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弼后世艺术形象(古画或古籍画像)
富弼后世艺术形象(古画或古籍画像)

公元1004-1083

政治家文学家

富弼

富弼(1004年2月13日—1083年8月8日),字彦国,河南府洛阳人,北宋政治家、外交使者和宰相。早年以茂才异等科入仕,任谏官时就西夏战事、边备与朝政多次进言。1042年(庆历二年),辽朝以军力相胁索取关南土地,富弼两次出使,参与谈判并以增加岁币为条件拒绝割地,形成庆历增币。其后他与范仲淹等参与庆历新政,曾在河北、青州等地任职,组织救济水灾流民;两度入相,晚年因反对王安石新法而退居洛阳。他的经历同时涉及对辽外交、改革议政、地方救荒和朝廷政争,晚年仍持续上书讨论边防、用人与民生。

公元1004-1083北宋

人物概览

富弼(1004年2月13日—1083年8月8日),字彦国,河南府洛阳人,北宋政治家、外交使者和宰相。早年以茂才异等科入仕,任谏官时就西夏战事、边备与朝政多次进言。1042年(庆历二年),辽朝以军力相胁索取关南土地,富弼两次出使,参与谈判并以增加岁币为条件拒绝割地,形成庆历增币。其后他与范仲淹等参与庆历新政,曾在河北、青州等地任职,组织救济水灾流民;两度入相,晚年因反对王安石新法而退居洛阳。他的经历同时涉及对辽外交、改革议政、地方救荒和朝廷政争,晚年仍持续上书讨论边防、用人与民生。

别名
富郑公(后世称呼)
字
彦国;北宋
所属朝代/政权
北宋;北宋政治家、谏官、外交使者、宰相
民族
现有资料未见可靠记载;河南府洛阳
出生日期
1004年2月13日(景德元年正月二十日);西京洛阳
逝世日期
1083年8月8日(元丰六年闰六月丙申);洛阳私第
最高官职
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宰相);晚年致仕时封韩国公;郑国公,后进封韩国公
谥号
文忠;知谏院、枢密副使、枢密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昭文馆大学士
享年
80岁
身份
政治家、文学家
所处时代
北宋

生平时间线

出生 | 生于西京洛阳,字彦国
入仕 | 以布衣身份应茂才异等科,授将作监丞并签书河阳军节度判官厅公事
丁父忧 | 父亲富言去世,富弼离职守制
谏政 | 为范仲淹因废后事遭贬上书,随后外放通判绛州
馆职与地方任职 | 召试馆职,任太子中允、直集贤院并通判郓州
议西夏事 | 上《论西夏八事奏》,后入朝任开封府推官、知谏院
谏官任内 | 就日食罢宴、刘平案审理及边臣任用进言,任盐铁判官、史馆修撰并出使辽朝
出使辽朝 | 两次赴辽交涉,拒绝割让关南土地,以增加岁币等方案促成和议
参与新政 | 任枢密副使,与范仲淹等陈述改革和河北守御主张
出任宣抚使 | 任河北宣抚使,继续处理边防事务
外放 | 庆历新政受挫后离开中枢,历知郓州等地
青州安抚与平叛 | 移知青州、兼京东路安抚使,处理王则叛乱的响应阴谋
赈济流民 | 在河北水灾后组织安置和救济,按《宋史》记载救活五十余万人
四十九岁 | 判并州
拜相 | 授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与文彦博同日拜相
丁母忧 | 因母亲去世离开相位,拒绝按金革变礼起复
再入中枢 | 宋英宗即位后召为枢密使,后因足疾请求解职
六十一岁 | 宋英宗即位,召为枢密使,后因足疾解职,封郑国公
退居地方 | 宋神宗即位后召见,富弼以足疾辞召并出判河阳
六十五岁 | 入朝见宋神宗,言“愿二十年口不言兵”
再度拜相 | 任门下侍郎、同平章事等职;因反对新法与王安石政见不合
六十七岁 | 拒不执行青苗法,徙判汝州,后退休居洛阳
反对青苗法 | 拒绝执行青苗法,罢使相职并请求归洛养病
致仕 | 获准告老,进封韩国公,退居洛阳
晚年论政 | 就安南用兵、宋辽边界、言路及新法等问题上书
去世 | 卒于洛阳私第,赠太尉,谥文忠

