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炎后世艺术形象(古画或古籍画像)
司马炎后世艺术形象(古画或古籍画像)

西晋开国皇帝

司马炎

司马炎(236年-290年),字安世,河内温县人,司马昭与王元姬之子,西晋开国皇帝。他继承司马氏在曹魏积累的权力,于266年(晋泰始元年)受魏帝曹奂禅位。279年(晋咸宁五年)下令伐吴,次年孙吴投降,三国分立至此结束。他在位时制定法律、田赋与宗室分封制度;统一后的政治怠惰、继承安排和宗王权力,也成为后世评价其统治的重要问题。

西晋

人物概览

司马炎(236年-290年),字安世,河内温县人,司马昭与王元姬之子,西晋开国皇帝。他继承司马氏在曹魏积累的权力,于266年(晋泰始元年)受魏帝曹奂禅位。279年(晋咸宁五年)下令伐吴,次年孙吴投降,三国分立至此结束。他在位时制定法律、田赋与宗室分封制度;统一后的政治怠惰、继承安排和宗王权力,也成为后世评价其统治的重要问题。

别名
晋武帝
字
安世
所处时代
西晋
所属朝代/政权
西晋
身份
西晋开国皇帝
民族
汉族
籍贯
河内郡温县(今河南温县)
出生日期
236年(魏青龙四年)
出生地
洛阳
逝世日期
290年5月16日(晋太熙元年四月)
逝世地
洛阳含章殿
在位时间
266年2月8日(晋泰始元年十二月十七日)-290年5月16日
年号
泰始、咸宁、太康、太熙
庙号
世祖
谥号
武皇帝
陵墓
峻阳陵
前任
曹魏皇帝曹奂(禅代);西晋无前任皇帝
继任
司马衷
主要成就
代魏建立西晋;组织灭吴完成统一;颁行《晋律》;推行占田、课田与户调制度
享年
54岁

生平时间线

生于洛阳 | 生于洛阳,出身河内司马氏
立储 | 司马昭立他为晋王世子
继承晋王 | 司马昭去世后袭晋王爵,掌握曹魏朝政
受曹奂禅让 | 受曹奂禅让,建立晋朝
立法 | 批准颁行《泰始律》,即《晋律》
发动伐吴 | 命多路晋军南下进攻孙吴
完成统一 | 孙皓投降,西晋结束三国分立
卒于洛阳含章殿 | 卒于洛阳含章殿,太子司马衷继位

人物生平

人物生平

继承司马氏权力

司马炎是司马懿之孙、司马昭长子。司马懿、司马师、司马昭相继控制曹魏朝政,为司马炎取得皇位铺平道路。司马昭生前曾在继承人问题上考虑过司马攸,264年(魏咸熙元年)立司马炎为晋王世子。司马昭去世后,司马炎继相国、晋王之位。

代魏与灭吴

266年2月8日(晋泰始元年十二月十七日),司马炎受曹奂禅位,国号晋,史称西晋。立国之初,他广封同姓诸王,试图避免曹魏皇室孤立的局面,同时安排宗王镇守要地。伐吴问题曾引起朝中争论。羊祜长期经营荆州,主张进取;羊祜死后,司马炎采纳伐吴方针,于279年(晋咸宁五年)发兵。晋军从长江上中下游推进,280年(晋太康元年)孙皓投降,西晋完成统一。

制度与晚年

司马炎在位时颁《晋律》,并推行占田、课田、户调等制度,以安排统一前后的户籍和赋税。太康时期经济恢复,但统治后期的奢靡和政务松弛受到传统史家的批评。他坚持由司马衷继承皇位,又让宗室诸王握有军政资源;后来的八王之乱不能仅由一项政策解释,但继承与分封安排确实构成重要背景。290年(晋太熙元年)司马炎去世,司马衷继位。

司马炎生于魏明帝青龙四年(236年),出身汉魏名门司马氏,是司马昭与妻子王元姬所生。其祖司马懿、伯父司马师与父司马昭相继控制曹魏朝政:司马懿病死后,其子司马师、司马昭先后执政,司马昭更在咸熙元年(264年)三月得封晋王,彻底控制了朝政。司马炎在正元年间(249—254年)获封北平亭侯,此后历新昌乡侯而进封晋王世子;据说他生有"发委地、手过膝"的"非人臣之相",且在司马昭诸子中居于嫡长子地位。但他的弟弟司马攸(过继给司马师)"性孝友,多材艺",为人"清和平允",更受司马昭喜爱;司马昭曾表示天下是兄长司马师打下来的,将来的王位自然应该归属司马攸。为了夺得世子之位,司马炎极力拉拢父亲身边的要臣,得到何曾、贾充、裴秀、羊祜等人的支持,终于在司马昭去世前三个月被立为晋王世子;咸熙二年(265年)司马昭去世,他继任为晋王、丞相,同年十二月(266年2月)逼迫魏元帝曹奂禅位,建立晋朝,改元泰始,是为晋武帝。

即位之初,他鉴于曹魏宗室屏藩无力以致孤立而亡,大封同姓诸王,又委任几位宗王统领重兵、出镇要地,试图以宗室为藩屏;同时着手整顿内政:罢免曹魏后期的苛政,赦免连坐,兼容百家,复兴文化;重视法律的修订,颁行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系统化、儒家化的法典《泰始律》,又创制晋令,为中华法系的行政立法提供了典范;设立国子学,恢复太学的讲习。经济上推行占田制与课田制,鼓励农桑,废除州郡武备,使社会秩序趋于稳定,人口增长,经济社会呈现"民和俗静"的繁荣景象。咸宁五年(279年),他发兵南下,次年灭亡孙吴,结束了自东汉末年以来的分裂局面,完成了三国统一。

然而随着天下安定,他逐渐"怠于政事,耽于游宴",统治阶层的奢侈荒淫之风广泛蔓延:石崇与王恺斗富一类故事即产生于这一时期;他本人后宫人数逾万,以致有"羊车"之讥。在继承问题上,他立智力有缺陷的次子司马衷为太子,并为他娶贾充之女贾南风为妃;又大封宗王出镇、废除州郡武备,为西晋的短暂统治埋下了深刻隐患。太熙元年(290年)他在洛阳含章殿病逝,时年五十五岁,葬于峻阳陵,谥号武皇帝,庙号世祖。他去世后不久,诸王争权酿成"八王之乱",西晋的统一局面迅速崩溃。

