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元前152 — 公元前80
桑弘羊
桑弘羊(前152年?—前80年),洛阳人,西汉武帝时期重要财政大臣。他出身商人家庭,十三岁以心算才能入宫任侍中,后主持推行盐铁官营、均输平准、算缗告缗等重大经济政策,为汉武帝连年征伐匈奴、开拓疆土提供了充裕的财政支持。武帝临终前受遗诏为辅政大臣之一,任御史大夫。前81年(昭帝始元六年),在盐铁会议上与各地贤良文学就经济政策展开激烈辩论,辩论内容后被桓宽整理为《盐铁论》。次年,因卷入燕王刘旦与上官桀的政变阴谋,以谋反大逆罪被处死。
人物概览
桑弘羊(前152年?—前80年),洛阳人,西汉武帝时期重要财政大臣。他出身商人家庭,十三岁以心算才能入宫任侍中,后主持推行盐铁官营、均输平准、算缗告缗等重大经济政策,为汉武帝连年征伐匈奴、开拓疆土提供了充裕的财政支持。武帝临终前受遗诏为辅政大臣之一,任御史大夫。前81年(昭帝始元六年),在盐铁会议上与各地贤良文学就经济政策展开激烈辩论,辩论内容后被桓宽整理为《盐铁论》。次年,因卷入燕王刘旦与上官桀的政变阴谋,以谋反大逆罪被处死。
- 别名
- 弘羊
- 所处时代
- 西汉
- 所属朝代/政权
- 西汉
- 身份
- 大臣
- 民族
- 史料未可靠确认
- 籍贯
- 洛阳
- 出生日期
- 前152年
- 出生地
- 洛阳
- 逝世日期
- 前80年
- 逝世地
- 逝世地不详
- 最高官职
- 史料未载
- 主要成就
- 武帝财政大臣;推行盐铁官营、均输平准以充实国库支撑对外战争
- 享年
- 未确认
生平时间线
人物生平
人物生平
家世与早年 桑弘羊生于洛阳。洛阳地处天下之中,自战国以来即为商业重镇,富商大贾云集。桑弘羊的父亲是当地商人,家资殷实,耳濡目染之下,桑弘羊自幼对商业运作、物价涨落、货物往来有着远超常人的敏感。尤为难得的是,他天生具备惊人的心算能力,据说能不用算筹,仅凭心算即可处理复杂的数目运算。 这一才能改变了他的命运。汉武帝即位后,锐意改革,广求人才,不囿于出身门第。约在建元年间(前140—前135年),年仅十三岁的桑弘羊被召入宫中,任侍中之职。侍中为加官,可出入禁中,接近皇帝。一个十三岁的少年,以心算之才跻身皇帝近侍,这在当时是极为罕见的。桑弘羊自此踏入汉廷权力核心的边缘,也由此开始了长达六十余年的政治生涯。
主持财政改革 汉武帝即位后,一改文景时期的休养生息政策,对外连年用兵匈奴,对内大兴土木、巡狩封禅,加之天灾频仍,国库迅速空虚。前120年(元狩三年),山东大水,灾民流徙,皆仰赖县官救济,而县官府库已空。此时,大农令郑当时向武帝推荐了桑弘羊和商人出身的孔仅,共同筹划解决财政危机。 桑弘羊上任后,首先着手整顿货币。前119年(元狩四年),他奏请武帝改革币制,废除半两钱,发行五铢钱,将铸币权收归中央。这一措施打击了地方郡国和富商豪强私铸钱币、牟取暴利的行径,为朝廷开辟了稳定的财源。 随后,桑弘羊大力推行盐铁官营。他奏请武帝,在全国产盐、产铁之地设置盐官、铁官,由官府招募百姓煮盐、冶铁,产品由官府统一收购、运销,禁止私人经营。这一政策将利润最丰厚的盐铁行业收归国有,从根本上切断了豪商巨贾借此积累财富、与朝廷抗衡的路径。前119年(元狩四年),桑弘羊又与张汤共同制定算缗令,向商人和高利贷者征收财产税,税率极高,且要求商人自报资产,隐匿不报或报告不实者,一经查出,罚戍边一岁,财产全部没收。 前115年(元鼎二年),桑弘羊升任大农中丞,开始推行均输法。所谓均输,就是在各地设置均输官,将各地应上缴中央的贡品,按照当地市价折合为当地出产的土特产品,由均输官统一运往价高之处出售,所得款项上缴国库。