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012年 — 公元1088年
韩绛
韩绛(1012年—1088年),字子华,颍昌(今河南许昌)人,北宋大臣,太子少傅韩亿第三子,韩维、韩缜之兄。1042年(庆历二年)中进士甲科第三名(探花),与王安石同榜。韩绛出入仁宗、英宗、神宗、哲宗四朝,两度拜相,权重一时。熙宁年间,他积极支持王安石变法,主持推行青苗法,1074年(熙宁七年)代王安石为相。然而,他主持陕西、河东宣抚使期间,因指挥失当导致征西河之役战败,被迫罢相。晚年历任地方要职,封康国公,1088年(元祐三年)去世,享年七十七岁,追赠太傅,谥号“献肃”。
人物概览
韩绛(1012年—1088年),字子华,颍昌(今河南许昌)人,北宋大臣,太子少傅韩亿第三子,韩维、韩缜之兄。1042年(庆历二年)中进士甲科第三名(探花),与王安石同榜。韩绛出入仁宗、英宗、神宗、哲宗四朝,两度拜相,权重一时。熙宁年间,他积极支持王安石变法,主持推行青苗法,1074年(熙宁七年)代王安石为相。然而,他主持陕西、河东宣抚使期间,因指挥失当导致征西河之役战败,被迫罢相。晚年历任地方要职,封康国公,1088年(元祐三年)去世,享年七十七岁,追赠太傅,谥号“献肃”。
- 别名
- 韩子华
- 字
- 子華
- 所处时代
- 北宋
- 所属朝代/政权
- 北宋
- 身份
- 北宋官员
- 民族/族属
- 史料未可靠确认
- 籍贯
- 颍昌(今河南许昌)
- 出生日期
- 1012年
- 出生地
- 颍昌府长社
- 逝世日期
- 1088年
- 逝世地
- 逝世地不详
- 最高官职
- 参知政事
- 主要成就
- 神宗朝宰相;主持青苗法推行;征西河战败罢相
- 享年
- 76岁
生平时间线
人物生平
人物生平
家世与早年
韩绛生于1012年(大中祥符五年),颍昌府长社人。其父韩亿,官至参知政事、太子少傅,是北宋真宗、仁宗朝的重臣。韩绛排行第三,上有兄韩纲、韩综,下有弟韩绎、韩维、韩缜、韩纬、韩缅。韩氏家族在北宋中期声名显赫,一门数人登科入仕,堪称世家大族。
韩绛少年即好学,成年后愈发刻苦攻读文章,知名于时。1037年(景祐四年)十月,韩绛与兄弟三人参加开封府锁厅试,出榜时四人都考中了。然而,因为他们的父亲韩亿正任参知政事,朝野上下嘲谤并起,认为其中或有私情。韩亿为避嫌,上书宋仁宗,请求取消韩绛等人的殿试资格。此后,韩绛以父荫补为太庙斋郎,累迁为大理评事。这段经历对韩绛影响深远,虽未能通过正常科举入仕,但他并未放弃,而是继续刻苦攻读。
进士及第与早期仕途
1042年(庆历二年),韩绛终于高中进士甲科第三名,即探花。这一榜可谓群星璀璨:状元是杨寘,榜眼是王珪,第四名是王安石。四月二十三日,韩绛被任命为太子中允、陈州通判。1044年(庆历四年)八月,韩亿在京师去世,韩绛与诸兄弟葬父母于许州长社县嘉禾乡先茔,随后在许州服丧。
1047年(庆历七年)初春,韩绛服除,与兄弟韩综、韩绎、韩缜共同进京,召试于学士院,被任命为太常丞、直集贤院,同知太常礼院。在此期间,他上书指出太庙祭祀时百官入庙习仪有亵渎神主之嫌,建议将习仪改在他处。宋仁宗采纳其言,下诏令尚书省将此设为律令,成为定制。此后,韩绛出任开封府推官,赐绯衣银鱼。在开封府任上,他处理了冷青案。冷青妄称其母曾在后宫得宋仁宗宠幸而生下自己,府吏认为其狂言,奏请流放汝州。韩绛认为留他在外将迷惑民众,追责穷治后发现其母确曾在宫禁服役,但出宫后才嫁与冷绪,冷青实与皇室无关,遂将其论罪弃市。
