下令禁革一切节礼。从地方官的汇报看,此举取得了良好效果:年希尧就任广东巡抚后概行拒收下属例行节礼,广西巡抚孔毓珣上任伊始也将衙门节礼尽行不收,广西布政使刘艇琛对各属所上节礼分毫不敢收受。其三,禁止捐俸助工。清代官员薪俸本来微薄,有些官员为博取好官声,每每借兴建公务之名率领属下捐俸兴办,此举不过挪东补西,到头来各官捐出之俸还得分派在百姓头上,因此他下令凡遇有公事奏请捐助俸工之处永远停止。甘肃巡抚石文焯奏报捐俸为万不得已之计、势难停止,雍正帝斥其"无耻之极"。
在信息渠道上,他推行了比前代更为细密的密折制度。他命朝中科道诸臣每日每人上密折,一折只言一事,无论大小据实敷陈;地方官员自布政使、参将以上也都可以密折陈奏。一切地方利弊、通省吏治之勤惰、上司孰公孰私、属员某优某劣、营伍是否整饬,以至水旱天时、百姓生计等等都可密奏,且"凡有骇人听闻之事,不必待真知灼见,悉可风闻入告"。密折不准谋于他人、不准泄露,须官员亲自书写、直送京师:督抚的密折呈交宫内奏事处,以下满汉官员的密折则分别由怡亲王允祥与汉人大臣张廷玉、蒋廷锡转呈雍正帝阅看批旨。他又从密折中察知各地政情,并设缇骑(侦探)秘密侦查官员言行,虽生活细事也随时密报,甚至有的官员身边仆役即是所派缇骑。官员们心怀畏惧,不敢妄为,这一套上下相维、内外相制的办法,是其"严明"作风在行政技术上的具体落实。
清理钱粮亏空,是雍正帝即位后着手的另一件大事。康熙末年财政亏空严重,他即位不到一月就把此事提上日程,雷厉风行地展开了一场钱粮大清查。他组织了一个得力的班子,成立专司审查钱粮奏销的机构"会考府",由怡亲王胤祥总理事务;又令胤祥管理户部三库,以整顿财政。在他看来,钱粮亏空的主因是上司勒索与官员自身侵贪,据此他向各级官员发出警告,要求不得苛派民间、限期完结亏空,否则从重治罪。清查亏空首先在中央进行,地方上的清查也普遍推开。
雍正二年(1724年),他针对康熙末年各地亏空钱粮严重的情况决定严格清查:对贪官污吏即行抄家追赃,对民间拖欠则命在短期内分年带征;清理的政策是地方凡有亏空,限三年之内如数补足,如限满不完,从重治罪。他又加大对亏空钱粮官员处分的力度,凡亏空者一律革职,并由本人负责归还。雍正二年(1724年)八月,他鉴于相关案件量刑过轻而加重处罚:挪移一万两以上至二万两者,发边卫充军;二万两以上者,虽属挪移,亦照侵盗钱粮之例拟斩。对因贪污、勒索而造成亏空的官员毫不留情,凡有犯者即行革职抄家,以其家产赔偿亏空;他又特别设置了一个封桩库,"凡一切赃款羡余银两,皆贮其内,至末年至三千余万,国用充足"。
经过多年努力,康熙朝遗留的亏空基本追缴完毕,各级官员也大受威慑,不敢轻易以身试法。与之相应的是国库状况的转变:从即位时的八百万库存币银,增至六千余万两,"国用充足","仓庾亦皆充实,积贮可供二十余年之用"。这一笔积累不只是账面的数字,它直接为他进军青海、经营西藏、实行改土归流与用兵准部提供了足够的物质条件。以抄家追赃为手段、以会考府与封桩库为机构、以三年限期与革职赔补为规程,这套办法把康熙末年积欠的财政窟窿逐一填补,也把地方官员对钱粮奏销的敷衍积习一并扭转。
雍正一朝堪称有清一代尊孔之巅峰。他即位后面临的合法性危机,以及绍述圣祖遗志的自我标榜,是其尊孔的两大主要思想缘起。为了继志述事并消解政治危机,这一朝的尊孔崇儒手段层出不穷,近乎登峰造极:专门拨发帑金修葺孔庙孔林、追封孔子五代先祖为王爵、命名避孔子之讳、致祭孔子诞辰、提升祭祀孔子的礼制、御赐孔庙匾文礼器等诸多举措,远远超越前代帝王;尤其是大规模恢复并增加孔庙从祀儒者之举,更体现出他对儒家道统谱系的关注与构建。在重修阙里孔庙时,他不准臣工捐赀,意欲独占修葺圣庙之美名;在议论边远地区兴建孔庙的问题时,他又以维护"满洲本习"为由拒绝在"龙兴之地"吉林建孔庙,却批准在其他地区兴建。同一项尊孔之举,在曲阜与吉林之间竟有截然不同的处理,正可见其取舍的标准并不在教化本身,而在统治的权衡。
在施政理念上,他一遵其父祖"崇儒重道"国策之旧:尊孔、开日讲、举经筵,重视传统儒学尤其是程朱理学在政治统治中的作用。同时他也主张"三教并重",并以"诚"代"理",对程朱理学进行改造。其表现可归为两途:第一,重视传统儒学尤其是程朱理学的教化作用;第二,以传统儒家"天人感应"的思想为指导,利用"神道设教"进行政治统治。他又青年时代即喜读佛家典籍、与僧侣往还,即位初期一度自比"释主",用比丘文觉密参帷幄,引起朝臣的反对;他否认缁衣参政,但对释氏有所节制,到晚年则在宫中做法会、亲自收门徒,大修古刹名寺,给僧人赐封号,支持禅宗中的一派,并著《拣魔辨异录》参与佛教内部宗派的斗争。三教并重的格局,与其尊孔崇儒的取向共同构成其文教政策的两翼。