这一措施既免除了百姓长途运输贡品的劳役之苦,又使朝廷从地区间的商品流通中获利。 前114年(元鼎三年),桑弘羊又推行告缗令,鼓励百姓告发隐匿财产、逃避算缗的商人。告发者可得被告发者财产的一半。此令一出,各地告缗之风大盛,朝廷由此没收了数以亿计的财物、数以万计的奴婢,田地更是不可胜数。中等以上的商贾大多因此破产。 ### 全面执掌大农 前110年(元封元年),孔仅因反对船车税而罢官,桑弘羊接任治粟都尉,代理大农令,全面执掌朝廷财政。他在中央设立平准官,负责收购各地物资,在物价低时买入、物价高时卖出,以平抑物价、调剂供需;在地方则广设盐铁官、均输官,将盐铁官营和均输法推行至全国。 这些政策成效显著。据《史记·平准书》记载,桑弘羊全面施政后,“民不益赋而天下用饶”,朝廷府库充盈,太仓、甘泉仓中粮食满溢,均输所得帛达五百万匹。正是有了这样的财力支撑,汉武帝才得以继续对匈奴用兵,开拓西域,平定南越,完成了一系列大规模军事行动。桑弘羊因功被封为左庶长,这是商鞅变法所定二十等爵制中的第十级,属于高级爵位。 桑弘羊还积极主张屯田。他曾向武帝建议在轮台(今新疆轮台县)一带屯田,以巩固西域边防,但因武帝晚年下轮台诏悔过,此议未获采纳。 ### 辅政与盐铁会议 前87年(后元二年)二月,汉武帝病重。二月十二日,立年仅八岁的刘弗陵为皇太子;次日,诏近臣托孤,以霍光为大司马大将军,金日磾为车骑将军,上官桀为左将军,桑弘羊为御史大夫,共同辅佐少主。桑弘羊由此成为四位辅政大臣之一。 武帝死后,昭帝即位。桑弘羊推行的各项政策,尤其是算缗、告缗、盐铁官营等,虽为朝廷聚敛了大量财富,却也使商人和普通百姓负担沉重,民间怨声渐起。前81年(始元六年),在霍光的主持下,朝廷下诏召集各郡国推荐的贤良文学之士六十余人至京师,问以民间疾苦。这些贤良文学大多是儒家学者,对桑弘羊的经济政策进行了猛烈抨击,认为这些政策“与民争利”,违背先王之道。桑弘羊则针锋相对,逐一反驳。双方就盐铁官营、均输平准、货币改革、对匈奴和战等重大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这场辩论由庐江太守丞桓宽记录整理,后经增广条目,编成《盐铁论》一书,共十卷六十篇,成为研究西汉中期政治、经济、思想的重要文献。会议的结果是,朝廷废除了酒的专卖,但盐铁官营和均输平准等核心政策得以保留。 ### 身死族灭 盐铁会议后次年,前80年(即元凤元年),朝中爆发了一场严重的政治斗争。燕王刘旦是武帝长子,因未得帝位而心怀不满。上官桀父子因与霍光争权,也与之勾结。桑弘羊亦因在盐铁会议后与霍光产生嫌隙,且其子弟在朝中多有违法之事被霍光追究,遂与上官桀等人合谋,欲除掉霍光,废昭帝,立燕王。 阴谋败露后,上官桀等人被一网打尽。桑弘羊被以谋反大逆之罪处死,其子桑迁逃亡,投奔桑弘羊旧属侯史吴,后被捕处死。侯史吴也因藏匿罪犯被腰斩。桑弘羊家族自此败落。
洛阳商人之家、十三岁入侍与生年、入仕途径之异说
桑弘羊出生于洛阳的一户富商家庭。洛阳是西汉一大商业都会,悠久的商业传统对洛阳的民俗产生了巨大影响;此外洛阳人文荟萃,流传有苏秦佩六国相印一类的传说。这样的社会环境对桑弘羊的思想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一方面,少年时期的桑弘羊就能帮助家庭进行一些理财活动;另一方面,出将入相、封土拜爵的出仕立功思想牢牢占据着他的头脑。年仅十三岁,他便以"精于心算"名闻洛阳,汉廷特下诏书拔他入宫(一说以赀选为郎),由此踏上仕途;而长期在武帝身边伴读,使桑弘羊与武帝形成了亲密的君臣关系,并逐渐成为武帝的得力助手。关于其生年,史书有两处明确记载,一是"弘羊,洛阳贾人子,以心计,年十三侍中",二是其自述"获禄受赐,六十有余年矣";学者据虚岁与周岁、"六十"与"六十有余年"的不同取法,推定其生于景帝二年至五年之间,诸说并存,尚无定论。关于其入仕途径,学界亦有"赀选为郎"与"因心算被召为侍中"两种推测:持后说者认为,桑弘羊年仅十三岁不可能真正担任官职、其职责主要是侍从皇帝,而这正是侍中的本义;且武帝当时虽是皇太子而毕竟还是少年,还须接受基本的文化教育,尤其在算术或数学方面的基础知识,故推测他因心算被召入宫中、直接任为侍中侍奉武帝。
