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元1032年 — 公元1093年
高氏(宋英宗皇后)
宣仁圣烈皇后高氏(1032年-1093年),小字滔滔,亳州蒙城(今属安徽)人。宋英宗赵曙皇后,宋神宗赵顼生母。其曾祖高琼、祖父高继勋皆为宋代名将,母亲曹氏为宋仁宗慈圣光献皇后曹氏之姊。高氏幼年因姨母曹皇后之故入宫,与英宗青梅竹马,1047年(庆历七年)成婚。英宗即位后立为皇后,神宗朝尊为皇太后。1085年(元丰八年)神宗病逝,高氏以太皇太后身份垂帘听政,扶立幼孙哲宗,改元元祐,召用司马光等旧党,尽废王安石新法,史称“元祐更化”。执政九年,政治较为清明,被后世誉为“女中尧舜”。1093年(元祐八年)去世,谥号宣仁圣烈皇后,与英宗合葬永厚陵。
人物概览
宣仁圣烈皇后高氏(1032年-1093年),小字滔滔,亳州蒙城(今属安徽)人。宋英宗赵曙皇后,宋神宗赵顼生母。其曾祖高琼、祖父高继勋皆为宋代名将,母亲曹氏为宋仁宗慈圣光献皇后曹氏之姊。高氏幼年因姨母曹皇后之故入宫,与英宗青梅竹马,1047年(庆历七年)成婚。英宗即位后立为皇后,神宗朝尊为皇太后。1085年(元丰八年)神宗病逝,高氏以太皇太后身份垂帘听政,扶立幼孙哲宗,改元元祐,召用司马光等旧党,尽废王安石新法,史称“元祐更化”。执政九年,政治较为清明,被后世誉为“女中尧舜”。1093年(元祐八年)去世,谥号宣仁圣烈皇后,与英宗合葬永厚陵。
- 别名
- 高太后、宣仁圣烈、英宗皇后
- 所处时代
- 宋·北宋
- 所属朝代/政权
- 宋·北宋
- 身份
- 皇太后、临朝称制者
- 民族
- 现有资料未可靠确认
- 籍贯
- 亳州蒙城(今属安徽)
- 出生日期
- 1032年
- 出生地
- 出生地不详
- 逝世日期
- 1093年
- 临朝/摄政时间
- 史料未可靠确认
- 谥号
- 宣仁圣烈皇后
- 主要成就
- 宋英宗皇后,神宗之母,哲宗初年临朝,废新法起用旧党垂帘九年。
- 享年
- 62岁
生平时间线
人物生平
人物生平
家世与早年 高氏出身将门世家。曾祖高琼,字宝臣,历仕宋太宗、真宗两朝,官至殿前都指挥使、忠武军节度使,是太宗朝的重要武将。祖父高继勋,字绍先,官至建雄军节度使,亦以武功闻名。父亲高遵甫官至北作坊副使,母亲曹氏是宋仁宗曹皇后的姐姐。高氏家族与皇室关系密切,这为她日后入宫并与英宗成婚奠定了基础。 高氏幼年时,因姨母曹皇后的缘故被接入宫中抚养。当时赵宗实(即后来的宋英宗)因仁宗无子,亦被养于宫中,与高氏同龄。两人青梅竹马,仁宗曾对曹皇后说:“异日必以为配。”1047年(庆历七年)三月,高氏与赵宗实成婚,封京兆郡君。当时仁宗已有皇子出生,赵宗实已出居宫外,但仁宗与曹皇后仍促成这桩婚事,时人称之为“天子娶妇,皇后嫁女”,传为一时盛事。 ### 从藩邸到皇后 成婚后,高氏与赵宗实感情深厚。1048年(庆历八年),高氏生下长子赵顼(即后来的宋神宗)。此后她又接连生下三子四女,宋英宗的四子四女全部为高氏所出。1062年(嘉祐七年),因仁宗所生皇子相继夭折,赵宗实被立为皇子,赐名赵曙。1063年(嘉祐八年)三月,宋仁宗驾崩,赵曙即位,是为宋英宗。四月,高氏被立为皇后,1065年(治平二年)十一月举行册礼。 英宗在位期间,后宫只有高皇后一人,没有其他妃嫔。曹太后曾让心腹劝高皇后为英宗选妃,高皇后回答说:“奏知娘娘,新妇始得嫁‘十三团练’耳,即不曾嫁他官家。”意思是她嫁的是当年的“十三团练”(英宗排行十三),而非皇帝。直到1066年(治平三年)底英宗生病,为了冲喜,高皇后才听从曹太后的建议,为英宗选了三位妃嫔。 ### 皇太后时期 1067年(治平四年)正月,宋英宗驾崩,太子赵顼即位,是为宋神宗。高氏被尊为皇太后,居宝慈宫。神宗即位后,开始重用王安石推行变法。高太后与曹太皇太后一样,对王安石变法持反对态度,信任司马光等保守派大臣。但她并未直接干预朝政,只是对神宗的一些做法表示不满。 神宗曾多次想为高氏家族修建豪华宅第,高太后都不答应。后来朝廷赏赐了一片空地,高太后自己出钱建造房屋,没有动用国库一文钱。