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后世画像,1743年《晚笑堂竹庄画传》(左页;完整原书扫描)
王安石后世画像,1743年《晚笑堂竹庄画传》(左页;完整原书扫描)

公元1021年 — 公元1086年

文学家学者

王安石

北宋政治家兼文学家,八大家之一,散文议理精警,诗亦高古。

公元1021年 — 公元1086年北宋

人物概览

北宋政治家兼文学家,八大家之一,散文议理精警,诗亦高古。

别名
王介甫·半山·临川先生
字
介甫
号
半山
所处时代
宋·北宋
所属朝代/政权
宋·北宋
身份
文学家、学者
民族
史料未载
籍贯
抚州临川县(今属江西省抚州市)
出生日期
1021年12月19日
出生地
史料未载
逝世日期
1086年5月21日
享年
65岁
逝世地
江宁府通判任上
最高官职
都官员外郎

生平时间线

一岁 | 十一月十三日生于抚州临川县(一说生于其父王益任职之临江军治所)展开

一岁 | 十一月十三日生于抚州临川县(一说生于其父王益任职之临江军治所)

十七岁 | 随父王益至江宁府(今江苏南京),此后定居于此展开

十七岁 | 随父王益至江宁府(今江苏南京),此后定居于此

十九岁 | 父王益病逝于江宁府通判任上,居家守丧展开

十九岁 | 父王益病逝于江宁府通判任上,居家守丧

二十二岁 | 赴开封应试,登进士甲科,名列第四,授校书郎、签书淮南东路节度判官厅公事展开

二十二岁 | 赴开封应试,登进士甲科,名列第四,授校书郎、签书淮南东路节度判官厅公事

二十七岁 | 任明州鄞县知县,兴修水利、贷谷与民,试行新法展开

二十七岁 | 任明州鄞县知县,兴修水利、贷谷与民,试行新法

三十一岁 | 任舒州通判,文彦博举荐,辞召试馆职展开

三十一岁 | 任舒州通判,文彦博举荐,辞召试馆职

三十四岁 | 经欧阳修推荐,任群牧判官展开

三十四岁 | 经欧阳修推荐,任群牧判官

三十七岁 | 任常州知州,与周敦颐相知展开

三十七岁 | 任常州知州,与周敦颐相知

三十八岁 | 调任三司度支判官,奏《上仁宗皇帝言事书》,系统提出变法主张,未被采纳展开

三十八岁 | 调任三司度支判官,奏《上仁宗皇帝言事书》,系统提出变法主张,未被采纳

四十三岁 | 母吴氏病逝,辞官归江宁守丧。英宗朝屡召不起展开

四十三岁 | 母吴氏病逝,辞官归江宁守丧。英宗朝屡召不起

四十七岁 | 神宗即位,起知江宁府,旋召为翰林学士兼侍讲展开

四十七岁 | 神宗即位,起知江宁府,旋召为翰林学士兼侍讲

四十八岁 | 入对神宗,上《本朝百年无事札子》展开

四十八岁 | 入对神宗,上《本朝百年无事札子》

四十九岁 | 任参知政事,设制置三司条例司,颁行均输法、青苗法、农田水利法等展开

四十九岁 | 任参知政事,设制置三司条例司,颁行均输法、青苗法、农田水利法等

五十岁 | 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正式拜相,继续推行新法,促成熙河开边展开

五十岁 | 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正式拜相,继续推行新法,促成熙河开边

五十四岁 | 因新法争议及天灾,罢相,出知江宁府展开

五十四岁 | 因新法争议及天灾,罢相,出知江宁府

五十五岁 | 复相,与神宗分歧加深展开

五十五岁 | 复相,与神宗分歧加深

五十六岁 | 子王雱病逝,罢相,出判江宁府,自此退居金陵展开

五十六岁 | 子王雱病逝,罢相,出判江宁府,自此退居金陵

六十岁 | 封荆国公展开

六十岁 | 封荆国公

六十五岁 | 神宗去世,哲宗即位,新法渐废展开

六十五岁 | 神宗去世,哲宗即位,新法渐废

六十六岁 | 四月初六病逝于江宁。闰二月赠太傅。1087年(元祐二年)谥曰文展开

六十六岁 | 四月初六病逝于江宁。闰二月赠太傅。1087年(元祐二年)谥曰文

人物生平

人物生平

家世与早年

王安石生于1021年12月19日(宋真宗天禧五年十一月十三日)。其父王益,字损之,官至都官员外郎。据清人蔡上翔《王荆公年谱考略》转引《清江县古迹志》所言,王益时任临江军(治今江西樟树市临江镇)判官,"其子安石生于此,后人因名其堂曰维崧"。但《宋史·王安石传》及多数早期文献均载其为抚州临川人,故其生地存在临川与临江军两说。王安石自幼聪颖,酷爱读书,过目不忘,下笔成文。