财政危机的背景、盐铁官营与理财诸职
武帝即位后凭借西汉前期七十多年的积蓄,国家财政本来非常富裕;但由于武帝的"有为",尤其耗费巨大的对外战争,兼之大兴功业和救灾以及朝廷上下的奢靡,仅仅二十年后国家财政就开始频频出现亏空。在财政困难面前,武帝采取了一些应急措施,如设置"武功爵"共值三十余万钱,还专门树立了一个献财典型号召百姓向国家捐献钱财;这些方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总体上仍是杯水车薪,而且还造成了吏治败坏等弊端。元狩三年(前120年),为应对因对外战争造成的财政亏空问题,武帝采纳孔仅、东郭咸阳的建议,下令实施盐铁官营政策,将原属少府管辖的盐铁划归大农令、由国家垄断盐铁的生产,并任命大盐商为大农丞专门负责此事;桑弘羊由于善于计算经济问题,仍作为侍中参与盐铁官营规划,负责"计算"和"言利"之事。元鼎二年(前115年),武帝提拔桑弘羊为大农丞、统管会计事务。元封元年(前110年),汉武帝任命桑弘羊为搜粟都尉领大农;此后他推行盐铁官营制度和均输法、创立平准法、实行纳粟拜爵补官及赎罪政策。太初元年(前104年),大农令改称大司农,其属官系统也得到整顿和扩大;天汉元年(前100年),桑弘羊实授大司农,任内推行酒榷制度。天汉四年(前97年),他因受其昆弟子犯法的株连而免官,据推测此后仍代理大司农的职务。
告缗、假民公田、六十万人屯田与币制改革
算缗是封建国家向商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告缗则是隐瞒资产、逃避税收的惩罚措施,兼具保障算缗和剥夺商贾的特殊意义。最初提出这个办法的是张汤,元狩四年(前119年)曾颁布推行法令,但由于当时的大农令颜异不赞成此事,所以未能认真贯彻执行;而由桑弘羊所主持的告缗更是雷厉风行,到元鼎六年(前111年)宣布告缗停止,前后仅仅三年便取得了巨大成效:政府得到以数亿计的财物、成千上万的奴婢,没收的田地大县数千顷、小县百余顷,还有很多房屋,中等以上的工商业者纷纷破产,而政府的国库则充实起来。假民公田是以租借的名义把公田分给丧失土地的农民、然后向他们征收相当于租赋的产物,是安抚内地流民的一项举措;在桑弘羊的领导下大大扩充了租借于民的公田数量,除了大农所掌管的公田、原有荒地和兴修水利增加的溉田,还增加了算缗告缗时没收贵族、官吏犯罪和商贾的田产,并开放部分园池和苑囿的土地租借给贫民。假民公田的实施使相当一部分丧失土地的农民又重新得到赖以生存的土地,使大批流民得以自食其力,缓和了由于土地兼并所激化的矛盾;另一方面也使内地许多荒地得到开垦、扩大了全国的垦田面积,还使许多流民不再成为国家救助的对象,不仅节省开支,还为国家恢复和增加了税源。在边防上,汉朝沿袭西汉前期的屯田政策,并继续大规模执行汉文帝时的策略;为了进一步巩固内地军事要塞,武帝时又开发出新的屯区,元鼎六年(前111年)派吏卒五六万人到今甘肃永登一带屯戍,接着不断扩大到河西四郡,人数增加到六十万人。在桑弘羊的谋划和组织下,这次大规模的军屯活动得到了圆满成功:多达六十万人的屯田卒一边从事农业生产、一边肩负边塞保卫任务,为保证战争的胜利作出了很大贡献,发挥出安置流民、开发西北边疆、减少军费开支和巩固边防的重要作用。