她的弟弟高士林任内殿崇班多年,英宗想升他的官,高太后谢绝说:“士林获升朝籍,分量已过,岂宜援先后家比?”神宗时,高太后的两个侄子高公绘、高公纪该升观察使,她也坚持不允。这些举动为她赢得了清廉的名声。 ### 垂帘听政与元祐更化 1085年(元丰八年)二月,宋神宗病重。宰相王珪等入问疾,请求立延安郡王赵佣为皇太子,并请高太后权同听政,神宗同意。三月初一,高太后在福宁殿垂帘,立赵佣为皇太子,改名赵煦。三月五日,神宗驾崩,赵煦即位,是为宋哲宗。高太后被尊为太皇太后,三月二十二日正式开始听政。 高太后听政后,立即召用司马光、吕公著、文彦博等旧党大臣,以“复祖宗法度为先务”。她散遣修京城役夫,减皇城觇卒,止禁庭工技,废导洛司,出近侍尤亡状者,戒中外毋苛敛,宽民间保户马。司马光、吕公著到京后,被任命为宰相,同心辅政。熙宁以来新法,如青苗法、市易法、募役法等,被先后废止。高太后还听从司马光建议,将西夏所求的兰州、米脂等四寨之地归还西夏,以换取边境安宁。 高太后执政期间,朝廷清明,华夏绥定。契丹主告诫臣下不要生事于疆场,说:“南朝尽行仁宗之政矣。”但元祐年间,旧党内部也爆发了蜀洛朔三党党争,政治分裂加剧,这是高太后执政后期面临的棘手问题。 ### 晚年与去世 1093年(元祐八年)秋,高太后病重。她召大臣吕大防、范纯仁入内,告诫他们说:“我死以后,皇上(哲宗)是不会再重用你们的了。你俩应当有自知之明,早些主动退避,让皇上另用他人,免得遭祸。”几天后,高太后病逝于汴京,终年六十二岁,谥号宣仁圣烈皇后。1094年(绍圣元年)二月,与宋英宗合葬于永厚陵(今河南巩县)。 高太后去世后,宋哲宗改元绍圣,起用章惇、蔡卞等新党,以恢复神宗朝制度为名,对旧党进行清算。章惇、蔡卞还造谣诽谤高太后,意图追废其名号,因向太后与朱太妃力阻而未成。宋高宗时,朝廷昭暴章惇、蔡卞、邢恕之罪,褒录高太后后裔。
高滔滔是宋仁宗曹皇后的外甥女,自幼养于宫中。庆历七年(1047年)三月,她嫁给了赵曙(即后来的宋英宗),封京兆郡君,次年生下长子。英宗即位后,她被立为皇后,即宣仁圣烈皇后高氏。
神宗即位后,高氏被尊为皇太后。元丰八年(1085年)神宗去世,哲宗年幼即位,高太后以祖母之尊临朝听政,前后八年,史称「元祐更化」:她起用司马光、吕公著等旧臣,全面废除王安石新法,恢复旧制,其间朝政的走向与其本人的政治倾向密切相关。元祐八年(1093年)高太后去世,哲宗亲政后重新推行新法,史称「绍圣绍述」。
高太后临朝期间的施政,是北宋党争的重要阶段,「元祐」与「绍圣」两派的对立在她在世与身后反复出现,直至北宋末年仍未平息。她被后世称为「女中尧舜」,这一评价与其在元祐年间的作为有关。
其在元祐年间的施政,与王安石变法的存废直接相关,是北宋后期政治史的关键一环。
主要事迹
垂帘听政与元祐更化 高太后垂帘听政九年,是北宋中后期最重要的政治人物之一。她听政后,以“复祖宗法度”为施政方向,召用司马光、吕公著、文彦博等旧臣,将熙宁、元丰以来的新法全部废止。具体措施包括:以常平旧式改青苗法,以嘉祐差役参募役法,除市易法,罢茶盐之禁,举边砦不毛之地以赐西戎。这些举措使北宋政局从神宗朝变法带来的动荡中恢复过来,史称“元祐更化”。 ### 抑制外戚私恩 高太后执政期间,严格约束外戚。她的弟弟高士林任职多年,英宗欲升其官,高太后谢绝。神宗时欲为高氏营建大宅,高太后不许,后仅赐空地,自费建造。两个侄子高公绘、高公纪当转观察使,高太后力遏之,哲宗再三请求,仅升一秩。她还下诏裁减外家恩数四分之一,以为宫掖先。高公绘曾上奏章请尊崇哲宗生母朱太妃和高氏家族,高太后查出是邢恕代笔,将邢恕逐出朝廷。 ### 处理西夏边务 高太后执政期间,西夏多次犯边。1086年(元祐元年),西夏遣使求取兰州、米脂等五寨之地,司马光主张归还,高太后采纳其议。1087年(元祐二年),遣使册封乾顺为西夏国主。1088年(元祐三年),西夏进攻德靖砦,高太后诏令刘昌祚率泾原万人驻德顺军,熙河五千人驻通远军,据秦凤要害,以成犄角之势。1089年(元祐四年),西夏归还永乐城俘虏的宋朝百姓,高太后将葭芦、米脂、浮图、安疆四寨赠予西夏,但边界仍未划定。