司马炎的继位与代魏,过程主要在咸熙元年至二年间完成。咸熙元年(264年)十月他正式被确立为晋王世子;此前魏帝曹奂已先后授予他"副贰相国"等职权,等同于"鲁公拜后之义"的待遇。咸熙二年(265年)五月,曹奂为司马昭加九锡之礼,进封其王妃为王后、世子为太子,司马炎因此成为晋王太子;同年八月司马昭去世,司马炎继承父亲的职位与晋王爵位,总揽全国军政大权。同年年底,曹奂屈从臣下的压力同意禅让帝位于晋王;十二月十七日,司马炎在满朝文武的反复劝进之下正式即皇帝位,更国号为晋,改元泰始,次日把退位的曹奂封为陈留王,这一年他不过三十岁。

称帝之后,他一面以宗室为藩屏、优礼拥立自己的朝臣士族,一面着手革除曹魏弊政。除此之外,他在用人上也尽量不计旧怨,起用部分原本属于曹魏集团的官吏:如太常丞许奇的父亲因参与魏帝废黜司马师的密谋、事泄被流放而死,司马炎认为许奇有才,不顾别人反对而提升他。在封赏方面,他前后封异姓公侯多至五百余人,各等封爵的食邑标准为被封地区民户全部赋税的十分之一,后又扩至三分之一。

在内部制度铺开之后,司马炎把注意力转向南北两个方向。南方准备统一:泰始四年(268年)九月,他成功解除了镇戍淮南、久著威名的大司马石苞的兵权,为较长远的战略安排腾出手来;当时江东在孙皓的统治下早已危机四伏,这一形势为西晋灭吴提供了可能。泰始五年(269年),他命才识出众的尚书左仆射羊祜为都督徐州诸军事、镇守襄阳——羊祜虽非司马氏宗室,却是司马师的内弟、西晋皇室的重要外戚,受禅后以尚书左仆射之职兼执兵之要、事兼内外;羊祜到襄阳后努力安定民心、减轻赋税、加强军事物资储备,使晋吴对峙的局面不断向有利于西晋的方向转化。此后他又陆续任用原在蜀汉政府任职的人,其中包括著名学者,为灭吴作人才准备。

北方则出现了长期的边患。拓跋族的一支由部落酋长率领从塞北迁到河西,史称河西鲜卑;西晋建立后,司马炎担心其势力增长难以驾驭,特地从雍、凉、梁三州中分出陇西、南安、天水、略阳、武都和阴平六郡组成秦州,委任官员为秦州刺史以达到镇抚目的。但河西鲜卑的反叛源于统治者的歧视:在灭亡蜀汉的战斗中凉州兵立有大功,战后论功行赏时五千鲜卑健儿没有得到公平的赏赐,遂在其首领秃发树机能的带领下于泰始六年(270年)六月起兵反晋,秦州刺史胡烈前往镇压而兵败身死。杀死胡烈后,秃发树机能又吓退了坐镇长安的扶风王司马亮;河西败报传来,司马炎非常震恐,免去司马亮都督秦、凉州诸军事的职务,改派汝阴王司马骏接替他镇守关中,又任命尚书石鉴都督秦州诸军事负责平定动乱。石鉴到达秦州后强令与他有芥蒂的新任秦州刺史杜预出兵,遭到拒绝;杜预提出比较稳妥的攻战方案而石鉴不予采纳,反而一面逮捕杜预、一面亲自带兵与秃发树机能交战,结果大败而归。

此后秃发树机能的兵力越战越强,周围地区的少数民族受到鼓舞纷纷举兵反晋。泰始七年(271年)四月,凉州的北地胡人起兵与秃发树机能合谋袭击金城一带,杀死凉州刺史;其后秃发树机能又杀凉州刺史,西方战事日趋紧张。司马炎深感忧虑,侍中任恺建议安排像贾充这样有威望、有智谋的人亲自挂帅,战乱才能平息,司马炎随即任命贾充都督秦、凉二州诸军事开赴西部战场。当时贾充官任侍中、车骑将军,是朝内最有权势的臣下;任恺等人厌恶贾充的为人而推荐他西行,目的是使他远离朝廷。贾充不愿此行,向荀勖求计,荀勖劝他与太子结亲;于是贾充等人买通皇后,促成了太子司马衷与贾充之女贾南风的婚事,贾充也因此得以留在朝中。这一联姻对西晋此后的政局影响深远。

太康年间(280—289年)是西晋的鼎盛期,也是司马炎施政重点转向守成与家事的时期。灭吴之后他下诏罢州郡兵、罢刺史领兵,同时大行赦宥、减免赋役、奖励农耕:这一时期颁行了若干"约法"性质的诏令,禁奢靡、禁厚葬、禁私铸铜器;据记载当时的租调与户口统计都达到东汉末以来的最高水平。在宗室内部,他不断遇到继承与权力分配的难题:齐王司马攸(过继给司马师)既有声望又有才干,长期被朝臣视为太子的最佳替代者,太康三年(282年)司马炎下诏命司马攸出镇青州,朝臣纷纷谏阻而无用,司马攸忧愤成疾,次年去世,此事使宗室与朝臣的关系更趋紧张。在太子问题上他始终未改立:太子司马衷智力有缺陷,卫瓘曾在酒后以手抚御座说"此座可惜",和峤也称太子有"淳古之风";司马炎曾以密封的政事试太子,太子妃贾南风请人代答、由张泓代笔草成,司马炎看了以为可用,遂不再言易储。贾南风妒悍而多权略,太子宫中事多由其主持,这为日后的宫廷政变埋下伏笔。

