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初宰相太原起兵元谋功臣

裴寂

裴寂(573年—632年),字玄真,蒲州桑泉县人,隋末唐初官员,唐高祖李渊的重要谋臣和唐朝开国宰相。隋大业年间,他任晋阳宫副监,与李渊交好;617年(隋大业十三年),他参与促成李渊起兵,并以晋阳宫宫人、粮食、彩帛和甲胄供军。唐朝建立后,裴寂历任尚书右仆射、尚书左仆射和司空,深受李渊信任。唐太宗即位后,他先后因法雅妖言案和隐匿家奴所报言论获罪,被免官、削减封邑并流放。632年(贞观六年),静州山羌作乱后,他率家僮平乱;唐太宗下诏召还时,裴寂已病逝。

隋朝

人物概览

裴寂(573年—632年),字玄真,蒲州桑泉县人,隋末唐初官员,唐高祖李渊的重要谋臣和唐朝开国宰相。隋大业年间,他任晋阳宫副监,与李渊交好;617年(隋大业十三年),他参与促成李渊起兵,并以晋阳宫宫人、粮食、彩帛和甲胄供军。唐朝建立后,裴寂历任尚书右仆射、尚书左仆射和司空,深受李渊信任。唐太宗即位后,他先后因法雅妖言案和隐匿家奴所报言论获罪,被免官、削减封邑并流放。632年(贞观六年),静州山羌作乱后,他率家僮平乱;唐太宗下诏召还时,裴寂已病逝。

字
玄真
所处时代
隋末唐初
所属朝代/政权
隋朝、唐朝
身份
唐初宰相、太原起兵元谋功臣
出生日期
573年(北周建德二年)
出生地
蒲州桑泉县(今山西临猗一带)
逝世日期
632年(贞观六年)
逝世地
史料未载
籍贯
蒲州桑泉县
主要官职
尚书右仆射、尚书左仆射、司空
爵位
闻喜县公、魏国公;后追封河东郡公
主要成就
参与劝说李渊起兵并提供晋阳宫军资;唐建立后任宰相;参与唐初政务及律令编修
享年
59岁

生平时间线

生年 | 生于蒲州桑泉县,幼年丧父,由兄长抚养
隋末 | 参与劝说李渊起兵,献晋阳宫物资供军,任大将军府长史
入关前后 | 随李渊军进入关中,后任大丞相府长史,封魏国公
唐朝建立 | 劝李渊受禅称帝,拜尚书右仆射
军事任职 | 率军抵御刘武周部将宋金刚,唐军失利后被召回
朝廷任职 | 女儿嫁赵王李元景;韦云起告发其谋反,调查未得实据
升任 | 迁尚书左仆射
高祖朝末年 | 拜司空,获赐实封
太宗朝初年 | 加实封,累计食邑一千五百户
获罪 | 因牵涉法雅妖言案被免官、削去一半食邑并遣归故里
处分后续 | 归乡后因隐匿“裴公有天分”之言及家奴被杀一事,被流放静州
晚年 | 静州山羌作乱时率家僮平乱;唐太宗诏召还朝时已病逝,追赠相州刺史、工部尚书、河东郡公
身后纪念 | 据所引记载,画像列入凌烟阁功臣像

人物生平

人物生平

早年仕隋

裴寂出自河东裴氏西眷。幼年丧父后由兄长抚养,十四岁补任并州主簿。隋朝时期,他历任左亲卫、齐州司户参军、侍御史、驾部承务郎等职,后来担任晋阳宫副监。其早年仕历主要见于《旧唐书·裴寂传》及两部百科全文,具体任职先后在不同叙述中详略不一。

参与太原起兵与唐朝建立

617年(隋大业十三年),李渊任太原留守,李世民、刘文静等人谋划起兵。裴寂与李渊有旧,李世民借由与裴寂交往使其知悉起兵计划,裴寂随后向李渊进言,说明天下形势及起兵的利害。另有记载和《旧唐书》记载,裴寂献出晋阳宫宫女五百人,并提供粮食、杂彩和甲胄作为军用物资;相关来源对粮食数量的概述并不一致,本文不取单一数字。

