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祐樘后世艺术形象(古画或古籍画像)
朱祐樘后世艺术形象(古画或古籍画像)

皇太子明朝皇帝

朱祐樘

朱祐樘(1470年7月30日—1505年6月8日),明朝第九位皇帝,年号弘治,庙号孝宗,谥号建天明道诚纯中正圣文神武至仁大德敬皇帝,在位十八年(1487—1505年)。他是明宪宗第三子,幼年经历复杂,成化十一年被立为皇太子,在讲官与太监覃吉的辅导下长大;即位之初力改成化后期的弊政,斥佞用贤,逐渐恢复秩序,史称“弘治中兴”。在位期间他信任内阁与老成之臣,徐溥、刘健、李东阳、谢迁先后辅政,王恕、马文升、刘大夏、戴珊等人任六卿与都察院,多次召对阁臣面决政务;同时治理黄河与苏松水利、减免灾区税粮、整顿盐法、考察官吏、限制宗室勋戚请乞田土。晚年视朝渐稀、宠信宦官李广并崇信斋醮,李广自杀后再度整肃,然天不假年,三十六岁而崩。历代史家对其评价普遍较高,称之为明朝的贤君。

明朝

人物概览

朱祐樘(1470年7月30日—1505年6月8日),明朝第九位皇帝,年号弘治,庙号孝宗,谥号建天明道诚纯中正圣文神武至仁大德敬皇帝,在位十八年(1487—1505年)。他是明宪宗第三子,幼年经历复杂,成化十一年被立为皇太子,在讲官与太监覃吉的辅导下长大;即位之初力改成化后期的弊政,斥佞用贤,逐渐恢复秩序,史称“弘治中兴”。在位期间他信任内阁与老成之臣,徐溥、刘健、李东阳、谢迁先后辅政,王恕、马文升、刘大夏、戴珊等人任六卿与都察院,多次召对阁臣面决政务;同时治理黄河与苏松水利、减免灾区税粮、整顿盐法、考察官吏、限制宗室勋戚请乞田土。晚年视朝渐稀、宠信宦官李广并崇信斋醮,李广自杀后再度整肃,然天不假年,三十六岁而崩。历代史家对其评价普遍较高,称之为明朝的贤君。

别名
明孝宗、弘治帝
所处时代
明朝
所属朝代或政权
明朝
身份
皇太子、明朝皇帝
出生日期
1470年7月30日(明成化六年七月初三日)
逝世日期
1505年6月8日(明弘治十八年;农历月日两百科记载不同)
在位时间
1487年9月22日至1505年6月8日
年号
弘治,自1488年(明弘治元年)起
庙号
孝宗
谥号
建天明道诚纯中正圣文神武至仁大德敬皇帝
陵墓
泰陵
前任
明宪宗朱见深
继任
明武宗朱厚照
主要成就
整顿成化末年冗官,重用王恕等,组织治河,修订《问刑条例》与编成《大明会典》
享年
35岁
所属朝代/政权
明朝

生平时间线

朱祐樘生于宫中 | 朱祐樘生于宫中,母为纪氏。
宪宗公布皇子身份并立其为 | 宪宗公布皇子身份并立其为皇太子。
朱祐樘继位 | 朱祐樘继位,随后清理传奉官、调整中枢人事。
弘治纪年开始 | 弘治纪年开始,朝廷继续整顿成化末政与地方事务。
黄河在河南等地决口 | 黄河在河南等地决口,朝廷派白昂等主持修治。
张秋河患影响漕运 | 张秋河患影响漕运,刘大夏受命处理河工。
谢迁、李东阳入阁 | 谢迁、李东阳入阁;此后李广受宠与斋醮问题渐受朝臣批评。
李广失势自杀 | 李广失势自杀,徐溥致仕后刘健主持内阁。
《问刑条例》修成 | 《问刑条例》修成,集中整理刑事条文。
《大明会典》成书 | 《大明会典》成书,户部同时上奏财政收支不足问题。
朱祐樘去世 | 朱祐樘去世,朱厚照继位。

人物生平

人物生平

早年为太子

朱祐樘是明宪宗朱见深的第三子,生于成化六年(1470年)。关于其幼年,《明史》等书记其生母为宫女纪氏,出生后曾隐匿于宫中多年,至成化十一年(1475年)始被立为皇太子;成化年间万贵妃专房,宫闱之事多有争议,这些记载见于明代史籍与后世考述。就其本人而言,记载较一致的方面是:他是一个聪明好学的学生,“圣性聪颖”,背诵所讲过的书未曾有错误,听讲时能做到专心注目、“不移视听”;他还很讲求礼貌,讲官误读了字时并不加指责,只是不跟着读而已,待讲官改读以后方才接读。每次讲完课,朱祐樘总是对讲官说“先生吃茶”,左右官员认为以太子身份不必如此,他依然如故。成化十八年(1482年)十二月,宪宗主持制定了《文华大训》,让讲官读授给太子;每逢讲此书时,朱祐樘必定令左右撤案、离开座位立听,听罢才复坐。

在朱祐樘成长的过程中,为人温雅诚笃、知大体又通晓书史的司礼监太监覃吉对他影响较大:覃吉常与他谈论古今政典、天下民情以及农桑军务等等;宪宗向朱祐樘赐予庄田,覃吉劝其不要接受,说“天下将来都是太子所有,无须要什么庄田”;有一次朱祐樘偶然与内侍一道诵佛经,听见覃吉来了,赶快放下换成儒书。这些细节显示,其早年的教育以儒学经史为主,而其性情与作风也在这一时期定型。