王安石十三岁时(景祐元年,1034年),祖父王用之去世,随父在临川居丧三年。1037年(景祐四年),王益调任江宁府通判,王安石随父迁居江宁。此后江宁成为其第二故乡,晚年亦退居于此。据其《忆昨诗示诸外弟》自述,少年时"此时少壮自负恃,意气与日争光辉。才疏命贱不自揣,欲与稷契遐相希",可见其早年即以辅佐君王、治国平天下自期。1039年(宝元二年),王益病逝于江宁府通判任上,年仅十九岁的王安石居家守丧,悲痛异常。

入仕与地方任职

1042年(庆历二年)三月,王安石赴开封参加会试,进士及第。据《默记》记载,考官初定其为第一,但仁宗御览试卷时见赋中有"孺子其朋"一句(典出《尚书·洛诰》),认为犯忌,遂将其降为第四名,原第四名杨寘升为第一。此说见于宋人笔记,后世学者多有存疑,但王安石名列甲科第四当属事实。及第后授校书郎,签书淮南东路节度判官厅公事,赴扬州任职。

1045年(庆历五年),韩琦知扬州,成为王安石的上司。据《邵氏闻见录》载,王安石每读书达旦,清晨赴衙时常不及梳洗,韩琦误以为其夜饮放纵,劝诫道:"君少年,无废书,不可自弃。"王安石事后与人言:"韩公非知我者。"此事可见其性格之孤傲。

任满后,按旧制可献文求试馆职,王安石却放弃此途,1047年(庆历七年)调任明州鄞县(今浙江宁波鄞州区)知县。在鄞县任上四年,王安石初显施政才能:主持兴修水利,起堤堰、决陂塘,疏浚东钱湖,使当地农田得灌溉之利;又于青黄不接时贷谷与民,秋收后加息偿还,使官仓陈粮得以更新,民众亦感便利。这些措施后来成为青苗法、免役法等新法的雏形。同时他重视地方教育,扩建学校,并上书两浙转运使杜杞陈述水利方案,得到批准后亲自实地勘察全县水利设施,写有《鄞县经游记》记录其事。

1051年(皇祐三年),王安石任舒州(今安徽潜山)通判。宰相文彦博以王安石恬淡名利、遵纪守道向仁宗举荐,请朝廷褒奖以激励风俗。王安石以不想激起越级提拔之风为由拒绝。欧阳修举其为谏官,亦以祖母年高推辞。欧阳修又以其须俸禄养家为由,荐为群牧判官。此后又历任常州知州、江南东路提点刑狱等职。在舒州任上,王安石作诗描述当地民生凋敝之状,感叹赋税过重、百姓困苦,自愧"身为父母"而不能解民之困。

上万言书与声名鹊起

1058年(嘉祐三年),王安石调任三司度支判官,进京述职。他总结多年地方官经历,作长达万言的《上仁宗皇帝言事书》,系统提出变法主张。文中指出国家积弱积贫的现实:"顾内则不能无以社稷为忧,外则不能无惧于夷狄,天下之财力日以困穷,而风俗日以衰坏",认为症结在于"不知法度",主张效法古圣先贤之道、改革制度,并提出培养人才的具体方案。此疏即著名的"万言书"。但仁宗并未采纳。

此后朝廷屡次委以馆阁之职,王安石均固辞不就。士大夫们以为其无意功名,"恨不识其面"。1060年(嘉祐五年),朝廷命其同修《起居注》,王安石辞谢多次才接受。不久任直集贤院、知制诰,审查京城刑狱案件。在知制诰任上,朝廷规定舍人院不得申请删改诏书文字,王安石据理力争,认为立法不当如此,因此得罪了王公大臣。1063年(嘉祐八年),母吴氏病逝,遂辞官归江宁守丧。

英宗在位期间(1063年-1067年(治平四年)),屡次征召王安石赴京任职,均以服丧和疾病为由拒绝。但他在士林中的声望却日益高涨,与韩维、吕公著等朝中重臣交好,其学术思想亦通过讲学、交游而广泛传播。

神宗朝与熙宁变法

1067年(治平四年),宋神宗赵顼即位。神宗久慕王安石之名,即位后即起用其知江宁府,旋即召入朝任翰林学士兼侍讲。据叶梦得《石林燕语》载,神宗曾私下问韩维王安石所在,韩维答以"安石盖有志经世,非甘老于山林者",并建议以礼相召。1068年(熙宁元年)四月,王安石入对,提出"治国之道,首先要确定革新方法",勉励神宗效法尧舜。随后上《本朝百年无事札子》,阐释宋初百余年间太平无事的原因,指出当时社会危机四伏,认为"大有为之时,正在今日"。

1069年(熙宁二年),神宗任命王安石为参知政事,跻身执政之列。王安石提出"变风俗,立法度,正方今之所急也",设立制置三司条例司,由王安石与陈升之共同掌管,委任吕惠卿处理日常事务,派遣提举官四十多人,颁行新法。新法陆续推出:财政方面有均输法、青苗法、市易法、免役法、方田均税法、农田水利法;军事方面有置将法、保甲法、保马法等。1070年(熙宁三年),王安石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正式拜相,全面推行新法。

