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泰

吐蕃赞普统治者

赤祖德赞

赤祖德赞(806年—841年),又称可黎可足、赤热巴巾,吐蕃赞普。他于815年继位,年号彝泰;其统治时期既有与唐朝议和、举行长庆会盟,也有扶持佛教、推行七户养僧制度及规范藏文译经等举措。841年,他在政变中被杀,弟朗达玛继位。

彝泰吐蕃

人物概览

赤祖德赞(806年—841年),又称可黎可足、赤热巴巾,吐蕃赞普。他于815年继位,年号彝泰;其统治时期既有与唐朝议和、举行长庆会盟,也有扶持佛教、推行七户养僧制度及规范藏文译经等举措。841年,他在政变中被杀,弟朗达玛继位。

别名
可黎可足、赤热巴巾、日巴坚、热巴坚、彝泰赞普
所处时代
吐蕃
所属朝代/政权
吐蕃
身份
吐蕃赞普、统治者
出生日期
806年(唐元和元年)
出生地
史料未载
逝世日期
841年(唐会昌元年)
在位时间
815年(唐元和十年)—841年(唐会昌元年)
年号
彝泰
前任
赤德松赞
继任
朗达玛(弟)
主要官职
吐蕃赞普
主要成就
推行长庆会盟;设置七户养僧制度;推动藏文和译经规范化
享年
35岁

生平时间线

早年 | 赤祖德赞出生,具体出生地点不详。
即位 | 继承父亲赤德松赞,成为吐蕃赞普。
在位期间 | 吐蕃使臣赴长安与唐朝君臣盟誓,约定互守边境。
在位期间 | 唐朝使臣赴吐蕃,与赤祖德赞及吐蕃臣僚再次盟誓,构成长庆会盟。
在位期间 | 唐蕃在长安、逻些及边境地区立汉藏双语会盟碑。
在位期间 | 派使臣向唐朝请求五台山图,并献牦牛、金银器等礼物。
晚年 | 赤祖德赞被韦·甲多热等大臣缢杀,弟朗达玛继位。

人物生平

人物生平

出身与即位

赤祖德赞是吐蕃赞普赤德松赞之子。汉文史籍称他为可黎可足;“赤热巴巾”“日巴坚”等名称也见于相关记载。“彝泰赞普”是《资治通鉴》对其的称呼,与他所建年号彝泰有关。其生年记为806年(唐元和元年),具体出生地不详。关于赤德松赞去世及赤祖德赞继位的时间,现存记载并不一致;本文按815年(唐元和十年)记述。

与唐朝议和

赤祖德赞时期,吐蕃与唐朝经过多年战争后展开议和。821年(唐长庆元年),吐蕃使臣尚绮力陀思赴长安,与唐朝君臣盟誓;822年(唐长庆二年),唐朝官员刘元鼎、刘师老赴吐蕃,与赤祖德赞及其臣僚举行会盟。两次盟誓合称长庆会盟。823年(唐长庆三年),唐蕃在长安、逻些及边境地区设立汉藏双语会盟碑。此后双方继续往来,边境仍有零星冲突,但关系较此前缓和。

824年(唐长庆四年),赤祖德赞派使者向唐朝请求五台山图,并进献牦牛及金银器等物。他借唐蕃关系缓和之际修订法律条例和度量衡制度;现存材料未提供这些调整的完整条文,不宜进一步推演其具体施行效果。

宗教与文化政策

赤祖德赞推崇佛教,兴建讲院、禅院、律藏院等宗教机构,并以“七户养僧”制度安排僧侣供养:每名僧侣由七户平民承担供养。他任用钵阐布参与朝政,提升僧人在政务中的作用;又聘请译师修订佛经译文,推动藏文字母、语法和标准译名的规范化,并编成丹噶、钦浦、旁塘三大译经目录。

政变与身后

有关彝泰赞普之死,传世记载的纪年并不一致;本文依具体生平记述采用841年(唐会昌元年)。韦·甲多热等大臣发动政变,将赤祖德赞缢杀,其弟朗达玛继位。赤祖德赞死后葬于墀丁芒日陵,享年36岁。

赤祖德赞又名可黎可足、赤热巴巾,藏族,其父为吐蕃赞普赤德松赞,出生于吴祥多地方。815年他继承赞普位,年号彝泰。在位期间,他推崇佛教,设立钵阐布(僧相)制度,授权僧人参与制定教规与国法,使佛教在吐蕃的政治与法律生活中取得前所未有的地位;他还主持了佛经的翻译与整理工作,并推行「七户养僧」等供养制度,僧人的社会地位由此大大提高。