从更深层次看,他主动发起的这一系列尊孔行为,是企望借助以孔子为象征的文化权威来巩固个人的政治权威,亦即以儒家的"道统"来维系皇权的"治统"。因此这些举措既是解决其个人统治合法性危机的重要手段,又是清代中前期诸位帝王着力构建清王朝统治合法性的关键一环:以尊崇道统的姿态显示其统治合乎华夏正统,从而在上层士人中消解对其继统的疑议,这是雍正尊孔与一般崇儒帝王在用意上的分别。
在军事与边疆方面,雍正帝的经营同时沿着两个方向展开。西北一线,他于雍正元年(1723年)出兵青海,次年平定罗卜藏丹津的叛乱,把青海纳入更为直接的控制之下;此后与准噶尔的对抗断续相沿,并最终使清朝得以直接对西藏行使主权。西南一线,他推行改土归流,把原来由世袭土司统治的地区改设流官,使清朝的政治控制延伸至名义上接受朝廷统治而实际处于非汉人部族首领治理之下的广大疆域。改土归流对于减轻少数民族地区人民所受的压迫和剥削有所帮助,对清朝实施全国性统治与国家的统一有重要意义;但清朝在推行时过度强调使用武力,对一些地区的反抗采取残酷的武力镇压,也给西南部分少数民族带来了灾难。此后乾隆朝所面临的那条西南边疆,正是在雍正朝成形的。
苗疆方面的事务最为繁重。雍正十三年(1735年)五月,因贵州古州、台拱一带的苗族起事,他命哈元生为扬威将军,统领四省官兵前往征讨;又命果亲王、皇四子、皇五子与大学士鄂尔泰、张廷玉等办理苗疆事务;工部尚书巴泰因此被褫职,命刑部尚书张照、副都御史德希寿前往稽勘苗疆事务。同一月中哈元生奏报剿办起事之苗,黄平、施秉两地悉平。西藏方面,清军进藏之后驻藏大臣的设置时有增减,起初并没有按照岳钟琪所拟的三年一换制,清廷也还没有明确提出驻藏官员的轮换办法;此后驻藏大臣才进入新一轮的轮换,同时清廷恐怕新任之人不能熟悉西藏事务,命马喇先回,留僧格协同办事。就长期影响而言,雍正朝所采取的政策中对清帝国未来影响可能最为长久的,正是始于十八世纪二十年代中期的这些军事行动:它们并不构成一个相互配合的扩张计划,也没有首尾一贯的政策目标,但开疆拓土确实沿着西北与西南两条边疆同时推进,并分别以对西藏行使主权和把政治控制推入土司治下的疆域为结果。
在宗教信仰方面,胤禛的佛道因缘贯穿其一生。他青年时代就喜欢阅读佛家典籍,与僧侣往还,并著《集云百问》论佛旨,自号"破尘居士""圆明居士";即位初期曾自比"释主",用比丘文觉密参帷幄,引起朝臣的反对。他否认缁衣参政,但对释氏有所节制;到晚年则在宫中做法会、亲自收门徒,又大修古刹名寺、给僧人赐封号,支持禅宗中的一派,并著《拣魔辨异录》参与佛教内部宗派的斗争。道教方面,他对之也颇有兴趣,特别宠幸龙虎山驻京道士娄近垣,封他为四品龙虎山提点、钦安殿住持,并加封为"妙正真人"。他早在当皇子时就对炼丹产生了浓厚兴趣,那时炼丹的主要目的是做给父皇看,说明自己不谋求皇位、只一心炼丹,还因此写过一首题为《烧丹》的诗:"铅砂和药物,松柏绕云坛。炉运阴阳火,功兼内外丹。"其对丹药的痴迷程度,可谓中国古代史上最后一位宠信道士、迷恋丹药的皇帝。
在西洋器物方面,他的兴趣与他的禁教政策形成了有趣的对照。他工作之余、闲暇之时最爱喝葡萄酒;当时有不少西洋传教士来中国传教,他像其他帝王一样,为稳定统治而主张抵制传教,但又与其他皇帝有所不同——他很喜欢传教士带进来的一些西洋物品,比如葡萄酒。据文献记载,当时有一位西洋御医就送过他三种葡萄酒:罗斯玛丽诺葡萄药酒、肉桂葡萄药酒和桃仁葡萄药酒,他都视若珍宝,轻易舍不得喝掉。眼镜传入中国较晚,在雍正时期还是当时的稀罕之物;据说他在皇宫里特设了专门为自己制造眼镜的部门,对制造眼镜的人提了不少建议,从制造材质到设计款式都要求最好。他喜欢西洋眼镜,倒不是附庸风雅,确实是因为已经眼花了,需要眼镜的帮助。据不完全统计,造办处为他专门制作的各式眼镜达三十五副之多,如水晶、茶晶、墨晶、玻璃眼镜等等;他把这些眼镜随处安放,每到一地随手可取,在他经常起居的大内与圆明园的宫殿里,甚至在他的銮轿中,都放有专门的御用眼镜;不仅如此,他还把眼镜发放给泼灰处的工匠,作为一种实用的福利待遇。
晚年与去世
1729年(雍正七年),因对准噶尔用兵需要,雍正帝设立军机处,协助处理军务。军机处无专官、无正式衙署,设有军机大臣和军机章京,从大学士、尚书、侍郎及亲贵中指定充任,如怡亲王胤祥、大学士张廷玉、户部尚书蒋廷锡、鄂尔泰等。军机处位于隆宗门内,靠近雍正寝宫养心殿,便于皇帝随时召见议事。