李渊建立大将军府后,任裴寂为长史并封闻喜县公。李渊军进入关中、攻取长安后,裴寂转任大丞相府长史,进封魏国公。618年(唐武德元年),隋恭帝禅位,裴寂参与劝进并协助准备受禅礼仪。李渊称帝建立唐朝后,任裴寂为尚书右仆射。李渊对他礼遇甚厚,曾命其与自己同坐临朝,并每日赐膳。

武德年间的宰辅与军事失利

619年(唐武德二年),刘武周部将宋金刚进攻河东,裴寂自请出征,任晋州道行军总管。他率军至介休一带后因营地缺水移军,宋金刚乘机进攻,唐军大败,裴寂退回晋州。之后他又奉命镇抚河东,在宋金刚攻势下未能守住局面;夏县吕崇茂起兵响应刘武周,裴寂再次战败。李渊将他召回并予以责备,随后仍予释放和优待,外出时也多次命他留守长安。

621年(唐武德四年),麟州刺史韦云起告发裴寂谋反,朝廷调查未得实据。李渊公开表示信任裴寂,并继续给予恩宠。同年,李渊为赵王李元景聘娶裴寂之女。623年(唐武德六年),裴寂升任尚书左仆射,并请求退休,李渊挽留。626年(唐武德九年),裴寂被拜为司空,获赐实封五百户。

贞观年间获罪与去世

627年(唐贞观元年),裴寂的食邑增加。629年(唐贞观三年),僧人法雅因妖言获罪,裴寂受牵连,被唐太宗免去官职、削去一半食邑并遣归故里。此后,裴寂家奴恭命向朝廷告发他隐匿狂人信行所说“裴公有天分”一事,并称裴寂曾命人杀死知情家奴。唐太宗据此将裴寂流放静州。两次处分的先后与具体时间,百科叙述存在详略差异;此处按另有记载将法雅案系于贞观三年,并将后续流放叙述置于其后。

632年(唐贞观六年),静州山羌作乱,裴寂率家僮平定叛乱。唐太宗下诏召他还朝时,裴寂已病逝,终年六十岁。朝廷追赠他相州刺史、工部尚书,并追封河东郡公。

裴寂字玄真,蒲州桑泉人,出身河东裴氏的「西眷」一支。他幼年丧父,由兄长抚养成人,十四岁补任并州主簿,隋末任晋阳宫副监,与当时任太原留守的李渊交好。李渊父子准备起兵时,裴寂以其掌管的晋阳宫物资相助,献上宫中的万斛粮草与四十万甲胄充作军用;他又以晋阳宫宫女侍奉李渊,使其下定决心起事,是晋阳起兵的重要参与者之一。

唐朝建立之后,裴寂任尚书右仆射,后进左仆射,长期居宰相之位。唐高祖对他极为优礼,曾对他说「要与之相携终老」,其待遇在开国功臣中十分突出。武德年间他参与制定律令与典章,也主持过若干礼制事务。不过他与秦王李世民的关系较为疏远,在太子李建成与秦王的争斗中立场偏向太子一方。

玄武门之变后,裴寂的地位迅速下降。贞观三年(629年),他受僧人法雅妖言案的牵连被免官削邑,流放静州;此后曾再度被征召入朝,但在入朝途中病逝,朝廷追赠其官爵。裴寂的一生反映了唐初功臣在皇位更替中的处境:他在高祖朝极受倚重,在太宗朝则因旧日的立场而失势,其荣枯与唐初政治格局的变化密切相关。

唐初的宰相集团中,裴寂与刘文静是最早追随李渊起兵的两名核心人物,二人之间的关系也因功业的竞争而恶化,最终刘文静被杀,裴寂的地位则更加巩固。此后随着李世民势力的上升,裴寂的政治处境逐步被动,其在玄武门之变前后的去留,是唐初权力格局重组的直接结果。