1092年(元祐七年),西夏多次进攻绥德城,秦凤都监康谓上御敌之策,高太后诏令康谓赴阙,下其事于诸道。 ### 定策之功 1085年(元丰八年)神宗病重时,宰相王珪等请求立延安郡王赵佣为皇太子,高太后权同听政。高太后在帘下对王珪等说:“儿孝顺,自官家服药,未尝去左右,书佛经以祈福,喜学书,已诵《论语》七卷,绝不好弄。”并让赵佣出帘外见王珪等。当日降制,立为皇太子。高太后还暗中敕令中人梁惟简,让其妻制十岁儿黄袍一袭,怀以来,密为践阼仓卒之备。哲宗即位后,高太后正式听政。 ### 整肃内廷 高太后听政后,整肃内廷。宋用臣等宦官被斥退后,祈请神宗乳媪入宫说情,希望复得任用。高太后见乳媪来,说:“汝来何为?得非为用臣等游说乎?且汝尚欲如曩日,求内降干挠国政耶?若复尔,吾即斩汝。”乳媪大惧,不敢出一言。自此内降遂绝。文思院奉上之物,无论巨细,高太后终身不取其一。
人物关系
- 祖父:高继勋,建雄军节度使
- 父亲:高遵甫,北作坊副使,追赠太师、开府仪同三司、陈王
- 母亲:曹氏,鲁国夫人,宋仁宗曹皇后之姊
- 弟弟:高士林、高士逊
- 侄子:高公绘、高公纪
- 丈夫:赵曙(宋英宗)
- 儿子:宋神宗赵顼、吴荣王赵颢、润王赵颜、益王赵頵
- 女儿:德宁公主、宝安公主、寿康公主、舒国公主 ### 师友与君臣 - 姨母兼婆婆:宋仁宗曹皇后(慈圣光献皇后)
- 信任大臣:司马光、吕公著、文彦博、吕大防、范纯仁
- 反对人物:王安石、蔡确、章惇、蔡卞、邢恕
- 孙辈:宋哲宗赵煦、孟皇后(哲宗元配)
历史评价
宋代/同期 - 《宋史·后妃传》称其“临政九年,朝廷清明,华夏绥定”,赞其“人以为女中尧舜”。
- 契丹主告诫臣下:“南朝尽行仁宗之政矣”,可见其执政得到周边政权认可。
- 宋高宗时昭暴章惇、蔡卞、邢恕之罪,褒录高氏后裔,南宋官方对其持肯定态度。 ### 宋元时期 - 南宋史学家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对高太后听政时期的政事有详细记载,对其废止新法、起用旧臣的举措多持肯定态度。
- 元代脱脱等修《宋史》,将高太后列入《后妃传》,评价其“勤俭廉政,励精图治”,誉为“女中尧舜”。
- 宋末元初学者胡三省注《资治通鉴》时,对高太后垂帘听政期间的朝政亦有评述,认为其能“守祖宗法度”。 ### 明清时期 - 明代思想家李贽在《藏书》中评论高太后,认为其虽反对变法,但能“清静治民”,不失为贤后。
- 清代史学家王夫之在《宋论》中对高太后有较复杂评价,一方面肯定其“临朝九年,朝政清明”,另一方面批评其尽废新法导致党争加剧。
- 清代学者毕沅《续资治通鉴》对高太后执政期间的史实有系统梳理,基本沿袭《宋史》的评价。 ### 近现代 - 现代史学家钱穆在《国史大纲》中认为,高太后垂帘时期是北宋政局相对稳定的阶段,但元祐更化加剧了新旧党争,为北宋中后期的政治动荡埋下隐患。
- 邓广铭等宋史学者对高太后与王安石变法的关系有深入研究,多认为其废止新法有保守倾向,但对其个人品德持肯定态度。
- 当代学者普遍认为,高太后作为女性政治家,在北宋中后期政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其执政能力得到基本认可,但对其尽废新法的政策评价存在分歧。
同朝代关联人物
参考书目
- 《宋史·卷二百四十二·列传第一·后妃上》
- 《宋史·卷十二·本纪第十二·仁宗四》
- 《宋史·卷十三·本纪第十三·英宗》
- 《宋史·卷十四·本纪第十四·神宗一》
- 《宋史·卷十七·本纪第十七·哲宗一》
- 《宋史·列传·卷二百四十五·外国二·夏国下》
- 《皇宋十朝纲要·卷第七·英宗》
- 《宋会要辑稿·后妃一》
-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
- 毕沅《续资治通鉴》
- 钱穆《国史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