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044年 — 公元1094年
王岩叟
元祐枢密,直言敢谏,力排新法之臣。
人物概览
元祐枢密,直言敢谏,力排新法之臣。
- 别名
- 王彦霖
- 字
- 彦霖
- 所处时代
- 北宋
- 所属朝代/政权
- 北宋
- 身份
- 北宋官员
- 民族/族属
- 史料未可靠确认
- 籍贯
- 史料未可靠确认
- 出生日期
- 1044年
- 出生地
- 大名清平(今山东临清)
- 逝世日期
- 1094年
- 逝世地
- 逝世地不详
- 最高官职
- 史料未载
- 主要成就
- 元佑枢密;直言敢谏;力排新法之臣
- 享年
- 50岁
生平时间线
人物生平
人物生平
家世与早年
王岩叟生于1044年(宋仁宗庆历四年),大名府清平县(今山东省临清市)人。据《宋史》本传记载,他幼时聪颖过人,"语未正已知文字",早年即展现出超常的才学。1061年(嘉祐六年),年仅十八岁的王岩叟参加科举考试,乡举、省试、廷对皆第一,时人称为"三元榜首"。这一成就使他名动朝野,成为当时最引人注目的青年才俊。
中第后,王岩叟初任栾城主簿,后调任泾州推官。在泾州任上,因胞弟去世,他悲痛不已,遂弃官归乡,专心赡养父母。这一举动体现了他对孝道的重视,也符合当时士大夫"孝大于忠"的伦理观念。此后数年,王岩叟在家乡闲居,侍奉双亲,1070年(直至熙宁三年)才重新出仕。
受知韩琦与地方仕宦
1070年(熙宁三年)二月,三朝元老韩琦留守大名府(今河北大名)。韩琦素以知人善任著称,听闻王岩叟的才名后,便召他入幕,委以管勾国子监之职。此后,王岩叟又任安抚司机宜文字、监晋州折博炼盐务等职。在韩琦幕府期间,王岩叟得以近距离观察朝廷政务,也深受韩琦器重。韩琦曾教导他事君之道:"前不希宠,后不畏死,左右无所避,中间惟有诚意而已。"这番话对王岩叟影响至深,他后来回忆说:"臣佩以终身。"
韩琦去世后,王岩叟又随韩琦之丧居相州三年,直到韩琦安葬后才离去。此后,他出任定州知府。定州所属安喜县有一法吏罢官后定居乡里,为人作恶,频兴诉讼。王岩叟闻知后,派人将其捕拿,当众鞭挞于市,坏人惊惧,百姓称快。定州知州吕公著闻此事后感叹道:"此古良吏也。"
台谏生涯
宋哲宗即位后,太皇太后高氏垂帘听政,起用司马光等旧党人士,废除新法。近臣推荐王岩叟为监察御史,但哲宗与宫廷重臣均不识王岩叟,有人建议他去拜见当权者。王岩叟笑曰:"是所谓呈身御史也。"坚决不去。这一举动展现了他耿直不阿的性格。
上任首日,王岩叟即上书提出:社稷安危的关键在于从谏用贤,不可因小利而失民心。他又指出当时役法、钱法、敛法过重,民力已不堪承受。还弹劾江西盐官欺压百姓,朝廷欲派员查视,王岩叟认为贪官为害已久,派员查视往返数日,其间不知又要害死多少人,建议立即罢免。哲宗遂下诏罢之。
此后,王岩叟历任左司谏兼权给事中、侍御史等职。在任期间,他直言敢谏,多次上书论列时政。他弹劾李定隐瞒母丧不守孝,使其被免职归乡;又论蔡确、章惇在朝廷上喧哗争辩,全无事上之礼,二人相继被斥退。他还针对中书、门下两省谏官缺位已久的问题上书,认为"正人进则小人自消矣",请求遍寻贤才补缺。
侍讲与枢府
王岩叟任起居舍人时,在迩英殿为哲宗讲《宝训》。他借讲读之机,多次向哲宗进言治国之道。讲到节费一章时,他说:"凡言节费,非偶节一事,便能有济。当每事必注意节俭,积久累日,国用自饶。"讲到宋仁宗用人治事时,他又说:"人主应当虚心平意,无所偏系。观事以理,则事之是非,人之邪正,自然可见。"
1091年(元祐六年),王岩叟任枢密直学士、签书院事,执掌军务。入谢太皇太后时,太后说:"知卿才望,不次超用。"王岩叟答谢后又进言:"太后听政以来,纳谏从善,务合人心。所以朝廷清明,天下安静,望坚守自信,勿疑勿失。"不久,他又上奏哲宗,论君子小人之辨:"正人在朝则朝廷安,邪人一进便有不安之象。"并特别指出:"自古无君子小人共同参用之理。君子在内,小人在外则泰;小人在内,君子在外则否。"
晚年与罢黜
