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拱后世艺术形象(古画或古籍画像)
高拱后世艺术形象(古画或古籍画像)

公元1513-1578

政治家内阁首辅思想家

高拱

高拱(1513年1月19日—1578年8月4日),字肃卿,号中玄,河南新郑人,是明朝中后期政治家、思想家,历任裕王侍讲、吏部尚书和内阁首辅。隆庆年间,他参与整顿吏部选官与兵部边防人才制度,并与张居正等人支持接纳把汉那吉,参与推动明廷与俺答汗封贡互市。其执政时期也因排斥同僚、以私人嫌怨介入人事而引发争议;穆宗去世后,他与冯保、张居正冲突,被逐归乡。高拱晚年著述,卒后获赠太师、谥文襄。

公元1513-1578明朝

人物概览

高拱(1513年1月19日—1578年8月4日),字肃卿,号中玄,河南新郑人,是明朝中后期政治家、思想家,历任裕王侍讲、吏部尚书和内阁首辅。隆庆年间,他参与整顿吏部选官与兵部边防人才制度,并与张居正等人支持接纳把汉那吉,参与推动明廷与俺答汗封贡互市。其执政时期也因排斥同僚、以私人嫌怨介入人事而引发争议;穆宗去世后,他与冯保、张居正冲突,被逐归乡。高拱晚年著述,卒后获赠太师、谥文襄。

别名
高新郑;中元(避清讳异称)
字
肃卿
号
中玄
所处时代
明
所属朝代/政权
明
身份
政治家、内阁首辅、思想家
民族
史料未可靠确认
籍贯
河南新郑
出生日期
1513年1月19日(明正德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出生地
河南新郑
逝世日期
1578年8月4日(明万历六年七月初二日)
逝世地
河南新郑家中
最高官职
内阁首辅;少师兼太子太师、吏部尚书、中极殿大学士
享年
66岁

生平时间线

出生 | 生于河南新郑
出生 | 生于河南新郑官宦世家
早年 | 中河南乡试第五名举人
科举入仕 | 中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
初入官场 | 授翰林院编修
裕邸侍讲 | 受命为裕王朱载坖讲学,此后侍讲九年
迁任 | 升翰林侍讲学士
任职国子监 | 升太常寺卿,管国子监祭酒事
进入中枢 | 升礼部尚书,召入直庐
入阁 | 经徐阶荐举,以礼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
政权交替 | 世宗去世,裕王朱载坖即位,高拱进少保兼太子太保
首次离职 | 与徐阶等同僚冲突并遭言官弹劾,以养病名义归乡
复起 | 重新入阁并兼掌吏部
边疆事务 | 支持接纳把汉那吉来降,为后续封贡谈判创造条件
俺答封贡与居首辅 | 支持明廷封俺答汗为顺义王并准许互市,升少师兼太子太师、改建极殿大学士并成为内阁首辅
再次罢官 | 穆宗去世后与冯保、张居正冲突,被逐回原籍闲住
晚年 | 张居正返乡葬父途中到新郑探望高拱
去世 | 卒于新郑家中,葬县城北郊
— | 获赠太师,谥号文襄