币制方面,汉承秦制,法定货币也是黄金和铜钱,汉初铜钱仍继续名为"半两";由于经济凋敝,国家对铸钱采取放任自流的政策,虽然对恢复和发展经济曾起到一定作用,但也导致货币轻重不一、币值混乱,到文帝五年(前175年)政府更撤除了禁止私人铸钱的命令,因而盗铸钱的风气盛行,一些地方割据势力也借此扩张自己的经济实力。武帝为了整顿财政,曾在元狩四年(前119年)造了三种货币,但效果不好,形势近乎完全失控;元鼎四年(前113年),为了彻底整顿货币,武帝接受桑弘羊等人的建议,禁止郡国和民间铸钱,由政府指定上林三官分别负责鼓铸、刻范和原料,废除过去铸的一切钱币,而以新铸的五铢钱为全国唯一通行的货币。这次币制改革基本解决了私铸铜钱、币制混乱的问题,不但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收入,而且稳定了市场和流通;同时还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将铸币权完全收归中央政府的一次创举,它最终将汉朝的币制稳定下来,使五铢钱成为质量稳定的钱币,一直流通至隋朝七百余年而通行不废。
均输、平准、纳粟拜爵与酒榷
均输法最早由桑弘羊于元鼎二年(前115年)创立,并在部分郡县试行五年;其规定是:凡郡国应向朝廷贡纳的物品,均按照当地市价折合成当地土特产品上交给均输官,由均输官运往其他地区高价出售。这样既可以避免商贾的中间盘剥、大大降低收购成本,又可以免除郡国向朝廷输送贡物人力和物力的浪费,同时还可以流通物资并随时调剂国家所需要的物品,而朝廷不费分文即得到了各地的土特产品,并通过转运贩卖获得巨额的利润。元封元年(前110年),由于官府自行买卖、互相竞争而导致物价波动,为了平抑物价上涨,桑弘羊在全国普遍推行均输:设置数十个大农部丞分别掌管各个郡国的农业和官营工商业,在县一级设置由大农部丞领导的均输官,负责物资的转运和贩卖,以统一管理全国的物资转运和贸易;太初元年(前104年)后,各地的均输官统一接受大司农均输令丞的领导。自元封元年全面推行均输法后,在短短一年之中即取得令人鼓舞的成效:国家向急需粮食的地区调运粮食,而大农诸官则都向京城运送粮食,结果使山东漕运由汉初的数十万石猛增到六百万石;同时太仓和甘泉仓这两个著名的国家粮库都装满了粮食、边郡粮库也都有余粮,通过均输所直接获得的赢余有五百万匹帛。均输法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弊端,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有些均输官征收贡物,不是征收当地能够生产的土特产品,而是征收当地没有的物品;二是在上交物品的验收上有些均输官故意刁难百姓、在买卖货物时又往往采取欺诈手段,低价买进、高价卖出,给农民造成了更大的负担和痛苦。元封元年(前110年),为了配合盐铁专营和均输的推行,桑弘羊创立了一项新的财经措施——平准,即由国家控制全国的物资和买卖以平衡物价,并专门在京城长安设立了一个隶属于大农的机构平准,由大农诸官以各地均输的物品和工官生产的车船、器具为后盾:当京城某种商品过分涨价时,就以平价向市场抛售,使其物价下降;反之,若某种商品价格过低,就大量买进,促使物价回升。平准与均输相辅相成,是控制市场、平抑物价政策的两个不同侧面——平准要靠均输来提供货源,均输官所征收或收购的物资运往京师后也要通过平准出售。平准法的推行对于稳定物价、打击投机商操纵市场的不法行为具有比较明显的作用,但同样也出现了一些弊端:一方面官府乱发号令、强迫收购各种物品导致物价上涨,为商贾牟利创造了条件;另一方面官吏直接从事贸易,也必然会出现营私舞弊、官商勾结甚至囤积居奇的现象。