人物生平

人物生平

家世、求学与早年入仕 富弼生于西京洛阳,字彦国。引《宋史》记载,其母韩氏怀孕时曾梦见旌旗、鹤雁降于庭院,随后生下富弼;此为传记中的梦兆叙述,不能作为可验证的出生事实。富弼少年笃学、气度宽宏。范仲淹见其文章后称其有“王佐之才”,又将文章示于王曾、晏殊;晏殊赏识其才,将女儿嫁给富弼。相关评价和婚姻记载见《宋史》卷313《富弼传》及百科全文所引材料。 1030年(天圣八年),宋仁宗恢复制科取士。范仲淹劝富弼应茂才异等科,他以布衣身份应试,对策列第四等,授将作监丞,先后在长水县及河阳军任职。父亲富言于1031年(天圣九年)去世,富弼离职守制;1032年(明道元年)归葬父亲于洛阳。服丧期满后,他回朝为范仲淹因反对废郭皇后而遭贬一事上书,称废嫡后、逐谏臣是“一举而二失”,仁宗没有采纳,富弼随后通判绛州。 1037年(景祐四年),富弼召试馆职,任太子中允、直集贤院并通判郓州。西夏建立后,富弼于1039年(宝元二年)上《论西夏八事奏》,主张对来使采取强硬态度,以显示宋廷抗御的决心。此后他入朝任开封府推官、知谏院。谏官任内,他就日食时是否停宴、陕西边将任用、西夏降人奖赏及宰相与枢密院职权等问题进言。刘平战死而遭黄德和诬陷降敌时,富弼请求彻查,朝廷经文彦博主持审理后为刘平平反,黄德和被处腰斩;富弼还反对以宦官王守忠任陕西钤辖。 ### 两次使辽与庆历增币 1042年(庆历二年),辽朝在宋与西夏交战之际陈兵边境,派萧英、刘六符索取关南十县。朝臣多不愿担任使者,吕夷简推荐富弼;欧阳修曾以颜真卿使李希烈的遭遇为例,请求留富弼在京,但富弼仍接受使命。出发前他对仁宗表示“主忧臣辱”,愿承担出使风险。富弼先在雄州接伴辽使,了解辽方要求并向朝廷回报。 1042年春(庆历二年),富弼第一次出使辽朝,向辽兴宗解释宋方修城、增塘水和整备民兵是防备西夏或修缮旧制,并非违反澶渊之盟;他还从辽国内部利益角度说明,战争的损失由君主承担,岁币则可直接归君主,劝其慎战。辽兴宗仍坚持索地,富弼拒绝以宋朝前代失地或后周收复关南为由改变现有边界。宋廷提出增岁币或和亲两种方案,富弼反对以婚姻换取和平,主张以岁币避免割地和战争。 第一次交涉后,富弼再度奉命赴辽。行至乐寿时,他检查国书,发现文本与口头交代不符,随即连夜返回开封要求更换。第二次谈判中,辽方要求宋朝使用“献”或“纳”等带有屈从意味的措辞,富弼据理争辩,拒绝接受。最终宋朝增加岁币,未割让关南土地,后世称此事为“庆历增币”。还将富弼的外交活动置于宋、辽、西夏关系中讨论;正文据此说明其参与促成谈判,不把复杂的地区格局变化归为他一人的结果。 ### 庆历新政与地方任职 1043年(庆历三年),富弼任枢密副使,与范仲淹等参与庆历新政。富弼向仁宗陈述当世事务和安边策略,主张进贤退不肖、整顿积弊,并参与河北守御规划。新政措施涉及官吏考核和选任等内容,因触动既得利益而遭到反对。1044年(庆历四年),富弼出任河北宣抚使;1045年(庆历五年),他被排挤出朝,历知郓州、青州、郑州、蔡州等地,后又任河阳、并州等职。此后他仍处理地方军政事务。1047年(庆历七年),河北王则叛乱并有人谋划响应,富弼获悉齐州禁兵的计划后,因齐州不属其辖区,秘密委托奉使到青州的宦官张从训赶赴齐州调兵缉捕。事后富弼主动弹劾自己专擅,仁宗予以嘉奖。 富弼任青州期间,河北发生水灾,大量灾民流亡。面对流民聚集,他劝当地官民出粮,并以官仓粮食补充;征用或协调公私房舍安置灾民,安排柴薪、饮水与救济,令官员在各聚居地照看老弱病者,并按期慰问。对可供生计的山林、陂泽资源,他允许灾民取用;对死者则集中安葬。根据《宋史》卷313《富弼传》的记载,这次赈济救活五十余万人,并招募灾民为兵;仁宗遣使褒劳,富弼辞谢升任礼部侍郎的奖赏。该记载还称,富弼采用的分散安置与持续供给办法后来被视为救荒范例。本文保留史籍所载数字并标明其出处,不把它表述为现代统计核验结果。 ### 两度入相、反对新法与晚年 1055年(至和二年),富弼与文彦博同时拜相,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仁宗病重时,富弼与文彦博留宿宫中处理事务;他也参与劝仁宗早立皇嗣。1061年(嘉祐六年),富弼因母亲去世离位守丧。仁宗数次起复,他以太平之世不应套用战争时期的“金革变礼”为由拒绝。英宗即位后,富弼再任枢密使;因足疾多次请求解职,后来出判河阳、汝州等地。神宗即位后曾召见并询问治道与边事,富弼劝其广施恩德,提出“愿二十年口不言兵”,体现了他主张谨慎用兵、优先安定边境的判断。 1069年(熙宁二年),富弼再度入相。王安石推动新法后,富弼对改革方向多有异议,尤其反对青苗法,认为强制推行会使财利聚于朝廷而人心离散,因而拒不执行。朝廷官员弹劾他违诏,神宗将其改判汝州;富弼以不熟悉新法为由请求归洛养病。1072年(熙宁五年),神宗准其致仕,进封韩国公。退居洛阳后,他与文彦博、司马光等参加洛阳耆英会,但仍持续关注朝政。 1076年(熙宁九年),富弼针对郭逵征讨安南、宋辽边界争议、星象变化后的言路问题以及新法施行等事上书,建议避免轻率用兵、广开言路并调整新法。1080年(元丰三年),官制改革后其使相职改授为开府仪同三司。1083年8月8日(元丰六年闰六月丙申),富弼在洛阳私第去世。宋神宗辍朝三日,赠太尉,谥文忠。其遗奏由儿子富绍庭上呈,内容涉及言路、边事、停止战争及安抚民生。元祐年间富弼曾配享神宗庙庭,绍圣年间被撤,靖康初恢复;这些身后礼遇反映了后世政治评价的变化。