雍正帝还加强思想统治,大兴文字狱。1729年(雍正七年),发往西北军营效力的前工部主事陆生楠著《通鉴论》十七篇,论述封建、建储、兵制等问题,雍正帝说他“借托古人之事几,诬引古人之言论,以泄一己不平之怨怒”,下令将其在军前正法。监察御史谢济世因批注《大学》“毁谤程朱”,被命在处死陆生楠时陪绑示惩。
1735年(雍正十三年)八月二十三日夜子时,雍正帝于圆明园病逝,享年五十八岁。庙号世宗,谥号敬天昌运建中表正文武英明宽仁信毅睿圣大孝至诚宪皇帝,葬于清西陵之泰陵。
《清史稿》对他的总评是:圣祖政尚宽仁,世宗以严明继之,论者比于汉之文、景;独孔怀之谊,疑于未笃,然淮南暴伉,有自取之咎,不尽出于文帝之寡恩。又称他研求治道,尤患下吏之疲困,有近臣说州县所入甚多、宜加釐剔,他斥之说:"尔未为州县,恶知州县之难?"论者以为此语可谓知政要。后人评价则大体分成数种取向。一种着眼于其作风与气象,说他刚毅明察,纯系政治家之作风,任法尚廉,吏道澄清,库藏充裕,海宇乂安;倘使厥年克永,可为吾国政治变换一种积极性质,扫除数百年来颟顸无为之消极思想,社会亦不至停滞而不进;无奈宵旰不遑、求治太切,颇不易得社会之谅解,遂致有暴崩之传说。又说世宗初政精核如此,久而不衰,雍正朝事又是一种气象;虽多所责难,并不轻于戮辱,亦未视朝士皆出其下、予智自雄,较之高宗尚为远胜。一种着眼于其性情,说他刻薄是真刻薄,但不寡恩;冷酷是真冷酷,但非无情;"雍正一朝无官不清"的说法也许夸张,却是对其治国的公正评价;他无疑是一个极有个性的人,也是一个杰出的人物,感情丰富、意志坚强、性格刚毅、目光锐利,而且奋发有为。
另一种评价则集中在其对待骨肉与政敌的严酷。有论者说:若允禩、允禟等,不过在圣祖在日潜谋夺嫡而已,世宗以计得立,即视之若眼中钉,始则虚与委蛇,继则屡加呵责,既斥之且拘禁之,既禁之且暗杀之,改其名曰阿其那、曰塞思黑;辱其兄弟与辱己何异,与辱及祖考又何异,虽利口喋喋,多见其忍心害理而已。也有论者综论其长短:继位的合法性虽不无可疑之处,对政敌的处置过于无情,甚至对同父所生的八弟允禩、九弟允禟、十弟胤䄉、十四弟胤禵也残酷虐待,或阴谋杀害,或革爵监禁,因而声名不佳,被反对派扣上"谋父""逼母""弑兄""屠弟""好杀""诛忠"等十大罪状;他在执政的十三年里也犯了不少错误,有些弊政危害较大、不得人心;但总的来看,平心而论,他仍不失为一位勇于进取、兴利除弊、政绩卓著的杰出名君。他有很大的抱负,有较强的革新勇气,要"振数百年之颓风","将唐、宋、元、明积染之习尽行洗濯",以达到"澄清吏治,乂安民生""天下永享太平"。
还有一类评价从执政方式立论。有论者说他是有着强烈使命感的人,追求效率、解决问题,所用的官员具有同样的品质;他鼓励创新,完善奏折制度以绕开外朝与生俱来的保守态度,这解释了雍正朝为什么能够取得成就;但其统治的巨大反讽在于,由于对官僚制度的不信任,他未能建立可以确保政治和经济不断加强的制度,依靠皇帝事事插手的政治制度,是不能够应对他去世一百年后中国所面对的挑战的。又有论者称:康熙宽大、乾隆疏阔,要不是雍正的整饬,满清恐怕早已衰亡;他在位十三年中宵旰焦劳、勤于庶政确是事实,在政治上有一定贡献,但为期过短,遽尔暴卒,留下尚未完成的任务,即使已经施行的,由于"人亡政息",反而引起流弊的也有,正如遗诏中所说"志愿未竟,不无微憾";他如果像乃父康熙那样寿考、多活十一年,政局就会不同,要是像儿子乾隆那样长命、多活三十一载,政治上变化之大自不在话下。另有两段来自当时在华传教士的观察:一说尽管雍正皇帝很少表现得像是一个天主教的支持者,但他不知疲倦地热衷于政事,为了百姓的福乐安康夜以继日地致力于改革政弊,能给他带来最大乐事的就是提出一个提高民众福利、缓解百姓生活压力的良策,他会不惜一切代价把它尽快付诸实践;又说新帝爱法律、重公益超过父王,帝王之中无人比他更不遗余力地鼓励农事。清代文献亦称他制定了各种法规,都有助于树立起尊重农民的观念,除亲自犁田播种作出表率外,还下令各城市的总督每年在所辖地区选拔勤恳耕种、诚实正直并富有管理才能的杰出农民,加官至八品,享有崇高的声誉及相称的特权。
主要事迹
政治改革
雍正帝在位十三年间推行了一系列重大政治改革。首先是整顿吏治,登基伊始即严格清查各地亏空钱粮,对贪官污吏即行抄家追赃,地方凡有亏空限三年之内如数补足,如限满不完从重治罪。其次是耗羡归公与养廉银制度,将地方征收的耗羡银两归公,作为官员养廉银发放,既增加中央财政收入,又限制地方横征暴敛。再次是推行摊丁入亩,将丁银摊入田赋征收,减轻无地少地农民的负担。此外还废除贱籍制度,为山西乐户、浙江惰民、广东疍户等贱民开豁为民。