元封元年(前110年)桑弘羊出任搜粟都尉领大农后,又奏请汉武帝批准,大力推行纳粟拜爵、补官及其赎罪政策。秦汉时期的纳粟拜爵最早始于晁错,开始实行多交粟帛可以免除罪罚;及至西汉建立后这一政策被继续沿袭,武帝前期为解决财政危机还采取过"募民买复""入羊为郎"的措施;桑弘羊出任大农中丞后进一步扩大了纳粟补官的范围,不再限于官吏,普通百姓也允许买官。这些措施增加了财政收入、特别是国家粮库的储存,仅仅元封元年一年国家粮库即堆满了粮食;但也造成严重后果:一方面纳粟拜爵使许多地主和富农可以免役,不但导致贫富异役,而且减少了国家征发徭役的来源,最终便把徭役的征发摊派到农民身上;另一方面破坏了司法制度和选官制度,造成贫富异刑、进一步扩大了司法不公,同时也导致了管理效能的下降和吏治的败坏。天汉元年(前100年)桑弘羊被正式任命为大司农,除了继续推行盐铁官营、均输平准等财经政策外,所采取的最有影响的理财措施就是实行酒类专卖。早在殷商时期酿酒业就相当发达,到西汉时期随着农业的恢复、发展和粮食的不断积累,酿酒业又有了新的发展、饮酒之风盛行;天汉三年(前98年),为了更多地增加财政收入、镇压农民起义和更加垄断市场,桑弘羊奏请武帝实行了酒榷,由官府对酒类实行专营,以独占酿酒和销售的利润。酒榷政策实行后对于增加财政收入起到了重要作用:仅仅通过销售,国家即可获得百分之二十的盈利,如果再加上高额的酿造利润——每生产一千酿酒至少可得到二十五万二千钱的盈利,其收入将是一笔很大的数字,确实能够"赡边,给战士"。
机构改革、盐铁官营的规模及其弊端
桑弘羊在兼任大农令期间,奏请汉武帝设置了"大农部丞数十人,分部主郡国",由大农部丞负责监管和指导各个郡国的财经事务,改变以往对财经多头管理的弊端,同时建立起从中央到地方的财经管理系统,为保障和推行新的财经政策做好人员上的准备。太初元年(前104年)大农令改称大司农后,大司农系统又进一步扩大了组织机构:除了大司农中丞外,增加太仓、均输、平准、都内、籍田五令丞和斡官、铁市两长丞,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在扩大大司农属官的同时,他还对地方上的有关财经官员进行了改编和重组:以往隶属于郡国的诸仓、农监、都水等六十五官长丞,都被划归大司农直接管辖,这就进一步统一了全国的财经管理,不仅加强了中央集权,也使他可以有效地实施自己的理财措施。就盐铁官营的规模而言,早在元狩六年(前117年)孔仅和东郭咸阳就提出了实施盐铁官营的具体方案:盐的官营采用募民煮盐而官府专卖的做法,铁的官营则由官府彻底垄断。最初几年盐铁官营特别是铁的铸作曾取得明显成效,但由于他们多选用商贾担任盐铁官,不但执行得不彻底,还造成了严重的吏治混乱;桑弘羊掌管财政大权后,增设大农部丞数十人对郡国盐铁官分别予以整顿并增加了设置地区。据统计,经过桑弘羊的努力,一共设置了三十五处盐官(一说三十六处)、分布在全国二十七个郡;铁官则至少设置了四十八处、分布于四十个郡国,所有铁官均由大司农所属铁市长丞掌管,基本完善了盐铁官营的管理系统和经营网络。由于资金雄厚和人力充足,在盐铁官营全面实施后它们的生产规模都迅速扩大起来;官营盐铁业的规模化生产,在资金、设备和人员方面,以及降低成本、实行标准化和工艺技术改进方面,对于规模一般很小的私营盐铁业来说都具有无可比拟的优越性。在二十多年后的盐铁会议上,桑弘羊为捍卫盐铁官营政策,就指出官营盐铁业的大规模生产要优于私营盐铁业的小规模经营。然而由于官僚体制所不可避免的种种弊端,盐铁官营也存在一些比较严重的问题:为了完成规定的任务,官营铁器只注重产量,所生产的铁器多为应用很少的大农具,根本不适合农民使用;还存在成本高、质量低、不准挑选、购买不便、强买强卖和强迫农民服役等问题;更重要的是官营盐铁的价格昂贵,许多贫民都根本买不起。