即位初政

成化后期,宪宗荒怠,宦官与佞幸当道,“一时政风紊乱,颇多弊端”;当十七岁的朱祐樘登基为帝之后,很快使人们对自己刮目相看,斥佞用贤的弘治初政使成化后期以来失去的秩序逐渐恢复。而这位皇帝又出奇地宽和善良,即使对当初迫害其生母的万贵妃家人,也表现了极大的宽容;后世论者认为这一切都出于一个“孝”字——孝敬父皇也就是维持传统,这是一个基本原则,弘治朝的政治也便是围绕这一原则而开始的。

朱祐樘即位之初力改成化时期遗留的弊政,其目的还在于解决这些危及统治的社会矛盾问题。起初,他的精力主要放在了朝廷要员的人事安排上,待到这些问题基本解决之后,他便开始注重于对内忧外患的治理。人事方面,他以徐溥为首辅,弘治八年(1495年)谢迁、李东阳同时入内阁,同年丘濬去世,终弘治之朝身居内阁的大臣仅此诸人;弘治十一年(1498年)徐溥因患目疾致仕归家,刘健成为首辅,与谢迁、李东阳三人同心辅政。此外,六部与都察院多由老成持正之臣担任,如王恕、马文升、彭韶、何乔新、刘大夏、戴珊等。阁臣班次的提升亦为其一朝的特点:弘治四年(1491年)丘濬以礼部尚书入阁,当时王恕任吏部尚书为六部之长而位居丘濬之上,至弘治六年(1493年)二月内宴时,朱祐樘改让丘濬居王恕之上,此后由侍郎、詹事入阁的人班皆列于六部尚书之上,这一做法适应了宣德年间以后阁权增长的趋势,而他本人也是较为信任内阁的明朝皇帝。事有不可行之处,诸阁臣常共争之;徐溥致仕后,刘健与李东阳、谢迁三人参与军国要务,“更被天下称为贤相”。

召对与面决政务

朱祐樘一朝在政务处理方式上有一项为后世称述的做法,即召阁臣面议、当面批红。弘治十年(1497年)的召见与徐溥《请亲阁臣疏》有关,徐溥认为“本朝列圣自洪武以至天顺年间,时常面召儒臣,咨议政事;今朝参之外,不得一望天颜,所以通达下情者惟在章奏,又不以时断决,其于政体实为有碍”,朱祐樘表示接受批评。三月二十二日,在御经筵之后,他宣召大学士徐溥、刘健、李东阳和谢迁至文华殿,命太监取诸可题奏本付与四人,说“与先生辈计较”;四人来到殿内时,看到司礼监众太监环跪于案侧,案上放着厚厚一叠文书;朱祐樘招呼他们到榻前,命太监取来题奏交给徐溥等,又分置笔砚和纸条。徐溥等人看过后议定批文,向他陈奏得允后录写于纸上,他再看并亲自批写,“或更定二三字,或删去一二句,皆应手疾书,宸翰清逸,略无凝滞”;遇到涉及事情较多的题奏,刘健有意取回细看称“此本事多,臣等将下,细看拟奏”,朱祐樘却主张就此处理:“文书尚多,都要一看,下去不也是闲,就此商量,岂不好?”这次皇帝与辅臣一同处理题奏前后大半天时间,将主要的处理过后,他指着案上余本道“此皆常行事,不过‘该衙门知道’耳”,众阁臣这才叩头告退。这是一种典型的“面赐裁决”形式:弘治十三年(1500年)五月,他召大学士刘健、李东阳、谢迁到平台,拿出兵部推举京营提督各官疏“逐名访问”,当面裁决,命司礼监准备纸笔,亲自写敕当即交付兵部施行。此种处决政务方式的最大优点在于减少了内阁与皇帝之间的中间环节,内阁的票拟立即转化为行政命令;皇帝遇有疑问也可就地访问阁臣,而不必通过宦官传旨,因而最有利于避免中间环节的舞弊与权力分享。其几次召对成为后来阁臣常用来争取面见的有力武器,对后世政治产生了较大影响。

弘治前期的钱法盐政与地方治理

弘治前期在内政上可数者数端。盐政方面,弘治元年(1488年)发生相关案件后,朱祐樘命彭韶、李嗣分别清理浙江、两淮盐政;二人严责地方、变更盐法,稳定了社会秩序,其整顿吏治的作用由此得到体现。数年后四川发生大饥荒,当地少数民族首领与成化间啸聚山林的野王刚等乘机起事,朱祐樘又任用四川巡抚前往处置。就盐法而言,明代以“开中”之法解决边地供给——商人纳粮于边而赴各盐场守支食盐,分别行销;但至成化年中,富人以权相勾结、把持盐场存积盐,造成盐法破坏,盐利多为权贵、太监等侵占,形成势力庞大的官商集团,一般商人无力相抗。这一积弊在弘治朝亦见讨论,其变革的效果则有不同的评价,学界对相关记载的真实性尚未达成共识。

