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80

丞相

胡惟庸

胡惟庸(?—洪武十三年正月甲午,即1380年2月12日),字子中,河南定远(今安徽定远)人,与明朝开国功臣李善长同乡。元末投奔朱元璋,历官至中书省左丞相,成为明朝最后一任中书省丞相。1380年(洪武十三年),以谋逆罪被诛,牵连甚广,史称“胡惟庸案”。此案成为明太祖朱元璋废除中书省、罢黜丞相制度的直接导火索,对中国政治制度演变影响深远。

?-1380明朝

人物概览

胡惟庸(?—洪武十三年正月甲午,即1380年2月12日),字子中,河南定远(今安徽定远)人,与明朝开国功臣李善长同乡。元末投奔朱元璋,历官至中书省左丞相,成为明朝最后一任中书省丞相。1380年(洪武十三年),以谋逆罪被诛,牵连甚广,史称“胡惟庸案”。此案成为明太祖朱元璋废除中书省、罢黜丞相制度的直接导火索,对中国政治制度演变影响深远。

别名
丞相
字
子中
所处时代
明
所属朝代/政权
明
身份
丞相
民族
史料未载
籍贯
河南定远(今安徽定远)
出生日期
史料未载
出生地
史料未载
逝世日期
1380年2月12日
逝世地
史料未载
最高官职
中书省左丞相
主要成就
洪武后期中书省丞相;擅权跋扈;被朱元璋以谋反罪诛杀并大兴党狱

生平时间线

投朱元璋于和州 | 投朱元璋于和州,授元帅府奏差
转任宣使 | 转任宣使,任宁国县主簿,进升知县,升吉安府通判,再升湖广行省佥事
任太常寺少卿 | 任太常寺少卿,再进太常寺卿
任中书省参知政事 | 任中书省参知政事,不久接替汪广洋任中书左丞
右丞相汪广洋被贬 | 右丞相汪广洋被贬,胡惟庸独专中书省事务
任右丞相 | 任右丞相,不久升任左丞相
长期独相 | 长期独相,专权跋扈,结交党羽
占城国入贡不报 | 占城国入贡不报,遭朱元璋切责
汪广洋被赐死 | 汪广洋被赐死,胡惟庸受牵连被究问
御史中丞涂节告发胡惟庸谋反 | 御史中丞涂节告发胡惟庸谋反,胡惟庸被诛,夷三族
朱元璋借案废除中书省 | 朱元璋借案废除中书省,罢丞相不设,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

人物生平

人物生平

家世与早年

胡惟庸生年不详,籍贯为河南行省定远县(今安徽定远)。定远地处濠州(今安徽凤阳)附近,是元末朱元璋起兵的核心区域,当地从龙之士极多,李善长、徐达、汤和等皆出自濠州一带。胡惟庸与李善长同乡,这一地缘关系对其日后仕途至关重要。

1355年(龙凤元年),朱元璋渡江前驻军和州(今安徽和县),胡惟庸于此年投奔朱元璋,被授予元帅府奏差之职。奏差为元帅府中低级吏员,负责文书传递等事务。此后他逐步升迁,转任宣使,出任宁国县(今安徽宁国)主簿,又进升知县,再升吉安府(今江西吉安)通判,又升湖广行省佥事。这一时期胡惟庸主要在地方任职,积累了行政经验,但尚未进入权力核心。

中枢崛起

1367年(吴元年),朱元璋称吴王,胡惟庸被调入中央,任太常寺少卿,不久进为太常寺卿。太常寺掌祭祀礼乐之事,虽非实权部门,但接近权力中枢,使他得以接触最高决策层。

1370年(洪武三年),胡惟庸出任中书省参知政事,正式进入宰相机构。不久,他接替汪广洋任中书左丞。1373年(洪武六年)正月,右丞相汪广洋被贬为广东行省参政,朱元璋因丞相人选难觅,长期未补缺,胡惟庸得以独专中书省事务。同年七月,他被正式任命为右丞相,不久升任左丞相,汪广洋又出任右丞相。至此,胡惟庸成为中书省实际最高长官。

此前中书左丞杨宪因专权被杀,朱元璋认为胡惟庸有才干,对他颇为信任。胡惟庸初任丞相时,以遇事小心谨慎迎合朱元璋的意图,博得宠信。然而随着地位稳固,他逐渐显露专横跋扈的一面,在案件裁决、官员任免等方面时常不报告朱元璋便自行执行,内外各部门的奏章也先经他手,凡不利于己者便扣下不呈。