太康末年至太熙元年,他又接连处理了几件与身后安排相关的事:太康十年(289年)他调整都督区划、命诸子分镇要害;同年他病重,外戚杨骏(皇后杨芷之父)自领大都督、都督中外诸军事,排挤汝南王司马亮出镇许昌,独揽朝政;太熙元年(290年)他病逝于含章殿,年五十五岁。其子司马衷即位,是为晋惠帝,杨骏辅政;次年贾后发动政变杀杨骏,又诛汝南王亮与楚王玮,八王之乱由此爆发。西晋从统一到内乱不过十余年,其速亡的原因,后世一般归结为:罢州郡兵使地方无备、宗王出镇与都督制使诸王握兵、士族与宗室的奢侈腐化、以及立嗣不当与贾后干政。

伐吴决策的过程,颇能反映司马炎用人与决断的方式。羊祜在襄阳经营十年,屡次上表请伐吴,朝中贾充、荀勖、冯紞等人以"吴未可平"为由反对,唯有中书令张华、镇南大将军杜预与益州刺史王濬力主。咸宁四年(278年)羊祜病重回朝,临终推荐杜预接任;咸宁五年(279年)杜预与王濬先后上表请战,称"吴主孙皓荒淫凶逆,宜速征伐,若一旦殂亡,更立贤主,则难图也",司马炎遂下决心。当年十一月发兵,次年三月吴平。战后论功,安东将军王浑以王濬不受节度、先入建业而争功,主张将其交付廷尉;司马炎未加罪,反以王濬之功封为辅国大将军,同时以王浑为征东大将军、增封邑,对诸将的赏赐各有差等,试图平息争端。他又以灭吴之功追赠羊祜为侍中、太傅,并以其生前所论"平吴之策"为据,说明此役实本于羊祜之谋。

在人事上,司马炎一朝前期倚重的人物大致有三类:一类是拥立他的旧臣,如贾充、何曾、裴秀;一类是以才识见用的实务之臣,如张华、杜预、羊祜;另一类是外戚与宗室,如杨骏、杨珧、司马亮、司马伷。灭吴前后他与张华、杜预等人的配合顺畅,而太康以后则渐以外戚与宗室为主。太康末年他先后以杨骏为车骑将军、临晋侯,又以杨珧、杨济与杨骏并称"三杨",使外戚势力再度膨胀;同时他继续调整宗王的都督区,使诸王在关中、荆州、扬州、幽州等地掌握重兵。这些安排在他在世时大体维持了平衡,一旦他去世,外戚与宗室之间的冲突立即爆发。

灭吴的进程在军事史上颇具代表性。王濬在益州任上造了大量战船,其中最大的"连舫"方百二十步、可载二千余人,船上以木为城、起楼橹、开四出门,可以在船上驰马往来;咸宁五年(279年)出兵后,王濬的巴蜀水军顺江东下,先后攻破丹阳、西陵、荆门、夷道,又在乐乡与杜预相会,随后克武昌、下寻阳;太康元年(280年)三月,王濬的水军进抵建业石头城下,吴主孙皓面缚舆榇、率群臣出降,吴国灭亡。孙皓被送至洛阳,封为归命侯;司马炎在殿上接见,曾令其作《尔汝歌》一类戏弄之语,史书记为亡国之君的屈辱。战后王濬与王浑为争功而互相纠劾,司马炎两面安抚:以王濬为辅国大将军、封襄阳县侯,又以王浑为征东大将军,并下诏说明二人各有其功,使此事不致扩大。

太康年间他在北方民族问题上也有过讨论而未采取行动。当时并州一带的匈奴、关中一带的氐羌与幽并一带的鲜卑已大量内迁,与汉民杂居,西晋沿袭曹魏办法,以各部酋长为"都尉"一类职务加以羁縻。侍御史郭钦曾上疏指出内迁诸胡人数众多、分布近畿,一旦变乱则关中、并州首当其冲,建议乘平吴之威,把内地诸胡逐步迁回边地,司马炎未予采纳。此后数十年,"五胡"起兵果然首先在并州、关中爆发,郭钦之议因此被后世反复援引。在西南方面,他又于太康元年平吴之后处理了原蜀汉旧地的安抚与吏治,并以原蜀汉旧臣与地方大族的子弟入仕,以稳固巴蜀。

在泰始年间,朝中围绕用人与伐吴的争论,实际上交织着几组人事矛盾。侍中任恺与中书令庾纯与贾充不睦,先是以"西征"为名推贾充出镇秦凉,又借嫁女太子之事使贾充留朝;此后贾充一党反攻,任恺被免官、庾纯外放,张华也因力主伐吴而遭排挤。张华在灭吴之后虽以功封侯,却因"宫中府中"之分与外戚、宗王的猜忌而被外放为都督幽州诸军事,领护乌桓校尉,安定了北方边塞;杜预则镇守襄阳,继续经营荆州。羊祜去世后被追赠为侍中、太傅,其生前所荐之人多被任用。这些人事变动说明,司马炎晚年的用人大体受制于外戚(杨氏、贾氏)与宗王的平衡,前期那种"以才任职"的局面并未保持到底。

泰始至太康年间,他也有若干直面批评的记录。泰始年间灾异屡见,他多次下诏求直言、命公卿举贤良方正、并亲临听讼;有大臣指陈"今者官多而事少",他遂下令省并冗官;对于宗室与功臣的奢侈,他在诏令中多次申明禁止,晚年还因"奢侈相尚"之风整顿过一两次。不过这些举措的效力有限,士族与宗室的奢靡之风在太康年间反而达到顶点。他对谏诤的处理也时宽时严:有的谏臣被优容,有的则因言获罪,如庾纯因与贾充争执而一度被免。整体而言,其朝政在泰始年间尚称清明,太康以后则日趋宽纵。

灭吴之后对江南的处置,是司马炎统一政策中较见成效的一环。太康元年(280年)平吴后,他下诏废除孙吴的苛政:减免吴地当年的租调、罢除孙皓所设的许多额外征敛与繁重徭役、释放被没入官府的吴人奴婢,并令州郡抚恤因战乱流离的百姓;同时优待孙皓的宗族与旧臣,除少数被认为有异志者外,多保留其爵位与家产,孙皓本人受封归命侯,其太子孙瑾等亦得官。对江南士族,他采取"随才叙用"的办法,南北士人同用,丹阳、吴郡、会稽一带的旧族陆续入仕洛阳,使江东的统治较快稳定。史称此后"吴人欣戴",江南的户口与生产在太康年间有所恢复。