谏官与地方要职
1051年(皇祐三年),韩绛任户部判官、太常博士。八月,江南发生饥荒,韩绛为体量安抚使,到任后推行便民事数十条。宣州守臣廖询贪污残暴,韩绛将其交付官吏依法治理,百姓十分高兴。1052年(皇祐四年),韩绛以太常博士、直集贤院、同修起居注、判盐铁勾院,为契丹正旦使。九月回京后,擢右正言。宋仁宗告诫他:“任用你做谏官是我决定的,你凡是论事,不宜过激,应该保存朝廷大体,使之切实可行,不要让我成为不听从谏言的君主。”
1053年(皇祐五年),道士赵清贶出入宰相庞籍家,因贿赂之事被开封府杖罚后流放,死于途中。韩绛上言称是庞籍暗示开封府杀之,庞籍与开封府尹一同被贬。九月,入内都都知王守忠兼判内侍省,韩绛上言反对宦官兼判两省,宋仁宗遂下诏从此不再让宦官兼判两省。十月,庞籍与开封府尹又被迁升,韩绛坚决反对不成,于是居家待罪。宋仁宗派使者上门慰问,解除了他右正言之职,转而任命为礼部员外郎。1054年(至和元年),韩绛任知制诰。1055年(至和二年)五月,迁吏部员外郎,出知河阳。
1056年(嘉祐元年),黄河在商胡决口,朝廷采纳李仲昌的建议开通六塔河泄洪,结果水患更甚。韩绛被任命为河北体量安抚使。当时宰相器重李仲昌,无人敢有异议,韩绛却弹劾其蠹国害民,罪不可赦,李仲昌遂被流放岭南。九月,韩绛被任命为龙图阁直学士、河北都转运使,他未接受,改知瀛州。翰林学士欧阳修率同僚上言:“韩绛宜在朝廷,瀛非所处也。”于是留知谏院,纠察在京刑狱,为翰林学士、御史中丞。1057年(嘉祐二年)正月,欧阳修权知礼部贡举,韩绛与梅挚、范镇并权同知贡举。1060年(嘉祐五年),因唐介、王陶、范师道等谏官上奏说韩绛中伤宰相,韩绛出知蔡州。
神宗朝与两度拜相
1064年(治平元年),韩绛以端明殿学士知成都府。1065年(治平二年),为桥道顿递使、权三司使,很快改权知开封府,不久又迁三司使。宋英宗时,迁给事中、礼部侍郎。
1068年(熙宁元年),韩琦举荐韩绛有宰相气度,宋神宗遂拜其为枢密副使。1069年(熙宁二年),韩绛支持王安石变法,王安石每上奏言事,韩绛总是说:“臣见安石所陈非一,皆至当可用,陛下宜省察。”他接替陈升之,与王安石一同制定三司条例,积极参与变法。1070年(熙宁三年)四月,韩绛拜为参知政事。九月,西夏进犯边境,韩绛与王安石都请求巡视边防。韩绛说:“朝廷正赖王安石,臣宜行。”于是被任命为陕西宣抚使,兼河东宣抚使,凡事先斩后奏,授以空名告敕,可自行任命官吏。十二月,在军中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昭文馆大学士,开幕府于延安。
然而,韩绛素不习兵事,举措乖方。他采纳知青涧城种谔之策,欲取横山,选蕃兵为七军,令诸将听命于种谔,厚赏蕃兵,汉军众皆怨望;又夺汉军骑兵之马给予蕃兵,汉军骑兵抱马首而泣。既城罗兀,又冒雪筑抚宁堡,调发骚然。不久二城被西夏攻陷,韩绛遣诸道兵出援,庆州士兵发生叛乱。1071年(熙宁四年)三月,朝廷被迫退兵,放弃罗兀城,韩绛因此罢相,以本官出知邓州。九月,封观文殿学士,韩绛连上十道奏章乞归乡守坟。1072年(熙宁五年)改知许州,1073年(熙宁六年)改知大名府。
