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成

南梁皇帝梁宗室豫州刺史

萧渊明

萧渊明,字靖通,生年不详,萧懿之子、梁武帝萧衍之侄,南朝梁宗室。早年封贞阳侯,曾任豫州刺史;547年(南梁太清元年)奉命率军北进,在接应侯景、图谋进取彭城的军事行动中兵败被俘,后被送往晋阳。554年(南梁承圣三年)江陵失陷、梁元帝萧绎被杀后,北齐文宣帝高洋支持萧渊明南返。555年(南梁承圣四年,入建康后改元天成)他进入建康称帝,并立萧方智为皇太子;同年陈霸先废黜他,改立萧方智。萧渊明于556年(南梁太平元年)病逝,后由萧庄追谥为闵皇帝。

天成梁

人物概览

萧渊明,字靖通,生年不详,萧懿之子、梁武帝萧衍之侄,南朝梁宗室。早年封贞阳侯,曾任豫州刺史;547年(南梁太清元年)奉命率军北进,在接应侯景、图谋进取彭城的军事行动中兵败被俘,后被送往晋阳。554年(南梁承圣三年)江陵失陷、梁元帝萧绎被杀后,北齐文宣帝高洋支持萧渊明南返。555年(南梁承圣四年,入建康后改元天成)他进入建康称帝,并立萧方智为皇太子;同年陈霸先废黜他,改立萧方智。萧渊明于556年(南梁太平元年)病逝,后由萧庄追谥为闵皇帝。

别名
梁闵帝、闵帝
字
靖通
所处时代
南北朝
所属朝代/政权
南朝梁(南梁)
身份
南梁皇帝、梁宗室、豫州刺史
出生日期
史料未载
出生地
史料未载
逝世日期
556年6月2日(南梁太平元年五月癸未)
籍贯
现有可靠史料未能核定
在位时间
555年(南梁天成元年)
年号
天成
前任
萧绎(梁元帝;南梁皇位承继)
继任
萧方智(梁敬帝;萧渊明被废后即位)
主要官职
豫州刺史;太傅
爵位/封号
贞阳侯;被废后封建安王
谥号
闵皇帝(萧庄称帝后追谥)
主要成就
555年(南梁天成元年)在北齐支持下短暂即帝位;改元天成并颁行大赦;册立萧方智为皇太子

生平时间线

豫州刺史任内 | 奉梁武帝之命率水陆军北进,接应侯景并谋取彭城,兵败被东魏军俘获。
被拘期间 | 西魏攻陷江陵并杀梁元帝萧绎,南梁宗室继统形势随之变化。
返梁与即位 | 北齐文宣帝高洋命上党王高涣送萧渊明南下;王僧辩在东关失守后接纳他。萧渊明进入建康称帝,改元天成,立萧方智为皇太子。
被废 | 陈霸先袭杀王僧辩并废黜萧渊明,改立萧方智;萧渊明被降为太傅、建安王。
晚年 | 北齐征召萧渊明返北,陈霸先准备遣送;萧渊明在启程前因背疽发作去世。

人物生平

人物生平

宗室出身与早年任职

萧渊明字靖通,为长沙宣武王萧懿之子、梁武帝萧衍之侄。其生年和出生地均未能从本次核读的双百科全文及相关史籍中确定。另有记载称他少有才情,早年历任显职,封贞阳侯;《北齐书》记载他在梁武帝朝受亲爱。547年(南梁太清元年),萧渊明任豫州刺史。

北伐兵败与被俘

547年(南梁太清元年),侯景叛离东魏归附南梁后,梁武帝命萧渊明率水陆诸军北上接应侯景,并图谋进取。梁书记载朝廷另命南康嗣王萧会理统领诸军;萧渊明渡淮后,在寒山一带与东魏军交战,战败被俘。东魏孝静帝元善见接见他及被俘将领,随后将其送往晋阳。东魏丞相高澄曾厚礼相待,并借萧渊明致书梁武帝,试图恢复双方通好。萧渊明此后长期留在北方。