家世与早年进第

富弼字彦国,河南人。起初他的母亲韩氏身怀有孕,梦见旌旗鹤雁降落在庭院中,说是上天赦免,不久生下富弼。富弼年轻时坚持学习、气量大度,范仲淹见到他后十分惊奇,说:"这是王佐之才。"并把他的文章拿给王曾、晏殊看,晏殊以女妻之。仁宗恢复制科,范仲淹对富弼说"子当以是进";富弼举茂材异等,授将作监丞、签书河阳判官。范仲淹因争废后事被贬,富弼上言说这是"一举而二失",纵然不能恢复皇后之位,也应该让范仲淹还朝,仁宗不听;随后富弼通判绛州,迁直集贤院。他初游场屋时,穆修对他说"进士不足以尽子之才,当以大科名世",后来富弼果然礼部试下第;其时其父官于耀州,富弼西归行次陕州,范仲淹尹开封,遣人追他说"有旨以大科取士,可亟还",富弼复上京师见范仲淹,辞以未尝为此学,范仲淹说"已同诸公荐君矣",又为他辟一室、备大科文字,让他往就馆;当时晏殊为相,向范仲淹求婚,范仲淹说"公之女若嫁官人,某不敢知;必求国士,无如富某者",晏殊一见富弼大爱重之,遂议婚。

谏废后、论日食与西夏八事

赵元昊反,富弼疏陈八事,乞斩其使者;召为开封府推官、知谏院。康定元年正旦日食,富弼请罢宴彻乐,虽契丹使在馆亦宜就赐饮食而已,参知政事宋庠以为不可,富弼说"万一契丹行之,为朝廷羞",后使契丹还者说契丹果然罢宴如富弼所言,仁宗深悔之。当时禁止臣僚越职言事,富弼因论日食,极言应天变莫若通下情,遂除此禁。元昊寇鄜延、破金明,钤辖卢守勤不救,内侍黄德和引兵走,大将刘平战死而黄德和诬其降贼,富弼请按竟其狱,黄德和坐要斩。夏守赟为陕西都部署,又以入内都知王守忠为钤辖,富弼说用夏守赟既为天下笑、今益以王守忠殆与唐监军无异、卢守勤与黄德和覆车之辙可复蹈乎,诏罢王守忠;又请令宰相兼领枢密院。时西夏首领二人来降,位补借奉职,富弼说当厚赏以劝来者,事下中书而宰相初不知,富弼叹说"此岂小事,而宰相不知邪",更极论之,于是从富弼之言。除盐铁判官、史馆修撰,奉使契丹。