灾异与赈济也是其朝常见的事务。泰始至太康年间,水旱蝗灾与地震屡见于记载,他多次下诏减免受灾地区的田租与户调、开仓赈济、遣使巡行慰问,并因灾异而避正殿、减膳、罢乐;对于因灾荒而流亡的百姓,他下令就地安置、免除一定期限的赋役。这些措施与占田、课田制相配合,使太康年间的户口数字达到东汉末以来的高点:据《晋书·地理志》所载,太康元年平吴之后,全国有户二百四十五万九千八百四十,口一千六百一十六万三千八百六十三;《晋书·食货志》则称其时"天下无事,赋税平均,人咸安其业而乐其事",这即是后世所称"太康之治"的主要依据。

司马炎去世之后,西晋在十余年间由盛转衰的过程,恰是其生前安排的直接后果。太熙元年(290年)他病逝,太子司马衷即位为惠帝,外戚杨骏以太尉、都督中外诸军事辅政;次年(永平元年)皇后贾南风联合楚王司马玮发动政变,杀杨骏及其党羽,又先后除掉汝南王司马亮、卫瓘与楚王玮,由贾后与张华、裴頠等人共同执政,政局暂时稳定了近十年。元康九年(299年),贾后废杀太子司马遹,引发宗室不满;永康元年(300年)赵王司马伦起兵杀贾后、自称相国,次年废惠帝自立,齐王司马冏、成都王司马颖、河间王司马颙等起兵讨之,此后诸王互相攻杀,长沙王司马乂、成都王、河间王、东海王司马越相继登场,史称"八王之乱"。光熙元年(306年)惠帝被毒死,司马越立司马炽为怀帝,内乱虽告一段落,西晋的军力与财政已消耗殆尽。

内乱之际,内迁诸族相继起兵:永兴元年(304年)匈奴刘渊在左国城称汉王,羯人石勒随即投附;永嘉二年(308年)刘渊称帝,永嘉四年(310年)其子刘聪继位,永嘉五年(311年)汉军攻破洛阳、俘怀帝,史称"永嘉之乱";建兴四年(316年)刘曜攻破长安、俘愍帝,西晋灭亡。此后司马睿在建康称帝,建立东晋。从司马炎去世到西晋灭亡,前后二十六年,其间的乱源,多可追溯到他在位时的安排:宗王出镇而握重兵、罢州郡兵而地方无备、立嗣不当而使外戚与贾后相继干政、内迁诸族聚居近畿而未加安置。

司马炎的宫廷与家庭,同样影响着西晋的政治走向。他先后立两位皇后:元后杨艳(武元皇后)生惠帝司马衷与秦献王司马柬,继后杨芷(武悼皇后)则为杨骏之女,杨氏一门因此权倾内外;此外有贵嫔胡芳、夫人左棻等,后宫之盛在史书中屡见记载。他有子二十六人,其中以司马衷、司马柬、司马玮、司马允、司马乂、司马颖等较著:司马柬以"性仁讷"著称,司马玮锐敏而好刑杀,司马允、司马乂、司马颖等皆在八王之乱中相继登场。太康十年(289年)他集中调整了诸子的封爵与都邑,如以楚王司马玮都督荆州诸军事、淮南王司马允都督扬江二州诸军事、成都王司马颖督邺城等,把诸子分置于要冲;同年他又以"齐王攸之子司马冏"等宗室分掌机要,使宗室在中央与地方同时占据要职。

这一安排与他对太子问题的处理相互作用:太子司马衷不能亲政,其妃贾南风又"妒悍而多权略",而他寄望于诸子与宗王之间的相互牵制,遂把宗室与外戚同时置于高位,希望以此维持平衡。这一"平衡"在他生前大体有效,却在他去世后立刻失衡:杨骏以外戚独揽辅政,贾后以皇后联宗王发动政变,随后宗王之间互相攻杀。就其结果看,司马炎在继承与辅政上的安排,与其"以宗室为藩屏"的初衷相悖,反而成为内乱的直接条件。

司马炎在处理后宫与后族问题上,留下了几件对后来政局有直接影响的事。泰始十年(274年)武元皇后杨艳病重,临终前嘱托司马炎立其从妹杨芷为后,司马炎应允,次年立杨芷为皇后,杨芷之父杨骏、叔父杨珧、杨济兄弟由此并居要职,是为"三杨"。咸宁年间伐吴之议起,贾充、荀勖反对,杨氏兄弟亦多主缓;灭吴之后,司马炎对诸将的赏赐与安置颇费斟酌,既不愿开罪贾充一系,也不愿委屈张华、杜预、王濬等人,因此在封赏之外又不断调整其职务,如张华外放幽州、王濬转任他职,杜预仍在襄阳。太康年间他又先后以杨骏、杨珧分掌禁军与机要,并让宗王司马亮、司马伷等镇守要地,形成外戚与宗室并立的格局。

在储位问题上,卫瓘、和峤等人的进言与他的回应也被史书记下:卫瓘曾借酒会抚御座而言"此座可惜",和峤则直陈太子不足以承大业,司马炎虽知其意,仍以"密封政事试太子"的方式为太子找台阶,贾南风与张泓代答之事遂使试太子不了了之。他同时为太子安排了较强的辅佐班底,以卫瓘、汝南王司马亮等为太傅、太保一类的辅政大臣,希望以辅臣之重补君主之弱。这些安排在他在世时大体维持了平衡,但随着杨骏与贾后势力的膨胀,他的身后安排迅速失效。

司马炎晚年还有两件与制度相关的事可记。其一是"罢州郡兵"的具体执行:太康年间陆续裁撤州郡武装,仅留少量武吏维持治安,地方防务交由都督与封国军承担;此举在当时被视为减轻地方负担、防止割据的举措,但在八王之乱与永嘉之乱中暴露出地方无力自守的弊端。其二是对"荫客""荫亲属"数额的明确规定:官品第一至第九,各按品级荫庇不同数量的衣食客与佃客,并把数额列入法令,这既是对士族既得利益的认可,也是国家试图把门阀所庇人口纳入统计的努力。两项措施都体现了司马炎施政的基本取向——在承认门阀格局的前提下维持中央权威,而这一取向的限度,也正由其身后二十余年的乱局显示出来。