变法初期,神宗对王安石言听计从。但新法在实施过程中出现诸多问题:青苗法在地方执行中出现强制借贷、盘剥百姓的现象;免役法加重了下层民众负担;均输法、市易法触动了富商大贾利益。反对者声势颇大,以司马光、文彦博、韩琦、富弼等元老重臣为代表,形成强大的反对阵营。变法派内部也出现分裂,曾布与吕惠卿不和,相互倾轧。1074年(熙宁七年),因河北大旱,反对派借机攻击新法招致天怒,王安石被罢相,出知江宁府。

1075年(熙宁八年),神宗复召王安石为相。但此次复相后,君臣之间在变法问题上的分歧逐渐加深:神宗对新法的态度趋于谨慎,王安石则坚持激进推进。加之其子王雱病逝,王安石身心俱疲。1076年(熙宁九年),王安石再次罢相,出判江宁府,自此退居金陵,不再过问朝政。

退居金陵与晚年

王安石退居江宁后,在城东门外的白塘(后名半山园)筑室而居,自号半山。他常骑驴出游,与山僧野老交往,寄情山水。此期间仍关注时局,但已不再直接参与政治。1080年(元丰三年),封荆国公。1085年(元丰八年),神宗去世,哲宗即位,高太后垂帘听政,起用司马光为相,新法陆续被废。

1086年(元祐元年)四月初六,王安石病逝于江宁,享年六十六岁。同年闰二月,朝廷追赠太傅。1087年(元祐二年),谥曰文。门人陆佃等为其撰墓志铭。

家世、早年与科第

王安石字介甫,号半山,抚州临川县人。据《宋史·卷三百二十七·列传第八十六》,他"少好读书,一过目终身不忘",作文则"动笔如飞,初若不经意,既成,见者皆服其精妙";友人曾巩把他的文章带给欧阳修看,欧阳修为之延誉。庆历二年(1042年)御试进士时,考官原以王安石之卷考定第一人,但因赋中有"孺子其朋"之言,被认为"此语忌,不可魁天下",遂改取杨寘为第一而王安石平生的气量,使他未尝略语曾考中状元之事。其后他擢进士上第,签书淮南判官;旧制秩满许献文求试馆职,而"安石独否"。再调知鄞县,他"起堤堰,决陂塘,为水陆之利;贷谷与民,出息以偿,俾新陈相易,邑人便之"。在扬州任佥判时,他经常通宵达旦地读书,当差之时多来不及洗漱装扮,扬州太守韩琦见其头面垢污、疑其夜饮放逸,便劝他不可荒废读书,王安石并不辩解,退下只说"韩公非知我者",后来韩琦察听他彻夜读书,才发现他非常有才华。

上仁宗言事书与屡辞馆职

嘉祐年间,王安石被调进京担任三司度支判官后,作《上仁宗皇帝言事书》,其中说"顾内则不能无以社稷为忧,外则不能无惧于夷狄,天下之财力日以困穷,而风俗日以衰坏,四方有志之士,諰諰然常恐天下之久不安",并指出"此其故何也?患在不知法度故也"。他认为症结的根源在于为政者不懂得法度,解决的根本途径在于效法古圣先贤之道、改革制度,进而提出了自己的人才政策和方案的基本设想,建议朝廷改革取士、重视人才;书中又说"以方今天下之人才不足故也",即认为即便陛下有恭俭之德、聪明睿智之才、仁民爱物之意,若天下人才不足,虽欲改易更革天下之事亦势不能。此后朝廷多次委任他以馆阁之职,均固辞不就,士大夫们以为王安石无意功名、不求仕途;朝廷屡次想委以重任,都担心他不愿出仕。据《宋史》,次年朝廷命他同修起居注,他辞之累日,阁门吏赍敕就付之而他拒不受,吏随而拜之则避于厕,吏把敕书置于案上而去则又追还之,上章至八九次方才接受。在京任职期间,朝廷规定舍人院不得申请删改诏书文字,王安石认为立法不该如此,据理力争而得罪了王公大臣。嘉祐八年(1063年),王安石因母亲病逝而辞官回江宁。