人物生平

人物生平

家世与早年 高拱祖籍山西洪洞,先祖为避元末战乱迁徙至河南新郑高老庄村。他出身官宦世家,祖父高魁官至工部虞衡司郎中,父亲高尚贤为1517年(明正德十二年)进士,官至光禄寺少卿。高拱自幼受到严格家教,“五岁善对偶,八岁诵千言”,早年以“礼经”魁于乡,1528年(明嘉靖七年)河南乡试第五名举人(经魁)。此后在科举道路上蹉跎十三个年头,方于1541年(嘉靖二十年)中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一年后授编修。 ### 裕邸侍讲与储位风波 1552年(嘉靖三十一年),裕王朱载坖开邸受经,高拱首被当选,进府入讲。此时皇太子朱载壡已薨二年而新储未建,裕王与其异母兄弟景王朱载圳都居京城,论序当立裕王,而世宗似属意景王。裕王前途未卜,朝廷上下猜测种种、议论纷纷。高拱出入王府,多方调护,给裕王很大宽慰。在裕邸九年,高拱讲授经筵,敷陈剀切,谨慎用事,裕王深受教益,二人建立了深厚的王臣、师生关系。裕王先后手书“启发弘多”“怀贤”“忠贞”等字赠赐。 当时内阁首辅严嵩、次辅徐阶正互相倾轧,高拱泰然往返于二人之间,未见有所厚薄。两人因高拱为裕王讲官,以后腾达有日,故也颇器重于他。在严嵩、徐阶相继推荐下,高拱于1558年(嘉靖三十七年)迁翰林侍讲学士,1560年(嘉靖三十九年)升太常寺卿,管国子监祭酒事。1565年(嘉靖四十四年),景王薨于藩地,裕王地位确立,高拱升礼部尚书,召入直庐,并以青词见宠,得赐飞鱼服。1566年(明嘉靖四十五年三月),由徐阶荐举,以礼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入阁。 ### 与徐阶争权与首次罢官 高拱入阁后,正值世宗久居西苑,阁事有所不周。高拱对首辅徐阶说:“公元老,常直可矣。不才与李(春芳)、郭(朴)两公愿日轮一人,诣阁中习故事。”1566年(明嘉靖四十五年十二月十四日),世宗驾崩,朱载坖继位,高拱进少保兼太子太保。但徐阶草拟遗诏时,独与门生张居正密商,未与高拱商议,高拱心弥不平,两人嫌隙渐生。高拱自以帝旧臣,多次与徐阶对抗,郭朴又助之,徐阶渐不能堪。 1567年(隆庆元年),吏科给事中胡应嘉因救考察被黜者,被高拱、郭朴议处削籍。言路认为高拱借机报复,交章弹劾,给事中欧阳一敬劾高拱尤力。高拱疑徐阶在背后指使,令御史齐康劾徐阶,齐康反被黜。于是言路论高拱者无虚日,高拱不自安,遂以少傅兼太子太傅、尚书、大学士养病去,1567年(明隆庆元年五月)归乡。 ### 复起与隆庆新政 1568年(明隆庆二年七月),徐阶退休归乡。翌年,内阁次辅张居正与太监李芳等合谋,奏请复起高拱。1569年(明隆庆三年十二月),高拱接旨后不顾腊月严寒,日夜兼程直奔京城,以大学士兼掌吏部重新登台。胡应嘉闻高拱复出,惊吓破胆而亡;欧阳一敬也在解官归田途中郁郁而死。高拱通过门生腹心散布言论,安抚言路诸官,人心稍安。 高拱兼掌吏部后,推行人才档案制度,授诸司以籍,使署贤否,志里姓氏,月要而岁会之,仓卒举用皆得其人。他又奏请科贡与进士并用,勿循资格,黜者必告以故,使众咸服。在边事上,他请增置兵部侍郎以储总督之选,慎选兵部司属,储养边材。 1570年(明隆庆四年八月),北部边疆告警,高拱周密布置,蒙古兵未敢入犯。1570年(明隆庆四年十月),俺答汗之孙把汉那吉因与祖父冲突,率属下来降。高拱与张居正力排众议,支持总督王崇古、巡抚方逢时受降,并促成俺答封贡。1571年(明隆庆五年三月),明廷封俺答汗为顺义王,1571年(明隆庆五年八月)准与俺答互市,使明廷与蒙古鞑靼的封贡、互市关系逐步建立,北部边境一度趋于安定。隆庆五年,高拱接任内阁首辅;因功进少师兼太子太师、尚书,改建极殿大学士。 ### 晚年与身后 1572年(明隆庆六年正月),高拱以柱国进中极殿大学士,专横更甚。1572年(明隆庆六年五月),穆宗病危,召高拱、张居正及高仪三人为顾命大臣,穆宗握着高拱的手说:“以天下累先生”。穆宗驾崩后,高拱计划发动百僚驱逐司礼监秉笔太监冯保,但冯保与张居正暗中结盟,先发制人。1572年(明隆庆六年六月十六日),太后与幼帝下诏切责高拱擅权无君,将他逐回原籍闲住,不许停留。高拱听旨后“面色如死灰”“汗陡下如雨,伏不能起”,从后赶来的张居正将他扶起。 1578年8月4日(明万历六年七月初二日),高拱病逝于新郑家中,葬县城北郊。1579年(明万历七年),以“高某担当受降,北虏称臣,功不可泯”,赠复原官。1602年(明万历三十年),诏赠太师,谥文襄。临终前高拱写下《病榻遗言》四卷,记述张居正勾结冯保阴夺首辅之位的经过,将张居正描述为阴险刻毒的人物。