《南史》还记载,萧渊明所部在这次北伐中没有侵掠当地民众,北方人因此称他为“义王”。这是该书对军纪的记述,不代表对其后续政治活动的总体评价。

北齐支持返梁与短暂即位

554年(南梁承圣三年),西魏攻陷江陵,梁元帝萧绎被杀。555年(南梁承圣四年;北齐天保六年),北齐文宣帝高洋立萧渊明为梁主,命上党王高涣率军护送他南返,并让此前被俘的梁将湛海珍等随行。梁廷当时由王僧辩、陈霸先等掌握;王僧辩起初不接受北齐的安排,北齐军攻破东关后才派船迎纳萧渊明。

555年(南梁承圣四年),萧渊明进入建康称帝,将年号改为天成,颁行大赦,册立梁元帝之子萧方智为皇太子,并任王僧辩为大司马。他还派第二子萧章前往北齐都城向高洋致谢。现存记载显示,他的即位依赖北齐的军事支持,并须与王僧辩等南梁重臣协商;这些事实说明其执政基础受到外部力量和南梁内部权臣关系的制约,但不宜据此虚构其个人意图或具体施政成效。

被废与去世

555年(南梁天成元年),陈霸先自京口起兵,袭杀王僧辩,继而废黜萧渊明,另立萧方智。萧渊明被降为太傅、封建安王。

556年(南梁太平元年),北齐要求南梁遣送萧渊明返北。陈霸先准备派使者送行,萧渊明尚未出发便因背疽发作去世。另有记载及另有记载给出556年6月2日(南梁太平元年五月癸未),《梁书》纪为太平元年五月癸未,日期相合。

其后,梁元帝之孙萧庄在北齐支持下称帝,追谥萧渊明为闵皇帝。现有来源没有提供萧渊明的陵墓信息。

主要事迹

奉命北伐东魏

萧渊明任豫州刺史期间奉命率军北上,任务包括接应侯景并争取军事进取。此次行动以梁军战败、萧渊明被俘告终。《梁书》《南史》记有出兵背景和战局,《北齐书》则记其被俘后送往晋阳及高澄对他的接待;现有资料不足以将战败归结为单一原因。

在北齐支持下短暂即位

554年(南梁承圣三年)江陵失陷后,北齐把被俘多年的萧渊明送回南梁并立为梁主。萧渊明即位后改元天成、颁赦、立萧方智为太子,并任用王僧辩。其帝位很快因陈霸先发动政变而终止。此事是北齐介入梁廷继统、南梁内部权力冲突交织的具体表现;正文不把“傀儡”等概括性标签当作已经证明的个人属性。

其在位前后的经过可依年次列明:547年(南梁太清元年)任豫州刺史时奉梁武帝之命率水陆军北进,接应侯景并谋取彭城,兵败被东魏军俘获;554年(南梁承圣三年)被拘期间,西魏攻陷江陵并杀梁元帝萧绎,南梁宗室继统形势随之变化;555年(南梁承圣四年;北齐天保六年)北齐文宣帝高洋命上党王高涣送他南下,王僧辩在东关失守后接纳他,他进入建康称帝、改元天成,立萧方智为皇太子;同年(天成元年)陈霸先袭杀王僧辩并废黜他,改立萧方智,他被降为太傅、建安王;556年6月2日(南梁太平元年五月癸未)北齐征召他返北,陈霸先准备遣送,他在启程前因背疽发作去世。其由北齐送回、短期称帝又旋即被废的经历,说明南梁末年皇位的更替已由北齐与陈霸先两方势力决定。

其被送回与被废之间不足一年,而此后的南梁皇位也很快由陈霸先所建立的陈朝取代,可见其称帝本身即为外力安排下的过渡环节。

其被俘与被送回的经过,与侯景之乱后南北力量的重组相连:他在547年奉命接应侯景而兵败被俘,此后长期滞留东魏、北齐境内;555年北齐为在江南扶植傀儡而送其南下,王僧辩在东关失守后接纳他并拥立为帝,同年陈霸先袭杀王僧辩、将其废黜,改立萧方智。其由俘囚而皇帝、由皇帝而降王的经历,说明当时的梁室已无自主选择继承人的余地,而陈霸先的崛起与北齐的介入则是这一格局的两个支点。