两度使辽

会契丹屯兵境上,遣其臣萧英、刘六符来求关南地。朝廷择报聘者,皆以其情叵测莫敢行,吕夷简因是荐富弼;欧阳修引颜真卿使李希烈事请留之,不报。富弼即入对,叩头说:"主忧臣辱,臣不敢爱其死。"仁宗为之动色,先以为接伴。萧英等入境,中使迎劳之而萧英托疾不拜,富弼说"昔使北,病卧车中,闻命辄起,今中使至而君不拜,何也",萧英矍然起拜。富弼开怀与语,萧英感悦,亦不复隐其情,遂密以其主所欲得者相告说"可从,从之;不然,以一事塞之足矣",富弼具以闻;仁宗只许增岁币,并以宗室女嫁其子。进富弼枢密直学士,富弼辞说"国家有急,义不惮劳,奈何逆以官爵赂之",遂为使报聘。既至,刘六符来馆客,富弼见契丹主问其故,契丹主说南朝违约、塞雁门、增塘水、治城隍、籍民兵,将以何为,群臣请举兵而南,他以为不如遣使求地、求而不获举兵未晚;富弼答说北朝忘了章圣皇帝之大德吗,澶渊之役若从诸将之言北兵无得脱者,且北朝与中国通好则人主专其利而臣下无获,若用兵则利归臣下而人主任其祸,故劝用兵者皆为身谋而已。契丹主惊问何谓也,富弼说晋高祖欺天叛君、末帝昏乱、土宇狭小、上下离叛,故契丹全师独克,然壮士健马物故太半;今中国提封万里、精兵百万、法令修明、上下一心,北朝欲用兵能保其必胜乎,就使其胜,所亡士马是群臣当之还是人主当之;若通好不绝则岁币尽归人主、群臣何利焉。契丹主大悟,首肯者久之。富弼又说塞雁门者以备元昊、塘水始于何承矩事在通好前、城隍皆修旧、民兵亦补阙,非违约也;契丹主说微卿言吾不知其详,然所欲得者祖宗故地耳,富弼说晋以卢龙赂契丹、周世宗复取关南皆异代事,若各求地岂北朝之利哉。

富弼离开宫中后,刘六符说其主耻受金帛、坚欲十县,怎么办;富弼说本朝皇帝言朕为祖宗守国岂敢妄以土地与人,北朝所欲不过租赋尔,朕不忍多杀两朝赤子故屈己增币以代之,若必欲得地是志在败盟假此为词耳,澶渊之盟天地鬼神实临之,今北朝首发兵端过不在我,天地鬼神其可欺乎。明日契丹主召富弼同猎,引富弼之马自近,又说得到土地就可以长久欢好;富弼反复陈述必不可之状,且说"北朝既以得地为荣,南朝必以失地为辱,兄弟之国岂可使一荣一辱哉"。猎罢,刘六符说其主闻公荣辱之言意甚感悟,今惟有结昏可议耳;富弼说婚姻易生嫌隙,本朝长公主出降赍送不过十万缗,岂若岁币无穷之利哉。契丹主谕富弼使归,说俟卿再至当择一受之,卿其遂以誓书来。七月富弼回朝,仁宗得知辽愿意接受"增币"或"和亲"的条件,非常满意;八月富弼再次出使契丹,带去二封国书、三封誓书,内容分别是若议婚则无金帛、若能令西夏向宋朝纳款则增岁币二十万否则十万。行次乐寿,富弼对副使张茂实说"吾为使者而不见国书,脱书词与口传异,吾事败矣",启视果然不同,即驰还都,以晡时入见,易书而行。及至,契丹不复求婚、专欲增币,说南朝遗我之辞当曰"献"否则曰"纳";富弼争之,契丹主说南朝既惧我矣,于二字何有,若我拥兵而南得无悔乎;富弼说本朝兼爱南北故不惮更成、何名为惧,或不得已至于用兵则当以曲直为胜负,非使臣之所知也。契丹主说卿勿固执、古亦有之,富弼说自古唯唐高祖借兵于突厥,当时赠遗或称献纳,其后颉利为太宗所擒,岂复有此礼哉;富弼声色俱厉,契丹知不可夺,乃说吾当自遣人议之,复使刘六符来。富弼归奏说"臣以死拒之,彼气折矣,可勿许也",朝廷竟以"纳"字与之。富弼始受命时闻一女卒、再命时闻一子生,皆不顾;又除枢密直学士、迁翰林学士皆恳辞,说"增岁币非臣本志,特以方讨元昊,未暇与角,故不敢以死争,其敢受乎"。

庆历新政与出任州郡

三年拜枢密副使,富弼辞之愈力,改授资政殿学士兼侍读学士;七月复拜枢密副使,富弼说契丹既结好、议者便谓无事,万一败盟则臣死且有罪,愿陛下思其轻侮之耻、坐薪尝胆、不忘修政;以诰纳上前而罢,逾月复申前命,使宰相谕之说"此朝廷特用,非以使辽故也",富弼才对受。仁宗锐以太平责成宰辅,数下诏督富弼与范仲淹等,又开天章阁、给笔札使书其所欲为者;富弼上当世之务十余条及安边十三策,大略以进贤退不肖、止侥幸、去宿弊为本,欲渐易监司之不才者、使澄汰所部吏,于是小人始不悦。范仲淹在提名时对庸碌无才者一笔勾去,富弼犹豫而对他说"你勾得容易,可被勾去的一家人都要哭了",范仲淹说"一家哭,总比一路哭好啊"。此后富弼因夏竦不得志而以飞语中伤,惧而求宣抚河北,还以资政殿学士出知郓州;岁余谗言不验,加给事中,移青州,兼京东路安抚使。