在外交方面,唐长庆元年至二年(821年至822年),赤祖德赞派遣使臣与唐朝在长安兴唐寺及拉萨东郊举行会盟,史称「长庆会盟」或「舅甥和盟」。盟文刻石立于拉萨大昭寺前,即今存之「唐蕃会盟碑」,碑文以汉藏两种文字刻写,是研究唐蕃关系与吐蕃历史的重要材料。这次会盟确认了双方以今甘肃、青海一带为界的格局,其后数年唐蕃之间的边境相对安定。

赤祖德赞对佛教的过度推崇引起了信奉苯教的贵族与部分大臣的不满。841年,他被大臣韦·甲多热等人缢杀,终年三十六岁。他去世之后,吐蕃陷入内乱并迅速分裂,统一的吐蕃王朝由此走向终结,其在位时期也因此被视为吐蕃盛世的最后阶段。

吐蕃在赤祖德赞时期与唐朝的关系处于较为稳定的阶段。长庆会盟之后,双方停止了大规​模的军事冲突,使者往来频繁,边境的贸易与文化交流也有所恢复。会盟碑上「舅甥二主,商议社稷如一」的表述,概括了唐蕃以姻亲关系为基础的和平安排,这一格局在此后维持了约二十年。

钵阐布制度的设立是吐蕃政治史上一项重要变化。此前赞普之下以贵族大臣分掌军政,赤祖德赞以僧人为相,使佛教僧团直接介入国家治理,其权力甚至凌驾于传统贵族之上;这一做法与他在法律与宗教方面的改革相互配合,构成了吐蕃后期「政教结合」的基本形态。类似的制度在吐蕃分裂之后为藏传佛教各派政权所继承。

关于他的记载,主要见于藏文史料如《贤者喜宴》《敦煌吐蕃历史文书》以及汉文《旧唐书》《新唐书》的吐蕃传。藏汉两方面的材料对其推崇佛教、设立僧相与唐蕃会盟等事的记载大体相合,可以互相参证;敦煌所出的藏文文书还保留了会盟前后的若干官方文书,是研究这一时期唐蕃关系的直接材料。

吐蕃在赤祖德赞之前经历了一段佛教与苯教势力反复消长的时期。其父赤德松赞已推行崇佛政策,赤祖德赞则把这一政策推到极致:他不仅扩建寺院、增加僧侣人数,还以法律形式确立了僧人的特权地位,并对侵犯寺院财产的行为规定了严厉的处罚。这些措施在提升佛教地位的同时,也加剧了僧俗贵族之间的矛盾。

他被缢杀之后,其兄朗达玛继位,随即展开大规模的灭佛运动,寺院被毁、经像被弃、僧人多被迫还俗或逃亡。朗达玛在位仅数年即被刺杀,吐蕃随后陷入长期的分裂与混战,再未恢复统一。赤祖德赞与朗达玛两朝之间的剧烈转折,是吐蕃由盛转衰的关键节点,也是藏传佛教史上所谓「前弘期」结束的标志。

长庆会盟的具体过程,据汉藏文书记载,先后在长安与拉萨两地进行:821年唐蕃使臣在长安兴唐寺盟誓,822年又在拉萨东郊设坛会盟,随后立碑刻文,以昭信守。会盟碑至今仍立于大昭寺前,碑文中「舅甥二主,商议社稷如一,结立大和盟约,永无沦替」等语,是唐蕃关系史中最著名的文献之一。

他在位的二十余年是吐蕃对外关系较为平稳的时期,除与唐朝会盟之外,吐蕃还与南诏、西域诸部保持往来。内政方面,他修建了若干寺院,并组织译师校订旧译佛典、统一译例,这些工作为此后藏文大藏经的形成奠定了基础。他的译经事业与其推崇佛教的政策一体两面,共同构成吐蕃文化史上的一个重要阶段。

关于他被杀的原因,藏文史料多归于苯教贵族对佛教势力扩张的反感,也与他削弱贵族权力、重用僧人的政策有关。其继任者朗达玛的灭佛,则是在这一冲突基础上的进一步反弹。此后吐蕃王室分裂,贵族各据一方,佛教在卫藏地区一度中断,直到十世纪以后才经由阿里与安多地区重新传入,史称「后弘期」。

藏文史书中对他的评价总体正面,称其为「热巴巾」,意为「长发者」,因他束发并以丝带铺地供僧人行走以示敬重。这一细节在藏传佛教的叙事中流传甚广,也说明他在宗教史上的形象与后世对其政治作为的讨论并行不悖。

其去世后的吐蕃政局急剧变化:朗达玛灭佛引起佛教徒的激烈反抗,他本人被僧人拉隆·贝吉多杰刺杀;此后其二子争位,吐蕃分裂为若干地方势力,统一的赞普政体不复存在。赤祖德赞一朝因此常被看作吐蕃王朝由盛转衰的分界线。