与徐阶交恶的经过

高拱入阁后,正值世宗久居西苑而阁事有所不周,他对首辅徐阶说:"公元老,常直可矣。不才与李(春芳)、郭(朴)两公愿日轮一人,诣阁中习故事。"世宗驾崩后朱载坖继位,高拱进少保兼太子太保;但徐阶草拟遗诏时"独与居正计",未与高拱商议,高拱心弥不平,两人嫌隙渐生。此后登极赏军与请上裁去留大臣诸事,徐阶都不从高拱之议,嫌隙益深。吏科给事中胡应嘉因救考察被黜者而"忽有所论救",世宗责其牴牾、下阁臣议罚,郭朴奋然说"应嘉无人臣礼,当编氓",徐阶旁睨高拱、见其方怒,只好勉强依从。言路因此认为高拱以私怨逐应嘉、交章弹劾,给事中欧阳一敬劾之尤力;徐阶对高拱的辩疏拟旨慰留而不甚谴责言者,高拱更加愤怒,双方在阁中忿诋,御史齐康为高拱劾徐阶而齐康反被黜。于是言路论高拱者无虚日,南京科道甚至拾遗及之,高拱不自安、以少傅兼太子太傅、尚书、大学士养病去,时在隆庆元年五月。史称他"以旧学蒙眷注,性强直自遂,颇快恩怨,卒不安其位去"。

复起后与徐阶的清算及其用人主张

隆庆三年(1569年)冬,高拱奉召以大学士兼掌吏部重新登台。他到任后"尽反阶所为",凡先朝得罪诸臣以遗诏录用赠恤者一切报罢,并上疏极论说,如今议事之臣假托诏旨、凡议礼得罪者悉从褒显,将使献皇在庙之灵何以为享、先帝在天之灵何以为心,而陛下岁时入庙亦何以对越二圣,因此"臣以为未可",世宗(按:此指穆宗)深然之。法司以"子弑父"之律议方士王金等之罪,高拱又上疏说人君陨于非命、不得正终则其名至不美,先帝临御四十五载、得岁六十有余而寿考令终,今谓先帝为王金所害正是诬以不得正终,天下后世将视先帝为何如主,请下法司改议,穆宗也以为然并命减戍。史称"拱之再出,专与阶修郤,所论皆欲以中阶重其罪",赖皇帝仁柔才未竟其意。徐阶子弟颇横乡里,高拱以前知府蔡国熙为监司、簿录其诸子皆编戍,"所以扼阶者,无不至",直到高拱去位乃得解。他论徐阶的疏中说徐阶自废退以来"大治产业,黜货无厌,越数千里开铺店于京师,纵其子搅侵起解钱粮,财货将等于内帑,势焰薰灼于天下",甚至"故违明旨";后经张居正、李春芳等为徐阶说项,高拱见其大势已去便豁然大度,修书徐阶称"今以后原与公分弃前恶,复修旧好,毋使借口者再得以鼓弄其间",又接连给苏松官员去信,叮嘱对徐阶三子及家人作宽处、稍存体面,并在蔡国熙的奏疏上批"太重,令改谳";蔡国熙因此感到被出卖,说"公卖我,使我任怨而自为恩"。在用人方面,他在吏部"欲遍识人才,授诸司以籍,使署贤否,志里姓氏,月要而岁会之",故"仓卒举用,皆得其人";他认为边事方急,请增置兵部侍郎"以储总督之选",主张"由侍郎而总督,由总督而本兵,中外更番,边材自裕";又以为"兵者专门之学,非素习不可应卒",储养本兵当自兵部司属始,宜慎选司属、多得智谋才力晓畅军旅者而久任之、勿迁他曹,将来边方兵备督抚之选皆由此取,并"更各取边地之人以备司属,如铨司分省故事",凡边地有司"其责颇重,不宜付杂流及迁谪者",这些主张"皆报可,著为令"。他在部考察"多所参伍,不尽凭文书为黜陟,亦不拘人数多寡,黜者必告以故,使众咸服",又奏请科贡与进士并用、勿循资格,还特请旌廉能知府侯必登以激励其余,并指出马政、盐政之官名为卿使而实以闲局视之、失人废事,教官驿递诸司职卑禄薄、远道为难,宜铨注近地以恤其私,诏皆从之。