托孤、盐铁会议与被杀
后元二年(前87年)二月十二日,汉武帝病重,将年仅八岁的刘弗陵托付近臣;二月十三日,武帝诏近臣托孤,任命奉车都尉霍光为大司马大将军接受遗诏辅政,加封桑弘羊为御史大夫;二月十四日武帝去世,二月十五日刘弗陵登基为帝即昭帝。遵照遗诏,由大将军霍光主持国政,车骑将军金日磾、左将军上官桀为其副手。辅政大臣中金日磾早卒、丞相田千秋不任事,大权主要在霍、桑、上官三人手中。桑弘羊在资历、功劳等方面优于霍光,两人存在权力之争,在政见上也有所不同:桑弘羊的理财政策并未随着武帝去世而废除、反而继续贯彻,他因此经常自夸功劳并以此作为替子弟谋官的资本,却屡屡被霍光拒绝,因而与霍光的矛盾慢慢激化。上官桀与霍光有联姻关系,其子上官安娶霍光长女为妻,生有一女上官氏;但或许是考虑到桑弘羊在朝中根基深厚,上官桀也逐渐倾向联合桑弘羊对抗霍光。始元四年(前83年)昭帝十二岁、为其选皇后,上官安打算让年仅六岁的女儿上官氏入主后宫,遭到霍光反对;上官安与鄂邑长公主的情夫丁外人关系要好,转而通过公主立上官氏为皇后。上官家族为了回报鄂邑长公主,想将丁外人封为列侯(汉代有规定,非列侯不能娶公主),被霍光以"无功不得封侯"驳回,双方因而结怨、成为政敌;于是上官桀等就与桑弘羊联合起来,反对霍光独揽大权。始元六年(前81年)二月,朝廷召集抵达京师的贤良文学(各郡国察举所选拔出的人才)商议罢黜盐、铁、酒等专营政策;同年七月会议结束。通过这次会议,霍光成功利用贤良文学批评和打击了自己的政治对手、赢得了比较广泛的舆论支持,经济上也使官营政策有所收缩、罢黜了郡国酒榷和关内铁官;然而以盐铁国营、均输平准为主的兴利之事,在盐铁会议后仍继续承袭。同年,上官桀等人勾结燕王刘旦密谋,由燕王上书昭帝揭发霍光谋反、由桑弘羊组织朝臣弹劾霍光,被昭帝识破;昭帝也因此更加亲近霍光而疏远上官一派。元凤元年(前80年)九月,上官桀等筹划政变,由鄂邑长公主设宴邀请霍光、命埋伏的兵士将霍光杀掉,废除汉昭帝、拥立燕王刘旦;公主门下的稻田使者发觉了他们的阴谋,于是昭帝、霍光在政变未发动之前先发制人,将主谋政变的大臣统统逮捕,桑弘羊亦牵连被灭族。自十三岁入宫到燕王之变被杀,桑弘羊共从政六十余年,其中五十多年都在武帝时期;其思想保存在桓宽所编《盐铁论》中。
主要事迹
财政改革 桑弘羊是西汉乃至中国历史上最具代表性的财政专家之一。他在汉武帝时期主持推行了一系列重大经济政策,主要包括: - 盐铁官营:在全国产盐、产铁之地设盐官、铁官,由官府统一经营,禁止私人贩卖,将利润最丰厚的行业收归国有。
- 均输法:将各地贡品折价购买当地土产,由官府统一运输至价高之地出售,既省百姓运输之苦,又增朝廷收入。
- 平准法:在京师设平准官,贱时买入、贵时卖出,平抑物价,调剂供需,使富商大贾无法囤积居奇、操纵市场。
- 算缗告缗:向商人征收高额财产税,鼓励告发隐匿财产者,沉重打击了富商豪强,为朝廷聚敛了大量财富。
- 统一铸币:废除旧币,发行五铢钱,将铸币权收归中央,杜绝了私铸钱币的乱象。