黄河与苏松水利的治理

弘治年间规模最大的工程是治河与兴修水利。弘治五年(1492年)苏松河道淤塞、泛滥成灾,朱祐樘命工部侍郎与右副都御史刘大夏前往治理黄河;刘大夏于同年春前往治河任上,入夏后运河上漕舟鳞集、至张秋无法北上,粮道中阻,他听取水利专家建议,先于决口处西岸开挖一条月河以通漕运,在保证通漕的情况下经两年时间完成张秋决口的堵塞工程,又疏浚数处河道以分水势,于胙城经东明、长垣到徐州筑长堤三百六十里,基本上抑制了黄河水患,此后漕河上下二十余年没有大患;经此次治理后,黄河自开封往东不再向东北入山东流入(原文即指出此一改变)。就在黄河河工完成的同时,苏、松各府治水工程亦告竣:这也是一项役夫二十余万的大工程,共修浚河泾、港渎、湖塘、斗门、堤岸一百三十五所,基本上解决了这片富庶产粮区的水利问题。

就总体规模而言,自弘治二年(1489年)至弘治五年(1492年)以治黄为主、兼及苏松水利,先后用民工近六十万人,历时六七年;调动力量固然很大,在一定程度上也解决了灾区人户的失业与救济问题。因此,这个时期在生产与人口增殖上表现出了稳定繁荣:当弘治八年(1495年)水利工程告竣后,第二年的赋税米麦合计增至二千八百八十四万余石,较前增加一百余万石,这个数字已经接近明初洪武朝的平均岁入。

减免赋税与赈济灾民

朱祐樘一朝多次下诏减免地方的夏税、秋税,有时还拿出官府财物对灾民进行救济,这类记载在史书中极多,其中规模较大者如:弘治三年(1490年)二月十日“免河南被灾秋粮”,同月十二日户部请免南京、湖广税粮,他全部批准;弘治四年(1491年)八月因发生水灾下诏“停苏州、浙江今年织造”;弘治六年(1493年)全年“以灾蠲者”包括两京之外山西太原诸府平阳诸县夏税、河南开封诸府夏税之半、祥符诸县秋粮,又免沈阳卫屯粮六万四千余石,山东饥甚时巡抚等先后请发帑金五十余万、米二百余万石,选廉能之吏验口给予,“凡活饥民二百六十余万”;弘治十一年(1498年)免南畿、山西、陕西、广东、广西受灾税粮;弘治十四年(1501年)对两畿、江西、山东、河南等灾区既免税粮又加赈济;弘治十六年(1503年)九月赈济两畿、浙江、山东、河南、湖广等地的受灾军民。此外他还禁止宗室、勋戚奏请田土及受人投献,禁止势力人家侵夺民利,这些都十分有利于缓和社会矛盾。史家称赞他“恭俭有制,勤政爱民”,其中可能有溢美之词,但与前后的成化、正德两朝相比,弘治时期的朝政的确算是清明;弘治以前和之后都曾发生较多的农民起义,形成明中期农民起义的两个高潮,而惟独这个时期农民起义发生极少,是政治上的一个相对稳定时期。

官员考察与庶吉士之制

在制度层面,弘治一朝有几项影响较久的更定。其一是官员考察之期:谏官考察原无定期,有的因服除改补,大多不能满足十年之期,为严格执行考察制度,弘治时定为谏官六年一考察;朱祐樘还规定外官三年一朝觐,以辰、戌、丑、未进行岁察,从而在时间上给予一定的保证。其二是选庶吉士之制:鉴于历朝关于选庶吉士的时间、主管部门、选拔办法及人数均无规定,或间科一选、或连科屡选、或数科不选、或合二科同选;有时由内阁自选、有时由礼部选送、有时内阁和礼部同选;有时限年岁、有时限地方、有时采誉望、有时就廷试试卷中查取、有时另出题考试,均无定制;朱祐樘遂定一次开科、一次选用,由内阁和吏、礼二部考选,并规定了考试办法,自此成为定制。其三是阁臣班次的提升,已见前述,这一做法适应了宣德以后阁权增长的趋势。

宦官、李广与后期视朝

弘治一朝受到宠信的宦官亦有其人。李广是弘治朝受宠信的内侍,以道家之术蛊惑朱祐樘;史书中虽乏明述,但从当时情形分析,他很可能引导朱祐樘游宴宫苑、研习道家养身之术。在得到宠任后,他也开始仿效成化年间的做法:矫旨授传奉官、向地方索贿、把持盐货之利;官员们多次上疏论劾,朱祐樘始终不问。大约从弘治八年(1495年)起,朱祐樘视朝逐渐稀少,尤其在弘治十年(1497年)前后更为明显;对于这些成绩,他也颇为满足,一度以为可做太平天子而放松政务,从弘治八年以后便不大临朝,也不再经常接见内阁、六部大臣。

李广之死在弘治朝的政治转折中有直接作用。李广自杀后,从其家中查出的簿籍“上面多有文武大臣的名字,写着馈送黄白米各有千百石的数字”,朱祐樘惊异道“李广能吃多少东西,就接受这么多米”,左右侍从说“这不过是隐语罢了,黄米指的是黄金,白米指的是白银”,朱祐樘大怒,命令司法部门追究治罪;那些交结李广的官员,则前去寿宁侯处求情。此后他又黜佞崇贤、刻意求治。此外,弘治朝还有两件涉及宦官的事:一名宦官因故谋杀弄儿,事情败露后朱祐樘怒道“这孩子有什么罪”,下令立即处死该宦官,众宦官都为他求情而他允许不许,还让他们盛装观刑以示惩戒;另有受宠的宦官亦以类似行径获罪。这些处置与其对李广案的追究相衔接,说明其在宦官问题上既有宠信也有整肃的两面。