1074年(熙宁七年)四月,王安石罢相,韩绛代其为相,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七月,为南郊大礼使,权知开封府。十月,置三司会计司,以韩绛提举。但韩绛虽位在中书,事多稽留不决,且数与吕惠卿争论,1075年(熙宁八年)二月,韩绛密请神宗再起用王安石。王安石复相后,与韩绛多有不合。有刘佐者坐法免职,王安石欲重新任用,韩绛不同意,在神宗面前议而不决。韩绛即再拜求去,说:“小事尚不伸,况大事乎!”神宗遂驱逐刘佐以安韩绛。八月,韩绛因论政与王安石多有不合,再次请求罢相,遂以礼部尚书、观文殿大学士出知许州。
晚年与致仕
1076年(熙宁九年)二月,韩绛改知太原府。1078年(元丰元年),出任河东经略使,八月任建雄军节度使、知定州。1081年(元丰四年),改知颍昌府,不久任西太一宫使,加金紫光禄大夫、观文殿学士。十一月,再次担任建雄军节度使、知河南府。
在知河南府期间,夏季突降暴雨,伊、洛间百姓被水淹者十分之五六。韩绛发放粮食赈济灾民,环绕全城修筑堤防。数月后大水再次来袭,百姓因韩绛的处置而免除水患。
1085年(元丰八年)三月,宋神宗驾崩,宋哲宗继位。韩绛改任镇江军节度使,封康国公。八月,加开府仪同三司,判大名府兼北京留守。此时黄河小吴埽再次决堤,都水监建议在大名府城旁凿渠东流至金堤以分水势。韩绛三次上奏反对,说:“功必不成,徒耗费国力,而使魏人流徙,非计也。”最终得以罢修河渠。
1087年(元祐二年)三月,韩绛数次上表请求致仕,宋哲宗不许,任其为集禧观使。七月,韩绛以司空、检校太尉致仕。元祐三年三月九日(1088年4月3日),韩绛去世,享年七十七岁,追赠太傅,谥号“献肃”。
主要事迹
政治活动
韩绛的政治生涯贯穿仁宗至哲宗四朝,是北宋中后期政坛的重要人物。仁宗朝,他任右正言期间,弹劾宰相庞籍暗示开封府杀道士赵清贶,导致庞籍被贬;又上言反对宦官兼判内侍省,促成定制。1056年(嘉祐元年),黄河决口,他弹劾李仲昌开六塔河之失,使其流放岭南。神宗朝,他积极支持王安石变法,在王安石每有奏疏时都予以附和,并参与制定三司条例,主持推行青苗法。1074年(熙宁七年)王安石罢相后,他代其为相,但执政能力有限,事多稽留,最终密请王安石复相。王安石复相后,两人政见多有不合,韩绛最终罢相。
军事活动
韩绛在军事上的表现是其政治生涯的重大挫折。1070年(熙宁三年),西夏犯边,韩绛自请为陕西宣抚使。他采纳种谔之策,欲取横山,选蕃兵为七军,厚赏蕃兵,又夺汉军战马给予蕃兵,导致汉军怨望。在罗兀筑城后又冒雪筑抚宁堡,调度混乱。不久二城被西夏攻陷,庆州士兵叛乱,韩绛因此罢相。史称其“素不习兵事,注措乖方”,是此次军事失败的主要原因。
地方治理
韩绛在地方任上颇有政绩。1051年(皇祐三年),江南饥荒,他任体量安抚使,推行便民事数十条,惩治贪官廖询,百姓大悦。1081年(元丰四年)知河南府,遇大水,发粮赈济,环城筑堤,使百姓免于水患。1085年(元丰八年)判大名府,反对都水监凿渠之议,三次上奏罢修河渠,避免了劳民伤财。
礼制建设
韩绛注重政体建设,对宋代礼制多有完善。庆历末年,他同知太常礼院,上言太庙祭祀时百官入庙习仪有亵渎神主之嫌,建议改在他处。宋仁宗采纳其言,下诏令尚书省将此颁布为法令,遂成永制。