隆庆和议、南疆处置与逐去同列

隆庆四年(1570年)俺答之孙把汉那吉来降,朝议纷然,多以为敌情叵测不能贸然收留,高拱与张居正却一致支持总督王崇古、巡抚方逢时受降,奏请加封把汉那吉为指挥使并"厚其服食供用"以诚相待、结得其心;他又命边臣让把汉那吉穿锦衣、坐华车、骑好马、前呼后拥在街市行走,俺答得晓明廷厚待其孙而深受感动,遂决意与明朝和好、请封贡之事。议起而朝廷上下有如鼎沸,反对派以该边不同于宣、大而不欲通贡互市,高拱拟旨切责,不久陕西三边也开贡市。数月之间边陲晏然、没有一个蒙古人侵扰,"边境百姓丢掉戈矛而拿起锄头耕作,关城熄灭烽火可以安枕",基本结束了明朝与蒙古鞑靼各部近二百年兵戈相加的局面。议贡过程中王崇古曾因受人弹劾而求去,高拱一面在朝廷极力赞同其建议,一面抱病修书王崇古,希望他"安心畅意,始终此事,不必更怀忧虑";方逢时因封贡事曾面会俺答部下而遭弹劾为"辄通寇使,屏人语,导之东行,嫁祸邻镇",高拱力斥其谬。事成之后他居安思危,主张"不恃人之不吾犯,恃我不可犯;不恃人之不吾欺,恃我不可欺",并请每岁特遣才望大臣四出阅视边备,"以今视昔,钱谷赢几何,兵马增几何,器械整几何",明白开报——若比往昔有所增益则与战时擒斩同功论赏,若只保持以往水平则按失机论罪,穆宗赞赏并采纳,兵部遂一一制定具体措施行之。南方边事上,他用自己的判断纠正了贵州的误报:新任巡抚阮文中上任前先去拜见高拱,高拱分析说土司安国亨本为奸臣拔擢、因私仇杀安信,而安智怀恨报仇、彼此互相攻讦,巡抚偏向安信与安智,故安国亨疑虑恐惧不服拘捕;他指出"什么是叛逆?是侵犯朝廷。如今夷狄自相仇杀,和朝廷有什么关系",并批评有些为人臣者"专力于欺骗蒙蔽……开始的时候把事态说得很严重,以便邀功,同时为将来预留余地;最后极力促成其反叛情节,以证实自己先前所说的话",叮嘱阮文中"平心静气去处理",只判仇杀与违逆之罪。阮文中到贵州后私访果然如高拱所言,公布五项处理办法,安国亨听说来的是听审官员而非清剿军队,便说"我是听审的证人,统兵官一定不敢杀我,我可以自己说明事情的经过",于是赶出奸臣、亲自到省府听审,五事一一照办并愿罚银三万五千两赎罪;朝廷官吏还没到而乱事已经平定。此外他也在广西用殷正茂总督两广,说"是虽贪,可以集事"。在朝内,他逐去同列的手段相当苛刻:考察科道时他请与都察院同事,而掌都察院的赵贞吉持议稍异,给事中韩楫劾贞吉有所私庇,贞吉疑高拱指使而抗章劾拱,穆宗不直贞吉、令其致仕,贞吉临行还说"臣自掌院务,仅以考察一事与拱相左",其余"坏乱选法、纵肆作奸"之事自己噤口不能一言,"若拱者,斯可谓横也已",并请"毋令久专大权,广树众党";此次考察斥者二十七人,而高拱所恶者皆在其中。隆庆五年(1571年)十一月,同列殷士儋也因与张四维交恶而与高拱冲突,在入阁会揖时当面诟高拱"若逐陈公,逐赵公,复逐李公,今又为四维逐我,若能常有此座耶",奋臂欲殴,张居正从旁劝解也被责怪,殷士儋终被驱出;稍后首辅李春芳也因"度拱辈终不容己"而两疏请归、求去益力,南京给事中王祯希高拱之意疏诋之,春芳遂得赐敕乘传而归。至于原内阁专办中书事的诰敕房序班十人,因是徐阶下属,久次考满当迁而高拱不予理睬,十人求上门去,高拱诡笑说"吾即有应,必不令若曹有侏儒之羡",令下而十人皆对品外调、为边远仓大使。