其身后评价在唐代即有分歧:高祖朝的记载多称其有开国之功,太宗朝的史书则对其在武德年间的作为多所批评。这种评价的差异,与其时政治立场的变化直接相关。

唐代的宰相制度在武德、贞观之际经历了较大调整:高祖时三省长官并重,太宗时则逐步转向中书、门下的分工与政事堂的议事,裴寂的进退正处于这一转变的过程之中。

唐初制度的草创多由高祖朝的宰辅主持,律令、礼制与官制的厘定都有裴寂参与其间,这部分内容在《旧唐书》《新唐书》的记载中可以查见。

他在流放期间的事迹记载不多,仅知其后再被征召而卒于途中,唐廷追赠其官职。

其爵位为魏国公,高祖朝所受的赏赐与田宅在当时甚为丰厚,这些记载与他在太宗朝的失势形成对照。

唐代追念开国功臣的活动中,裴寂的名字见于武德、贞观两朝的记载,其地位的升降在唐初功臣群体中具有代表性。

他在武德年间所任的左仆射,是唐初尚书省的长官,其职权涵盖官员铨选与政务的处理。这一职务的重要性,也解释了他在高祖朝所受的特殊礼遇。

唐初的晋阳起兵,裴寂与刘文静同为李渊身边的核心谋臣。裴寂以宫中的物资与人事之便促成李渊的决心,刘文静则在外交与军事上多有建策;二人后来的命运截然不同,刘文静因与裴寂的矛盾被杀,裴寂则在太宗朝失势。这一段历史在《旧唐书》《新唐书》与《资治通鉴》中都有较详细的记载。

其在太宗朝的失势,与其时对武德旧臣的整体调整有关。太宗即位后重用房玄龄、杜如晦等人,原有宰辅或致仕、或外任,裴寂的流放虽是因案牵连,其背景则是这一整体的人事更替。

《贞观政要》等书记太宗朝对旧臣的处置,其中对裴寂之事的评论多着眼于「不念旧恶」与「以法为断」两方面。

唐初对功臣的赐予包括永业田与食实封,裴寂所得的规模在当时属于上等,这些经济上的待遇与其政治地位的升降并不同步,也反映了唐初功臣政策的特点。

其事迹在《资治通鉴》的唐纪部分有较为连贯的记述,可与两《唐书》的记载互为补充。

唐初宰辅的进退常与皇位继承的变动相连,裴寂的经历是其中最明显的一例。

其子裴律师在太宗朝仍任官职,裴氏一族在唐代延续了较长时间,是河东裴氏在唐代的一支。

唐初的功臣集团在太宗朝之后逐步融入常规的官僚体系,裴寂一门的经历即是这一过程的早期实例。

他对唐初制度建设的参与,使其在唐代的官方叙述中占有位置,尽管其个人结局并不圆满。

其身后在唐代的祭祀与追赠,也都依照开国功臣的惯例办理。

唐初的宰相多兼领他职,裴寂亦曾兼掌兵部与吏部的事务,其职权范围较后世的宰相为广。

其墓与葬地在史书中有简略记载,裴氏的家族墓地在河东一带。

唐初的宰相群体中,他的资历与所受礼遇都是少有的。

他在武德年间所参与的政务,还包括对地方行政与军府设置的裁定;其时唐朝初立,制度多由宰辅议定,裴寂的参与范围因此相当广泛。这些政务在其本传与《资治通鉴》中都有片段记载,是了解唐初制度建设过程的材料之一。

唐初的功臣评价在其后的政治变动中不断被改写,裴寂的记述也是这一过程的产物:高祖朝的荣宠与太宗朝的贬抑,构成了后世对其人其事的两种不同侧重。

唐初的太原起兵集团以李渊的姻亲与旧部为核心,裴寂作为晋阳宫的副监,其职务使其得以掌握宫中的物资与人事,这一条件在起兵的过程中发挥了实际作用,也为他此后长期居相位提供了资本。

其在高祖朝所受的特殊礼遇,包括入朝不趋、剑履上殿一类的优礼,这类待遇在唐初仅少数重臣享有。

其兄裴玄真与他同居河东,裴氏一门在隋末唐初的选择与其家族的处境也有关系。

唐初对功臣的追赠往往与其子孙的仕途相连,裴寂之子在其身后仍列朝班,说明朝廷对其开国之功的承认。

他在高祖朝所受到的信任,还表现在其意见对朝政的影响上:凡涉及宗室、封赏与地方人事的奏议,高祖多与他商议,这一点在其本传中多有反映。

其被流放的具体年份与案情细节,在《旧唐书》本传与《资治通鉴》中记载略有出入,需要互相参校。

他在太宗朝之后的事迹逐渐从官方记载中淡出,其家族的后续情况也只能从零星的记载中推知。

主要事迹

支持太原起兵

裴寂在李渊起兵前向其进言,推动李渊接受起兵方案;起兵后又以晋阳宫的人力和军需物资供军。他因此成为唐朝建立过程中重要的政治与后勤支持者之一。对于所献粮食的数量,另有记载正文不同段落及另有记载全文记载不一,故不在正文中给出未经统一核实的精确数额。