主要事迹

统一战争

司马炎在灭吴战役中负责确定战略与任命将帅,羊祜的长期准备以及杜预、王濬等人的作战同样是胜利条件。孙吴的覆亡使西晋统治范围覆盖南北,但统一并未自动消除地方军权与朝廷内部竞争。

法制与宗室政策

《晋律》与田赋制度为西晋初期治理提供了规则。大封宗室本意在于屏卫皇室,却使一些宗王掌握地方军队;这项制度的利弊与其继承安排一道,成为西晋政治史讨论的焦点。

晋朝初立时,司马炎的措施集中体现了"屏藩宗室、优礼士族、革除魏弊"三条思路。宗室方面,他总结曹魏亡国的教训,认为曹魏政府束缚、防范宗室以致皇帝孤立无援,因此继续推广封国制度,把大批同宗的叔侄弟兄封作王:即位之始一次封王二十七人,以后陆续增封,总计达五十七王,并允许诸王自选王国内的官吏;他又委任几位宗王统领重兵,出镇许昌、邺城、长安等战略要地,用以拱卫首都洛阳——宗王出镇是其加强宗室权势的重要措施,对西晋此后的政局影响极大。对朝臣士族,他称帝后照顾有加:对八位地位崇高的重臣模仿古代名称、杂采近代制度,同时设置太宰等高位;异姓受封公侯者前后多至五百余人,食邑标准如上所述。

革除曹魏弊政的举措也见于诏令。自泰始元年(265年)至泰始二年(266年),他先后颁行若干旨在移风易俗的措施:撤销对曹魏宗室与汉朝宗室的禁锢,宣布解除对他们的限制;罢除曹魏政府对出镇、出征将士留取人质的法令;恢复被曹魏废止的谏官制度,并把傅玄等清正敢言、有才能的官吏委任为谏官,以广闻博见、开直言之路;提倡节俭,把原御府的珠玉玩好之物分赐臣下而自己不留,又下令削减各郡国政府对皇室的贡调,禁止奢靡之物。

制度层面,他最为后世称述的是法律与土地两项。法律上,他命贾充、羊祜、杜预等人修订律令,泰始四年(268年)颁行《泰始律》(又称《晋律》)二十篇、六百二十条,是第一部系统化、儒家化的法典:它"准五服以制罪",把服制纳入定罪量刑的标准;又规定"八议"、区分故意与过失、限制连坐的范围,并配套创制了晋令(行政立法)与张斐、杜预的"律注",《晋律》与律注、晋令共同构成此后南朝法律的基础,被视为中华法系的重要一环。土地与赋税上,他推行占田制与课田制:规定男子一人占田七十亩、女子三十亩,其中丁男课田五十亩、丁女二十亩,按课田面积纳租;户调按户征收绢、绵,并规定品官按品级占田、荫客与荫亲属的数额,把士族的特权纳入国家法令之中。这些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恢复了农业生产与户籍秩序,也使西晋初年出现户口增长与"民和俗静"的景象。

统一之后,他的施政重心转向守成与享乐。灭吴之后他罢州郡武备、罢刺史领兵,裁撤地方军备以防割据,同时也削弱了地方对变乱的应变能力;对宗室诸王与士族的优容,则使奢侈之风自上而下蔓延。晚年他在继承安排上立智力有缺陷的次子司马衷为太子,并为其娶贾充之女贾南风,又使外戚杨骏与宗王并掌机要,这些安排在他去世后迅速失衡。太熙元年(290年)他病逝于洛阳含章殿,年五十五岁,谥武皇帝、庙号世祖,葬峻阳陵;同年其子司马衷即位,次年贾后干政,八王之乱由此爆发,西晋的统一仅维持了十余年。

灭吴的准备与实施,是司马炎一朝最重要的军事成就。在羊祜经营襄阳十年、秣马厉兵的基础上,咸宁五年(279年)十一月司马炎采纳羊祜生前与张华、杜预等人的建议,发兵二十余万分六路南下:琅邪王司马伷出涂中,安东将军王浑出江西,建威将军王戎出武昌,平南将军胡奋出夏口,镇南大将军杜预出江陵,龙骧将军王濬与广武将军唐彬率巴蜀水军沿江东下。王濬在益州造楼船,大船"方百二十步,受二千余人",顺流而下,破丹阳、克西陵、下武昌,吴军望风而降;杜预则攻取江陵、平定荆州以南诸郡。太康元年(280年)三月,王濬的水军抵建业石头城下,吴主孙皓面缚舆榇出降,吴国灭亡,三国至此统一。战后孙皓被送至洛阳,封归命侯;司马炎又以"王濬有功而王浑争功"一事处理诸将赏罚,诏令王濬进爵为辅国大将军。

统一之后,他采取了两项影响深远的措施。其一是罢州郡武备、罢刺史领兵:太康年间陆续裁撤州郡兵与刺史所领之军,把地方军权收归中央,以防汉末以来地方割据之弊;此举在短期内强化了中央集权、减轻了地方财政负担,但也使地方在变乱骤起时缺乏应变之力,八王之乱与随后的永嘉之乱中,州郡无力抵御,此制被后世视为西晋速亡的原因之一。其二是继续推行占田、课田与户调式,并罢"部曲督将"一类私兵编制,编户与垦田数字在太康年间达到峰值:据《晋书·地理志》所载,太康元年平吴后有户二百四十五万余,人口约一千六百万,是东汉末年以来户口的最高点,史称"太康之治"或"太康繁荣"。

不过太康年间的繁荣与隐忧并存。一方面,罢兵息民使农业生产与商业得到恢复,洛阳、长安与江南的城市生活颇为繁华;另一方面,统治阶层的奢侈之风亦在此期达到顶点:石崇与王恺斗富、王济以人乳饮豚一类记载都出于此时,司马炎本人后宫人数逾万,甚至有乘羊车随意行幸的记载。同时,宗王出镇与都督制的推行,使诸王掌握了地方军权,而太子司马衷的能力问题又使朝中各方围绕"易储"与辅政展开角逐:卫瓘、和峤等人曾委婉进言太子不堪为嗣,司马炎以"此座可惜"自嘲而未改立;太康十年(289年)他病重,外戚杨骏与汝南王司马亮同为辅政,宗室与外戚的冲突在他死后立即爆发。太康十一年(290年)他去世于含章殿,年五十五岁。