1093年(元祐八年),宰相刘挚遭御史郑雍中伤,王岩叟连连上书为刘挚辩护。由此,御史又指王岩叟为刘挚同党。王岩叟遂被罢为端明殿学士、知郑州。1094年(绍圣元年),王岩叟卒于任所,享年五十一岁。
主要事迹
直言敢谏
王岩叟以直言敢谏著称。任监察御史首日,即上书论社稷安危在于从谏用贤。此后在台谏任上,他先后弹劾李定不孝、蔡确与章惇失礼、江西盐官害民等事,皆切中时弊。他论谏官缺位,认为"正人进则小人自消";论赈灾,主张不分等级皆应赈济;论节费,强调"每事必注意节俭,积久累日,国用自饶"。这些言论均体现了他以民为本、以国为重的政治理念。
边防主张
王岩叟在边防问题上立场坚定。当时西夏觊觎兰州界内的质孤、胜如二堡,朝中大臣多主张放弃二堡以息事宁人。王岩叟力排众议,指出:"形势之地,岂可轻弃。不知既与之,还不是更求否?"太皇太后同意其议,遂止。后来西夏起兵入侵,朝议又起,有人主张割地求和。王岩叟再次力言:"决不可与,彼计得逞,后患未已!"在他的坚持下,宋廷派户部员外郎穆衍前往行视,守住定远要害之地,调兵资费一从尊便。定远、遂城一带遂告安宁。《宋史》评价说:"定远、遂城皆岩叟之力也。"
吏治改革
王岩叟任开封府知府时,发现开封历来以推官、判官二人分左右厅共治一事,事体大同小异,府吏疲于请示汇报,因扯皮而迟迟不能结案。他为此制定诸官分治之法,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大大提高了治事效率。他又针对天下苛税名目繁多、催免标准难以把握的问题,建议以等第分多寡为催法,朝廷采纳后制定了五年十科之令。
文学与书法
王岩叟工于书法,正书遒劲浑厚。传世墨迹有《秋暑帖》《与知府安抚左丞资政札》《尺牍》等。他著有《易》《诗》《春秋传》及《韩魏公别录》。其中《韩魏公别录》记载了韩琦的言行事迹,是研究韩琦的重要史料。
人物关系
家族
- 父:王氏(名不详),王岩叟曾弃官归养
- 弟:王氏(名不详),早逝,王岩叟为其弃官
师友
- 韩琦:三朝元老,识拔王岩叟于微时,荐其管勾国子监,教导事君之道
- 吕公著:定州知州,叹王岩叟为"古良吏"
- 司马光:元祐更化领袖,对王岩叟有高度评价
- 苏辙:同朝为臣,互为声援,苏辙曾与王岩叟论西夏二堡事
- 傅尧俞:同僚,元祐二年与王岩叟一同被太皇太后召见
君臣
- 宋哲宗:王岩叟曾为其侍讲,论治国之道
- 太皇太后高氏:对王岩叟颇为信任,称"知卿才望,不次超用"
冲突
- 李定:隐瞒母丧不守孝,被王岩叟弹劾免职
- 蔡确:违天命召李定还朝,被王岩叟论斥
- 章惇:与蔡确同被王岩叟论斥
- 苏轼:元祐二年,王岩叟与傅尧俞等以苏轼撰试馆职策题不当,上书请求治其罪
- 刘挚:王岩叟为其辩护,反被指为同党,遭罢黜
历史评价
北宋/同期
- 吕公著:"此古良吏也。"(《宋史·王岩叟传》引)
- 太皇太后高氏:"知卿才望,不次超用。"(《宋史·王岩叟传》引)
- 苏辙:与王岩叟同为元祐名臣,在边防等事上多有共识
- 司马光:对王岩叟有高度评价(据所据资料引)
宋元时期
- 《宋史》本传:"定远、遂城皆岩叟之力也。"肯定其边防之功
- 《宋史》将王岩叟列入卷三四二,与刘挚、苏辙等元祐名臣同传,视为元祐更化的重要人物
- 南宋史家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详载王岩叟言行,保存了大量原始史料
明清时期
- 明代吕坤《呻吟语》等格言类典籍收录王岩叟论学论政之语
- 清代史家多沿袭《宋史》评价,视其为元祐名臣、直臣代表
近现代
- 现代学者多从元祐更化与新旧党争的角度评价王岩叟,认为他是旧党中的重要人物,其边防主张和吏治改革具有积极意义
- 王岩叟的书法作品受到书法史研究者的重视,其正书"遒劲浑厚",在北宋书坛占有一席之地
同朝代关联人物
参考书目
- 《宋史》卷三四二《王岩叟传》
- 《续资治通鉴长编》相关条目
- 《全宋文补》卷二一《王岩叟墓志》
- 《韩魏公别录》(王岩叟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