他与唐朝的会盟,在唐蕃关系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自文成公主入藏以来,唐蕃之间的关系虽有姻亲之名,却长期伴随军事冲突;长庆会盟首次以对等的盟约形式确认了双方的地位与边界,此后两国间未再发生大规模的战争。这一变化与吐蕃内部推崇佛教、唐朝方面国力转弱等因素都有关系。

他所推行的崇佛政策对后世影响深远:吐蕃之后,藏传佛教逐渐成为西藏社会的主导力量,政教合一的传统虽经多次变化却长期延续,其源头即在这一时期。藏文史书把松赞干布、赤松德赞与赤祖德赞并称,视为佛教在吐蕃兴起与发展过程中的三位关键赞普。

他去世时年仅三十六岁,其子尚幼,吐蕃的王位继承随之出现危机,这也是其死后政局迅速崩坏的一个原因。

其在位期间的译经成果,部分保存在后世的藏文大藏经中,成为藏文佛典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治下的吐蕃在军事上亦有动作,但规模不如前代,其重心已转向宗教与内政的建设。

其年号彝泰在藏文史料中有记载,汉文文献则多以长庆会盟的年份系事。

其名号在藏文与汉文中的写法略有差异,汉文作「可黎可足」,藏文作赤热巴巾等。

主要事迹

推动唐蕃会盟

赤祖德赞时期的长庆会盟分为821年(唐长庆元年)长安盟誓与822年(唐长庆二年)吐蕃境内盟誓。会盟碑于823年(唐长庆三年)立于长安、逻些及边境地区。会盟确立双方互守边境的约定,成为这一时期唐蕃交往的重要记录。此后往来恢复,虽非完全没有冲突,边境局势总体趋于缓和。

扶持佛教与译经规范

赤祖德赞广建佛教机构,推行七户养僧制度,并任用钵阐布参与政务。译经方面,他聘请外地译师,推动藏文拼写、语法和佛教术语译名的规范化,组织整理旧译经典目录。这些措施扩大了僧团在吐蕃制度与文化生活中的影响;其供养安排也把持续负担分配给属民。现有材料不足以量化政策的社会影响。

人物关系

  • 赤德松赞:父亲及前任赞普;赤祖德赞承袭其位。
  • 朗达玛:弟弟及继任赞普;赤祖德赞死后继位。
  • 藏玛:兄长、王子;出家为僧,后因宫廷指控被流放。
  • 钵阐布云丹:受任处理朝政的佛教僧人;在政变前遭杀害。
  • 韦·甲多热:吐蕃大臣;参与政变并杀害赤祖德赞。
  • 刘元鼎、刘师老:唐朝使臣;822年(唐长庆二年)赴吐蕃参与长庆会盟。

历史评价

后世藏文史料和藏传佛教传统赞颂赤祖德赞弘扬佛教的举措,并将他与松赞干布、赤松德赞并称为吐蕃三大法王。此称号属于后世宗教史评价。

《新唐书·吐蕃传》称:“赞普立几三十年,病不事,委任大臣,故不能抗中国,边候晏然。”这段记述把赤祖德赞的身体状况、委任大臣及唐蕃边境态势联系起来,反映了唐代史籍对其统治的观察。不同史籍对其卒年和统治时期的记载有异,不能据单一评价概括其全部政绩。

局部关系图谱

朗达玛↗兄弟/继任

朗达玛为赤祖德赞之弟;赤祖德赞死后继任赞普。

朗达玛↗对方词条关联本词条

吐蕃前任赞普;唐代史籍称朗达玛为其弟。

赤德松赞 · 尚无对应词条

赤德松赞为赤祖德赞之父及前任吐蕃赞普。

藏玛 · 尚无对应词条

王子,出家为僧;相关记载称其后被流放。

钵阐布云丹 · 尚无对应词条

赤祖德赞任命其参与朝政;相关记载称其在政变前被杀。

韦·甲多热 · 尚无对应词条

吐蕃大臣;相关记载将其列为参与杀害赤祖德赞者。

刘元鼎 · 尚无对应词条

唐朝使臣,822年(唐长庆二年)赴吐蕃参与长庆会盟。

刘师老 · 尚无对应词条

唐朝使臣,822年(唐长庆二年)赴吐蕃参与长庆会盟。

同朝代关联人物

参考书目

  • 欧阳修等撰:《新唐书》卷216上《吐蕃传》。
  • 司马光:《资治通鉴·唐纪》,元和十一年、开成三年条。
  • 董诰等编:《全唐文》所收《吐蕃赞普可黎可足》。