除法律与土地之外,司马炎的制度安排始终围绕"宗室与士族相维、中枢总揽"这一目标展开。封国制使诸王拥有封地与自选王国内官吏之权,都督制经其扩充后使数位宗王掌握一方兵权;九品中正制自曹魏继承而在其朝趋于完备,由各郡中正品评本地人士,家世门第的分量逐渐超过才德,士族由此把持选官之途。与之配套的户调式规定了绢绵的征收标准,官品占田、荫客与荫亲属之制则把等级特权写进法令,使国家财政与门阀利益相互牵连。文化方面,其朝廷颇为活跃:荀勖、张华主持朝廷的文化事务,陈寿撰成《三国志》,左思的《三都赋》被人争相传抄而使洛阳纸价上涨,皇甫谧等人在医学与史学上亦有著作;国子学与太学分别收纳官员子弟与庶民子弟,儒学与玄学并存。

军事与边疆方面,灭吴之役是最重要的成就:咸宁五年(279年)他发兵二十余万分六路南下,王濬率巴蜀水军造楼船沿江东下,杜预攻取江陵、平定荆州以南诸郡,太康元年(280年)三月王濬水军抵建业石头城下,吴主孙皓面缚舆榇出降,三国至此统一。此后他又遇到河西鲜卑的反叛:秃发树机能屡杀刺史、震动关陇,他最终得到合适的主帅马隆,咸宁五年马隆击败并斩杀秃发树机能、平定凉州,恢复了通往西域的道路。对已迁入内地的北方各族——并州的匈奴、幽并的鲜卑、关中的氐羌——他基本采取"安置其众、任用其酋"的办法,但内迁人数众多而未能有效融合,留下了在他身后爆发的"五胡"起兵之患。

就其身后的评价而言,《晋书》一面肯定他结束三国分裂、修订律令、恢复户口与带来十年承平,一面批评他晚年耽于游宴、朝廷奢侈,以及立嗣与宗王、外戚安排上的失当,使西晋在统一之后不过一代便告崩溃。近世研究者多强调其施政的两面性:统一与法制建设的成就与士族政治、宗王出镇、内迁民族政策等结构性隐患同时存在,而这些隐患并非他一人所能消除,但在其选择继承人与安排辅政的方式上,确有很大的责任。

经济与选官制度的具体内容,是理解西晋一朝统治结构的关键。太康元年(280年)平吴之后,他颁布了占田、课田与户调式:男子一人占田七十亩、女子三十亩,其中丁男(十六至六十岁)课田五十亩、丁女二十亩,次丁男(十三至十五岁、六十一至六十五岁)课田二十五亩;丁男之户每年纳绢三匹、绵三斤,丁女或次丁男为户者减半;边远郡县另有减纳与折纳的规定。占田是允许占有的最高限额,课田是按亩纳租的实际田亩,其比例大致为每亩纳粮八升。与此配套的是官品占田与荫客之制:按品级高低,官吏可占有不同数额的田地,并可荫庇其亲属(多者及九族,少者三世)以及衣食客、佃客,从而把士族的经济特权纳入国家法令。选官方面,九品中正制在其朝确立完备:郡设中正、州设大中正,由现任中央官员兼任,品评本地人物分为九等,作为吏部任用的依据;由于中正多由门阀士族把持,"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格局由此形成。

中央与地方的官制也在其朝定型。中央以太宰(后称太师)、太傅、太保、太尉、司徒、司空、大司马、大将军为"八公",多为荣誉性高位;实际政务由尚书省(尚书令、尚书仆射与六曹尚书)承担,中书省掌诏令的起草,门下省掌规谏与审驳,构成隋唐三省六部制的雏形。地方上以州、郡、县三级为主,另有封国与都督区并行:封国的"国官"由诸王自选,都督则掌握数州军事。法律上,《泰始律》与张斐、杜预的律注经朝廷颁行,注与律具有同等效力,成为后世"律注并行"的先例;他还下令抄录新律的要点颁行各地,命地方官向民众宣讲。文化上,荀勖整理典籍、编制书目(《中经新簿》),陈寿撰《三国志》,皇甫谧撰《针灸甲乙经》,裴秀作《禹贡地域图》并提出制图六体,这些成就使西晋初年在学术上颇有可观。

灭吴之后,司马炎对军事制度作了两项相互配合的调整。其一是"罢州郡兵"与"罢刺史领兵":太康年间陆续撤销州郡的地方武装与刺史所领之军,仅在大郡保留武吏百人、小郡五十人,地方防务改由中央的都督与封国军队承担;其二是继续扩充宗王出镇的都督区,使诸王分别掌握关中、荆州、扬州、幽州等地的军事,并调整封国的军额与官属。封国制度大体分为三等:大国置上、中、下三军,兵五千人;次国置上、下二军,兵三千人;小国置一军,兵千五百人,诸王可自选王国内的文武官吏。这套安排的用意是"以宗室为藩屏、以都督控地方",同时把地方兵权集中于中央任命的都督;但从后来的实际效果看,诸王既握重兵又居重镇,恰恰成为内乱的军事基础。

行政方面,他在太康年间还推行了若干"约法省禁"的举措:减轻徭役、减免灾区的租调、恢复常平仓一类的粮食调节机构、禁止地方献纳珍玩;他本人也一度下诏罢去宫中的一些奢华设置。至于其晚年之失,史书所记主要是三件事:一是耽于游宴、后宫逾万,使统治阶层的奢侈之风自上而下蔓延;二是立嗣不当,以智力有缺陷的司马衷为太子,又为其娶贾充之女,使外戚与宗室围绕辅政之权角力;三是罢州郡兵与宗王出镇并行,使地方既无自守之力,又有多头兵权。三者叠加,遂在西晋统一之后不过十余年爆发八王之乱,此后匈奴刘渊、羯人石勒等相继起兵,西晋于建兴四年(316年)灭亡。