弘治后期,不曾牵扯于弘治前期政争、并于治水有功的刘大夏成为皇帝身边最受倚重之臣。弘治十五年(1502年),刘大夏接替马文升担任兵部尚书,从此以后朱祐樘几乎事事都不能离开刘大夏。在君臣的几次交谈中,刘大夏具体细致地道出了社会的种种弊端,使朱祐樘不由叹息道“朕在位久不能知,何称为人主”,并决定在朝中掀起一个揭露弊端、斟酌而行的运动,内容涉及反贪倡廉,而且提出裁革传奉官、控制捐纳等主张。总之,其晚年的振作与刘大夏有很大关系:他把与刘大夏、戴珊等人的谈话作为一种乐趣,经常有私下的召见,而刘大夏的直言应对又往往甚中其心思,人称君臣之间“从容讲论”。当刘大夏以“求治亦难太急……但每事与内阁近臣讲义,必求其当而行之,久自太平”相答时,朱祐樘始终相信这种回答,同时深信像刘大夏这样廉正无私的官员是帮助他实现治世的关键。弘治十八年(1505年)初,戴珊因病请求致仕,朱祐樘坚持不允,甚至在刘大夏一同帮戴珊说情时感伤道:“主人留客坚,客且为强留,独不能为朕留耶?且天下尚未平,何忍舍朕!”使戴珊不敢再提辞官一事。

京军整顿与边防

弘治一朝的军事形势以“边备空虚”为主要特征:当时陕西卫所军士有超过十分之三者出现逃亡等情况,“除各边操备及屯田外”,每卫的守城正军只有二百名、一百名甚至五六十名,且多为“老弱羸赢,不堪守战”之人。为振兴军备,朱祐樘依靠以马文升为代表的朝臣,在京军整顿与边备守御上做了种种努力,采取一系列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军队战斗力,多少改变了边备空虚的弱态,为“弘治中兴”赢得了相对安定的外部环境;但因积弊年深日久,弘治一朝的军队和边防问题依旧百弊丛生,这些小修小补更加难以扭转明朝军事力量日益衰落的趋势。

在北方,弘治朝对蒙古的战事即暴露出将帅与军纪的问题:朝廷曾命朱晖等率军救援延绥、宁夏,但当大军抵达宁夏时蒙古军已经掠夺而去;朱晖率五路大军进攻河套,只获得马驼牛羊一千五百头(只)。不久蒙古军进攻固原、平凉、庆阳等地,关中地区大震,朱晖畏怯不急于赴战,最后“仅获首功十五级”,追回所掠牲口四千。面对这一损失巨大的“胜利”,廷臣御史交相弹劾朱晖等人之罪,朱祐樘不但不追问朱晖等,反而还给予一部分“捣巢有功”者赏赐,并派中官带着羊酒迎劳朱晖,仍命他总督团营。这一处理方式与其宽仁的性格相符,但也为后世论者所批评。

哈密危机与西域

在西域,哈密危机是弘治朝的重要边患。吐鲁番汗国的统治者阿黑麻诱杀了罕慎并占据哈密城,同时遣使到明朝入贡;明朝仍持此前不出兵干预的态度,仅口头要求吐鲁番使臣“还谕其主,归我侵地”。稍有不同的是,朱祐樘采取了“薄其贡,令诸夷归怨阿黑麻”的建议,即通过减少对吐鲁番的贸易来使其与西域诸部离心;结果这一措施不但没能“令诸夷归怨阿黑麻”,反倒激怒了与明朝友好的西域诸国,使他们转从阿黑麻,阿黑麻得以入主哈密、自称可汗,并派兵大肆劫掠。弘治九年(1496年)阿黑麻又占据哈密城;因明朝推行的闭关绝贡给西域诸部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曾一度归附阿黑麻者又转而归怨阿黑麻,迫使其于弘治十年(1497年)归还陕巴及金印,两年后陕巴入主哈密城。尽管哈密又得收复,但哈密卫自身的问题始终不能根除,故“哈密危机”在正德、嘉靖年间愈演愈烈,最终以明朝承认吐鲁番在西域的地位、彼此通贡和好告终。

云南土司与蛮莫之争

在云南边地,蛮莫的归属问题贯穿成化、弘治两朝:孟密、孟养得以相继在土司争斗中占有重要优势,与控制蛮莫地区有着密切关系;自成化年间到弘治十六年(1503年),蛮莫两易其主,成为土司争夺的重要地区。云南巡抚曾建议设“陇川、干崖、南甸宣抚司”并开设衙门、由腾冲派兵守御,但以朱祐樘为首的明廷因“地方悬远,瘴疠难守”等因素,将其重新划归木邦,引起孟密等土司的强烈不满,孟密与木邦双方暂时和好的局面也因此遭到破坏;虽然孟密因孟养的侵入而实力削弱,仍坚持要与木邦争夺蛮莫,双方的仇恨重新被点燃,边地的稳定也就无法真正实现。有论者认为,在蛮莫归属问题上朱祐樘等人的处理不当,是导致土司间再起争端的关键因素。