神宗朝入对与主持变法

早在治平年间,神宗为颍王时,韩维为翊善,每讲经义而神宗称善,韩维便说"此非维之说,维之友王安石之说也",又荐以自代,神宗由是想见其人,甫即位便命他知江宁府,数月后召为翰林学士兼侍讲。熙宁元年(1068年)四月,王安石始造朝入对,神宗问为治所先,他答"择术为先";神宗问唐太宗如何,他答"陛下当法尧、舜,何以太宗为哉?尧、舜之道,至简而不烦,至要而不迂,至易而不难",只是末世学者不能通知而以为高不可及。一日讲席群臣退后,神宗留他从容论议,说唐太宗必得魏征、刘备必得诸葛亮然后可以有为,二人真是"不世出之人";王安石便说"陛下诚能为尧,舜,则必有皋、夔、稷、禼;诚能为高宗,则必有傅说",并指出天下之大、人民之众、百年承平而学者不为不多,却常患无人可以助治,是因为"陛下择术未明,推诚未至",虽有贤才亦将为小人所蔽而卷怀而去;神宗说何世无小人、虽尧舜之时亦不能无四凶,王安石答:"惟能辨四凶而诛之,此其所以为尧、舜也。若使四凶得肆其谗慝,则皋、夔、稷、禼亦安肯苟食其禄以终身乎?"熙宁二年(1069年)二月,他以参知政事主持变法事宜,朝廷于是设制置三司条例司,令判知枢密院事陈升之同领之,王安石令吕惠卿预其事;农田水利、青苗、均输、保甲、免役、市易、保马、方田诸役相继并兴,号为新法,遣提举官四十余辈颁行天下。熙宁三年十二月,他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在推行新法的过程中,他曾因御史中丞吕诲论其过失十事而使神宗出吕诲,并荐吕公著代之;韩琦谏疏至而神宗感悟、欲从其言,王安石遂求去,司马光答诏中有"士夫沸腾,黎民骚动"之语,王安石大怒而抗章自辨,神宗为之巽辞相谢,令吕惠卿谕旨,韩绛又劝神宗留之。王安石入谢时因论中外大臣、从官、台谏、朝士朋比之情,并说"陛下欲以先王之正道胜天下流俗,故与天下流俗相为重轻",权之所在"虽千钧之物,所加损不过铢两而移",若奸人欲败先王正道,在陛下与流俗之权争轻重之时,"加铢两之力,则用力至微,而天下之权,已归于流俗矣";神宗以为然,于是王安石照常视事而韩琦之说不得行。

变法的阻力与两次罢相

新法推行之际,御史刘述、刘琦、钱顗、孙昌龄、王子韶、程颢、张戬、陈襄、陈荐、谢景温、杨绘、刘挚,谏官范纯仁、李常、孙觉、胡宗愈皆不得其言而相继去位;他又骤用秀州推官李定为御史,知制诰宋敏求、李大临、苏颂封还词头,御史林旦、薛昌朝、范育论李定不孝,皆罢逐;翰林学士范镇三疏言青苗而夺职致仕。吕惠卿遭丧去职后,王安石得曾布而信任之。他曾对司马光的指责逐一反驳,并批评士大夫阶层的因循守旧,表明坚持变法的决心;随后神宗欲起用司马光任枢密副使,司马光趁机复议废止新法而不获允,遂辞职离京。熙宁四年春,京东、河北有烈风之异而民大恐,神宗批付中书令省事安静以应天变、放遣两路募夫,王安石执不下;开封百姓避保甲而有截指断腕者,知府韩维言之,神宗问王安石,王安石答"此固未可知,就令有之,亦不足怪",并说士大夫睹新政尚且纷然惊异,何况二十万户百姓固有为愚人所惑动者,不应因此遂不敢一有所为,神宗则说"民言合而听之则胜,亦不可不畏也"。熙宁七年(1074年)春天下久旱、饥民流离,神宗忧形于色、对朝嗟叹,欲尽罢法度之不善者,王安石说"水旱常数,尧、汤所不免,此不足招圣虑,但当修人事以应之";神宗说如今取免行钱太重、人情咨怨,自近臣以至后族无不言其害,两宫泣下而忧京师乱起,王安石则说若两宫有言乃是向经、曹佾所为,冯京说臣亦闻之,王安石便说"士大夫不逞者以京为归,故京独闻其言,臣未之闻也"。监安上门郑侠上疏,绘所见流民扶老携幼困苦之状为图以献,说"旱由安石所致。去安石,天必雨",郑侠亦因此获罪而被窜岭南。同年王安石罢相,奏请神宗让吕惠卿任参知政事,又要求召韩绛代替自己,二人在位时坚持王安石制定的成法;吕惠卿掌握大权后担心王安石回朝,借办理郑侠案件的机会陷害王安石的弟弟王安国。熙宁八年二月,王安石复拜相,"承命即倍道来";《三经义》成,加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以其子王雱为龙图阁直学士,王雱辞之而吕惠卿劝帝允其请,由是嫌隙愈著。吕惠卿为蔡承禧所击而居家俟命,王雱风御史中丞邓绾复弹吕惠卿与知华亭县张若济为奸利事,置狱鞫之,吕惠卿出守陈州。王安石之再相,屡谢病求去,及子王雱死而尤悲伤不堪,力请解去几务,神宗益厌之,罢为镇南军节度使、同平章事、判江宁府;次年改集禧观使,封舒国公。