顾命、冯保之狱与病榻遗言

隆庆六年(1572年)五月穆宗病危,召高拱、张居正及高仪三人为顾命大臣,穆宗握着高拱的手说"以天下累先生";穆宗驾崩后,高拱以主上幼冲而惩于中官专政,条奏请诎司礼监之权、还之内阁,又命给事中合疏攻冯保而自己从中拟旨逐之,并派人告诉张居正"应与公共立此不世功",张居正"阳诺之,而私以语保"。冯保向太后诉说高拱擅权不可容,太后颔之;六月十六日召群臣入,宣两宫及帝诏,高拱还以为必是逐冯保,急趋而入,及宣诏则是数其罪而逐之,诏中说他"专权擅政,把朝廷威福都强夺自专,通不许皇帝主专……我母子三人惊惧不宁。高拱著回籍闲住,不许停留"。高拱听旨后"面色如死灰""汗陡下如雨,伏不能起",张居正从旁将他扶起,僦骡车出宣武门;张居正与高仪曾请留高拱而未许,又请许其乘传而归而获准。此前穆宗刚崩时高拱曾在阁中大恸说"十岁太子,如何治天下",冯保借此向两宫进谗说"拱斥太子为十岁孩子,如何作人主",后妃大惊而太子闻之亦色变。高拱既去,冯保之恨未释:万历元年(1573年)正月有王大臣者伪为内侍之服入乾清宫被获、下东厂,冯保欲借此族灭高拱而与张居正谋,令家人辛儒饮食之、把刀纳入其袖中,教他说高拱怨望而遣人刺帝;大臣先许之,逾日锦衣都督朱希孝等会审时却大呼"许我富贵,乃掠治我耶!且我何处识高阁老",希孝惧而不敢再审;会廷臣杨博、葛守礼等力保高拱,张居正也迫于众议而微微讽劝冯保,冯保之意稍解,遂以生漆酒使其失声、移送法司坐斩,高拱因而获免。万历六年(1578年)七月高拱病逝于新郑家中,葬于县城北郊;临终前写下《病榻遗言》四卷,记述张居正勾结冯保阴夺首辅之位的经过,将张居正描述为阴险刻毒的人物。他去世后张居正请复其官、与祭葬如例,而中旨只给半葬、祭文仍寓贬词;久之廷议论其功,赠太师、谥文襄,荫其嗣子务观为尚宝丞。其原墓地南北长二百五十米、东西宽约一百五十米,有石坊、大门楼、神道石刻与祀祠大殿,墓前石刻今仅存碑座;新郑旧有高拱祠堂,门楼上砌"万代瞻仰"四字、石坊刻"明柱国太师文襄高公祠",康熙九年知县李永庚曾重修,1958年祠堂毁坏殆尽。