女真朝贡与占城、安南

在东北,明廷对女真各卫的朝贡有名额与升职的规定,但仍有朝贡者无视规定求职:弘治十四年(1501年)七月海西兀者前卫指挥尚古进献骆驼、归还此前掳掠的边民并请求升授都督职务,朝廷仅升他为都指挥佥事,尚古大怒,不再朝贡、时常袭扰边境,甚至“率兵遮绝海西诸胡之入贡者”,阻止其他卫所的正常朝贡活动;朱祐樘也较严格地限制女真朝贡人数,如弘治十四年正月海西城讨温卫女真首领伍因住等乞求将每卫的入贡人数增至十人、建州等卫都督察安察等请求允许每卫的指挥每人带舍人一名朝贡,礼部认为应遵从旧例不许增数,他采纳此议。在南方,占城曾多次就安南的侵扰向明朝求助:弘治三年(1490年)占城乞求明朝保护,鉴于其使者多次来告且安南多次侵扰明朝边境,朱祐樘下诏称“诏尔国王,勿徒为多言,其各守封疆,以享太平;不然,朝廷一旦赫然震怒,天兵压境,如永乐故事,得无悔乎”,这是自正统年间以来明朝最严重的警告;弘治八年(1495年)占城使者借入贡时再次状告安南“侵扰土地”、请求明朝派大臣调解,而明朝方面多次依靠“敕谕”方式处理,并没有对占城实行援助,除弘治三年的强烈警示之外多为和平调节,对安南的侵略采取容忍态度。

藏僧封授与斋醮

在宗教事务上,弘治朝延续了前朝的若干做法。就藏僧而言,留在京师的藏僧人数众多,直到言官上疏论劾此事,朱祐樘才下令留“番僧”一百八十二人、其余一概遣返;不仅如此,他也对在京藏僧重新加以封授,如先后升藏僧札巴坚参、释迦哑而塔等为“西天佛子”,其“恩泽”还延及去世的藏僧,如弘治五年(1492年)十一月藏僧乳奴班丹死而被加赠。此外,他在晚年也颇好修斋建醮以祈福求佑,这一趋向与李广以道家之术得宠相互关联。就整体而言,弘治朝在宗教与方术上既有遣返与限制的一面,也有封授与崇信的一面,这与明中期朝廷在藏传佛教与道教方术之间的摆动是一致的。

立储、托付与去世

朱祐樘的继承人问题在弘治后期成为朝臣关切之事:其子朱厚照(后为武宗)于弘治五年(1492年)出生,弘治十一年(1498年)春出阁读书。弘治十八年(1505年),朱祐樘病重,召大学士刘健等入见,谈及自己即位以来“辛苦,朕都清楚”,又说“东宫聪明,但年纪尚小,先生们可常常请他出来读书,辅导他做个好人”,刘健等泪流满面,请他“宽心少虑”,随后君臣交谈许久、“前后数百言”(此处君臣交谈,依据《明孝宗实录》所载)。同年六月,三十六岁的朱祐樘去世,葬于泰陵,庙号孝宗,谥号建天明道诚纯中正圣文神武至仁大德敬皇帝,其子朱厚照继位,是为明武宗。就其在位十八年而言,弘治一朝以“勤政爱民”与“恭俭有制”为史家所记,而其末年视朝渐稀、宠信宦官与方士的记载,则成为后世评价中“瑜瑕互见”的主要依据。

评价的几类记载

对其评价在来源中可分为几类。其一为明廷官方的评价:《明孝宗实录》所载总评称其“天性诚笃,简言慎动,涵养充实,而未尝自耀”,又称其“继体守成之道,光前裕后之业”可比于汉文帝、宋仁宗,“上俪三代,成康其俦”;弘治十八年所上尊谥称其“道通三极,行备五伦,玄默躬修,诚明内蕴,礼隆郊庙,尤严祧祫之仪,养极宫闱,每谨晨昏之节,爱人材不轻于废弃,恤民情恒切于咨询,讲筵勤经史之功,苑囿绝游畋之好”。其二为明代史家与后世的评价,如称“明有天下,传世十六,太祖、成祖而外,可称者仁宗、宣宗、孝宗而已”,又谓其“恭俭有制,勤政爱民,兢兢于保泰持盈之道,用使朝序清宁,民物康阜”;也有论者指出“三代以下,称贤主者,汉文帝、宋仁宗与我明之孝宗皇帝”,并称其“十八年中,深仁厚泽,几于必世”,同时承认外戚太厚、赐予太广、中贵太盛等弊。其三为当时的域外观察:朝鲜使臣李封、蔡寿、金自贞等先后向本国国王报告称“政治严明,内外清肃”“皇帝法令严明,中朝人皆称圣明,以先朝老宦皆移置于先皇陵侧,朝廷庶务皆委于贤士大夫”,又记“龙颜不润泽,常晏起视朝”“昵爱皇后,视朝常晏”“皇帝无日不视朝,但不听事耳”以及“皇帝日日临朝,无少间断,且朝中仪物焕然一新,班行整肃,步趋中节……且皇帝不宝珠玉,御府珠玉一空”,这些报告既称其勤政又称其衰怠,可见时人看法亦不一致。其四为近现代研究:有认为其“嗣位初期曾有限度地纠正成化荒怠之弊,尚能听言纳谏、比较节俭、循规蹈矩,能够选用和信任比较持正的大臣”,但“算不上大有作为之君”,晚年“渐忘忧患,趋向荒怠”,惧内而纵庇张氏家族,也曾宠信宦官,故“是一个瑜瑕互见,但其瑜略过于瑕的中等偏上之君”;也有研究强调其在位期间的措施“力度既不大,时间也不长”,社会矛盾并未解决,明朝国势下滑的趋势并未停止,表面上似乎维持着升平景象,实际上潜伏着严重的社会危机。