退隐江宁、晚年与身后

王安石退隐江宁后,选择了城外一处叫白塘的地方,请人开渠泄水、培土造屋;因主宅距江宁城东门七里、距钟山主峰也是七里,所谓半途之上,故将居室命名为半山园。他居于钟山下时常拄杖进入附近村落,有个姓张的老者与他最为熟悉,王安石每步行到他家门口都要喊一声"张公",张公闻言也应声而答"相公";一天王安石来到张公门前喊毕,忽然大笑道:"我作宰相许时,止与汝一字不同耳。"元祐元年(1086年)他去世。身后荣辱几经反复:政和三年(1113年)诏封王安石为舒王并配享孔庙;靖康元年(1126年),右谏议大夫杨时言王安石学术之谬,请追夺王爵、明诏中外、毁去配享之像,使邪说淫辞不为学者所惑,于是诏降安石从祀庙廷。据史载,王安石病逝后葬江宁府钟山南麓东三里,在原宝公塔与草堂寺之间;其生母吴氏、弟王安国与王安礼、子王雱也葬于钟山南麓。明初钟山南麓独龙阜玩珠峰被朱元璋选为陵寝之地后,靠近陵寝的蒋山寺宝公塔、八功德水等古迹被迁走,王安石及其家族墓亦被迁走,一说迁至麒麟门,另一说迁回老家江西。其故里在江西省东乡县上池村,该村始建于北宋、迄今已逾千年,保存下来的建筑主要是明清以来修建的,存世有100余栋古代建筑和十多处与王安石有关的遗迹,1985年被列为第一批省级风景名胜点,2000年7月被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主要景点有世宦祠、西引寺、龙安殿、荆公桥、荆公陂、荆公别墅、荆国世第门楼等遗址;抚州王安石纪念馆于1986年11月建成对外开放,是一座具有江南园林意境和宋代建筑遗韵的仿宋府第园林式建筑群;鄞县亦有其治鄞政绩的纪念陈列,分"荆公年谱""治鄞方略""重修东湖""兴学教化""咏鄞风采""丰碑永存""湖区新貌"等七个部分。

生活轶事

据宋人曾敏行《独醒杂志》,王安石在相位时,儿媳家的亲戚萧氏子到了京师,王安石邀他吃饭;次日萧氏子穿盛装前往,以为必是盛宴,过了中午饿甚而不敢离去,又过了很久才命入座,果蔬皆不具,酒过三行才供胡饼两枚、猪脔数四,随即上饭而旁置菜羹而已;萧氏子颇骄纵,只吃胡饼中间的一小部分而把四边都留下,王安石就把剩下的饼拿过来吃了,萧氏子愧甚而退。据邵伯温《邵氏闻见录》,王安石的妻子吴氏曾为他买一妾,那女子前来伺候时,王安石问其来历,女子说自己是"家欠官债、被迫卖身",其夫为军大将而因部米运失舟、家资尽没犹不足,只好卖妾以偿,共得钱九十万;王安石听后不仅没收她为妾,还呼其夫前来令为夫妇如初,尽以钱赐之。又有人告诉王安石的夫人说他喜欢吃鹿肉丝,因为吃饭时他不吃别的菜而只把那盘鹿肉丝吃光;夫人问家人把鹿肉丝摆在什么地方,众人都说摆在他正前面,夫人第二天把菜的位置调换、把鹿肉丝放得离他最远,这才发现王安石只吃离他近的菜,桌上照常摆着鹿肉丝而他竟完全不知道。

主要事迹

文学贡献

王安石为唐宋八大家之一,散文以议论文成就最高,其《上仁宗皇帝言事书》《本朝百年无事札子》《答司马谏议书》等,议论精警,逻辑严密,语言简练有力。其游记小品如《游褒禅山记》亦为传世名篇。诗歌方面,其早期诗作多反映社会现实,如《河北民》《兼并》等;晚年退居金陵后诗风趋于含蓄深沉,意境高远,世称"半山体",代表作有《泊船瓜洲》《梅花》《书湖阴先生壁》等。其"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为千古名句。

政治活动

王安石政治生涯的核心是主持熙宁变法。变法旨在解决北宋积贫积弱的困境,涉及财政、军事、教育、科举等多方面。财政方面:均输法调节物资供需,青苗法抑制高利贷,市易法平抑物价,免役法改差役为雇役,方田均税法清查田产,农田水利法鼓励兴修水利。军事方面:置将法整编禁军,保甲法组织民兵,保马法鼓励民间养马。教育方面:改革科举,废明经科,增进士名额,整顿太学,颁行《三经新义》作为科举标准。此外,王安石积极支持王韶开拓熙河(今甘肃临洮一带),史称"熙河开边",收复河湟之地,是对西夏战略的重要一环。

王安石变法的思想基础是"三不足"之说——"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体现其不盲从权威、不拘泥成法的务实精神。但新法在执行中出现诸多弊端,加之反对派激烈抵制,最终基本失败。

学术思想

王安石创立"荆公新学",对传统经学进行重新诠释,著有《三经新义》(《周官新义》《诗经新义》《书经新义》)、《字说》等,对《周礼》尤为重视,将其作为变法的经典依据。其学说在宋神宗朝被立于学官,作为科举考试的标准,对当时及后世经学影响深远。除儒家经典外,王安石亦涉猎道家、佛家思想,其诗文常融汇三教。