专权与结党

胡惟庸任丞相期间,极力扩张个人权势。各方面热衷功名之徒、失去职位的功臣武将,争相登门拜访,向他贿送金帛、名马、玩好之物,不可胜数。他与太师李善长联姻,将哥哥的女儿嫁给李善长的侄子李佑为妻,以此巩固与淮西勋贵集团的关系。

胡惟庸的专权引起部分重臣不满。魏国公徐达对他极其厌恶,密报朱元璋,胡惟庸得知后,诱惑徐达的守门人福寿谋害徐达,但被福寿揭发。御史中丞刘基也曾在朱元璋面前评价胡惟庸,认为他好比劣马,叫它驾车必然翻车坏事。后来刘基生病,朱元璋派胡惟庸带医生探视,刘基服药后不久去世,胡惟庸因此被指毒杀刘基,但亦有刘基自然病故的说法。

刘基死后,胡惟庸更加无所顾忌。他定远旧宅的井中突然生出石笋,出水数尺,谄媚者争相说是祥瑞,又传言其祖父三代坟墓上每晚有火光照亮天空。胡惟庸因此更加自负,逐渐生出异志。

谋逆与败亡

胡惟庸暗中拉拢对朱元璋心怀不满的武将。吉安侯陆仲亨从陕西回朝时擅自乘坐驿车,遭朱元璋怒骂;平凉侯费聚奉命安抚苏州军民,沉溺酒色,被责令招降蒙古又无功而返,二人皆受重责,心怀恐惧。胡惟庸乘机威逼利诱,令二人在外收集兵马。他还与御史大夫陈宁在中书省阅览天下兵马簿籍,令都督毛骧将卫士刘遇贤和亡命之徒魏文进收为心腹,又令太仆寺丞李存义暗中游说李善长。李善长年事已高,不能坚决拒绝,说:“我老了,等我死了,你们再自己干吧。”胡惟庸因此更加以为事可成,派明州卫指挥林贤出海招引日本,约定日期相会;又派元朝旧臣封绩致书北元,向北元称臣,请求出兵做外应。

恰在此时,胡惟庸的儿子坐马车奔驰过市,坠死于车下,胡惟庸怒杀驾车之人。朱元璋得知后大怒,命他偿命,胡惟庸请求用金帛补偿驾车人家,朱元璋不许。胡惟庸恐惧,遂与陈宁、御史中丞涂节等人图谋起事。 1379年(洪武十二年)九月,占城国入贡,胡惟庸等人不报告朱元璋。宦官见贡使后奏告,朱元璋大怒,敕责中书省臣。胡惟庸与汪广洋叩头谢罪,却暗中将罪过推给礼部,礼部又归咎于中书省。朱元璋更加愤怒,将各臣僚全部关押究问,不久赐汪广洋死。汪广洋之妾陈氏为其陪死,朱元璋查知陈氏是没入官的陈知县之女,大怒道:“没入官的妇女只给功臣家,文臣怎么得到?”遂命法司调查,胡惟庸及六部属官皆因此获罪。

1380年(洪武十三年)正月,涂节告发胡惟庸谋反,御史中丞商暠也告发其阴谋。朱元璋大怒,下令廷臣轮番讯问,供词牵连陈宁、涂节。廷臣认为涂节本参与阴谋,见事不成才告发,不可不杀。最终胡惟庸、陈宁、涂节皆被诛杀,胡惟庸被夷三族,史称“胡惟庸案”。朱元璋借此案大开杀戒,并废除了中书省和丞相制度,相权被彻底剥夺,明朝政治制度进一步走向君主专制。

由起兵旧部到位极人臣

胡惟庸,字子中,南直隶凤阳府定远县人,明朝初年宰相,也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位宰相。他早年随朱元璋起兵,颇受宠信,历任元帅府奏差、宁国知县、吉安通判、太常少卿等职。洪武三年(1370年),以太常卿胡惟庸为中书省参知政事;洪武四年正月,以参知政事胡惟庸为中书左丞。洪武六年(1373年)正月,右丞相汪广洋被贬为广东行省参政,明太祖因丞相人选难觅,很长一段时间不设丞相,胡惟庸于是独专中书省事务;同年七月,任右丞相。洪武十年(1377年),进左丞相,位居百官之首。随着权势的不断增大,他日益骄横跋扈,擅自决定官员人等的生杀升降,并勾结中丞等内外官员。