后宫、外戚与个人作风

朱祐樘的后宫较为简单:其皇后为张氏(孝康敬皇后),他一生只立一位皇后,故其子朱厚照为嫡长子。但后世与当时论者多指出其对张氏外戚的纵容:其皇后张氏家族的张鹤龄、张延龄兄弟等人“招纳无赖,网利贼民,势如翼虎”,而朱祐樘因“惧内”与宽厚的性情未能加以约束;史论亦以此为其盛德之累,称“外戚太厚,赐予太广”,并指出这些都是“自两太后起见”。此外,史书所记其在位期间“外戚太厚、中贵太盛、赐予太广”三项弊政,均属积渐已久而未能遽革者。

就其个人作风而言,明代史籍称其“恭俭充粹,言动必谨”,并记其自言“吾不自治,谁能治吾”;又记其“日五鼓率起祝天”,每逢水旱灾异“辄齐心露祷,减租宥罪,唯恐后小民”;章奏披览“必尽臣下逆耳之言,优容茹纳,未尝轻有谪罚”,虽微员末吏的考察黜退也“如不得已”,于武臣边帅则“尤加意轸恤”;在财用上“爱惜财用,宫中杂费皆有籍记”,在名义上“特重名义,论及后世青史恒为悚然”。朝鲜使臣亦记其“不宝珠玉,御府珠玉一空,以此市上亦无买卖者”。这些记载与其“恭俭有制”的形象相互印证,而其“用恩过多,未免邻于姑息”的一面也在同一批记载中被指出。

遗诏与身后

弘治十八年(1505年)朱祐樘病重,召大学士刘健、李东阳、谢迁等入见,嘱托其辅导东宫读书;同年六月去世,年三十六岁。其遗诏命太子朱厚照继位,并罢免部分传奉官等;朱厚照即位,改元正德,是为明武宗。武宗一朝弊政丛生,与弘治朝的相对安定形成对照,后世论者在评价朱祐樘时,往往以其继承人的作为作为反衬,认为其“中兴”未能为其后的局面提供保障,这也是研究明中期政治时讨论较多的一点。就其陵墓与名号而言,他葬于泰陵,庙号孝宗,谥号建天明道诚纯中正圣文神武至仁大德敬皇帝;弘治一朝共十八年,在明代诸帝中属于较短的时期,其施政的时间与力度也因此受到限制。

主要事迹

用人、司法与典章

弘治朝初,朱祐樘清理传奉官,重新任用王恕等受重视的大臣,并在臣僚谏议下处理冗官问题。对其“广开言路”的评价有具体基础,如阁臣、科道官提出人事和财政意见时曾被接纳;同时,后期也有奏疏不被采纳,不能说十八年间始终如一。1500年(明弘治十三年)修订《问刑条例》,1502年(明弘治十五年)编成《大明会典》,前者整理判刑相关规则,后者汇集官署制度和政务成例,反映出以旧制为基础修明典章的施政方向。

水利、赈灾与边疆

黄河在1489年(明弘治二年)及1493年(明弘治六年)以后发生严重水患,朝廷先后派白昂、刘大夏等修堤、疏河、保障漕运;苏松地区也有较大水利工程。另有记载对工程经过记述较详,另有记载亦记相关成效,但河道变化和长期收益不应被简单归功于皇帝个人。面对各地灾情,朱祐樘多次批准减免秋粮、停织造和发粮赈济。对西北,明廷处理哈密与吐鲁番的反复争夺,并维持延绥等边防;局部收复后哈密问题仍未根本解决。1501年(明弘治十四年)对鞑靼的出兵亦有耗费多、战果有限的批评。其统治既有救灾和修治,也暴露军伍空虚及边地长期不稳。

财政与宫廷开支

在位初,朱祐樘曾要求节省支出、限制宗室勋戚侵占田土。后期宗室、外戚的田土和赏赐要求持续增加,斋醮、营造及京营军士被役占问题受到刘健、李东阳等人批评。1502年(明弘治十五年)户部已明确陈述收支不敷。这说明初政整顿与晚期财政压力同时存在;不能把“中兴”解释为所有赋役负担都减轻,也不能因为后期失政抹去早期具体的制度整理。

弘治中兴的两个层面

后世所称“弘治中兴”,大体包含两个层面。其一是政治秩序的恢复:成化后期宪宗荒怠、宦官与佞幸当道,朱祐樘即位后斥佞用贤、罢黜传奉官、整顿盐政与吏治,朝中多君子,“中外方延颈望治”;史家因此称其朝“朝序清宁,民物康阜”,并谓“弘治初政”与宋仁宗时“国未尝无嬖幸而不足以累治世之体,朝未尝无小人而不足以胜善类之气”略相似。其二是民生与财政的整治:治黄与苏松水利使漕运畅通、赋税增至二千八百余万石,接近洪武朝的平均岁入;多次蠲免灾区税粮并发帑赈济,禁止宗室勋戚奏请田土与投献,使这一时期成为明中期农民起义发生极少的相对稳定时期。两个层面相加,构成其“恭俭有制、勤政爱民”形象的史实基础,而其成就的限度则在于积弊未除、措施力度与持续时间均有限。