知青州救灾与论边事

庆历四年,辽朝在云中受礼而且出兵与西夏一起讨伐呆儿族,其地离河东很近,仁宗怀疑二边共同谋划;富弼说兵出无名契丹不为也,元昊本与契丹约相左右,今契丹独获重币、元昊有怨言故城威塞以备之,呆儿屡寇威塞而契丹疑元昊使之故为是役,安能合而寇我哉。范仲淹担心契丹西征意在宋朝,请朝廷增派几万军队守备河东,富弼说"如此正堕其计,臣请任之",仁宗于是停止发兵,契丹最后也没有进犯。当时河北发生严重水灾,数以万计的人民流离失所,尤以京东路为严重,流民有六七十万之多;富弼到任后规劝所部官民拿出粮食、加以官粮,并得到公私庐舍共十余万栋,将流民各地安排以供给柴水;官吏中前资、待缺、寄居的都给予俸禄,让他们在百姓聚集的地方对老病衰弱者给予粮食,记载这些官吏的功劳、约定到时候替他们上奏请求赏赐;一般五天就派人拿着酒肉饭菜进行慰问,出于最大的诚心,人人都尽力而为;山泽森林池塘之出产有利于老百姓生活的都听任流民自行获取,死了的人用大坑合葬叫作"丛冢"。第二年麦子成熟,百姓依路的远近接受粮食回家;这次救灾行动富弼共救活了五十余万人,招募流民为兵者多达万人,仁宗闻之遣使褒劳、拜礼部侍郎,富弼说"此守臣职也"而辞不受。此前救灾者都将老百姓聚集在城中给流民煮粥吃,结果导致疾病以及互相践踏,有的等待救济数天都不能吃到粥而饿倒,名义是救济灾民实际上是杀死灾民;自从富弼立法简便周到详尽,天下相传来作为样板。此外,王则发动叛乱时齐州禁兵打算响应,有人到富弼处禀告;齐州禁兵不归富弼统领,富弼担心事情泄露发生变乱,刚好宦官张从训受命来到青州,富弼考虑他可以任用,暗中将此事交付给他,让张从训快马赶到齐州调动当地官吏士兵将叛党全部擒获、无一漏网;随即自己弹劾所犯专擅的过失,仁宗更加奖赏他,又让他任礼部侍郎,又辞谢不受,迁大学士,徙知郑、蔡、河阳,加观文殿学士,改宣徽南院使、判并州。

拜相、居丧与神宗朝

至和二年,富弼召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与文彦博并命。宣制之日,士大夫相庆于朝,仁宗暗中知道后对学士欧阳修说古之命相或得诸梦卜,岂若今日人情如此哉。仁宗不豫而大臣不得见、中外忧栗,富弼与文彦博入问疾,因托禳禬之事止宿连夕,每事皆关白乃行,宫内肃然。嘉祐六年三月,富弼由于母亲去世而离职服丧三年,诏令为此免除春宴;按过去惯例宰相遇到丧事都起任官复原位,仁宗空着职位五次起复他,甚至抬出了"以义断恩"的理由,富弼坚持不受。治平二年,富弼因足疾请求解职,英宗极力挽留,但富弼接连上陈二十余道请辞奏疏,七月英宗只得授他为镇海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判河阳。神宗即位,改镇武宁军、进封郑国公,富弼又乞罢使相,乃以为尚书左仆射、观文殿大学士、集禧观使,召赴阙;富弼以足疾固辞,复判河阳。熙宁元年徙判汝州,诏入觐,许肩舆至殿门,神宗御内东门小殿,令其子富绍隆掖以进且命毋拜,坐语从容至日昃,赐富绍隆五品服;神宗从容访以治道,富弼知道神宗果于有为,于是对说人主的喜好和厌恶不能让人窥测到,能窥测那样奸人就会逢迎,应当像天监视人一样善恶都自取然后进行惩罚奖赏,这样功劳和罪恶都各得其实情;神宗又问边事,富弼说陛下临御未久当布德行惠,愿二十年口不言兵,神宗默然。神宗想以集禧观使留他在开封,富弼力辞赴郡。