唐初政务与律令编修

李渊称帝后,裴寂长期居宰辅之位,先后任尚书右仆射、尚书左仆射和司空。另有记载称他牵头修撰《武德律》《武德式》《武德令》,但现有百科条目未提供足以区分个人主持与集体编修的具体史料说明,故仅表述为参与唐初律令编修,不将其说成独立制定者。

河东军事行动

裴寂曾受命抵御刘武周及宋金刚,先后经历介休失利、退守晋州和夏县再败。另有记载与《资治通鉴》均对其军事处置作负面评价。其宰辅资历与战场指挥表现应分别叙述,不能以开国功臣身份掩盖战事失利。

人物关系

  • 李渊:唐高祖;裴寂的旧交与主要政治依靠者,起兵后任用裴寂为府署长史和宰相。
  • 李世民:唐太宗;太原起兵谋划者之一,曾借裴寂向李渊传达起兵意图,继位后处分裴寂。
  • 刘文静:太原起兵元谋功臣;与裴寂政见不合,裴寂曾参与审理其谋反案。
  • 宋金刚:刘武周部将;619年裴寂率军与之交战并失利。
  • 李元景:唐高祖第六子、赵王;娶裴寂之女。
  • 裴律师:裴寂之子,后尚临海公主,任汴州刺史。
  • 裴承先:裴寂之孙,另有记载全文记其曾任殿中监,后为酷吏所杀。
  • 恭命:裴寂家奴;向唐太宗告发裴寂隐匿信行言论及杀人之事。

代表作品

《全唐文》收录题为裴寂所作的《劝进疏》。现有来源仅说明该文收入总集,无法据此确认具体写作情境及其版本传承,故仅列为传世文献著录,不扩写其内容。

历史评价

《旧唐书》所载唐高祖诏书称裴寂参与太原起兵谋划、辅佐唐朝建立,并以“梁栋”“盐梅”比喻其辅政作用,体现李渊对其开国功劳的肯定。李世民在贞观初年也曾以“佐命之勋”评价裴寂,承认其辅佐李渊建唐的功绩。

《旧唐书》史臣和《新唐书》作者则对裴寂的仕进方式、宰辅表现和刘文静案中的作用提出批评。《资治通鉴》记其在抵御宋金刚期间处置失当、令河东百姓不安。综合这些史料,裴寂的历史形象既包括协助唐朝建立和早期居相的经历,也包括军事失利、政治判断受批评及贞观年间获罪的经历;不宜只以“开国功臣”或“失德权臣”单面概括。

局部关系图谱

李渊↗对方词条关联本词条

晋阳宫副监,与李世民合谋促成李渊起兵,唐朝建立后任尚书右仆射、左仆射。

李渊↗政治关系

唐高祖;裴寂旧交及主要政治依靠者,任用裴寂为府署长史和宰相。

李世民↗政治关系

唐太宗;参与起兵谋划并借裴寂向李渊传递起兵意图,继位后处分裴寂。

刘文静↗政治关系

太原起兵元谋功臣;与裴寂政见不合,裴寂曾参与审理其谋反案。

刘文静↗对方词条关联本词条

早年同为晋阳官吏,结为好友。后因功高之争反目,刘文静每廷议必与裴寂相违,裴寂借机进谗致其被杀。

隋朝↗时代关联

隋朝、唐朝;隋末唐初

唐朝↗时代关联

隋朝、唐朝;隋末唐初

李元景 · 尚无对应词条

唐高祖第六子赵王,娶裴寂之女。

裴律师 · 尚无对应词条

裴寂之子。

宋金刚 · 尚无对应词条

刘武周部将;裴寂率军与其交战并失利。

同朝代关联人物

参考书目

  • 刘昫等:《旧唐书》卷五十七《裴寂传》。
  • 欧阳修、宋祁等:《新唐书》卷八十八《裴寂传》。
  • 司马光:《资治通鉴》唐纪三。项目本地《旧唐书》《新唐书》全文已检索核对;《资治通鉴》条目依据另有记载所引内容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