主要事迹

政治改革 高拱兼掌吏部时,推行人才档案制度,“授诸司以籍,使署贤否,志里姓氏,月要而岁会之”,用人不拘科第资格,黜者必告以故。他又奏请科贡与进士并用,勿循资格。在兵制上,改兵部一尚书二侍郎制为一尚书四侍郎制,侍郎分工负责,增置兵部侍郎以储总督之选,慎选兵部司属,储养边材。他还奏请马政、盐政之官不得以闲局视之,教官驿递诸司宜铨注近地以恤其私。 ### 俺答封贡 1570年(明隆庆四年),俺答汗之孙把汉那吉来降,朝议纷然。高拱与张居正力排众议,支持受降,请封把汉那吉为指挥使,“厚其服食供用”,以诚相待。俺答得晓明廷厚待其孙,遂决意与明朝和好。高拱又利用考察科道之机,将反对派叶梦熊降级调外,以息异议。1571年(明隆庆五年三月),明廷封俺答汗为顺义王,1571年(明隆庆五年八月)准与俺答互市。几个月之间,边陲晏然,使明廷与蒙古鞑靼的封贡、互市关系逐步建立,北部边境一度趋于安定。事后高拱居安思危,请每岁特遣才望大臣四出阅视边备,以今视昔,钱谷兵马器械增益者与战时擒斩同功论赏。 ### 南方边事 高拱在南方两广、云贵边事上亦颇多建树。隆庆初年,广西古田壮族首领韦银豹作乱,高拱用殷正茂总督两广,说:“是虽贪,可以集事。”贵州抚臣奏土司安国亨将叛,高拱不轻信,派阮文中代为巡抚,临行嘱咐:“国亨必不叛,若往,无激变也。”后果如其言。他还推荐潘季驯治理黄河。 ### 学术思想 高拱受王廷相影响,不相信灾异之说,否定天人感应之论。他反对朱子学,批评朱熹的“穷理论”令圣贤之道更晦昧不通,提倡天理与人情是一致的。他也不赞同王阳明的“知行合一”和“良知”说,认为善恶不能由心自由决定,必须阻止人心放恣而无所节制。著有《高文襄公集》。

实学思想、"经权"之义利之辨与改革的制度衔接

高拱不只是政治人物,其施政有其思想根源。他受王廷相影响而不信灾异之说、否定天人感应之论;他反对朱子学,批评朱熹的"穷理"之论令圣贤之道更晦昧不通,提倡天理与人情是一致的。他也不赞同王阳明的"知行合一"与"良知"说,认为善恶不能由心自由决定,必须阻止人心放恣而无所节制。他对"权"字有独到见解,把"权"与"经"比作秤上的"锤"与"衡",两者的关系是"盖经乃有定之权,权乃无定之经,无定也,而以求其定,其定乃为正也";在"义"与"利"的问题上,他认为"苟出乎义,则利皆义也;苟出乎利,则义皆利",只要摆正义利关系,言利并非不好,并痛斥"君子不言利"的迂腐之论。正因他认为前人没有把握住这种关系,才造成"经制之略置之不讲"、善理财者不闻而祸国殃民,所以他本人十分重视理财与国计民生之务、主张务实。这一思想取向,正是其兼掌吏部后推行人才档案、考察不拘文书、边材储养于兵部司属等一系列措置的内在依据。