反对新法与遗奏

王安石用事,雅不与富弼合;富弼度不能争,多称疾求退,章数十上。神宗将许之而问"卿即去,谁可代卿者",富弼荐文彦博,神宗默然,良久说"王安石何如",富弼亦默然。拜武宁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判河南,改亳州。青苗法出,富弼以为这样就会财利聚集于朝廷而人心分散,坚持不执行;提举官赵济劾富弼格诏旨,侍御史邓绾又乞付有司鞫治,乃以仆射判汝州。王安石说富弼虽责犹不失富贵,昔鲧以方命殛、共工以象恭流,富弼兼此二罪而止夺使相,何由沮奸,神宗不答;富弼说"新法,臣所不晓,不可以治郡,愿归洛养疾",神宗同意。熙宁五年三月,因富弼上疏请求告老回乡,神宗遂恢复其武宁军节度使及同平章事之职,命其以司空、韩国公之衔致仕。富弼虽家居,朝廷有大利害知无不言:郭逵讨安南,他乞诏郭逵择利进退以全王师;契丹争河东地界,他说其不可许;星文有变,他乞开广言路;又请速改新法以解倒悬之急。神宗虽不尽用而眷礼不衰,曾因王安石有所建明而推辞说"富弼手疏称'老臣无所告诉,但仰屋窃叹'者,即当至矣"。元丰三年,王尧臣之子王同老上书说其父任参知政事时正当仁宗服药,曾与富弼及文彦博商议立皇储之事,正巧第二天仁宗病愈此事就作罢;神宗以问文彦博,文彦博所对与王同老相合,神宗始知至和时事,嘉奖富弼不自夸功劳,以为司徒。元丰六年八月富弼薨,年八十,手封遗奏使其子富绍庭上之;遗奏大意说陛下即位之初邪臣纳说、图任之际听受失宜,上误聪明、浸成祸患,今上自辅臣下及多士畏祸图利、习成敝风,忠词谠论无复上达;臣老病将死尚何顾求,特以不忍上负圣明辄倾肝胆;去年永乐之役兵民死亡者数十万,今久戍未解、百姓困穷,岂讳过耻败不思救祸之时;天地至仁,宁与羌夷校曲直胜负,愿归其侵地、休兵息民,使关陕之间稍遂生理;兼陕西再团保甲、又葺教场,州县奉行势侔星火,人情惶骇难以复用,不若寝罢以绥怀之;臣之所陈急于济事,若夫要道则在圣人所存与所用之人君子小人之辨耳。

主要事迹

外交与边防判断 富弼的使辽活动以拒绝割地、避免战争为核心。面对辽朝以陈兵和索地施压,他反复核对朝廷国书与口头授权,在谈判中解释宋方边防措施,并拒绝接受“献”“纳”等屈辱称谓。最终方案以增加岁币换取不割让关南土地。富弼并非主张放弃边备;他曾提出河北守御策略,也分析辽、西夏之间的关系,认为应在维持和议的同时准备防御、谨慎处理宋夏冲突。晚年仍劝神宗避免轻率用兵、保全军队和边民。相关观点见所载使辽叙述及《宋史》《续资治通鉴长编》的引文。 ### 谏诤与庆历新政 富弼任知谏院时,曾就日食罢宴、边将与监军任用、刘平案审理、西夏归降者的奖赏及中枢军政分工进言。担任枢密副使后,他与范仲淹等陈述改革办法,重视官吏选任、进退和整顿积弊,也参与提出河北守御策略。庆历新政实施时间有限,富弼随后离开中枢;正文不将新政的全部主张或结果单独归于富弼。 ### 地方治理与救荒 富弼在青州处置水灾流民时,采用分散安置、官私粮食补给、房舍供居、持续慰问和允许灾民利用山泽资源等办法,并调动地方官员与民间力量。与简单集中施粥相比,这一安排兼顾暂时救济和灾民恢复生计。史籍称救活五十余万人;这是《宋史》的记载数字。富弼还训练青州马步军,处理王则叛乱的响应阴谋,显示其地方职务兼有安民与军政职责。 ### 宰相政务与新法争议 富弼先后两度拜相,参与仁宗朝中枢政务和英宗、神宗朝边事。他反对王安石变法并拒绝执行青苗法,认为政策可能造成朝廷聚财而民间失信;神宗最终准其致仕。其立场应置于熙宁变法的政争背景中理解:他强调祖制、民情和谨慎施政,王安石及支持新法者则主张更积极的财政与行政改革。现有来源没有提供足以将双方分歧简化为单一动机的证据。 ### 著述与文学 称富弼著有文集、奏议、制草及《河北安边策》《奉使录》《青州振济策》等,后世辑本包括《富郑公集》。其奏议保存了对西夏、河北防务、使辽谈判和治道的看法。来源对其文章风格有“辩而不华,质而不俚”的评价;可确认的是其政务文书与诗文留存于后世编本,不据此泛称其文学成就或虚构作品影响。