在行政制度方面,雍正帝设立军机处,作为协助皇帝处理军务和政务的核心机构,取代了议政王大臣会议的部分职能。同时完善密折制度,允许官员直接向皇帝密奏,加强了对臣民的监视和控制。他还确立秘密立储制度,将传位诏书密封于乾清宫“正大光明”匾额后,避免了康熙晚年诸皇子争夺储位的局面重演。
康熙末年储位之争的形势,是理解胤禛继位的背景。太子胤礽再立之后,为巩固储位又行过一些过激之举,引起康熙帝的不快,于康熙五十年(1711年)再次将他废黜。此后不断有朝臣为他复位而奔忙,均遭康熙帝处罚,诸皇子为夺嫡大动心机:皇八子胤禩继续活动,又一次受到父皇斥责;皇十四子胤禵"虚贤下士",联络各方人士,"颇有所图"。在这一局面中,胤禛的表现则是"无私文、无党援、无干誉,秉道守义,嶷然自重",一面随从巡幸、代行祭祀与查仓等事,一面不显结党之迹。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十一月十三日,康熙帝在北郊畅春园病逝,胤禛继承皇位,次年改年号为雍正。
即位之后,他创设了秘密立储制:皇帝在位时不公开宣布继承人,而将写有继承人名单的一式两份诏书分别置于乾清宫"正大光明"匾额之后和皇帝身边,待皇帝去世后由宣诏大臣共同拆启传位诏书,以确立新君。前一份置于正殿匾额之后以备核对,后一份随身收藏,两相参验而后宣示。这一办法使皇位继承在制度上有了固定的程序,也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康熙末年诸皇子为储位而结党相争的局面再度出现。与这一制度安排相对应的是,他在位期间始终未明立太子,皇位归属在生前不公开,直至其去世方由大臣当众宣诏。其继位本身是否合乎康熙本意,则是清代一大疑案,历来聚讼不决。
关于胤禛继位的合法性,历来史家看法不一,至今仍是一大难解的疑案。民间流传的说法是:康熙帝遗诏本作"传位十四子",皇四子胤禛将"十"字改为"于"字,成了"传位于四子";又说康熙帝在畅春园病重,胤禛趁势进了一碗人参汤,随后康熙帝就驾崩了,胤禛随即登位并逼死其生母、囚禁康熙属意的胤禵。由此形成的意见可归纳为两种:一是"矫诏得位"即篡位说,二是合法继位说。
持篡位说或倾向此说者,多以遗诏本身的形制与嗣位过程为据。有学者在二十世纪先后发表《清世宗夺嫡考实》《清圣祖遗诏考辨》等文,承孟森之说,认为"有种种迹象表明,康熙将未来嗣君的位子属意于十四子胤祯(后改名胤禵)";还有研究者在研究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发现的"康熙遗诏"满汉文对照原件的缩印照片后得出结论:无论遗诏的汉文原本,或满汉文对照原本,都不是按康熙的本意写成的,而是雍正继位之后再造出来的,并且是由汉文本再翻译成满文本的。另有研究认为玄烨死于中毒的可能性极大,其"突然不明不白地死去",尤其"传位遗诏"只是隆科多"听到"和下达,就说明胤禛篡位是历史事实。杨珍在《清朝皇位继承制度》一书中也认为:从事态发展分析,胤禛得到隆科多有关康熙之死的密报后,当机立断,在严密封锁消息的同时,利用康熙帝始终不曾宣布皇位继承人的事实,颁布了所谓传位遗诏,并在隆科多的重兵拥戴下继承皇位,而康熙帝精心培养的皇位继承人允禵,却一变而为阶下囚。
持合法继位说者,则从康熙生前对胤禛的任用与信任立论。有学者对胤禛夺取储位的全面计划和活动、康熙之死与胤禛嗣位前后的形势以及"传位允禵说"进行了认真研讨,认为联系康熙生前比较看重胤禛的情况分析,在弥留之际决定传位给他、并从斋所召其至畅春园继位是完全可能的;日本学者等也认为,康熙帝晚年因喜爱皇孙弘历而传位于其父胤禛;吴秀良在《康熙朝储位斗争记实》中认为,皇四子胤禛最能体会康熙的旨意,并竭力迎合皇帝的愿望,因此最终成为康熙亲自选定的皇位继承人。另有学者在《明清史辨析》中认为,皇四子胤祯是在康熙诸皇子极其激烈复杂的倾轧斗争中"投康熙所好,逐渐取得康熙的信任,在康熙临终前取得了遗诏命其继位的胜利"。李国荣、张书才在《实说雍正》中找出康熙帝传位给胤禛的一些迹象,认为胤禛是康熙帝临终指定的皇储,他的继位是合法的,并非野史中所说的篡位。
与其继位同样引起后人议论的,是他的猝然去世。有私人记录称,当时雍正帝七窍流血,令记录者"惊骇欲绝"。雍正帝暴卒,官书不记载其原因,这自然引起人们的疑惑;再加上当时关于他为人的传说和评论颇多,就更容易引起猜疑,于是产生了各种说法。继位与去世两端都缺少无可争辩的官方记载,这使雍正成为清代帝王中身后议论最多的一位。