胡惟庸案与丞相制的废除

明代史籍中关于胡惟庸案的记载多有矛盾。一说为中丞涂节觉得谋反不会成功而自首投案;一说胡惟庸诡言其宅后院井中忽出甘泉,请朱元璋驾幸参观,暗中却调兵入府,藏于复壁之间、屏风之后、花木丛中,欲俟朱元璋一到齐出掩杀;此谋为宫中守西华门的内侍云奇得知,云奇冒死拦驾,因气郁于胸口不能言,被左右乱杖殴打,仍用手指胡惟庸府第,朱元璋登皇城楼眺望,见花树丛中兵甲林立,急发禁兵包围胡府。洪武十三年正月二日(1380年2月8日),涂节将祸变上报,告发胡惟庸;御史中丞商暠当时被贬为中书省吏,也告发了胡惟庸的阴谋。明太祖大怒,下令廷臣轮番讯问。正月六日(2月12日),廷臣以涂节本参预阴谋、见事不成乃告变,不可不杀,于是明太祖下令诛杀胡惟庸、陈宁和涂节。此后明太祖遂罢丞相、革中书省,并严格规定嗣君不得再立宰相,臣下有奏请设立者处以重刑;宰相废除后,其事由六部分理,六部尚书直接对皇帝负责。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李善长亦被牵连其中。

主要事迹

政治活动

胡惟庸是明朝最后一任中书省丞相。他自1373年(洪武六年)至1380年(洪武十三年)任丞相,前后约七年,其中大部分时间为独相。在此期间,他掌握了中书省的实际权力,在案件裁决、官员任免等方面自行其是,内外奏章先经其手,凡不利者即扣下不呈。他还与太师李善长联姻,拉拢陆仲亨、费聚等武将,收刘遇贤、魏文进为心腹,试图建立自己的权力网络。

胡惟庸案

胡惟庸案是明初最重大的政治事件之一。1380年(洪武十三年)正月,御史中丞涂节告发胡惟庸谋反,胡惟庸被诛,夷三族。朱元璋借此案废除中书省和丞相制度,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君主专制达到空前程度。此后该案持续扩大,至1390年(洪武二十三年)李善长被赐死,前后牵连被杀者达三万余人,开国功臣几乎被清洗殆尽。

外交事件

1379年(洪武十二年)九月,占城国入贡,胡惟庸等中书省臣未及时报告朱元璋,引发朱元璋大怒,成为胡惟庸案发的重要导火索之一。

独相期间的擅权

胡惟庸为相多年,凭着明太祖的宠信,瞒上欺下、结党营私、为所欲为。他手中操纵着生杀黜陟之大权,忠臣义士敢于直言者皆遭其陷害。生杀废黜大事,有的不报告明太祖便独断专行;内外各部门的奏章,他都先拿来看,凡是不利于自己的便扣下不上呈。各方面热衷功名之徒,以及失去职位的功臣武夫,竞相奔走其门,贿送金帛、名马、玩好之物,不可胜计。他又暗中威逼利诱一些将帅,使其与自己秘密往来;李善长之弟李存义是胡惟庸之婿李佑的父亲,胡惟庸令他暗中游说李善长,李善长年老不能坚决拒绝,始则不同意,后来便依违其间。

案发前后的牵连

洪武十三年正月,涂节上告胡惟庸谋反,同时御史中丞商暠以被贬为中书省吏的身份也告发其阴谋。案发之前,礼部大臣曾将一事归咎于中书省,明太祖大怒,将各臣僚全部关押究问为首之人;不久赐汪广洋死,汪广洋之妾陈氏为其陪死。明太祖问知陈氏乃被没入官的陈知县的女儿,大怒说被没入官的妇女只给功臣家、文臣怎么得到,便颁下敕令命法司调查,于是胡惟庸以及六部属官都应当被判罪。案发之后,明太祖念胡惟庸素有才干,曾经十分宠信,其人以遇事小心谨慎博得欢心;但谋反之事既已显露,遂诛之并穷究其党。洪武二十三年,征讨沙漠时抓获封绩,李善长不奏告明太祖,事情败露后逮捕封绩审出当时情况,胡惟庸的逆谋进一步大显;恰逢李善长的家奴卢仲谦自首告发李善长与胡惟庸往来,陆仲亨的家奴封贴木也自首告发陆仲亨与胡惟庸的牵连。

人物关系

  • 胡惟庸兄:其女嫁李善长侄子李佑
  • 胡惟庸子:坠马而死
  • 李善长:同乡,胡惟庸师从李善长,两家联姻,李善长在胡惟庸案中被牵连赐死
  • 朱元璋:胡惟庸的君主,最终以谋反罪诛杀胡惟庸并废除丞相制度
  • 汪广洋:先后任右丞相,与胡惟庸同在中书省,被赐死
  • 徐达:厌恶胡惟庸,密报朱元璋,胡惟庸曾诱惑其守门人谋害他
  • 刘基:批评胡惟庸,后刘基病中服药去世,胡惟庸被指毒杀
  • 吴伯宗:弹劾胡惟庸,几乎遭祸
  • 涂节:御史中丞,参与胡惟庸谋逆,后告发,仍被诛杀
  • 陈宁:御史大夫,与胡惟庸同谋,被诛杀