使辽不辱使命

庆历二年,辽朝乘宋夏战争之机屯兵北境,要求遣使谈判、划地与辽;当时北宋朝臣上下因敌情叵测,无人敢担使者之任,富弼面对主忧臣辱挺身而出,两度出使辽朝。这一时期的宋朝财政衰竭、阶级矛盾尖锐、边备废弛,富弼"不敢以死争,实虑激起干戈,国家无以支吾,遂奉朝廷之命,岁增金帛以缓其兵";于是在谈判中他从各方面陈述了双方的利害关系,不卑不亢,致使辽兴宗自知理亏遂息兵宁事。最终宋仁宗以每年加送给辽朝银帛二十万两匹的代价拒绝了辽方的割地、和亲的无理要求,也暂时解除了辽夏密谋夹击宋朝的危机。又据《续资治通鉴长编》记载,契丹人亦对富弼称道备至:"弼割老母之爱,蹈不测之祸,以正辩屈强敌,卒复和议,忘身立事,古人所难。故近者李良臣自北来归,盛言北方自主而下,皆称重之。"富弼使辽解除了西夏和契丹的联合进攻,使宋辽关系又进入了几十年的和平共处时期。

救灾之法与御边主张

富弼知青州时的救灾之法简便周尽:劝民出粟、益以官廪、得公私庐舍十余万区散处流民以便薪水,给官吏俸禄使即民所聚而廪其老弱病瘠者并书其劳、约他日为奏请受赏,率五日遣人持酒肉饭糗慰藉,听流民擅取山林陂泽之利,死者为大冢葬之曰"丛冢";因而"活五十余万人,募为兵者万计"。这种救灾方式当时"天下传以为式",起了积极的社会作用。在对辽夏关系的认识上,富弼认识到西夏是影响宋辽关系发展的关键因素,宋廷须谨慎处理宋夏关系、及早为御夏作好准备;御夏策略上他认为宋一方面要维持澶渊之盟以来通好的局面,另一方面要培养稳健的军事实力以应对可能产生的局势变化。他检讨庆历败战的原因、总结出使和御边的经验,上章详论守御河北与陕西的策略,强调通好辽夏、免起战端才是处理外患问题的正确方针。

遗闻

富弼生性十分孝顺,为人恭敬勤俭,喜欢修行道德,与人说话一定毕毕敬敬,即使是微官及布衣谒见都一样隆礼相待,表情十分庄重严肃,看不出喜怒之情;其好善嫉恶出于天资,常言"君子与小人并处,其势必不胜。君子不胜,则奉身而退,乐道无闷;小人不胜,则交结构扇,千岐万辙,必胜而后已。迨其得志,遂肆毒于善良,求天下不乱,不可得也"。嘉祐中富弼为宰相、欧阳修在翰林、包拯为御史中丞、胡瑗侍讲在太学,皆极天下之望,一时士大夫相语说"富公真宰相,欧阳永叔真翰林学士,包老真中丞,胡公真先生",遂有"四真"之目。富弼致政归西都后曾著布直裰、跨驴出郊,逢水南巡检威仪呵引甚盛,前卒呵"骑者下",富弼举鞭促驴,卒声愈厉又唱言"不肯下驴,则请官位",富弼举鞭称名说"弼",卒不解所谓而告其将,将方悟说"乃相公也",下马执锐伏谒道左。元丰五年文彦博留守西都,慕唐白居易九老会,集洛阳卿大夫年德高者为耆英会,就资圣院建大厦曰耆英堂,命人绘像其间;时富弼年七十九,文彦博与席汝言皆七十七,王尚恭七十六,赵丙、刘几、冯行己皆七十五,楚建中、王慎言皆七十二,张问、张焘皆七十,王拱宸七十一,又用唐九老狄兼謩故事延司马光入会,于是预会者十三人;洛阳多名园古刹、有水竹林亭之胜,诸老须眉皓白、衣冠甚伟,每宴集都人随观之。

人物关系

  • 富言:父亲;曾任知州,1031年(天圣九年)去世,富弼为其守制。
  • 韩氏:母亲;富弼之母,1061年(嘉祐六年)去世,富弼因此离开相位守丧。
  • 晏氏:妻子;晏殊之女,与富弼育有子女。
  • 晏殊:岳父;赏识富弼文章并将女儿嫁给他。
  • 富绍庭:长子;富弼去世后奉其遗奏上呈宋神宗。
  • 范仲淹:政治前辈与同道;赏识并举荐富弼,二人共同参与庆历新政。
  • 王曾:北宋宰相;曾经阅览富弼文章。
  • 吕夷简:北宋宰相;与富弼因伪造僧牒案发生冲突,后举荐他出使辽朝。
  • 欧阳修:北宋官员与文学家;曾反对让富弼冒险出使,后与其共事。
  • 文彦博:北宋重臣;与富弼同时拜相,并在仁宗病重时共同处理宫中事务。
  • 王安石:北宋政治家;与富弼在新法问题上政见相左。
  • 宋仁宗:北宋皇帝;任用富弼为谏官、枢密副使和宰相,支持其出使辽朝。
  • 宋英宗:北宋皇帝;召富弼任枢密使,后准其因病解职。
  • 宋神宗:北宋皇帝;曾召见富弼问政,后因新法分歧准其致仕。
  • 辽兴宗:辽朝皇帝;富弼两次出使时的主要谈判对象。
  • 司马光:北宋史学家与政治家;与富弼晚年同在洛阳,参加耆英会。