就其在明代政治中的位置而言,高拱与张居正同为裕邸旧僚,互相荐赏、尚称友善,但当世宗去世时徐阶只召张居正共写遗诏而未通知已是阁臣的高拱,二人顿生龃龉;此后高拱多与同列冲突,而张居正采取自保策略、不与介入,直至隆庆五年为徐阶三子事进言而被高拱责让、又以曹大野的奏章被疑为张居正所指使,二人误解日深。后世论者因此指出,高拱"掌权达两年半时间,不少政绩颇为引人注目",包括促成隆庆和议、推行考课政策、开凿山东新河、开放海外贸易等;他与张居正都是铁腕首辅,都力图以法治国、以法治吏,在革新吏治方面都引入强化管理的制度化手段,"从高拱的考课法到张居正的考成法,有着内在有机联系"。也有论者概括说,嘉、隆之际相臣任天下之重而行谊刚方、事业光显者无如新郑高公,其先后处于两位才相之间,"云间善藏其用,笼天下豪杰为之羽翼……江陵负豪杰之才,其整齐操纵,大略用高公之学,而莫利居先",即张居正的施政大体沿用高拱的思路而不愿居于其后。因此,把他视为纯粹"奸恶""佞臣"或无视其思想建树,都失之偏颇。

人物关系

  • 父:高尚贤,1517年(明正德十二年)进士,光禄寺少卿
  • 母:沈氏,封宜人
  • 兄:高捷,工部主事
  • 兄:高掇,引礼舍人
  • 弟:高操
  • 弟:高揀
  • 子:高务观,尚宝司司丞 ### 师友 - 王廷相:学术思想的启发者
  • 张居正:早年国子监相识,志趣相投,相期将来入内阁匡扶社稷;后因权力斗争反目成仇 ### 君臣 - 裕王朱载坖(明穆宗):高拱任其侍讲九年,深得信任,手书“怀贤忠贞”字赐焉;穆宗临终托孤,“以天下累先生”
  • 明神宗朱翊钧:即位后下诏将高拱逐回原籍
  • 严嵩:裕邸讲官期间,严嵩颇器重之
  • 徐阶:举荐高拱入阁,后因遗诏事与争权反目 ### 冲突 - 徐阶:1567年(明隆庆元年)争权,相互攻讦
  • 冯保:司礼监秉笔太监,1572年(明隆庆六年)与张居正联手构陷高拱
  • 胡应嘉:吏科给事中,曾参与弹劾与高拱相关的政务争议
  • 欧阳一敬:给事中,弹劾高拱并推动言路攻讦

代表作品

  • 《高文襄公集》:后人辑录的高拱文集,收录其奏议、书札和讲学著述。
  • 《问辨录》:高拱著作之一,十卷。
  • 《春秋正旨》:高拱著作之一,一卷。
  • 《边略》:高拱关于边防事务的著作,五卷。
  • 《病榻遗言》:高拱晚年所作,记述其对被逐经过及与张居正、冯保冲突的看法;该书体现作者立场,相关指控不作为独立证据。

轶事典故

以“大鸡”“小鸡”诗句戏谑严嵩 沈德符《万历野获编》下卷二十六《谑语》记述,高拱曾以韩愈“大鸡昂然来,小鸡悚而待”的诗句,调侃严嵩面对同乡显贵和地位较低的同僚时的傲态;严嵩听后发笑。此事按明代笔记所载叙述,不作为两人关系全貌的唯一依据。

历史评价

明代/同期 - 明穆宗朱载坖:手书“怀贤忠贞”字赐焉,临终“以天下累先生”,称其“殚忠远谋,劳绩可嘉”