行迹游踪

王安石一生行迹遍及南北:生于江西,少时随父宦游至广东韶州、江宁等地;入仕后历任扬州、鄞县(今宁波)、舒州(今潜山)、常州、开封等地;晚年退居金陵(今南京),游历钟山、秦淮河畔。其诗文中有大量纪游之作,如《游褒禅山记》《鄞县经游记》等。

同时代人交往

王安石与欧阳修有师友之谊。欧阳修对其文章大加赞赏,曾作诗"翰林风月三千首,吏部文章二百年。老去自怜心尚在,后来谁与子争先"。曾巩与王安石为挚友,早年即向欧阳修推荐其文。司马光与王安石早年交好,后因变法主张相左而成为政敌,但司马光在王安石去世后仍评价其"文章节义,过人处甚多"。此外,王安石与韩维、吕公著、吕惠卿、章惇、王韶等均有密切交往,与苏轼、苏辙兄弟亦有过从,但因政见不同而关系复杂。

新法的内容与推行

王安石变法以理财与强兵为核心,在神宗支持下设立制置三司条例司总其事,诸法相继颁行天下:青苗法贷谷于民而令出息以偿,在鄞县任上即已试行;农田水利法鼓励开垦与兴修水利;均输法与市易法规范官府对财货的采办与市场交易;免役法改差役为雇役并征收免役钱;方田均税法清丈土地、均定税等以限制隐田漏税;保甲法与保马法组织民户习武、养马以省军费;又将兵法用于统军而置将兵法以专责成。从新法次第实施到新法被守旧派废罢,其间将近十五年,每项新法推行后虽不免或大或小的弊端,但基本都收到了一些效果。

变法的成效

政府财政收入大幅增长:通过一系列理财新法的实行,国家增加了"青苗钱""免役宽剩钱""市易息钱"等新的财政收入项目,在发展生产、均平赋税的基础上,财政收入明显增加,国库充裕,宋神宗年间国库积蓄可供朝廷二十年财政支出。据《文献通考》所记改革前的国家税收,景德时为六百八十二万九千七百石,皇祐中降到三十三万八千四百五十七石,治平中回升到一千二百二十九万八千七百石,而改革后的熙宁十年(1077年)剧增到五千二百一十万一千零二十九石,即使与治平时相比也增长了四倍;中央积蓄的钱粟"数十百巨万",作为户部的经费"可以支二十年之用"。新法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豪强地主的兼并势力:青苗法取代了上等户的高利贷而限制了高利贷对农民的盘剥,方田均税法限制了官僚和豪绅大地主的隐田漏税行为,市易法使大商人独占的商业利润中的一部分收归国家、打击了大商人对市场的操纵和垄断,免役法的推行使农户所受的赋税剥削有所减轻;大力兴建农田水利工程对农业生产的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社会经济发展、人民负担减轻。

熙河开边

在新法富国强兵的基础上,北宋对西夏取攻势,收复河、洮、岷等五州,拓地两千余里,受抚羌族三十万帐。据《临川先生文集·百寮贺复熙河路表》,此役"幅员二千馀里,斩获不顺蕃部一万九千馀人,招抚大小蕃族三十馀万",被称为北宋军事上一次空前的大捷,也是两宋时期汉民族与周边少数民族政权作战时,北宋朝廷开疆拓土而大获全胜的唯一战例;同时培养出了王韶等一批将领。王安石曾对神宗说"加铢两之力"的权变之理,其筹划多出于他自己的深思熟虑,故后人以为他在政治、经济、社会以及对契丹、西夏的方针上皆有独立构成的规划筹策。

文学主张与诗文成就

王安石把文学创作和政治活动密切联系起来,强调文学的作用首先在于为社会服务,主张文道合一。其《上人书》云:"所谓文者,务为有补于世而已矣。所谓辞者,犹器之有刻镂绘画也。诚使巧且华,不必适用。诚使适用,亦不必巧且华。要之以适用为本,以刻镂绘画为之容而已。"其散文大致贯彻了这一主张,揭露时弊、反映社会矛盾,具有较浓厚的政治色彩,行文层次分明、议论周密、词气凌厉;另有一部分山水游记散文简洁明快,亦记游亦说理。其诗歌大致以熙宁九年(1076年)第二次罢相为界分为两个阶段:前期创作主要"不平则鸣",注重社会现实、反映下层人民的痛苦,倾向性十分鲜明而风格直截刻露;晚年退出政坛后心情渐趋平淡,大量写景诗、咏物诗取代了前期政治诗的位置,致力于追求诗歌艺术,重炼意与修辞而下字工、用事切、对偶精,含蓄深沉、深婉不迫,以丰神远韵的风格自成一家,世称"王荆公体"。