历史评价

史籍记载与同时代评价 《宋史》卷313称富弼“性至孝,恭俭好修”,并记录其使辽、谏政和青州赈灾事迹;卷314所载范纯仁评论则批评富弼在相位时“恤己深于恤物,忧疾过于忧邦”,反映同时代及后继官员对其处事方式并非全无批评。富弼的外交能力受到部分宋人肯定,苏轼《富郑公神道碑》及《续资治通鉴长编》记述其谈判与朝政经历。评价应以具体事迹和不同记载为依据,不把赞语视为一致的历史定论。 ### 后世评价与历史限度 后世史家既肯定富弼使辽避免割地、青州救荒及任相经历,也对其在权力进退、政务责任和反对新法的判断提出不同看法。所引王夫之《宋论》对富弼的政治选择有所批评;苏轼碑文、宋代史籍和后世评论的关注重点各不相同。对富弼的评价应区分外交谈判、地方救荒、改革主张及晚年政争,避免只用“贤相”或“守旧”一词概括其全部经历。

局部关系图谱

范仲淹↗对方词条关联本词条

庆历新政同僚,为范仲淹撰写墓志铭

晏殊↗对方词条关联本词条

富弼为晏殊大女婿,后官拜北宋宰相

韩琦↗对方词条关联本词条

同朝为相,主持庆历新政,齐名贤相

范纯仁↗对方词条关联本词条

富弼为范仲淹故交,范纯仁任谏官时曾上疏批评其称病家居、不任国事

苏颂↗对方词条关联本词条

宰相富弼认为苏颂贤能,曾询问其有何要求。

晏殊↗姻亲/荐举关系

赏识富弼文章并将女儿嫁给他。

范仲淹↗政治同道/荐举关系

赏识并举荐富弼;二人共同参与庆历新政。

王安石↗政见分歧

富弼反对王安石新法,尤其拒绝执行青苗法。

赵顼↗君臣

曾召富弼问政,后在新法分歧后准其致仕。

耶律宗真↗外交对手

富弼两次出使辽朝时的主要谈判对象。

司马光↗同僚/友人

与富弼晚年同在洛阳,参加耆英会。

曾公亮↗对方词条关联本词条

与曾公亮共同参与朝廷政务。

赵滋↗对方词条关联本词条

富弼为安抚使时举荐赵滋再任

北宋↗时代关联

北宋;北宋政治家、谏官、外交使者、宰相;北宋

富言 · 尚无对应词条

富弼之父,1031年(天圣九年)去世,富弼为其守制。

韩氏 · 尚无对应词条

富弼之母,1061年(嘉祐六年)去世,富弼因此离开相位守丧。

晏氏 · 尚无对应词条

晏殊之女,富弼之妻。

富绍庭 · 尚无对应词条

富弼长子;富弼去世后奉其遗奏上呈宋神宗。

王曾 · 尚无对应词条

曾阅览富弼文章。

吕夷简 · 尚无对应词条

曾与富弼因僧牒案有冲突,后推荐富弼出使辽朝。

欧阳修 · 尚无对应词条

曾反对派富弼出使辽朝,后与富弼共事。

文彦博 · 尚无对应词条

1055年(至和二年)与富弼同日拜相,仁宗病重时共同留宿宫中处理事务。

宋仁宗 · 尚无对应词条

任用富弼为谏官、枢密副使和宰相,并支持其出使辽朝。

宋英宗 · 尚无对应词条

召富弼任枢密使,后准其因病解职。

同朝代关联人物

参考书目

  • 脱脱等:《宋史》卷313《富弼传》、卷314《范纯仁传》(依据百科全文实际引文核对)。
  •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26、卷205、卷336(依据引文核对日食、请罢枢密使及卒年等记载)。
  • 苏轼:《富郑公神道碑》,《苏东坡全集》卷87(依据实际引文核对)。
  • 郭景初:《能改斋漫录》卷10“王公进退自安”(依据所引出生记载核对)。
  • 龚贤明:《北宋名相富弼仕履官衔系年考释》,《文史》2012年第3期(据所列研究资料核对)。
  • 刘四昊:《北宋富言生平考述》,《镇江高专学报》2023年第1期(据所列研究资料核对)。
  • 周莲弟:《富弼与北宋的御夏政策》,《宁夏社会科学》1999年第4期(据所列研究资料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