- 酒类专卖:实行酒的专卖制度,后于盐铁会议后被废除。 这些政策相互配合,构成了一个完整的财政体系。其核心思路是利用国家权力介入商业流通领域,将原本由商人阶层获取的利润转移至国家手中,从而在不增加农民赋税的情况下充实国库。 ### 政治活动 桑弘羊的政治生涯跨越武帝、昭帝两朝。在武帝朝,他长期执掌财政大权,由大农中丞升至治粟都尉、代理大农令,封左庶长。在昭帝朝,他作为四位辅政大臣之一,任御史大夫,位列三公。他参与了武帝晚年的托孤安排,在昭帝初年的朝政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在盐铁会议上,桑弘羊作为朝廷政策的辩护者,与贤良文学进行了激烈的辩论。他坚持认为盐铁官营等政策是“安边足用之本”,强调国家干预经济、充实财政的必要性。他的论辩言辞犀利,逻辑严密,展现了卓越的论辩才能。 ### 军事主张 桑弘羊虽非武将,但对边防军事有明确主张。他支持汉武帝对匈奴的持续用兵,认为只有积极防御、主动出击才能保障边境安全。他主张在西北边郡屯田,以解决军粮运输的困难,巩固边防。他反对贤良文学提出的与匈奴和亲、罢兵休战的建议,认为匈奴反复无常,和亲不足以保平安。 ### 思想贡献 桑弘羊的思想主要体现在《盐铁论》所记载的辩论中。他主张: - 重商而不轻农:他认为农业固然是根本,但商业流通同样不可或缺,国家应当利用商业规律来增加收入。
- 国家干预经济:他认为国家应当介入经济生活,通过盐铁官营、均输平准等手段调节经济、充实国库,而不是放任民间自由经营。
- 功利主义:他重视实际功效,认为治国以富国强兵为先,反对儒家的空谈仁义。 这些思想与儒家传统的重义轻利观念形成鲜明对比,在中国经济思想史上具有重要地位。
"富国非一道"的思想、对外贸易论、后世评议与桑弘羊案的疑点
桑弘羊对儒学有一定造诣,也广泛涉猎儒学以外的诸家之学,管仲的"非和亲主义、积贮之重要、非放铸论(统一币制)"等政治主张也被他所接受与继承。他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提出不依靠农业富国的思想家,在盐铁会议上明确指出"富国非一道""富国何必用本农""无末业则本业何出";在他看来,农业并非财富的唯一源泉,工商业尤其商业同样是财富的源泉,甚至提出工商业的发展还制约着农业发展,指出"工不出,则农用乏;商不出,则宝货绝"。正因为强调工商富国,所以站在国家的立场上,他极力主张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由国家积极介入工商业以增加经济性收入;他更从自然资源的地域分工来说明商品流通的作用,认为商品流通可以"均有无而通万物"、可以解决各地的资源过剩和短缺。在对外贸易上,他的"本重币虚"思想比西欧十五世纪"以货币为本"的思想领先许多:虽然货币的多少可以作为财富的象征,但他不把货币的取得作为对外贸易的目的,而是以货币为"末"、为"虚",以供人们物质生活需要的物品为"本"、为"实";他主张对外贸易有两个主要目的,一是通过对外贸易来控制外国,即尽可能向国外输出多余商品,以造成国外对国内商品的依赖,从而导致其政治上的被动;二是通过对外贸易达到"外国之物内流,而利不外泄",既要削弱敌国又要丰富国内的商品供应,并且认为禁止铁兵器的贸易还可以使西域各国的军队难以与汉军抗衡。后世对其评议分歧甚大:卜式称"县官当食租衣税而已,今弘羊令吏坐市列肆,贩物求利。亨弘羊,天乃雨";《盐铁论》记其"据当世,合时变,推道术,尚权利,辟略小辩,虽非正法,然巨儒宿学恧然,不能自解,可谓博物通士矣";班固则将"运筹则桑弘羊"与司马迁、司马相如等并列为武帝一朝的人才;也有论者目之为"兴利之臣",如司马光说"此乃桑弘羊欺武帝之言,司马迁书之以讥武帝之不明耳。天地所生货财百物,止有此数,不在民间,则在公家,桑弘羊能致国用之饶,不取于民将焉取之";而肯定其法者亦有,如称"桑弘羊之均输法,益国利民,不朽之术也"。关于其"谋反"罪名,史书中的主要记载非常简略和笼统,就其基本事实而言难以确定:他参与了试图罢免霍光的密谋和活动,但参与罢免霍光的密谋并不能证明他肯定参与了谋反;即使上官父子的谋反是事实,也不能认定桑弘羊一定参与。