在整顿吏治的同时,雍正帝把朋党视为对君权的直接威胁。他即位之初就发布上谕说:闻有侥幸之徒,平昔结党营私,至积场年份,互相接引请托,遇谨守之人畏法、不肯通同作弊,反群相排抵、飞语诬陷,此风断不可长。雍正二年(1724年)他更专门发布《御制朋党论》,分析朋党之害,把结党与君臣名分联系起来加以申斥。
由此而起的科甲朋党之案,以李绂、田文镜、谢济世三人的纠葛最为典型。雍正四年(1726年),李绂自广西巡抚召授直隶总督,道经开封,河南巡抚田文镜出迎;李绂责备田文镜不当有意蹂躏读书人,田文镜则秘密上报,并说李绂与黄振国为同年,将为之报复。李绂入对时称振国、汪諴、邵言纶被论皆属冤抑,而知县张球居官最劣,田文镜反而纵容不纠。雍正帝先入田文镜之言,置之不问;张球先以盗案下部议,田文镜于是引咎论劾。是年冬,御史谢济世弹劾田文镜营私负国、贪虐不法凡十事,仍涉及枉振国、言纶、諴与庇护张球诸事,与李绂之言悉合。雍正帝认为谢济世与李绂为党、有意倾陷田文镜,下诏严诘,夺谢济世之官,遣其从军,振国、諴论死,言纶、陈戍边。此案使雍正帝认识到本朝科甲士人之间不但存在很严重的请托、庇护现象,而且还有人对清朝的统治政策和自己的统治方针心存不满,于是以打击科甲朋党为名,对科甲士人发动大规模打击。谢济世案后为第一个高潮;雍正七年(1729年)谢济世在阿尔泰承认与李绂的交往,为第二个高潮。
另一条线是年羹尧、隆科多之狱。在雍正帝公布的年、隆一系列罪行中,一个重要方面便是"贪婪之罪"——年羹尧贪墨之罪十八条,隆科多贪婪之罪十六条。他把这一方面的罪状大事张扬,就使对二人及其党羽的惩处显得更为名正言顺,这同时对吏治的整顿是巨大的推动。通过剪除允禩、允禟、年羹尧、隆科多的羽翼,从中央部院大臣到地方督抚布按、武官提镇一级进行频繁的更调,其间确有一批趋炎附势的贪酷之吏因他们的主子失势失宠而堕入法网,这就使雍正帝即位之初,统治上层的腐朽势力与年、隆等人一起首先感受到沉重的打击。以惩贪为名行集权之实,既清除了朋党,也把吏治整顿的锋芒直接指向了官僚上层。
赋役制度方面的改革,以耗羡归公与养廉银最为著名。古代征收赋税,百姓以碎银缴纳,官府熔铸成银锭时有损耗,故在正额之外加征"火耗"。实行之中官员任意加派,一两可加至数钱;因火耗不在上交正额之内,官员便从中任意侵贪,成为官场公行的陋习。康熙末年各地官员以火耗为名肆意横征中饱,已无法限止。雍正帝清理钱粮时,山西巡抚诺岷与布政使奏请将火耗归公:把原来由州县私自加征的火耗提解归公,一部分用以补完亏空的钱粮,一部分分拨州县作为官员的补贴。州县定期馈送上司本是公开的非法贿赂,自上司拨给州县之后,这笔钱便成为合法的"养廉",即官俸之外的补贴。山西实行之后各省相继仿效,雍正五年(1727年)他又命各省督抚就该省情形酌议具奏,著为定额。此一改革由此形成制度,称为"耗羡归公"与"养廉银"。它把一笔半公开的灰色收入改为可查考的定额款项,既堵塞了州县任意加派的门路,也为整顿吏治提供了财政上的支撑,后世论其意义时,认为它具有类似现代财政预算与财政管理的性质。
与之并行的是"官绅一体当差一体纳粮"。古代收税,官绅属于统治阶级,不必当差也不交税;所谓一体当差一体纳粮,就是让他们也交税当差。这并不是真要他们服兵役和徭役,可以用银两兑买;但因触及官绅利益,实行起来有较大难度。在他看来,为了巩固王朝的统治,必须暂时牺牲官僚士大夫的利益,而官僚士大夫的这种暂时牺牲,是为了王朝巩固之后能够享受到更多的利益。此外,为减轻无地、少地农民的经济负担、促进人口增长,他实行摊丁入亩,把丁银摊入田赋一并征收;又废除贱籍制度,将久入贱籍者开豁为良。这几项措施的共同指向,是把负担从无地少地者身上移开、把原先由地方与豪绅分割的一部分利益收归国家,其得失在后世有不同议论,但都成为清代财政与户政制度中固定下来的内容,与唐朝的两税法、明朝的一条鞭法同被视为赋役制度沿革中的重要环节。
雍正朝的制度创设与改革,在后世的评价中大体被归为几项具有长久影响的内容。其一是奏折制度的完善与密折的普遍使用,它使皇帝得以绕开外朝与生俱来的保守态度,直接掌握地方实情,这也是雍正朝能够在行政上取得成效的重要原因;其二是秘密立储制的创行,把皇位继承的办法制度化,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康熙末年诸皇子夺嫡的乱局重演。其三是财政与赋役方面的改革:耗羡归公与养廉银使一笔半公开的加征变为可查考的定额款项,被认为具有现代财政预算与财政管理的意义;摊丁入亩成功解决了中国古代历史上的人口税问题,被视为巨大创举;官绅一体当差一体纳粮则把原先免役免税的一部分负担重新纳入国家财政。论者以为,唐朝刘晏实行两税法、明朝张居正推行一条鞭法很得人们的赞誉,雍正的经济政策比之有过之而无不及。