同时代人交往
韩绛与王安石关系复杂。熙宁年间,他积极支持王安石变法,王安石罢相后他代为宰相,但执政不力,又密请王安石复相。王安石复相后,两人政见不合,多次争执。韩绛与欧阳修关系良好,欧阳修曾率同僚上言挽留韩绛在朝廷。韩绛与韩琦关系密切,韩琦曾举荐韩绛有宰相气度。他与吕惠卿在执政期间多有争执,导致政事稽留。
人物关系
家族
- 父:韩亿(太子少傅、参知政事)
- 兄:韩纲、韩综
- 弟:韩绎、韩维、韩缜、韩纬、韩缅
- 妻:范氏(1015年—1067年),范旻孙、范令孙女
- 子:韩宗师
师友
- 欧阳修:翰林学士,曾率同僚上言挽留韩绛在朝廷
- 韩琦:宰相,曾举荐韩绛有宰相气度
- 王安石:同榜进士,变法同僚,后政见不合
君臣
- 宋仁宗:仁宗朝谏官,受仁宗告诫“不宜过激”
- 宋神宗:神宗朝拜相,委以重任
- 宋哲宗:哲宗朝封康国公,致仕后去世
冲突
- 庞籍:宰相,韩绛弹劾其暗示开封府杀赵清贶
- 吕惠卿:同僚,执政期间多次争执
- 李仲昌:韩绛弹劾其开六塔河之失,使其流放岭南
历史评价
北宋/同期
- 宋神宗:对韩绛颇为信任,熙宁三年赐手札勉励,委以宣抚大任。韩绛因罗兀城之败罢相后,仍多次起用,可见神宗对其才能仍有认可。
- 欧阳修:认为“绛宜在朝廷,瀛非所处也”,率同僚上言挽留,可见对其政治才能的看重。
- 《宋史》评价:“绛素不习兵事,注措乖方”,对其军事指挥能力持批评态度,认为罗兀城之败是其举措失当所致。
南宋元时期
- 南宋史家李焘在《续资治通鉴长编》中详细记载韩绛宣抚陕西事,对其“不习兵事”而轻信种谔之策多有批评,认为其“调发骚然”导致兵变。
- 元代史官脱脱在《宋史》中评价韩绛“出入四朝,两度拜相,权重一时”,承认其政治地位,但也指出其“指挥偶有乖方”,军事才能不足。
明清时期
- 明代史家王夫之在《宋论》中论及韩绛,认为其“才不足以济事,而心则无他”,对其人品持肯定态度,但认为其才能有限,难以担当大任。
- 清代史家毕沅在《续资治通鉴》中记载韩绛事迹,基本沿袭《宋史》评价,对其军事失误持批评态度,但对其地方治理的政绩有所肯定。
近现代
- 现代学者邓广铭在《北宋政治改革家王安石》中提及韩绛,认为他是王安石变法的支持者,但才能平庸,在相位上无所作为,最终密请王安石复相,显示出其自知之明。
- 现代学者漆侠在《王安石变法》中评价韩绛,认为他“忠于变法事业,但缺乏独当一面的能力”,其在宣抚陕西期间的失误是导致变法受挫的因素之一。
- 现代学者邵梅在《韩绛韩维事迹著作编年》中系统梳理韩绛生平,认为韩绛虽在军事上有所失误,但其在地方治理、礼制建设方面颇有建树,不应因一事之失而否定其一生。
同朝代关联人物
参考书目
- 《宋史·卷三百一十五·列传第七十四》
- 《范忠宣公集》卷一五《司空康国韩公墓志铭》
- 邵梅:《韩绛韩维事迹著作编年》,杭州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年
- 包菊香:《韩维年谱及杂考》,北京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6年
- 杨恒平:《宋代桐木韩氏家族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