对外交往方面,西晋建国之初沿袭曹魏以来的格局,与周边诸国保持着册封与朝贡的关系。据《晋书》所记,太康年间扶南、林邑、大秦等国先后遣使贡献,其中太康五年(284年)有大秦(罗马)使者到达广州一带的记载,是中西交通史上常被引用的一条;对东北的高句丽、百济,西北的鄯善、龟兹、疏勒,西域诸国也多有往来。对南匈奴、鲜卑、乌桓等已内迁的部族,如前所述,仍以都尉、校尉等官加以羁縻,并召其子弟入居洛阳为质;晋廷还设有护匈奴中郎将、护乌桓校尉等职。这些安排在西晋前期大体维持了边境的安定,但随着内迁诸族人口的增加与统治的失当,边患在他去世后迅速爆发。

在文化学术上,太康年间亦颇有成绩:荀勖等人整理秘府藏书、编成《中经新簿》,开创四部分类;陈寿的《三国志》成书;皇甫谧《针灸甲乙经》成书,为针灸学的经典;裴秀作《禹贡地域图》十八篇、提出"制图六体";此外如张华《博物志》、干宝《搜神记》(成书于东晋初,其素材部分来自西晋)等,也反映出这一时期的博雅风气。文学上,太康年间以"三张二陆两潘一左"(张载、张协、张亢、陆机、陆云、潘岳、潘尼、左思)为代表的诗人群体活跃于洛阳,文风趋于华美繁缛,史称"太康文学";这一文学群体与晋武帝朝廷的优容士族、鼓励文教有直接关系。

就评价而言,《晋书·武帝纪》的结论可以代表传统史家的判断:一方面肯定他"应期受禅,抚宁万国",灭吴统一、"百姓乐业"、制度多有创设;另一方面批评其"末年耽于游宴,遂使前代遗风,于此而坠",并指其"知子莫若父"之失在于"舍嫡立庶"、"付托非人"。近世研究者则多从结构着眼,指出西晋建立在一个"士族政治"的框架之上:九品中正制使门阀垄断选官,占田荫客制把士族特权合法化,宗王出镇与都督制使军事权力分散,而国家财政与户口的管理又依赖地方豪族;在这个框架中,皇帝的作为空间有限,司马炎的统一与法制建设已属难得,而他的晚年宽纵与继承安排则将结构性的隐患提前引爆。

他的陵墓与身后祭祀也留有一些记载:太熙元年(290年)葬于峻阳陵,庙号世祖,谥号武皇帝;西晋覆亡之后,其陵墓在洛阳一带的诸帝陵中位置尚有争议。与他同时或稍后的文献,如《晋书》《世说新语》《华阳国志》以及干宝《晋纪》一类,对其为政与为人有褒有贬;唐宋以后,评论者多以"一统之功"与"贻患之失"并列。就其历史位置而言,他既是三国分裂的终结者,也是西晋短促统一的开启与终结之间的关键人物:他所建立的政治、法律与经济制度,被东晋南朝大体沿用,其"禅让"代魏的方式亦成为此后政权更替的范式。

司马炎所确立的制度,在此后的东晋南朝与北朝都被不同程度地继承。法律方面,《泰始律》与张斐、杜预的律注在南朝长期沿用,梁、陈修律多以晋律为蓝本,北朝的《北魏律》《北齐律》也间接受其影响,"准五服以制罪"的原则更是贯穿此后历代法典,直至清代。土地与赋税方面,占田与课田制、户调式的做法,为北魏的均田制与租调制提供了参照,《晋书·食货志》所记的户口数字也成为研究汉晋之间人口变迁的基本依据。选官方面,九品中正制在其朝确立为完整的制度,虽造成门阀垄断,但"中正品评—吏部任命"的程序化做法,与后来科举的考试取士同为以制度选拔官员的尝试,其失败的经验正是隋唐改行科举的重要背景。

在行政制度上,他确立的"尚书省总政务、中书省掌诏令、门下省掌审驳"的格局,是隋唐三省六部制的前身;封国与都督并行的安排,则成为此后南朝"宗王出镇"的常制。文化方面,荀勖的四部分类、《三国志》与《针灸甲乙经》等著作、裴秀的制图六体,都是他这一朝留给后世的遗产。就总体评价而言,传统的褒贬多集中于其个人:统一之功与晚年之失并列;而近代以来的研究更强调晋制的结构性问题与其时代限制。无论如何,他作为三国分裂的终结者与西晋开国之君,在中国政治制度史与法律史上都留下了具体而可考的成果。

晋初的官制与法令,在中国制度史上有若干具体可考的内容。官制方面,中央除“八公”(太宰、太傅、太保、太尉、司徒、司空、大司马、大将军)之外,实际中枢为尚书、中书、门下三省机构的雏形:尚书省以尚书令、尚书仆射为长,下设吏部、三公、客曹、驾部、屯田、度支等曹,分理政务;中书省置中书监、中书令,掌诏令的起草与机密;门下省置侍中、黄门侍郎,掌规谏与审驳。军事上设都督中外诸军事、都督某州诸军事,地方设州、郡、县三级,另有封国与都督区并行。法令方面,《泰始律》二十篇、六百二十条之外,另有《晋令》四十篇、二千三百零六条,与律并行:律定罪名与刑罚,令定制度与规程,二者分工明确,是中国古代法律体系走向规范的一个标志。他还命人编成《晋故事》三十卷,把历年的诏令与事例分类汇编,成为行政运作的依据。

他前期所行的一些具体诏令,也可作为其施政风格的说明:泰始元年(265年)他下诏解除对曹魏与汉朝宗室的禁锢;泰始年间罢除曹魏以来“出镇、出征将士留取人质”的“质任”之法,禁止地方献纳珍玩、禁厚葬、禁私铸铜器;又把御府的珠玉玩好分赐臣下、削减郡国对皇室的贡调。这些措施与《泰始律》的颁行、《晋令》的配套,构成晋初“革除魏弊、恢复礼法”的基本面貌。需要注意的是,这类诏令的实际效果受制于门阀利益:例如《晋律》中“八议”“准五服以制罪”与官品占田、荫客之制,都是在承认士族特权的前提下进行的制度安排,这也是西晋制度“有建制而无均平”的特点所在。