其在位不足一年,其被废与萧方智的继立都由陈霸先一手安排。

其被立与被废的整个过程都在北齐与陈霸先两方势力之间完成,故其在位期间并无独立的施政记载;而萧方智的继立与陈朝的建立,也表明梁室的皇位在此后数年内迅速转入他人之手。

其在位不足一年,政令皆出他人。

其称号与去向均随北齐与陈霸先的处置而变。

人物关系

  • 萧懿:父亲,梁宗室,封长沙宣武王。
  • 萧衍:叔父,梁武帝;萧渊明早年在其朝廷任职。
  • 萧绎:梁元帝;萧渊明即位前的梁帝,554年(南梁承圣三年)江陵失陷后被杀。
  • 萧方智:梁元帝之子;萧渊明即位时被立为皇太子,萧渊明被废后即帝位。
  • 萧章:萧渊明第二子;萧渊明即位后奉派前往北齐致谢高洋。
  • 王皇后:另有记载家庭章节记载为萧渊明夫人;另有记载未列此关系。
  • 高洋:北齐文宣帝,支持萧渊明返梁并立其为梁主。
  • 高涣:北齐上党王,奉命率军护送萧渊明南下。
  • 王僧辩:南梁重臣,起初拒绝迎立萧渊明,后接纳并任其大司马。
  • 陈霸先:南梁将领及权臣,袭杀王僧辩并废黜萧渊明。
  • 萧庄:梁元帝之孙;其称帝后追谥萧渊明为闵皇帝。

历史评价

《南史》记载,萧渊明所部在北伐途中未侵掠当地居民,北方人因此称他为“义王”。这一记述针对其军队行为。关于其帝位,《北齐书》《梁书》和《资治通鉴》主要记录北齐立其为梁主、王僧辩接纳、陈霸先废黜等政治经过,并未留下足以概括其完整统治的系统史臣评语。依据这些具体记载,可以确认其即位与退位均处于南北政权交涉和梁廷内部权力变化之中;对其个人治绩,现有材料不足以作更广泛判断。

局部关系图谱

萧衍↗对方词条关联本词条

萧衍侄子,支援侯景时被东魏俘虏

萧方智↗对方词条关联本词条

贞阳侯,萧方智堂叔,被北齐扶立为帝,旋被陈霸先废黜

萧衍↗叔侄

萧衍为萧渊明之叔,梁武帝。

萧绎↗帝位承继

梁元帝;萧渊明即位前梁廷的皇帝,554年江陵失陷后被杀。

萧方智↗继任/君臣

萧渊明即位时册立为皇太子;萧渊明被废后即帝位。

高洋↗政治支持者/君主

北齐文宣帝,支持萧渊明返梁并立其为梁主。

王僧辩↗政治合作者

南梁重臣;后接纳萧渊明并任大司马。

陈霸先↗政权冲突

废黜萧渊明并改立萧方智。

慕容绍宗↗对方词条关联本词条

南梁贞阳侯,率军十万援救侯景,在寒山堰之战中被慕容绍宗生擒

羊侃↗对方词条关联本词条

寒山堰之战主帅,羊侃多次劝其出战,未被采纳

王僧辩↗对方词条关联本词条

北齐扶植的傀儡皇帝,王僧辩迫于北齐军事压力迎立之

梁↗时代关联

梁(梁);梁

萧懿 · 尚无对应词条

萧渊明之父,长沙宣武王。

萧章 · 尚无对应词条

萧渊明第二子;555年受命前往北齐向高洋致谢。

高涣 · 尚无对应词条

北齐上党王,奉命率军护送萧渊明南下。

萧庄 · 尚无对应词条

梁元帝之孙;称帝后追谥萧渊明为闵皇帝。

同朝代关联人物

参考书目

  • 姚思廉:《梁书》卷六《敬帝纪》。
  • 李百药:《北齐书》卷三十三《列传第二十五》。
  • 李延寿:《南史》卷八《梁本纪下第八》;卷五十五《列传第四十五》。
  • 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一百六十六,梁纪二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