  • 明神宗于1579年(明万历七年)所下诏书:“高某担当受降,北虏称臣,功不可泯”
  • 王世贞《嘉靖以来首辅传》:记其“练习政体,负经济才,所建白皆可行” ### 清初至清中 - 《明史》卷213《高拱传》:“拱练习政体,负经济才,所建白皆可行”“性强直自遂,颇快恩怨”
  • 《明史》评价其再出后“专与阶修郤,所论皆欲以中阶重其罪” ### 近现代 - 现代学者朱鸿林有《高拱与明穆宗的经筵讲读初探》《高拱经筵内外的经说异同》等专文研究

局部关系图谱

朱翊钧↗对方词条关联本词条

顾命大臣,被冯保构陷罢职

张居正↗对方词条关联本词条

隆庆朝首辅,先为盟友后为政敌,隆庆六年被张居正与冯保合谋逐出内阁

张居正↗师友

早年国子监相识,志趣相投,相期将来入内阁匡扶社稷;后因权力斗争反目成仇

朱载坖↗君臣

高拱任其侍讲九年,深得信任,手书“怀贤忠贞”字赐焉;穆宗临终托孤,“以天下累先生”

严嵩↗君臣

裕邸讲官期间,严嵩颇器重之

徐阶↗多重关系

举荐高拱入阁,后因遗诏事与争权反目;1567年(明隆庆元年)争权,相互攻讦

朱载坖↗相关人物

手书“怀贤忠贞”字赐焉,临终“以天下累先生”,称其“殚忠远谋,劳绩可嘉”

徐阶↗对方词条关联本词条

与徐阶关系复杂,徐阶致仕后高拱以旧案诘难

杨博↗对方词条关联本词条

内阁首辅,与杨博政见时有不合,但承认其边务才能

祖父 · 尚无对应词条

高魁,工部虞衡司郎中

父 · 尚无对应词条

高尚贤,1517年(明正德十二年)进士,光禄寺少卿

母 · 尚无对应词条

沈氏,封宜人

兄 · 尚无对应词条

高捷,工部主事;高掇,引礼舍人

弟 · 尚无对应词条

高操;高揀

子 · 尚无对应词条

高务观,尚宝司司丞

王廷相 · 尚无对应词条

学术思想的启发者

冯保 · 尚无对应词条

司礼监秉笔太监,1572年(明隆庆六年)与张居正联手构陷高拱

胡应嘉 · 尚无对应词条

吏科给事中,曾参与弹劾与高拱相关的政务争议

欧阳一敬 · 尚无对应词条

给事中,弹劾高拱并推动言路攻讦

《高文襄公集》 · 尚无对应词条

后人辑录的高拱文集,收录其奏议、书札和讲学著述

《问辨录》 · 尚无对应词条

高拱著作之一,十卷

《春秋正旨》 · 尚无对应词条

高拱著作之一,一卷

《边略》 · 尚无对应词条

高拱关于边防事务的著作,五卷

《病榻遗言》 · 尚无对应词条

高拱晚年所作,记述其对被逐经过及与张居正、冯保冲突的看法;该书体现作者立场,相关指控不作为独立证据

于1579年(明万历七年)所下诏书 · 尚无对应词条

“高某担当受降,北虏称臣,功不可泯”

王世贞《嘉靖以来首辅传》 · 尚无对应词条

记其“练习政体,负经济才,所建白皆可行”

《明史》卷213《高拱传》 · 尚无对应词条

“拱练习政体,负经济才,所建白皆可行”“性强直自遂,颇快恩怨”

同朝代关联人物

参考书目

  • 张廷玉等:《明史》卷213《高拱传》。
  • 张廷玉等:《明史》卷120《世宗诸子传》。
  • 张廷玉等:《明史》卷213《徐阶传》。
  • 王世贞:《嘉靖以来首辅传》卷六。
  • 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二十六。
  • 朱鸿林:《高拱与明穆宗的经筵讲读初探》。
  • 朱鸿林:《高拱经筵内外的经说异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