施政中的两条线索:孝道与守成

弘治一朝的政治有两条贯穿性的线索。其一是以“孝”为原则的守成:孝敬父皇、维持传统被视为基本原则,弘治朝的政治即围绕这一原则展开;这一原则使他难以清算先朝的积弊,因为那等于“彰先帝之过”,也使他在外戚、宗室问题上难以彻底整顿,而多以宽厚处之。其二是对祖制的“完善与创新”:在守成的旗帜下,他革除前数朝诸项弊政并推行新政,如定期考察、定庶吉士之制、提升阁臣班次、整顿盐法与军备等;历代史家因此对他评价普遍较高,将其称颂为贤君。就其结果而言,两条线索一收一放,既保持了与先朝的连续性,又在制度上作出了若干更定,这也是其“中兴”之说得以成立的原因。

弘治中兴的两个层面

施政中的两条线索:孝道与守成

弘治中兴的两个层面

施政中的两条线索:孝道与守成

用人与其“贤相”群体

弘治朝的用人有其特点:其一,阁臣多为老成持重之士,徐溥、刘健、李东阳、谢迁等先后入阁,事有不可行之处则共争之;其二,六部与都察院多有持正之臣,如王恕、何乔新、彭韶、马文升、刘大夏、戴珊、闵珪等,时人称“朝多君子,殆比隆开元、庆历盛时”;其三,其用人“爱人材不轻于废弃”,对武臣边帅尤加意体恤,对考查黜退者“如不得已”。后世论者以为,弘治朝之所以能与宋仁宗时期相比,正在于“刘、谢诸贤居政府,而王恕、何乔新、彭韶等为七卿长,相与维持而匡弼之”;反之,其朝亦有李广、郭镛等宦官与寿宁、二张等外戚得以进用,故论者又谓“盛阳之月必有伏阴”,进贤退不肖之间关系甚大。

弘治朝的史料与研究

记载朱祐樘一朝的史料以《明孝宗实录》与《明史·孝宗本纪》为主,《明史》中的食货、河渠诸志以及明人文集、笔记保存了治河、盐法、考察等制度细节;朝鲜《李朝实录》中所录使臣报告,则为观察弘治朝政治提供了域外视角。近现代研究对其评价可分为两派:一派强调其“中兴”的成绩,如清代与明代史家所称“恭俭有制,勤政爱民”“朝序清宁,民物康阜”“与民休息,培养太和”;另一派则强调其局限,认为其所采取措施“力度既不大,时间也不长”,社会矛盾并未解决,明朝国势下滑的趋势并未停止,表面上似乎维持着升平景象,实际上潜伏着严重的社会危机。就史料的性质而言,前一类评价多出自官修实录与后人追述,后者则多出于近代以来的制度与社会分析,两者所据材料与着眼点不同,本条并列保留。

弘治中兴的两个层面

施政中的两条线索:孝道与守成

用人与其“贤相”群体

弘治朝的史料与研究

施政的几个具体面相

就施政的具体面相而言,明清史论对其一朝有几句概括性的描述:“十九年间,财以足民为富,兵以薄伐为威,刑以缓死为恩,礼以随时为大,可谓与民休息,培植元气者矣;内外安宁,几至刑措。”这四句话分别对应其财政(轻赋、蠲免与节用)、军事(以防御为主、不轻易远征)、司法(慎用重刑、宽缓死刑)与礼制(因时制宜)四个方面。财政方面,其“爱惜财用,宫中杂费皆有籍记”,并多次下诏减免织造、税粮,禁止宗室勋戚奏请田土;军事方面,北方以河套、延绥一线的防御为主,西陲则以闭关绝贡与外交施压为主,总体上避免了大规模的远征;司法方面,其“刑以缓死为恩”,对谪罚“未尝轻有”,虽微员末吏亦“如不得已”;礼制方面,其“礼隆郊庙,尤严祧祫之仪”,并注重经筵讲学与东宫教育。此外,弘治朝还提出裁革传奉官、控制捐纳等主张,试图从制度上限制因恩泽与捐纳而入官的人数,这与其实“爱人材不轻于废弃”的一面并不矛盾:其所裁者多为因幸进而得的杂职,而非科举与考选之正途。

年表式的要点

以年系事,其生平要点可概括如下:成化六年(1470年)生,为宪宗第三子;成化十一年(1475年)立为皇太子,此后受讲官与太监覃吉辅导,成化十八年(1482年)《文华大训》成而奉命听讲;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宪宗去世,十七岁的朱祐樘即位,次年改元弘治,开始斥佞用贤、整顿吏治;弘治元年(1488年)命彭韶、李嗣清理浙江、两淮盐政;弘治二年至五年(1489—1492年)以治黄为主并兼及苏松水利,先后用民工近六十万人;弘治四年(1491年)丘濬入阁,弘治五年(1492年)其子朱厚照出生,同年命刘大夏治河、苏松水利工程亦相继兴修;弘治六年(1493年)内宴时改让丘濬居王恕之上,同年起大规模蠲免灾区税粮;弘治八年(1495年)谢迁、李东阳入阁,同年起视朝渐稀,水利工程告竣后次年赋税增至二千八百八十四万余石;弘治十年(1497年)文华殿召对阁臣面决政务;弘治十一年(1498年)徐溥致仕、刘健为首辅;弘治十三年(1500年)平台召见阁臣并裁定京营提督人选;弘治十五年(1502年)刘大夏任兵部尚书,此后成为其最倚重之臣;弘治十八年(1505年)初戴珊请致仕而不允,同年六月去世,年三十六岁,葬泰陵,庙号孝宗。