改革的结果也以数字留下痕迹:库藏从即位时的八百万两增至六千余万两,"国用充足","仓庾亦皆充实,积贮可供二十余年之用",这就为他进军青海、经营西藏、实行改土归流和用兵准部提供了足够的物质条件;吏治败坏的情况有了较大的改变,赋役负担有所均平和减轻,社会风气随之好转,社会经济发展、人口亦有增长。就清代由盛而衰的长程而言,雍正朝居于承先启后的位置:上承康熙、下启乾隆,使康雍乾三朝持续发展,成为中国传统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达到其最高峰的一段;乾隆的统治是建立在雍正整顿、改革的基础之上的,如果从在位时间相对短暂而建树之多、政绩之大并不亚于其他历史名君这一角度审视,雍正当属更为不易。其局限亦在乎此:依靠皇帝事事插手的政治制度,难以保证政治与经济不断加强,因而不能应对他去世一百年后中国所面对的挑战;在位仅十三年而求治过切,留下不少未竟之务,有些已经施行的因"人亡政息"反而引起流弊,他死后乾隆登基即一反其苛严之治而实行"宽严相济",平反冤假错案、释放大批人犯,正说明这种依赖个人作风的治理难以持久。
军事活动
1723年(雍正元年),雍正帝任命年羹尧为抚远大将军,赴青海征讨罗卜藏丹津叛乱。1724年(雍正二年)三月平定叛乱,年羹尧进封一等公。1729年(雍正七年),因准噶尔问题,雍正帝命岳钟琪为宁远大将军出西路,傅尔丹为靖边大将军出北路,进军征伐。但前线连吃败仗,雍正帝囚禁傅尔丹,屡换北路军营将帅,后双方开始谈判。
边疆治理
1724年(雍正二年)设置西宁办事大臣,管理青海事务。1727年(雍正五年)在西藏设置驻藏大臣,加强对西藏的控制。1726年(雍正四年)起,任用鄂尔泰在西南大规模推行改土归流,废除土司制度,改派流官统治,加强对少数民族地区的统治和同化。
为加强沿边的实际防务,雍正帝在直隶、山西沿边扩充绿旗。此举有多重目的:首先是军务吃紧,提防准噶尔南下;其次是防备边外蒙古尤其是察哈尔的潜在威胁,清朝一边整编察哈尔人丁,一边添设绿旗、修补边墙,暗含"以汉制蒙"的寓意;三是保护为躲避准噶尔侵扰而自外蒙古南迁多伦诺尔驻锡的哲布尊丹巴。具体办法是在宣化、大同等镇募兵以充实营伍,并派官员巡边,以定各关隘增兵的多寡;同时修葺东起独石口、西至边墙各处。雍正九年(1731年)张家口协增兵二百名,路标增兵三百名;次年向张家口协兼辖的万全营、膳房等三堡增兵四百二十名,故张家口合计增兵九百二十名,超出原议增兵额一百二十名。直隶绿旗增兵实数六千零五十五名,其中雍正九年增设四千五百名。宣镇增兵三千九百五十五名,该镇增兵马、步的比例是"马四步六";以独石口为例,新兵六百零五名内马兵二百四十二名,以此推算宣镇扩充马兵一千五百余名,马兵总数达二千五百名有奇,是原额的二点六倍,机动兵力大大加强。山西方面的情况比直隶更为复杂:大同镇增兵在雍正十年(1732年)三月之后按"马四步六"召募,据方志记载镇标增兵一千七百零八名,较原议少一百名,原设三营增为四营;杀虎口协增兵六百零四名,兼辖四营、三堡募兵四百零四名,合计一千零八名。三镇绿旗合计增兵一万零三百二十六名,相当于新设一大镇。本次增兵有三个特点:一是布置周密,经过雍正十年的调整,诸多位置冲要而防戍薄弱的营、堡都得到了加强;二是针对要地增兵,原议各处重镇要隘增兵数占总数的百分之八十七点七三;三是马兵数量骤增,宣、大二镇按"马四步六"增兵,马兵总数超过七千五百名,出兵征讨绰绰有余。
驿站与屯田是这一防务体系的另一半。康熙时曾在漠北地区建成五路驿站,以加强京师与蒙古诸部的联络;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又在漠北科布多、乌兰古木等处筑城驻兵,护卫喀尔喀,自杀虎口至科布多、乌兰古木地方均设驿站。雍正帝在位时,又在漠北和西北相继建成驿站,用以统率喀尔喀四部的蒙古军队,兼理扎萨克图与赛音诺颜两部事务;清军并在西北地区实行屯田,规定"嗣后将应发黑龙江等处人犯,遣往北路军营附近可耕之地,令其开垦效力"。次年巴尔库尔、哈密等处屯田,收获青稞、大小麦等多达六万一千三百石。修筑城驿与实行屯田,加强了北方和西北的边防。
对外关系