人物关系

  • 祖父:王用之
  • 父:王益,字损之,官至都官员外郎、江宁府通判
  • 母:吴氏
  • 弟:王安国、王安礼、王安世等。王安国(1028-1074),字平甫,文学家,反对新法;王安礼(1034-1095),字和甫,官至尚书左丞,亦反对新法
  • 妹:王氏,嫁建安徐某
  • 妻:吴氏,封吴国夫人
  • 子:王雱(1044-1076),字元泽,早慧,参与变法,官至天章阁待制兼侍讲,先于王安石病逝
  • 女:王氏,嫁蔡卞(蔡京之弟)
  • 欧阳修:前辈文坛领袖,对王安石有提携之恩,亦师亦友
  • 曾巩:挚友,南丰人,同为古文运动倡导者
  • 韩维:好友,神宗朝大臣,向神宗推荐王安石
  • 吕公著:好友,后因政见不同而疏远
  • 周敦颐:相识,王安石知常州时与之相知
  • 王令:友人,王安石与之书信往来密切
  • 宋仁宗赵祯:王安石上"万言书"未被采纳
  • 宋英宗赵曙:屡召不起
  • 宋神宗赵顼:全力支持变法,后因分歧而渐生嫌隙
  • 宋哲宗赵煦:王安石去世时在位,追赠太傅
  • 司马光:早年好友,后因变法成为政敌,反对派领袖
  • 文彦博:曾举荐王安石,后反对新法
  • 韩琦:早年上司,后反对新法
  • 富弼:反对新法
  • 吕惠卿:变法派核心成员,后与王安石反目
  • 章惇:变法派成员,王安石去世后仍坚持新法
  • 曾布:变法派成员,后与吕惠卿争斗
  • 苏轼:政见不合,但王安石晚年二人关系有所缓和

历史评价

北宋/同期

  • 欧阳修赞其文才:"翰林风月三千首,吏部文章二百年。老去自怜心尚在,后来谁与子争先。"(《赠王介甫》)
  • 司马光虽反对变法,但评价其"文章节义,过人处甚多"(《与吕晦叔简》),并言"介甫独负天下大名三十余年,才高而学富,难进而易退"
  • 曾巩称其"材高学博,古今鲜俪"(《上欧阳舍人书》)
  • 反对派刘挚指斥其"专为聚敛",但亦承认其"文学超绝"

南宋元时期

  • 南宋理学集大成者朱熹评价:"王安石以文章节义高一世,然其学术之僻,而不知其所以为学,故其政事之失,亦其学之失也。"(《朱子语类》)既肯定其文章气节,又批评其学术偏颇
  • 陆九渊《荆国王文公祠堂记》称其"英特迈往,不屑于流俗声色利达之习",认为其"志欲尽革当世之弊"
  • 《宋史·王安石传》评价:"安石议论高奇,能以辨博济其说,果于自用,慨然有矫世变俗之志。"但将北宋灭亡归咎于王安石变法,称"宋之亡,由安石"
  • 元人修《宋史》,对王安石多有贬词,此论调影响后世数百年

明清时期

  • 明代杨慎批评王安石:"王安石以新法祸宋,而其诗文则一代之雄也。"(《升庵诗话》)
  • 明代李贽在《藏书》中为王安石翻案,称其为"千古一相",认为"宋之不能兴者,非安石之罪也"
  • 清代蔡上翔著《王荆公年谱考略》,系统驳斥《宋史》对王安石的贬抑,考辨其生平事迹,是清代为王安石辩护的代表作
  • 清代顾栋高评价:"安石之才,非不卓越,然其刚愎自用,不能容物,故卒无成功。"(《王荆公年谱》)
  • 清代思想家颜元对王安石评价甚高,认为其"有旋乾转坤之功",将其与张居正并称

近现代

  • 梁启超著《王荆公》,为王安石全面翻案,称其为"若乃于三代下求完人,惟公庶足以当之矣",认为其变法是"社会主义"的早期实践
  • 邓广铭《北宋政治改革家王安石》系统研究王安石生平与变法,肯定其改革精神,认为变法失败的原因在于保守势力过于强大
  • 漆侠《王安石变法》认为变法"在成功和失败的地方都值得垂鉴后世"
  • 钱穆《国史大纲》评价:"王安石之变法,虽失败于当时,而其精神则影响于后世。"
  • 当代学界普遍认为,王安石变法是中国历史上一次重要的改革实践,其理财思想、军事改革、教育改革等均有超越时代之处,但执行中的弊端和用人不当也是导致失败的重要原因