根据霍光的指控,上自上官桀父子、下至大将军长史,都曾被明确提到密谋废立之事,却惟独没有提到身为御史大夫的桑弘羊;从九月事变发生到十月才公布罪状看,霍光对此无疑曾做过精心准备,但他最终都不提桑弘羊直接参与密谋,这显然不能说是霍光的疏忽,而应是缺乏可靠的证据。因此有学者认为,对桑弘羊一案的准确说法应当是"事出有因、查无实据",并认为其死本质上是霍光借助清除上官集团的机会、以参与谋反为名所进行的政治迫害。此外,其葬处不详,后世虽有传为桑弘羊墓者,宋代志书所载"或系志墓"即墓主人可能不是桑弘羊,也有学者认为"桑弘羊乃洛阳人,又系以谋反罪名被杀害,恐无远葬于浚县之可能";同汉代其他有影响的人物不同,《史记》《汉书》都没有为桑弘羊立传,其相关事迹分散于各传表之中,其中《盐铁论》较为集中地记录了桑弘羊的经济思想,但使用时仍需仔细甄别。
人物关系
- 儿子:桑迁,元凤政变后被处死 ### 师友与同僚 - 郑当时:大农令,推荐桑弘羊参与财政改革
- 孔仅:与桑弘羊共同主持盐铁官营,后因政见不合罢官
- 张汤:酷吏,与桑弘羊共同制定算缗令 ### 君臣 - 汉武帝刘彻:桑弘羊的君主,对其信任有加,临终托孤
- 汉昭帝刘弗陵:武帝幼子,桑弘羊辅政的少主 ### 政治同盟与冲突 - 霍光:同为辅政大臣,后因权力斗争与桑弘羊产生矛盾,最终击败并清算桑弘羊
- 上官桀:辅政大臣之一,与桑弘羊合谋除霍光,事败被杀
- 燕王刘旦:武帝长子,谋反主谋之一,与桑弘羊勾结
- 贤良文学:盐铁会议上与桑弘羊辩论的儒家学者群体
历史评价
汉代/同期 - 贤良文学在盐铁会议上批评桑弘羊的政策“与民争利”、“散敦厚之朴,成贪鄙之化”,认为他的政策导致百姓困苦、风俗败坏。(见《盐铁论》)
- 司马迁在《史记·平准书》中记载了桑弘羊的各项政策,虽未直接评价,但通过记述政策带来的社会后果,暗含批评之意。
- 桓宽在《盐铁论》中虽以记录辩论为主,但行文之间明显倾向贤良文学一方,对桑弘羊的论辩多有贬抑。 ### 魏晋至隋唐 - 西晋傅玄批评桑弘羊“不知大体”,认为他的政策虽能一时充实国库,但非长久之道。
- 唐代史学家杜佑在《通典》中记载了桑弘羊的财政政策,对其理财之术有客观记述,但亦指出其政策“峻急”的一面。 ### 宋元明清 - 北宋王安石变法时,曾援引桑弘羊的均输、平准之法作为变法依据,桑弘羊由此成为改革派推崇的先驱。
- 南宋叶适认为桑弘羊的理财之术过于刻薄,虽能富国,却非仁政。
- 明代思想家李贽在《藏书》中为桑弘羊立传,称其为“千古理财之宗”,对其才能给予高度评价。
- 清代王夫之批评桑弘羊“聚敛之臣”,认为他的政策是“殃民之政”。 ### 近现代 - 钱穆在《国史大纲》中认为桑弘羊是中国历史上罕见的理财专家,其政策虽有弊病,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有其合理性。
- 吕思勉在《秦汉史》中指出,桑弘羊的财政改革是汉武帝能够持续对外用兵的关键保障,其历史作用不容抹杀。
- 当代学者多从经济史角度重新评价桑弘羊,认为他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系统性财政改革者之一,其经济思想具有超越时代的前瞻性。
同朝代关联人物
参考书目
- 司马迁《史记·平准书》《史记·酷吏列传》
- 班固《汉书·食货志》《汉书·公孙刘田王杨蔡陈郑传》
- 桓宽《盐铁论》
- 杜佑《通典》
- 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二十二、卷二十三
- 钱穆《国史大纲》
- 吕思勉《秦汉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