从长时段看,司马炎统一三国的意义与其朝代速亡的结局往往被并置讨论。就统一而言,他结束了自东汉末年以来近一个世纪的分裂,使长江流域与黄河流域重新归于一个政权,南北的经济、人员与文化交流得以恢复;占田、课田与户调式的推行,使太康年间的户口数字达到东汉末以来的最高点;《泰始律》《晋令》的修撰与颁行,是中国法律由汉律向唐律过渡的一个环节;九品中正制的完备虽造成门阀垄断,其"品评—任命"的程序化设计仍是官僚制度演进的组成部分;尚书、中书、门下三省的分工,更直接成为隋唐中央官制的先声。就速亡而言,后世讨论多集中于四点:其一,宗王出镇与"罢州郡兵"并行,使地方兵权集中于宗王而地方无自守之力;其二,立嗣不当,以司马衷为太子并为其娶贾南充之女,使外戚与贾后得以干政;其三,士族与宗室的奢侈腐化,削弱了政权的凝聚力与财政基础;其四,内迁诸族聚居近畿而未被有效安置,在变乱中迅速成为颠覆力量。

因此在史学上,他常被作为"开国之君而埋下亡国之因"的典型来讨论。若从制度史的角度衡量,他所建立的框架在东晋南朝大体沿用,其统一与法制的成果是可以具体指认的;而他在继承人、宗王与外戚三方面的安排,则把结构性的隐患提前引爆,使西晋的统一只维持了十余年。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司马炎所定制度的实际运行,依赖于两个前提:一是中央对都督与宗王的节制,二是士族对国家的合作。他在世时,这两者大体成立,故有太康年间的承平;他去世后,前者因宗王互争而瓦解,后者因门阀自利而转向自保,西晋的统一秩序遂难以维持。因此,后世论西晋之亡,往往不把它看作某一个皇帝的个人失误,而是把它放在魏晋以来士族政治与宗王、外戚、内迁诸族诸因素交织的结构中来看;司马炎个人的作用,则在于他既完成了统一,又把这些因素同时保留并强化,从而使矛盾在其身后集中爆发。

人物关系

  • 司马懿:祖父,曹魏后期掌权者。
  • 司马昭:父亲,晋王,司马炎继其爵位与权力。
  • 王元姬:母亲。
  • 司马攸:弟弟,曾涉及晋王世子人选的争论。
  • 曹奂:曹魏末帝,禅位于司马炎。
  • 羊祜:晋臣,长期筹划灭吴。
  • 王濬:晋将,率水军参与灭吴。
  • 司马衷:儿子及继任皇帝。

历史评价

《晋书·武帝纪》与《资治通鉴》记载其代魏、灭吴和制定制度,也批评统一后政风趋于奢侈。现代叙述通常将完成统一与宗室分封、继承安排并置分析。八王之乱发生在其身后,不能写成司马炎在世时已经发生的事件。

局部关系图谱

司马昭↗父子

父亲,晋王,司马炎继其爵位与权力。

曹奂↗禅代

曹魏末帝,禅位于司马炎。

羊祜↗君臣

晋臣,长期筹划灭吴。

孙皓↗对方词条关联本词条

晋武帝,灭吴后封孙皓为归命侯

曹奂↗对方词条关联本词条

司马昭之子,受禅建立晋朝,封曹奂为陈留王

刘渊↗对方词条关联本词条

晋武帝司马炎曾召见刘渊并赏识其才能,但因大臣反对未予重用

司马衷↗对方词条关联本词条

司马衷是晋武帝司马炎与武元皇后杨艳所生的嫡次子,泰始三年(267年)被立为皇太子

司马炽↗对方词条关联本词条

晋武帝司马炎是司马炽的父亲,太熙元年(290年)封司马炽为豫章王。

司马邺↗对方词条关联本词条

晋武帝司马炎是司马邺的祖父

司马懿↗对方词条关联本词条

孙子,建立晋朝后追尊司马懿为宣皇帝、庙号高祖。

邓艾↗对方词条关联本词条

晋武帝,泰始九年为邓艾平反,赦免其孙邓朗为郎中

羊祜↗对方词条关联本词条

晋武帝,羊祜的外甥辈,对其极为信任,委以伐吴重任

司马昭↗对方词条关联本词条

司马昭之子,西晋开国皇帝

贾充↗对方词条关联本词条

晋武帝,贾充辅佐其称帝,后拜车骑将军、尚书仆射等

司马颙↗对方词条关联本词条

晋武帝,曾赞叹司马颙可以为诸国仪表

司马乂↗对方词条关联本词条

司马乂之父,晋武帝,封司马乂为长沙王

石苞↗对方词条关联本词条

西晋建立后任石苞为大司马,后因疑其谋反罢免,又复任司徒。

郑冲↗对方词条关联本词条

晋武帝司马炎拜郑冲为太傅,进爵寿光公,多次挽留其致仕。

陈骞↗对方词条关联本词条

晋武帝,陈骞的主要君主。陈骞以佐命元勋拜车骑将军、大将军、太尉、大司马,晚年屡请逊位,武帝多次挽留,最终以高平公归第。

薛莹↗对方词条关联本词条

晋武帝司马炎在吴亡后召见薛莹,任命为散骑常侍。

张华↗对方词条关联本词条

张华助其决策伐吴,后因谗言外放

王恺↗对方词条关联本词条

晋武帝,王恺的外甥,曾赐珊瑚树助其斗富

曹魏↗时代关联

曹魏、西晋;西晋

西晋↗时代关联

曹魏、西晋;西晋

王元姬 · 尚无对应词条

母亲。

司马攸 · 尚无对应词条

弟弟,曾涉及晋王世子人选的争论。

王濬 · 尚无对应词条

晋将,率水军参与灭吴。

同朝代关联人物

参考书目

  • 房玄龄等《晋书·卷三·武帝纪》
  • 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七十九至卷八十一》
  • 陈寿《三国志·魏书·卷四·三少帝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