1727年(雍正五年),与俄国签订《恰克图条约》,确定蒙古北部边疆。雍正帝还曾派遣正式使团前往莫斯科,1731年1月26日,托时使团在克里姆林宫觐见俄国女皇安娜一世恭贺其登基,德新使团于次年访问了彼得堡。在对待天主教问题上,雍正帝严厉禁止传教活动。海禁方面,雍正帝严格执行海禁,后考虑到闽地百姓生计困难,同意适当开禁,1724年(雍正二年)降旨准广东人移民台湾。
在对外关系上,雍正帝采取的是收缩与防范并行的方针。宗教方面,雍正二年(1724年)他发布在全国禁止天主教的命令,并且不承认康熙发给传教士的"印票"。他还召见在京传教士,当面言明政策:近在福建有若干欧西人侵扰我百姓、蔑视我法律,福建官长奏报,朕当制止乱行,此为我国家之事,朕当负责执行;尔等欲我中国人尽为教徒,此为尔等之要求,朕亦知之,但试思一旦如此,则我等为何如之人,岂不成为尔等皇帝之百姓?教徒惟认识尔等,一旦边境有事,百姓惟尔等之命是从,虽现在不必顾虑及此,然苟千万战舰来我海岸,则祸患大矣;中国北有俄罗斯不可轻视,南有欧西各国更是要担心的,西有回人,朕欲阻其内入,毋使捣乱中国;俄国使臣曾请求在各省通商,为朕所推辞,惟允其在北京及边境贸易而已;今朕许尔等居住北京及广州,不深入各省,尔等有何怨乎。末了他说:现朕既登皇位,朕唯一之本分,是为国家而治事。此后各省传教士五十多人连同五位主教被驱除出境;雍正十年(1732年),集中在广州的三十五名传教士也被两广总督驱逐到澳门。
对日本的防范则尤为严格。雍正六年(1728年)八月初一日,闽浙总督李卫奏称:日本在明朝时曾为海患,今闻招集中国无赖,学习弓矢技艺,打造战船,奸怀叵测。雍正帝朱批:"严督各镇、协、营整顿枪械,不时巡哨,有通倭勾引穷民之奸商,访实拿究。"此后他一方面加强对中国商人的控制,命沿海各省一体遵行,另一方面命李卫派人前往日本打探情形,而对日本的防范是根深蒂固的。海禁方面,当时外国商人来华贸易日益增多,但他不许中国商人出洋贸易,设置种种障碍,声言"海禁宁严毋宽,余无善策";后来在沿海各省的再三要求下虽稍稍放宽海禁,仍加以种种限制,尤其对久住外国的华侨商贩和劳工,明言"逾期不归,甘心流移外方,无可悯惜,不许其复回内地"。当时西方先进国家正在鼓励海外贸易,而中国即使是杰出的君主也缺乏世界眼光、限制对外交往,故而成为国际潮流中的落伍者。
对周边邻邦则取怀柔。与朝鲜关系渐趋稳定之后,在处理涉及边民越境的司法案件时,清朝在保证自身主权利益的前提下推行比以往更为宽容的政策:雍正十三年(1735年)发生朝鲜人李殷礼与清人王七等三十余人在义州江边共同偷挖人参的事件,涉案者被清朝官兵缉拿归案,清政府采取区别对待的办法,将本国的王七等人严加审问,却把朝鲜人李殷礼转送回朝鲜国内,希望朝鲜政府按律治罪即可。对安南则有赐地之举:发生边界纠纷时,沿边官员主张讨伐安南,雍正帝却说"若进灭其国以复汉唐旧制,朕不忍也……便将此数十里地界赐他,无损于国体,更表朕之仁政也"。其后安南国王上表词意虔恭,他说"在王既知尽礼,在朕便可加恩。况此四十里之地,在云南为朕之内地,在安南仍为朕之外藩,一毫无所分别,著将此地仍赏赐该国王世守之"。雍正五年(1727年)六月十六日,在三跪九叩的隆重场面中完成了这一赐地之举。以怀柔结邻、以防范待远人,这一内紧外松、重陆轻海的取向,在清代对外格局中长期延续。
北部边界上的中俄交涉,则是他对外关系中影响最久的一节。雍正三年(1725年)夏,沙皇俄国正式任命萨瓦·务拉迪思拉维赤伯爵为特命全权大使,出使中国,谈判贸易、划界、传教等问题。雍正帝得到俄国的遣使通知后,即着手准备同俄国进行边界谈判,于雍正四年(1726年)正月二十一日命原理藩院尚书与俄方接洽。俄方通过在北京的活动,使清政府有关的决策和动向为其掌握,从而在谈判中居于主动;为了打开僵局,清廷主动在贸易等问题上作出让步,双方终于在雍正五年(1727年)三月初十日就一些原则问题达成十条初步协议,俄国从中国获得了许多权益,而中国希望首先解决的划界问题实际上尚未解决。同年闰三月十四日,萨瓦一行离开北京前往中俄边境谈判划界,五月开启谈判。谈判中隆科多要求俄国归还侵占蒙古的大片土地,态度十分坚决;在这种情况下,萨瓦一面收买奸细噶尔丹大量窃取中方的机密情报,一面实行军事威胁,在边界各城堡加修防御工事,把托博尔斯克的卫戍团调到边境,还致书边境地区的蒙古王公,声称由于隆科多的态度"可能导致两国永世不和",并公然扬言俄国在欧洲的战争已告结束、现在可以把注意力集中于另一方面的边界了。