局部关系图谱

赵顼↗对方词条关联本词条

主持新法

司马光↗对方词条关联本词条

政敌,围绕变法展开激烈争论,司马光竭力反对王安石变法,引发新旧党争

司马光↗敌对

早年与王安石交好,后因变法主张相左成为政敌,是反对新法的领袖人物。但司马光在王安石去世后仍评价其'文章节义,过人处甚多'。

赵顼↗君臣

赵顼,北宋第六位皇帝。即位后召王安石入朝,全力支持其主持熙宁变法,后因变法分歧渐生嫌隙,但仍对王安石信任有加。

吕惠卿↗同僚

变法派核心成员,协助王安石推行新法,后与王安石反目,成为政敌。

韩琦↗同僚

北宋名臣,王安石早年任扬州签判时的上司,曾误以为王安石夜饮放纵而劝诫。后反对新法。

周敦颐↗同时代

北宋理学家,王安石知常州时与之相知,二人有学术交流。

苏轼↗敌对

北宋文学家,政见与王安石不合,反对新法。但王安石晚年二人关系有所缓和。

王韶↗政治同盟

北宋将领,王安石支持其开拓熙河,史称'熙河开边',是变法中军事方面的重要举措。

沈括↗对方词条关联本词条

沈括在变法中的上级与政治盟友,曾为沈括父亲作墓志铭

周敦颐↗对方词条关联本词条

嘉祐五年(1060年)相遇,语连日夜,王安石退而精思至忘寝食

韩琦↗对方词条关联本词条

韩琦晚年坚决反对其变法

曾布↗对方词条关联本词条

王安石变法的核心助手,王安石称其'自议新法,始终言可行者,曾布也',熙宁七年因市易法之争被王安石罢职

范纯仁↗对方词条关联本词条

范纯仁任同知谏院时上疏反对王安石变法,指其'掊克财利',因此出知外郡

王韶↗对方词条关联本词条

前期王安石力挺王韶开边,排挤李师中、窦舜卿等反对者;后因马瑊事两人交恶,王韶屡请辞官

唐介↗对方词条关联本词条

唐介反对王安石为相,反对新法,多次与之争论

苏颂↗对方词条关联本词条

李定事件中,苏颂抵制王安石越级提拔李定,三次拒绝草诏,被撤职。

富弼↗对方词条关联本词条

富弼反对王安石新法,尤其拒绝执行青苗法。

吕惠卿↗对方词条关联本词条

吕惠卿与王安石因论经义意合而定交,王安石称其为'学先王之道而能用者',吕惠卿成为其变法得力助手,后因权力斗争反目。

章惇↗对方词条关联本词条

章惇的政治导师,得王安石重用参与变法

李觏↗对方词条关联本词条

王安石与李觏有交往,其《答王景山书》中提到曾采纳过李觏的意见;李觏的思想是王安石变法的思想渊源

韩绛↗对方词条关联本词条

韩绛与王安石为庆历二年(1042年)同榜进士,熙宁年间共同推行变法。韩绛支持王安石,王安石罢相后代其为相,后又密请王安石复相。复相后两人政见不合。

李定↗对方词条关联本词条

李定经王安石举荐入朝,是王安石变法的坚定支持者

曾公亮↗对方词条关联本词条

曾公亮推荐王安石入执政,后在改革事务上存在分歧。

北宋↗时代关联

宋·北宋;宋·北宋

王益 · 尚无对应词条

王安石之父,官至都官员外郎、江宁府通判。王安石少时随父宦游各地,宝元二年(1039年)王益病逝于江宁府通判任上。

王雱 · 尚无对应词条

王安石之子,字元泽,早慧,参与熙宁变法,官至天章阁待制兼侍讲。熙宁九年(1076年)先于王安石病逝,王安石因此身心俱疲,旋即罢相。

王安国 · 尚无对应词条

王安石之弟,字平甫,文学家,反对新法,与王安石政见不合。

王安礼 · 尚无对应词条

王安石之弟,字和甫,官至尚书左丞,亦反对新法。

欧阳修 · 尚无对应词条

北宋文坛领袖,经曾巩推荐识王安石之文,大加赞赏,对王安石有提携之恩,曾荐其为谏官、群牧判官。二人有诗文唱和,欧阳修作《赠王介甫》赞其文才。

曾巩 · 尚无对应词条

南丰人,北宋文学家。早年与王安石结识于京师,向欧阳修推荐其文,二人交谊深厚。

宋仁宗 · 尚无对应词条

赵祯,北宋第四位皇帝。王安石曾上《上仁宗皇帝言事书》提出变法主张,但未被采纳。

文彦博 · 尚无对应词条

北宋宰相,曾举荐王安石,后反对新法。

韩维 · 尚无对应词条

北宋大臣,与王安石交好,向神宗推荐王安石,称其'有志经世'。

吕公著 · 尚无对应词条

北宋大臣,早年与王安石交好,后因政见不同而疏远,反对新法。

蔡卞 · 尚无对应词条

王安石之女婿,蔡京之弟,北宋大臣,娶王安石之女。

同代人物

参考书目

  • 《宋史·卷三百二十七·列传第八十六·王安石传》,脱脱等撰,1345年(元至正五年)成书
  • 《续资治通鉴长编》,李焘撰,南宋
  • 《王荆公年谱考略》,蔡上翔撰,清
  • 《北宋政治改革家王安石》,邓广铭著,人民出版社
  • 《王安石变法》,漆侠著,上海人民出版社
  • 《王荆公》,梁启超著,上海广智书局,1908年
  • 《临川集》(《王文公文集》),王安石著,中华书局点校本
  • 《新编王安石年谱》,高文、高启明编,河南大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