弘治中兴的两个层面

施政中的两条线索:孝道与守成

用人与其“贤相”群体

弘治朝的史料与研究

施政的几个具体面相

年表式的要点

与前后的比较

弘治朝处于明中期,其前后两朝恰成对照:前有成化后期的荒怠与佞幸当道,后有正德朝的弊政丛生,而弘治十八年间“海内乂安,户口繁多,兵革休息,盗贼不作”,农民起义亦较前后两朝为少。就制度而言,其朝所定的考察之期、庶吉士选用之法、阁臣班次等,为此后的行政运作提供了较稳定的框架;就财政而言,治河与水利使漕运与赋税收入得以恢复,接近洪武朝的平均岁入;就人事而言,其朝所形成的“贤相群体”在此后的政治中被反复称引。然而弘治朝的问题亦正在这种“比较”中显现:其所改者多为局部,未能触动赋役、宗室与军制等根本问题,故其后的正德、嘉靖两朝弊政与边患相继,明代国势的下滑并未因这一“中兴”而中止。

其在明代诸帝中的位置

明代史论对朱祐樘位置的判断较为一致:明有天下传世十六,“太祖、成祖而外,可称者仁宗、宣宗、孝宗而已”;又谓“三代以下,称贤主者,汉文帝、宋仁宗与我明之孝宗皇帝”,并称其“十八年中,深仁厚泽,几于必世,远非汉宋可及”;明人论其治绩,多以“与民休息,培植元气”“朝序清明,民物康阜”相许。同时,无论明代或近现代的研究都指出其局限:国势仍在继续衰颓,只不过进程较为缓慢;“表面上似乎还维持着升平景象,而实际上却潜伏着严重的社会危机”。因此,其“贤君”之称主要建立在与明中期其他诸帝的对比之上,而非以其有开创性的制度建树为据。

弘治中兴的两个层面

施政中的两条线索:孝道与守成

用人与其“贤相”群体

弘治朝的史料与研究

施政的几个具体面相

年表式的要点

与前后的比较

其在明代诸帝中的位置

人物关系

  • 朱见深、纪氏:父亲明宪宗及生母纪氏。
  • 张氏:有正式皇后身份的配偶,后来与朱祐樘合葬泰陵。双源对其是否绝无其他选侍的认定层次不同,不能把“只见一位正式皇后”扩写成未经争议的私人生活事实。
  • 朱厚照、朱厚炜、太康公主:子女;朱厚照于1505年(明弘治十八年)继位,朱厚炜和太康公主早夭。
  • 王恕、徐溥、刘健、李东阳、谢迁:其朝重要文臣,分别参与用人、内阁议政等事务。
  • 李广:受宠宦官,其斋醮、传奉与受贿问题成为中期政治争议。

历史评价

清修《明史》赞朱祐樘“恭俭有制,勤政爱民”,将其与仁宗、宣宗并列为可称许的明帝。另有记载全文又列后世学者对财政、边防和外戚政策的质疑;另有记载同时保留弘治初政的积极评价及后期“渐不克终”的论述。两方面的证据对应不同统治阶段:初年的用人调整、修明典章和赈灾具有可见成效,后期财政不足、斋醮费用与军备松弛也有时人奏疏支持。以分阶段的施政事实理解“弘治中兴”,比把朱祐樘塑造成全无过失的贤君或完全无作为的君主更符合来源。

局部关系图谱

朱厚照↗对方词条关联本词条

朱厚照为明孝宗与张皇后嫡长子,孝宗对其疼爱有加,临终托孤于阁臣。

李广↗君臣及争议

受宠宦官,涉斋醮及传奉问题。

刘瑾↗对方词条关联本词条

弘治皇帝,刘瑾曾侍奉,孝宗遗诏罢宦官监枪,刘瑾阻挠执行

张氏(明孝宗皇后)↗对方词条关联本词条

明孝宗,张氏之夫。孝宗独宠张皇后,不立妃嫔,是中国历史上罕见的践行一夫一妻制的帝王。

汪氏(明代宗废后)↗对方词条关联本词条

明孝宗,弘治元年(1488年)准许汪氏请求,将杨村河西边二百余顷田地赐予她。

杨廷和↗对方词条关联本词条

弘治朝皇帝,重用杨廷和,任其为皇太子讲官

明朝↗时代关联

他清理前朝;明朝

朱见深 · 尚无对应词条

明宪宗。

纪氏 · 尚无对应词条

朱祐樘生母。

张氏 · 同名歧义

正式皇后。

朱厚炜 · 尚无对应词条

早夭之子。

太康公主 · 尚无对应词条

早夭之女。

刘健 · 尚无对应词条

内阁辅臣。

同朝代关联人物

参考书目

  • 《明史·孝宗本纪》,本地史籍全文,核对继位、整治吏治、治河、赈灾与去世。
  • 《明孝宗实录》《明史·食货志》,依双百科所引材料核对朝政与财政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