蒙古王公将俄方的动向奏报雍正帝,图理琛也以隆科多"固执己见"奏报,并将萨瓦致中国皇帝的信件转呈,内容同样是抱怨隆科多的强硬态度;萨瓦又利用巴多明等在北京进行活动,通过马齐劝说雍正帝让步。雍正帝在得知边境情况后,不愿意谈判破裂,决定对俄国让步;恰巧此时早已在接受审查的隆科多又因私藏玉牒底本之事被揭发,处境愈加不利。当时议政大臣等认为隆科多正与俄罗斯谈判划界,应等他将此事办完再革职拿问,但雍正帝不听此议,于六月初八日颁发谕旨将隆科多召回,由策凌充任中方的首席代表。他对沙俄妥协退让,迅速按照俄方所提出的划界方案达成协议,隆科多为维护清朝利益所做的努力也付之东流。中俄双方于七月十五日缔约,这两个条约把贝加尔湖东南一带和唐努乌梁海以北的叶尼塞河上游地区都划入俄国版图,并在贸易、宗教等方面给予俄国人优厚的待遇;另一方面,中国也阻止了沙俄进一步蚕食蒙古的土地,保卫了国家的领土主权,同时防止沙俄与准噶尔分裂势力相勾结,安定了西北边疆。
文化举措
雍正帝在位期间对科举制度实行了一系列改革:创考差先例,改革选派考官制度;变更考试内容和重点;增设考试科目,放宽考生资格限制;创行“朝考”、翻译翰林“大考”等复试制,变通一试而定终身的制度;调整用人政策,数途并用,以抑科甲。
雍正帝著有诗集《雍邸集》《四宜堂集》,辑读书笔记《悦心集》,以及众多论文、散文、谕文。他把批阅过的奏折选择一部分辑成《朱批谕旨》,对臣工的谕旨由允禄等纪录编成《上谕内阁》《上谕八旗》。
人物关系
- 父亲:康熙帝玄烨
- 母亲:孝恭仁皇后乌雅氏(德妃)
- 养母:孝懿仁皇后佟佳氏
- 兄弟:胤禔、胤礽、胤祉、胤禩、胤禟、胤䄉、胤祥、胤禵等
- 同母弟:胤禵(皇十四子)
- 皇后:孝敬宪皇后那拉氏
- 皇子:弘晖、弘昀、弘时、弘历(乾隆帝)、弘昼等
- 皇四子弘历生母:钮祜禄氏(孝圣宪皇后,时为藩邸格格)
- 张英:尚书房师傅,教习四书五经
- 徐元梦:尚书房师傅,教习满文
- 顾八代:与胤禛关系最密切的师傅
- 胤祥(怡亲王):最信任的兄弟和重臣,任首席军机大臣
- 年羹尧:川陕总督、抚远大将军,后赐死
- 隆科多:吏部尚书、步军统领,后被圈禁致死
- 张廷玉:大学士、军机大臣
- 鄂尔泰:大学士、军机大臣,主持改土归流
- 李卫:宠信之臣
- 田文镜:宠信之臣
- 胤禩(阿其那):政敌,被削宗籍圈禁致死
- 胤禟(塞思黑):政敌,被削宗籍圈禁致死
- 胤禵:同母弟,政敌,被圈禁
- 胤䄉:政敌,被圈禁
- 胤祉:政敌,被革爵圈禁
历史评价
清代/同期
- 雍正帝自评:“朕缵承丕基,时刻以吏治兵民为念。”表明其以整顿吏治、治理民生为施政核心。(《清世宗实录》卷13)
- 乾隆帝评价其父:“皇考临御十三年,宵旰勤劳,无一日不以国计民生为念。”肯定雍正帝勤政。(《清高宗实录》)
- 清代史学家赵翼评价:“世宗之治国,以严明为主,虽亲贵不稍假借。”指出雍正帝执法严明、不徇私情的特点。(《檐曝杂记》)
清末民国时期
- 清末学者夏燮评价:“雍正之世,整饬纪纲,厘剔积弊,其刚毅果决,有足多者。”肯定其整顿积弊的魄力。(《明通鉴·考异》)
- 民国史学家孟森认为:“雍正帝以严刻驭下,然其整饬吏治、清理财政,实为乾隆盛世奠定基础。”强调雍正改革对后续盛世的作用。(《清史讲义》)
- 民国学者萧一山评价:“世宗以严厉之手段,行积极之政治,虽刻薄寡恩,然其功业不可没。”指出其严苛手段与功业并存的复杂性。(《清代通史》)
近现代
- 史学家冯尔康评价:“雍正帝是清代最勤政的皇帝之一,其改革力度之大、范围之广,在清代帝王中首屈一指。”肯定其改革成就。(《雍正传》)
- 史学家杨启樵认为:“雍正帝设立军机处、推行密折制度,将中国君主专制推向极致。”强调其对皇权集中的贡献。(《雍正帝及其密折制度研究》)
- 学者戴逸评价:“雍正的改革为乾隆盛世奠定了坚实基础,其摊丁入亩、耗羡归公等政策具有重要历史意义。”肯定其经济改革的历史地位。(《简明清史》)
同朝代关联人物
参考书目
- 《清史稿·卷九·世宗本纪》
- 《清世宗实录》
- 《上谕内阁》
- 《朱批谕旨》
- 冯尔康:《雍正传》,人民出版社
- 杨启樵:《雍正帝及其密折制度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
- 戴逸:《简明清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孟森:《清史讲义》,中华书局
- 萧一山:《清代通史》,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