历史评价

明代/同期

  • 《明太祖实录》称胡惟庸“以曲谨当上意”,后“渐肆威福”,指其初以小心谨慎获宠,后专权跋扈。
  • 朱元璋在废除丞相的诏书中指责胡惟庸“窃持国柄,枉法诬贤”,将丞相制度废除归因于胡惟庸之奸。
  • 明代史家郑晓在《吾学编》中称胡惟庸“以谄谀得幸,以专恣败亡”,概括其仕途轨迹。

清初至清中

  • 《明史·胡惟庸传》称其“以谨事上,以苛敛媚上”,认为他靠逢迎获宠,又借苛刻聚敛讨好皇帝,最终因权势过盛招致杀身之祸。
  • 清代史家赵翼在《廿二史札记》中论胡惟庸案,认为朱元璋废丞相是“借胡惟庸之狱以行之”,指出胡惟庸案是朱元璋集权的借口。
  • 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详细记载胡惟庸案始末,将其视为明初政局一大转折。

清末民国

  • 清末民初学者孟森在《明史讲义》中认为胡惟庸案多有疑点,指出朱元璋借机清除相权与功臣,胡惟庸之罪未必属实。
  • 民国史家吴晗在《胡惟庸党案考》中系统考证胡惟庸案,认为所谓通倭、通北元等罪状多为罗织,此案本质是朱元璋废丞相的政治手段。

近现代

  • 当代明史学者陈梧桐指出,胡惟庸案是朱元璋为强化君主专制而精心策划的政治清洗,胡惟庸本人虽有专权之实,但谋反罪状多属虚构。
  • 黄仁宇在《万历十五年》等著作中将胡惟庸案视为明朝政治制度演变的关键节点,认为废除丞相后皇帝直接统辖六部,导致此后内阁制度的形成。
  • 学界普遍认为,胡惟庸作为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位丞相,其败亡标志着一千余年丞相制度的终结,对中国政治制度影响深远。

局部关系图谱

朱元璋↗对方词条关联本词条

丞相,洪武十三年以谋反罪被诛,引发废除丞相制度

李善长↗对方词条关联本词条

李善长荐为宁国知县,后官至左丞相,因谋反被诛

汪广洋↗对方词条关联本词条

汪广洋与胡惟庸同相,对胡惟庸不法事知而不言,最终受胡惟庸毒死刘基案牵连被赐死

朱元璋↗君臣

胡惟庸为朱元璋中书省丞相,最终被朱元璋以谋反罪诛杀

李善长↗师徒

胡惟庸师从李善长,且两家联姻,李善长后因胡惟庸案被赐死

汪广洋↗同僚

先后任右丞相,与胡惟庸同在中书省,被赐死

徐达↗冲突

徐达厌恶胡惟庸并密报朱元璋,胡惟庸曾诱惑其守门人谋害他

陆仲亨↗政治同盟

吉安侯,受朱元璋责骂后与胡惟庸秘密往来,收集兵马

费聚↗政治同盟

平凉侯,受朱元璋重责后与胡惟庸秘密往来

宋濂↗对方词条关联本词条

洪武十三年,宋濂长孙宋慎牵连胡惟庸案,致宋濂全家遭祸,宋慎与宋璲坐法死,宋濂流放茂州。

杨宪↗对方词条关联本词条

胡惟庸反对杨宪为相,称“杨宪为相,我等淮人不得为大官矣”

费聚↗对方词条关联本词条

被胡惟庸拉拢,密谋不轨,后牵连被杀

杨璟↗对方词条关联本词条

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杨璟被追坐胡惟庸党,谓以瞿塘之败被责,有异谋

陆仲亨↗对方词条关联本词条

洪武十三年(1380年)胡惟庸案发,陆仲亨被牵连但获朱元璋宽宥;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终因胡惟庸逆党罪名被诛

刘基 · 尚无对应词条

刘基批评胡惟庸,病中服药后去世,胡惟庸被指毒杀

涂节 · 尚无对应词条

御史中丞,参与胡惟庸谋逆,后告发胡惟庸,仍被诛杀

陈宁 · 尚无对应词条

御史大夫,与胡惟庸同谋,被诛杀

吴伯宗 · 尚无对应词条

学士吴伯宗弹劾胡惟庸,差点遭祸

同朝代关联人物

参考书目

  • 《明史》卷三百八《胡惟庸传》
  • 《明太祖实录》
  • 吴晗《胡惟庸党案考》
  • 孟森《明史讲义》
  • 赵翼《廿二史札记》
  • 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